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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绍坤 张玉东 | 论《民法典》中侵权责任规范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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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房绍坤,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财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张玉东,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本文的主题、基本立场、论证、修改由房绍坤提出和完成,收集整理文献、撰写全文初稿和文字校对由张玉东完成。
来源:《法制与社会发展》2020年第4期。由于篇幅所限,刊物在此推送未加注释版本,请广大读者前往本刊物网站下载全文阅读。(责任编辑:朱振 孙冲)
摘 要:
民法中的侵权责任规范集中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之中。侵权责任编继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主要内容,但在体系构造、制度设置、规则整合上都有新的发展。在体系构造上,体现了体系定位的双重性和规范设置的合理性。在制度设置上,体现了诸多中国本土化特点,如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情形的两分化、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特定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复合性等。在规则整合上,对原有规则既有非实质性改变,也有实质性改变。
关键词:《民法典》;侵权责任规范;体系构造;制度设置;规则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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