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起,清远幼儿园可分期分批返园!
全市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经同意后
自6月2日起可分期、分批
组织学生(幼儿)返园返校
通知提出,6月2日起,具备开园条件的幼儿园可安排幼儿分期、分批返园,具体时间由各地视情况确定。家长根据自愿原则,确定幼儿入园需求。
6月2日起,具备开学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可返校复课,具体返校时间由各地视情况确定。
同时,符合返园返校条件的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可在学生(幼儿)返校(园)前安排教职员工返校返岗,提前做好疫情防控、教育教学等准备工作。
实行弹性返园制度
通知要求,各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幼儿)返园返校的具体时间、批次,由所在地的县(市、区)组织督查验收组对学校(幼儿园)进行现场督查验收,填写验收意见,统一汇总后向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在学生返校前3天向社会发布。
所有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返岗前,均需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无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的方可返岗,要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教职工和学生在返园返校前2天,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健康码和健康信息申报,符合条件的方能返校(园)。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不得接受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的教职工或未按要求完成健康信息申报的学生返校返园,擅自接受其返校返园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问责追责。
疫情防控期间,实行自愿弹性返园制度。幼儿园应尊重在园儿童家长意愿,采用全日制、半日制等形式安排儿童返园,对本学期暂不返园的儿童,幼儿园应保留学位,不得收取占位费等费用。
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通知明确,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分时段错峰返校和应急处置方案,维护良好的返校复课秩序。幼儿园要加强“三浴”锻炼,落实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引导幼儿喜欢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
暑假开始时间不得晚于8月1日
通知明确,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参照中小学执行,原则上暑假开始时间不得晚于8月1日。民办幼儿园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暑假后可根据家长需要提供留园服务。秋季学期按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各年级法定节假日不调课。特殊教育学校除高三年级周末可以安排1天调课外,其他年级周末不得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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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关于做好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返园返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市直幼儿园,市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有序推进学生(幼儿)分期分批返校,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生返校工作专班研究同意,现就我市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返园返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师生返园返校时间
全市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审批同意后,自6月2日起可分期、分批组织学生(幼儿)返园返校。
(一)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返园返校时间安排6月2日起,具备开园条件的幼儿园可安排幼儿分期、分批返园,具体时间由各地视情况确定。家长根据自愿原则,确定幼儿入园需求。6月2日起,具备开学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可返校复课,具体返校时间由各地视情况确定。
(二)教职工返岗安排符合返园返校条件的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可在学生(幼儿)返校(园)前安排教职员工返校返岗,提前做好疫情防控、教育教学等准备工作。
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返园返校准备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各地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整合资源、做好保障、加强协调,确保学生(幼儿)返园返校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各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幼儿)返园返校的具体时间、批次,由所在地的县(市、区)组织督查验收组对学校(幼儿园)进行现场督查验收,填写验收意见,统一汇总后向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在学生返校前3天向社会发布。各地要积极对学校(幼儿园)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高度关注民办幼儿园返园准备工作,为民办幼儿园正式返园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确保民办幼儿园如期安全开园。各县(市、区)要坚持不懈抓好无证幼儿园的排查,杜绝无证幼儿园的出现。
(二)严格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坚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学生(幼儿)安全返校和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按照“四精准”“六分”“一独立”“三全”“五管”校园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切实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网。具体防疫工作参照国家卫健委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执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现场验收、审批工作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57号)要求执行。
(三)加强健康排查和管理。所有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返岗前,均需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无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的方可返岗,要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教职工和学生在返园返校前2天,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健康码和健康信息申报,符合条件的方能返校(园)。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不得接受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的教职工或未按要求完成健康信息申报的学生返校返园,擅自接受其返校返园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问责追责。
(四)加强防疫指导和培训。加强医务人员定点指导,健全教育卫生、教育公安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学校(幼儿园)与医疗机构(定点医院)一对一定点联系机制,建立师生就诊绿色通道机制,为每一所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配备一名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一名卫生健康联络员,科学精准指导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疫情防控。对民办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要组织专场培训,确保全体教职工培训到位。正式返校复课后,要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踪和登记报告、通风消毒等工作,科学合理安排校园场室和活动空间组织幼儿和残疾学生一日生活,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精心组织返校返园后教育教学工作。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分时段错峰返校和应急处置方案,维护良好的返校复课秩序。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返校(返园)复课第一天组织健康专题教育,以班级为单位有计划开展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一日生活各环节,帮助每个学生(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特殊教育学校对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及时做好家访工作,确保不辍学。若需要送教上门,应予以安排落实,切实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幼儿园要加强“三浴”锻炼,落实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引导幼儿喜欢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
(六)合理安排春季学期教育教学计划。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参照中小学执行,原则上暑假开始时间不得晚于8月1日。民办幼儿园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暑假后可根据家长需要提供留园服务。秋季学期按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各年级法定节假日不调课。特殊教育学校除高三年级周末可以安排1天调课外,其他年级周末不得调课。
(七)幼儿园实行弹性返园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实行自愿弹性返园制度。幼儿园应尊重在园儿童家长意愿,采用全日制、半日制等形式安排儿童返园,对本学期暂不返园的儿童,幼儿园应保留学位,不得收取占位费等费用。
本文来源:清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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