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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法治改革再出发 | 法学时评

张文显教授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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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改革再出发

作者:张文显,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

来源:《法制与社会发展》2019年第1期。


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郑重宣示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改革开放永远在路上。法学法律界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新时代中国法治改革再出发的宣言书和动员令。


新时代中国法治改革有其科学的理论依据。从整体上讲,就是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体来讲,就是两个重大理论论断。一是“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必须以革命的勇气和革命的思维,大刀阔斧地推进法治领域的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军、依法办事的体制机制弊端和思想观念。二是“进入新时代之后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折射到法治领域,表现为人民对法治的美好需要,对法治生活的美好期待,对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和其他权利保障的需要,与立法不优、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监督疲软、人权保障和产权保护不力等的矛盾,这些矛盾只有通过法治改革才能消解。所以说,是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催生了法治改革,也为法治改革增添了强大的动力。


新时代中国法治改革呈现一系列新特征。第一,新时代法治改革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加快推进、协调推进的。第二,新时代法治改革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相统一,彰显了改革的本质。第三,新时代法治改革坚持法治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改革方向。第四,新时代法治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理念,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改革成效由人民来评判。


新时代中国法治改革肩负着历史赋予的重任。第一,推进法治思想变革,即通过不断总结经验,传承中华法治文明,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来创新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特别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改革相结合,实现法治的精神转换,这也可以说是新时代中国法治的一场思想革命。第二,推进法治体制改革,包括法治领导体制改革、宪法实施体制改革、立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法学教育体制改革等。第三,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体制改革,包括政党治理、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网络(互联网)治理等治理领域的全面改革。


新时代中国法治改革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和方法论。一是坚持对立统一的辩证法,正确处理法治领域的各个辩证关系。诸如民主与专政、人治与法治、法治与德治、改革与法治、政策与法律、活力与秩序等。二是坚持在科学和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法治改革。法治改革既要讲科学、遵循规律,又要讲法治、于法有据。三是探索综合性协同性攻坚性的改革。经过40年的改革,容易改的都改完了,剩下的都是“硬骨头”。啃“硬骨头”,必须敢于攻坚、善于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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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苗炎

公号推送编辑:耿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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