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5月1日起,禁售!这种“时髦新宠”很危险!
近日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
《电子烟管理办法》
并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
一、明确电子烟定义和监管对象;
二、对电子烟生产、批发和零售主体实行许可证管理,电子烟许可证管理不新设行政许可种类,仅在烟草专卖生产、批发和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中增加相应条目;
三、对电子烟销售实行渠道管理,建立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规范电子烟销售方式;
四、对电子烟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管理,建立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和跟踪追溯机制;
五、对电子烟运输和进出口依法实施监管。
此外,《电子烟管理办法》还提出
↓↓↓
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
幼儿园周边
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禁止举办
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
展会、论坛、博览会等
禁止向未成年人
出售电子烟产品
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
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
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
调味电子烟
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近年来
电子烟在我国悄然兴起
甚至在青少年群体中形成了一种潮流
甚至有不少年轻人
从普通电子烟“入坑”
进而追寻更刺激、更“嗨”的体验
“上头”电子烟成为了他们的“新宠”
普通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调味剂等,而“上头电子烟”却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
所谓的“上头”,就是毒品吸入人体后产生的短暂“快感”,而“上头电子烟”会比传统毒品更具有迷惑性和成瘾性,对人体危害也更大。
滥用者在吸食后会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常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绪突变、妄想狂躁、意识不清等反应,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
2021年5月1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从此,“上头电子烟”成为名副其实的“毒品电子烟”。
世界卫生组织回应:不安全。
抽电子烟时,生成的气溶胶通常含有乙二醇、醛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金属等已知有毒物质。
这些有毒物质会影响心率和血压,对心血管和肺部器官都会产生负面影响,增加心血管疾病和肺部疾病的风险。经证实,电子烟和心肌梗塞、哮喘以及慢阻肺的发生都有关联。
而且,绝大多数电子烟都含有尼古丁。除了导致成瘾外,尼古丁可在妊娠期对胎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青少年接触尼古丁可能对大脑发育造成长期不良后果,可能导致学习障碍和焦虑障碍等。
此外,电子烟还存在设备泄漏、儿童吞下烟液等风险,还会因失火和爆炸造成烧伤等严重伤害。
而且,跟传统卷烟比,电子烟也没有更安全。
电子烟产生的气溶胶中所含有毒物质可能比传统卷烟少,但并无充分证据来量化这些有毒物质对健康带来的危害。
而且,对健康的危害不仅取决于有毒化学物质的含量,还包括使用的方法如使用频率、产品的类型和生产方式以及谁在使用产品。
针对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
国家逐步加强管控
2019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明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防止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吸食电子烟,电子烟店铺、销售网站等应及时关闭。
2021年5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显示,使用电子烟可能更能致人抽上卷烟,这一现象在青少年中尤为明显。
2021年6月1日起,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首次以全国性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吸烟有害健康
新型毒品更要远离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不接受来路不明的
香烟、饮料和零食等
切记!
来源:广东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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