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直辖市同日启动一级响应,湖北由二级升为一级
截至1月24日晚,已有湖北、北京、天津、重庆、上海、山东、贵州、安徽、四川、云南、湖南、浙江、广东、辽宁、海南、福建、广西、河北等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
湖北应急响应由二级升为一级
1月24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通告称,针对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根据《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启动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在1月22日,湖北省政府发布通告,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应急响应。
四大直辖市同日启动一级响应
1月24日,北京举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卫健委主任雷海潮介绍,北京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
1月24日,据重庆市政府发布消息,根据《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重庆市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
1月24日,上海市政府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听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情况汇报。会议决定,上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对重点地区来沪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全面实行各类进入本市交通道口卫生检疫,取消各类大型公共活动,细化落实各项联防联控措施,加强健康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增强市民自我健康意识,确保上海市民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
1月24日下午,天津市召开疫情防控视频会。市委书记李鸿忠,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与市防控指挥部负责同志和各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电话和视频通话。会议指出,24日,全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区要压紧压实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坚决服从市防控指挥部的“军令”,绷紧思想之弦,落实“战时机制”,严防死守、严密防控,坚决打赢这场特殊战役。
山东、福建、广西、贵州、安徽、四川、云南、湖南、浙江、广东、河北等启动一级响应,海南、辽宁启动二级响应
1月24日晚,依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1月24日晚,根据《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经研究,福建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措施,制定周密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1月24日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20年1月24日23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
1月24日晚,根据《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河北省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启动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月24日,根据《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贵州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自2020年1月24日20:00,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月24日,安徽省卫健委通报,根据《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安徽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月24日,四川省长尹力主持召开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建议,根据当前全省防控工作需要,依法依规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
1月24日,据云南省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消息,根据《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月24日,辽宁省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响应。
1月24日,海南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响应。
1月23日晚间消息,湖南省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湖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月23日上午,浙江省政府紧急召开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省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袁家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根据《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会议决定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袁家军强调,疫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他指出,各地要聚焦“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立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在闭环管控、量化管理上狠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各项防控措施的精准性、有效性和覆盖面,突出抓好“十个最”。
1月23日,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消息,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广东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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