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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级酒店有特殊服务怎么看

玩卡海哥 云游四海 2021-06-26

星级酒店除了给客人提供舒适的房间和美味的餐饮外还有什么呢?当然它还提供游泳健身,SPA等服务。海哥的一位朋友入住某国际五星级酒店就被安排了一项本属于正常服务的特殊SPA。


     注: 海哥获得当事人的允许,授权发表此文。



事情的开始是这样的:好友忙碌了一周的工作后,高高兴兴地在周六去海边度假,入住某高端度假型酒店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起因和经过

话说起因很简单,朋友周末去度假入住某高档五星级酒店,在享受酒店提供的SPA服务时,服务人员不停的进行肢体挑逗,全程推销酒店的大保健


据当事人讲:提供SPA的服务人员说“你爱好是什么?”我说“我爱打篮球”她说“我的爱好就是帮男人按摩”随后抓我的下面。朋友当然拒绝这项特殊服务,在完成常规SPA项目后,不愉快的离开。


事件现状

当事人已经投诉给酒店,要求酒店给出合理解释。如果酒店不给出满意的反馈将进一步投诉到酒店集团。


目前酒店针对这一问题并未给出回复,酒店承诺明天给出答案。


大保健,法律上怎么看

法院:“大保健”不属于刑法认定的卖淫行为


大保健”并非刑法意义上的卖淫行为,“组织者也不构成组织、介绍、容留他人卖淫罪。


警方:“公安部批复”中明确将手淫列为卖淫嫖娼行为
2001年公安部《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指出: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属于卖淫嫖娼行为。警方对卖淫行为一般处以治安处罚,但对组织者予以刑事处罚即便在法院系统,对此类案件也有不同判决

面对同类案件,法院对手淫究竟属不属于卖淫犯罪的认定和判决也并不统一。在近年类似案件审理中,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呈现“两极分化”。


支持定罪方面,2004年福州福清法院审理的汤某等涉嫌按摩店手淫服务案,法院认定手淫服务属卖淫,被告人行为构成容留卖淫罪;2010年上海市徐汇法院审理的徐某涉嫌发廊手淫服务案,亦认定容留卖淫罪。在江门法院最近认定一宗组织卖淫罪,亦认定手淫服务属于卖淫行为。


判决无罪方面,2008年重庆市黔江法院审理的庞某涉嫌会所色情按摩案协助组织卖淫罪未获认定。判决认为,会所提供的女性按摩男性性器官的行为,我国法律没明确将其规定为卖淫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不能认定为卖淫行为。

对于此事,各位朋友们怎么看?欢迎留言发表你的想法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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