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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的通告
关于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治理教师违规补课行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就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违规补课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课;严禁在职教师为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在职教师利用托管办班授课等。
二、对违规补课的在职教师及其所在学校与校长,县教育局将依据《关于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管理办法(试行)》(枣教字[2018]18号)及补充规定,严肃处理。
三、县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推动师德师风持续向好。
四、欢迎广大家长和社会群众监督、举报并提供具体线索。举报电话:0318-8566198、8224163、8224263。
五、本通告从即日起施行。
主办:枣强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