重磅!针对晋升通道不畅、待遇低、负担重……湖南这次动真格
中共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在长沙召开。
俗话说,万丈高楼平地起。治国安邦,重在基层。
7月12日,一份事关完善基层治理,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并拓展其晋升通道的重磅文件《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在中共湖南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上获得通过,给全省广大基层干部送上一份沉甸甸的大礼。
鉴于5个《实施方案》还需根据全会的讨论进行修改完善,观潮君暂不方便透露更多具体细节。今天,我们先来聊一聊为什么要出台这些文件,以及它们将着力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
观潮君从全会上了解到,出台《若干意见》的初衷,可以概括为三点:
基层有热切期盼
将重点解决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基层组织权责不匹配
·基层干部晋升通道不畅通
·基层干部待遇偏低
·基层人才流不进
·基层负担过重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加强基层建设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中央相继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和执法力量、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中央一系列部署要求,是湖南省委制定出台《若干意见》的根本遵循。
进入新时代,湖南城乡社会结构、生产方式和组织形态发生了深刻变化,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强乡村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等等,都迫切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建设。
近年来,湖南全省上下持续用力抓基层、打基础、固根本,在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经验。比如把基层党建与坚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产业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落实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举措,开展农村支部书记职业化管理等新机制新模式探索。比如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增强基层后劲的关键之举,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电网改造、通组公路建设、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等取得重大进展,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比如广泛推行“网格化+信息化”社会治理,全面推行“一村一辅警”,健全完善村(社区)自治机制。比如积极推动简政放权资源下沉、服务下移、财力下倾,保障基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
尽管取得了这些成绩,全会透露,从去年省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情况看,目前,基层干部要求改善工作条件、提高收入待遇、拓展发展空间、减轻基层负担的呼声还很高。其中,基层反映最多的,是权责不对等、晋升通道不畅通、基层人才缺乏等矛盾、困难和问题。
湖南省委制定出台《若干意见》,就是要回应基层关切,着力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安心基层、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观潮君了解到,为了做好《若干意见》起草工作,起草组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借鉴外地经验。6月中旬,起草完成《若干意见》初稿后,湖南省委书记杜家毫还专门在邵阳、衡阳等地召开县市委书记、县长、乡镇党委书记、镇长、村支部书记主任和农村一线科技、教育、医疗人员座谈会听取意见。此后,又经过了多轮修改完善,形成《若干意见》(讨论稿)提交省委全会审议。
《若干意见》本身共分为9个部分18条内容,一些进一步细化的具体措施,则通过5个《实施方案》以附件的形式体现,力求把中央精神落细落地,把外地经验活学活用,把基层问题吃准吃透,增强解决5个突出问题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若干意见》将按照“事权匹配”原则,理顺乡镇、街道职权事权,建立规范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重点扩大乡镇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对县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予乡镇(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赋予乡镇(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
《若干意见》将树立“干部从基层提拔、干部到基层成长、干部在基层考验”的鲜明导向,畅通从乡镇(街道)选拔领导干部的机制,促进机关与基层干部上下交流,充分发挥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激励作用,优化面向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大学生村官考核遴选乡镇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多措并举破解基层干部晋升的“天花板”难题。坚持实干实绩用干部选干部,既注重学历、又重视能力,既注重年头、又重视劲头,激活基层干部“一池春水”。
如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统筹适量乡镇(街道)所属事业编制,从工作时间较长、表现优秀、群众公认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择优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对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干部优先交流任用。注重选拔优秀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市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省直单位内设处室副职。
《若干意见》明确有关补贴津贴和奖励激励政策要向基层倾斜。还提出要实行基层干部健康体检制度,组织乡村干部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重点建好乡镇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活动室和周转房等生活设施。完善基层干部生活关怀帮助机制,对患重大疾病、因公受伤、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生活困难的基层干部及时给予帮助。
《若干意见》将引导鼓励各类人才“上山下乡”。如提出边远艰苦地区招录乡镇公务员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限定本地户籍人员报考。推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向聘任。有计划地选派县级以上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任职挂职。人才工程和表彰奖励适当向基层倾斜,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等。
《若干意见》明确,实行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明确村(社区)依法协助行政事项清单,凡未列入准入事项的,一律不得交付村(社区)办理。全面清理规范“一票否决”事项和“责任状”,凡是中央未规定或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不得擅自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不得层层签“责任状”。
此外,还要全面开展督查检査考核事项专项清理,重点清理简单以开会发文、填表报数、台账记录、微信关注、APP关注等作为评价工作依据的做法,坚决撤销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的督査检查考核事项。
基层工作实不实、基层基础牢不牢,基层大局稳不稳,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把《若干意见》反复研读了多遍的观潮君感受到,《若干意见》坚持从问题出发,既立足解决当前问题,又着眼长远发展大计,倾听了基层呼声,顺应了基层期盼,必将更好地激发基层活力,让基层干部由“压力山大”变为“动力满满”,更加用心、用情、用力地为群众办实事、谋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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