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水浇头、铁钳拔牙、火烧嘴唇...6岁女童惨遭生母与男友虐待,最新进展来了
遭亲妈及其男友虐待殴打
今年5月,辽宁抚顺一6岁女孩童童(化名)遭亲妈及其男友虐待殴打3个月,手段极其残忍:热水浇头、钳子拔牙、打火机烧嘴、钢针扎腿、喂猫粮等。造成女童全身多处被烫伤、骨折,上嘴唇被烧破。
5月22日,童童姥姥接到女儿刘某彦电话,称童童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因无法支付医疗费用,需要她前往医院支付。
其后,医护人员暗示童童姥姥,怀疑童童曾遭人虐待,建议报警。
童童姥姥回忆称
当时向童童询问
孩子说“胳膊是爸爸(刘某彦男友)掰碎的”
刘某彦察觉到
孩子姥姥得知事情真相
坐立不安,并发微信威胁
姥姥依然选择立即报警
随后,民警将刘某彦及陈某威二人带走
目前,受虐待女童已出院
在家中进行康复
侦查机关委托第三方对
童童做的伤情鉴定结果为:
1处重伤、8处轻伤,重伤二级
♦ 受伤女童体表烫伤评定为重伤二级(用开水烫后再用凉水冲,再用开水烫后再用凉水冲,反复三次);
♦ 头部损伤评定为轻伤一级;
♦ 胸部损伤评定为轻伤一级;(右侧肋骨 3、6、7、9 骨折,左侧 7、8、9、10、11 肋骨骨折,共计 9 根肋骨骨折)
♦ 骨盆损伤评定为轻伤一级;(骨盆多处骨折)
♦ 胸椎损伤评定为轻伤一级;(胸锥 3、4 椎体压缩骨折)
♦ 右肱骨损伤评定为轻伤一级;
♦ 左股骨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股骨颈骨折,成年后更换人工股骨头)
♦ 牙齿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用钳子拔孩子的牙)
♦ 右尺骨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
♦ 右大腿异物评定为轻微伤;体表皮肤其他部位损伤评定为轻微伤(扎入5厘米钢针三枚)。
目前,抚顺市妇联已介入
女童生母和生母男友
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另外,抚顺市妇女联合会表示,当地妇联已与司法机关取得联系并始终跟进案件进展,将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爱心资源,为受害女童的救治和后期治疗等提供帮助,做好对女童的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等工作。
网友纷纷为童童加油:
“能活下来不容易,加油宝贝!”
“希望以后都是好日子!”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八十九条【故意伤害罪】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祝童童早日康复!加油!
本文来源:广东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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