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不懂这些规则,千万别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上周推文提醒大家,
中山违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不足3个月!
【小链接】
消息一出,不少网友提问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要注意什么?
一不小心交通违法了怎么处理?
......
别急!交警为你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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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电动自行车上路须知
01. 关于电动自行车
✪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 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02. 关于电动自行车载人/载物的规定
✪ 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
✪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03. 关于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规定
✪ 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 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 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 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二、电动自行车不能这样上路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① 逆向行驶的。
② 醉酒驾驶或者驾驭的。
③ 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行驶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
④ 进入高速公路的。
⑤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的。
⑥ 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⑦ 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⑧ 电动自行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或者未携带行驶证的。
⑨ 在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
【特别提醒】
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未办理上牌登记的不得上路行驶!
那么,如何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
交警蜀黍来给你支招!
为方便大家办理合标电动自行车上牌,
交警部门一共设置了以下
三种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
01. 中山交警上牌点
位于火炬开发区大岭机动车检测中心旁。
02. 登记服务站上牌点
目前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登记服务站有18家,覆盖全市13个区、镇的65个销售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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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邮政上牌点
目前已投入试运行的邮政上牌点有32个,覆盖全市除五桂山以外的所有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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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你们发现了吗,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要想安安心心,
首先就要给自己的爱车上个靓牌,
然后遵守电动自行车的上路规则,
不载人、不超速、不抢行...
自然就不怕被交警蜀黍罚啦!
编辑:莫梓妍
校对:姜凯月、高山
审核:刘小青、李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