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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成立全国首个省级金融科技伦理委员会 发布以人为本等七倡议

今年以来,金融科技行业的伦理体系建设越来越成为普遍共识。为积极响应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推动金融领域科技伦理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筑牢防范金融风险的伦理防线,推动浙江金融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3月2日,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发起成立金融科技伦理(专业)委员会。这也是全国第一个省级金融科技伦理委员会

参会人员合影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段伟文,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院长史晋川,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联合主席、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贲圣林,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主任吴晓波,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互联网法治研究院院长高富平等学术委员出席会议。除伦理、金融、科技、法律、安全、人文等领域专家外,蚂蚁集团、浙商银行、连连支付、浙商证券、同盾科技、趣链科技、财通证券等浙江金融科技企业代表也受邀加入,以更好地结合学界理论智慧和业界实战经验,探索加强金融科技伦理标准与规范建设。浙江省金融管理部门相关领导也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增强了金融发展活力,但金融和科技的深度融合,也带来了个人隐私保护、信息茧房效应、数字鸿沟等伦理道德挑战。今年1月,央行金融科技委员会在年度会议上确定,推动金融领域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将是2021年工作重点之一。

“浙江省站在全国金融科技的发展前沿,更应在伦理建设上率先作出行动。在金融科技发展的关键阶段,引入伦理责任、社会责任的机制,我认为这是一件非常重要,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大事。金融科技伦理(专业)委员会的成立,不仅有助于浙江金融科技高质量健康发展,也能为全国乃至全球金融科技发展探索经验。”李扬在会上表示。

李扬发表主旨演讲


成立会上《浙江金融科技伦理七倡议》首次正式发布,贲圣林在现场宣读。

贲圣林现场宣读倡议


该倡议呼吁金融科技从业者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稳妥创新,并在发展中充分考虑公平包容、开放共赢、安全审慎、尊重伦理和社会责任。具体倡议包括关注技术对人和社会的影响,尊重人的主体性和社会共同价值;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私权,充分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增强数字服务包容性;倡导健康、积极、绿色的消费观念和金融文化;把维护金融稳定与数据安全作为行业发展生命线,守正创新;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大众多样化金融需求等。


长期从事科技伦理研究的段伟文发现,在公众认知中,科技伦理中被认为最重要的3大问题,分别是“尊重人的人格尊严、加强个人数据保护和避免技术滥用”。


贲圣林介绍,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金融科技伦理委员会成立后,将充分利用浙江经验与特色,凝聚并发挥浙江乃至全国研究力量,于年内首先推动金融科技企业伦理自律机制研究、算法治理、数据利用与数据治理等重大课题研究,并且根据研究成果,推动行业规范和标准的落地。同时将在成员企业推动员工伦理规范培训和考核等。


会上,贲圣林代表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向金融科技伦理(专业)委员会委员颁发了聘书。


会上,更有来自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的首席合规官Srinivas Yanamandra与各参会代表就金融科技伦理话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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