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朗普“取消出生公民权”4大疑问的真相是什么?
最近,特朗普在10月30日上午接受美国节目采访时,说道:
“We' re the only country in the world where a person comes in and has a baby, and the baby is essentially a citizen of the United States for 85 years, with all of those benefits.”
我们是世界上唯一一个随便什么人进来生孩子的国家,生出的婴儿基本上就是会作为美国公民,享受到85年美国的社会福利。
他认为美国法律里居然有这样的漏洞,实在是太荒谬了,并表示自己正打算废除“出生在美国即获得公民身份(Birthright Citizenship,以下简称出生公民权)”的政策。
嗯?什么情况?
宪法规定的权利,
总统摆摆手,说废就要废啦?
而且不出意外地,在这一番言论里,特朗普还错误地声称:“美国是唯一拥有出生公民权的国家”。
嗯???特朗普你老实说,
你是不是不把加拿大、墨西哥、澳大利亚...
(此处省去30多个允许出生公民权的国家)
放在眼里?
总之,特朗普总统的这一番观点一提出来,国内国外都炸开了。不仅让国外人民开始议论纷纷,引起热议,还令不少在美国生活和留学的中国人人心惶惶,担心这一“重措”将会波及影响到大家赴美的一系列问题。其中就包括到大家关心的 F-1学生签证、H-1B工作签证、绿卡是否会面临改革等等。
所以:
“出生公民权”是否真有废除之危?
特朗普为何突然就对“孩子”下了手?
目前各界对此看法到底是支持的多,还是反对的多?
对于留学生,会有何影响?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清楚,出生公民权(Birthright citizenship)到底由何而来的?而总统到底可以通过什么手段来对其进行改革?
关于公民身份的争议,最早是出现在19世纪初期。当时的美国由于北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与南方种植园经济的发展,逐渐分化为了支持废奴的北方“自由州”与反对废奴的南方“蓄奴州”。这个时期,黑人奴隶是不被承认有美国公民身份的,而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
由于南方“黑暗种植园”的对奴隶剥削与压迫越来越严重,令不少奴隶开始逃亡去到北方的“自由州”。在1857年的Dred Scott v. Sandford一案中,美国最高法院做出了“无论是自由人还是奴隶,非裔美国人都不是美国公民身份”的判决。
这个状态一直到美国内战结束后才得以改变。在我们之前的「考美史必读」中国学生关于林肯《解放黑人奴隶宣言》的3大误区!文章中,我们知道,黑奴被解放后,在南北内战结束后的战后重建(Reconstruction)时期,美国国会为了赋予刚刚被解放的黑人奴隶公民权,在同情黑人的共和党的推动下,于1868年通过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文本很简洁明了:“任何人,凡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者,均为合众国及所居住之州的公民"。
换句话说,就是无论父母是谁、来自哪个国家,只要是在美国境内出生的儿童,就是美国公民的身份。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No State shall make or enforce any law which shall abridge the privileges or immunities of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nor shall any State deprive any person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 nor deny to any person within its jurisdiction the equal protection of the laws.
以上内容为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第一条的英语原文
如今,赋予“出生公民权”的宪法修正案,已实行超过150年了。可是,特朗普如今却计划通过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来终止美国的“出生公民权”。
至于总统签署的行政令是不是能够废除宪法规定,其实是存在着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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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N)President Donald Trump floating a proposal to eliminate birthright citizenship by executive order(行政命令).
美国宪法第二条赋予了总统行政权。而所谓的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就是指美国总统行使行政权而颁布及执行的命令。通常可以帮助指导行政官员的行动。一些命令当被依照某些国会法案制定时确实有法律效力。
历史上有不少重大行政令的颁布,都起到过改变历史的作用。比如之前内战时期林肯总统签署的《废奴宣言》、还有“大萧条”时期,罗斯福总统签署的《罗斯福新政》等,都属于总统的行政命令。
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签署的第一份行政令
虽然行政命令虽具有法律效力,可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的国家。总统所属的行政分支受到立法分支和司法分支的制约。如果总统的行政命令被最高法院判违宪,也会被推翻,不作数。
所以,对于“出生公民权”是否真有废除之危,就要看这个行政命令到底有没有存在违宪。
从法律事实上看,这个“废除公民出生权”这一行政命令明显违宪。
首先,美国宪法的第一条第八项(Article I Section 8)中明确规定移民和公民权等事项属于国会管辖范围。其次,在1952年通过的法案(8 U.S. Code § 1401)中,国会正式将出生地公民权纳入民法。并且,司法部则在1995年发布的官方声明中表示:通过国会法案否认出生地公民权属于违宪,只有宪法修正案才能够这样做,但这样的修正案即便通过,也是违背了美国宪法历史和传统。
除此之外,美国的大多数法律学者也都认为这是一个违反美国宪法的行政命令,而总统的意志并不能高于宪法。持这样意见的法律专家包括里美国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大法官Neil Gorsuch和Brett Kavanaugh,还有乔治华盛顿大学的法律教授Jonathan Turley。
如果特朗普强硬推行行政命令的话,那可能发生的事情就是——将会有人挑战该法律,并打到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来判断是否违宪。
有人认为,最高法院里的保守派大法官们极有可能站队特朗普,狠扣第十四修正案里的字眼。比如,利用“并受其管辖”(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这五个字限制乃至废除“出生公民权”。也就是说,规定“出生公民权”只适用于美国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生在美国境内出的孩子,而不适用于那些未经授权、或只被授予临时、短暂停留在美国居住的外国人。
说白了,就是跟当年的香港一样,限制“双非”父母来到香港生小孩,以获得香港身份。
而如果特朗普不通过行政命令,而是正儿八经地通过修改美国宪法来达到目的的话,是需要通过国会参众两院三分之二议员的赞同、并且获得50个州四分之三的批准才可以的。在美国历史上,大约有过1.1万个修宪提案,但只通过了27个。通过国会修宪听上去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第二,特朗普想要取消美国土地上非公民所生子女的美国公民权,其实并非突发奇想。究其主要的目的,其实就是想解决美国“非法移民”的问题。
2015年8月,特朗普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如果父母没有证件,美国出生的孩子不应该是公民。
特朗普强硬的反移民立场,是他2016年总统竞选的核心内容之一。早在2015年时,还在竞选总统的特朗普就有表达过想要终止与生俱来的公民身份的意图,称这对“非法移民”有着很大的吸引力。他认为,不少非法移民不惜来到美国并生下孩子,就是为了让孩子成为美国公民,等成年后再为父母“转正”,办理绿卡,钻法律的空子,这使得美国社会福利支出大大增加。因此,特朗普认为“出生公民权”是非法移民问题的根源之一。所以,把这条路径堵死了之后,就应该可以减少非法移民。
第三,目前各界对此看法到底是支持的多,还是反对的多?
特朗普为了推行限制的移民政策,一直有意丑化近年来移民,把他们标榜为“没有技术,来到美国都是依靠美国政府的补助,钻法律的空子,蹭美国政府的福利”。
但是根据相关调查显示,移民实际上对美国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重要的作用。比如说:美国40%的财富500强公司都是由移民创办,每10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人为移民工作,他们创办的公司总共雇佣了近600万的美国工人。这与特朗普提出的“放开移民不利于美国经济发展”的说法有明显差异。
美国媒体Business Insider也曾在报道中指出,美国正面临劳动力短缺的现状,因此减少合法移民人数将不利于美国经济的发展。
根据美国皮尤研究中心( Pew Research Center )2015年的一项民意调查,大多数美国人(60%)反对取消出生公民权,而37%的人赞成改变宪法以结束“与生俱来的公民身份”。
因此,从媒体报道和民意调查的结果来看,对于特朗普“废除公民出生权”的想法,大多数人认定这是“无稽之谈”。
而美国的中期选举马上就要来临。因此,特朗普的此番言论被不少人认为是特朗普为了影响中期选举结果,企图通过“出生公民权”、“非法移民”的话题来“上位”的政治手段。
*民主党籍女参议员Amy Klobuchar直接在推文中表示:特朗普只是在中期选举前放大话,不要拿他的话当真。
第四,对于留学生,这会有何影响?
根据目前情形来看,特朗普的“行政命令”并未落实下来,因此目前尚不清楚“非法移民和非美国公民(包括拿学生签证、工作签证甚至绿卡等身份的在美国生活的人)在美国生的婴儿,将无法拥有在美国出生即获得公民身份的权利”这一提案最终是否会波及到F-1学生签证和H-1B工作签证的持有人。毕竟还是有人可能会在美国读书、工作的期间,组建家庭并生小孩的。一旦特朗普如愿以偿,那这个期间生的小孩就不是自动成为美国公民了。不过这个问题还是有点远,让我们拭目以待。
内战后的重建期间
国会如何通过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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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创始人介绍
■ 毕业于全美大学福布斯排名第一的波莫纳学院 (Pomona College)
■ PPE(哲学、政治、经济)专业
■ 大三录取于英国顶级高校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一年交流
■ 波莫纳学院的校友面试官
■ 2016年深圳USAD(美国十项学术全能)比赛的邀请裁判
■ 已帮助100+学生在AP人文社科上获得4+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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