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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要有集中点了!
为了降低电气引起的火灾事故
市住建局发文要求在全市推广住宅小区建设一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
市住建局要求全市新建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推广和落实,应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建设纳入新建住宅小区设计范围。
对于明年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小区,未进行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设计的,应在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时提出修改意见。
根据工作安排,除了新建小区推广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设施外,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将牵头,将老旧居民楼院、城中村出租屋集中区域纳入平安社区、平安村居建设,并全面结合我市创文工作,发动各物业管理单位及居委会,建设一批电动车集中充放点。
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在推广建设过程中将配合发动各级物业管理协会和乡、镇、社区、街道等基层力量,推广在住宅小区加装电动车禁入电梯智能管控系统,坚决防止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造成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电动车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12月16日(星期一)起,工作日每天17:30-19:30期间,交警部门将对北江二路北江大桥南桥头上桥匝道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经匝道进入北江大桥。车辆可绕行连江路、广清大道进入北江大桥。
本文来源:清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