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炎: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 法学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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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苗炎,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来源:《法制与社会发展》2021年第1期。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党中央召开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是正式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确定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法治实践证明,我国新时代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够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根本原因就在于,始终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始终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当代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具有鲜明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其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本次会议上提出并加以深刻阐述的十一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十一个“坚持”,阐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政治方向、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指明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奉法强国、建设法治中国,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继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是实现这一远景目标的关键阶段。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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