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99家企业单位获超800万元节能与循环专项资金
记者从泉州市工信局获悉,日前,2020年福建省省级切块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下达,泉州市99家企业单位共获816万元资金补助。
来源:泉州晚报
记者从泉州市工信局获悉,日前,2020年福建省省级切块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下达,泉州市99家企业单位共获816万元资金补助。
据了解,今年福建省级切块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主要涵盖了节能技改、循环经济、节能能力建设、绿色制造项目、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等五方面类型。其中,4家企业获得节能技改专项补助,包括余热余压利用、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等项目类型;3家企业获得循环经济专项补助,涵盖资源综合利用、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类型;1家单位获得节能能力建设专项补助;14家企业获绿色制造项目专项补助,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类型;77家企业获得重点用能企业耗能在线监测专项补助。
根据泉州市工信局、泉州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选项原则主要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依附或改造的主体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目录。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项目实施后具有显著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效果,在行业内或某一地区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对节能循环经济工作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同时,工业领域节能技改项目年节能量应在500吨标准煤及以上;非工业领域节能技改项目节能量应在200吨标准煤及以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应在200吨标准煤及以上。循环经济项目(除节水项目外)投资额必须在500万元及以上,节水项目投资额必须在100万元及以上。项目已建成投产,并且须在2018年7月1日以后建成,且建成后已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
在补助标准上,《通知》指出,工业领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含合同能源项目),根据节能量按每吨标准煤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非工业领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含合同能源项目),根据节能量按每吨标准煤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循环经济项目(节水项目除外),结合项目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如尾矿、石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效果和投资规模,给予每项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节水项目按节水量和投资规模给予每项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此外,对列入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园区)给予配套支持,资金奖励参照《福建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实施方案》有关奖励规定和年度省级切块资金使用情况统筹安排。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端建设项目,通过验收的,每个项目奖励2万元。
福利时间到!
前不久,绿色工厂专委会为增强工业企业对绿色工厂的了解,推出了“绿色工厂二十问”系列,受到了大家的欢迎,本次专委会特推出线上电子书版本,方便大家参考查询。此外绿色工厂专委会编制完成《会员服务手册》(工业企业1.0版),并推出电子书版本,在2019年的基础上,绿色工厂专委会服务全面进行升级。
想要获取《绿色工厂二十问》和《会员服务手册》,马上关注微信公众号“工业绿色化”,在后台分别回复关键词【二十问】与【会员服务手册】即可获取。
150万大额罚单!夏季VOCs治理攻坚行动,各地持续中...
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绿色工厂专业委员会,是工信部指导下的国家级行业协会——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的二级机构,致力于凝聚有绿色情怀的工业企业、科研院所及相关机构,打造专业化服务平台,推动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和绿色工厂标准化建设。充分挖掘大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清晰中小企业的绿色发展路径,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传播、金融、大数据、绿色品牌建设等精细化服务。
责编 | 郭香莲 统筹 | 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