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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虹桥“十条新政”公布,上海支持社会办医再寻突破口

健闻季敏华 八点健闻 2019-05-08

    放开使用国内未上市的进口新药,探索民营与公立医院“机构对机构”的人才共享,拓展医保支付新模式。

 

继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在去年获得“超级政策”,可使用国内未上市的进口新药之后,近日上海也有类似“医疗自贸区”的政策颁行。


4月29日,由上海市卫健委、医保局、药监局、银监局及市教委五个部门联合起草的新虹桥“十条新政”最终获批。


“十条新政”全称《关于进一步支持新虹桥国际医学园区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此举是自2018年7月公布广受业内关注的“健康服务业50条”以来,上海市进一步放宽社会办医之举。


“十条新政”惠及的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是一片依托于上海虹桥商务区建设的综合性高端医疗服务园区,在长三角的区位交通优势明显,未来一小时可覆盖华东六省一市的三亿人口群,因此也是上海谋求引领长三角国家战略,建设亚洲医学中心的重要一地。仅一期规划就有七家高端医院,以及国内最早提出共享概念的医技中心。

 

该园区内,除了开业近一年的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西院),2019年底前,慈虹妇产科医院与星辰儿童医院将开业;2020年底前,览海康复医院、绿叶美容医院与百汇医院也将开业。此外,还有规划建设中的一期的泰和诚肿瘤医院(泰和诚医疗集团与美国MD安德森癌症中心合作)、览海西南骨科医院,以及二期的绿叶利兰医院(绿叶医疗与美国克利夫兰诊所合作)。


 “十条新政”的具体落实牵头人、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杭文权告诉八点健闻,这些医院的陆续开张,让新虹桥园区吸引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日益迫切,所以此次新政,首先是为园区社会办医吸引人才而设,后续将扩展至新药与设备准入、临床新技术准入、医教协同、医保与健康险模式创新等各方面的突破性政策。


△图片来源: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


作为新虹桥的发展原则,是为了“以高水平开放政策、高标准监管制度赢得高质量发展”,由此可以看出,品质还是上海社会办医的第一要义。


知情人士透露,“十条新政”如果试点顺利,后续会考虑将其适用于上海的其他几个健康服务业园区,进而可能扩展至全市。若果如此,将是上海社会办医的重大利好。

 

推动境外已上市新药在新虹桥先行使用

 

新虹桥“十条新政”中,最早有所传闻的是境外已上市新药的先行使用。4月24日,上海市药监局局长闻大翔在媒体访谈中提及,今年将推动境外已上市的抗肿瘤新药在上海先行定点的使用。这意味着与海南此前突破性政策相似,国内患者在上海的一些试点内,可以不用等待漫长的临床试点试验和审批期,就能用上进口“救命药”。 


海南省早在2013年获得《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批复》(“国九条”),其中就为乐城园区开了一个口子:“对于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可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进口,进口药品应当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 


随后于2018年3月两会期间,海南新政频出,包括可在博鳌超级医院“允许接种未在中国上市的疫苗”,以及“少量、急需进口用药”的政策适用于博鳌超级医院以外的更多医疗机构等。

 

与海南相比,上海的行事风格更“稳健”甚至“保守”一些。最早在2018年5月,原上海市食药局启动试点,允许指定医疗机构先行使用国外已上市抗肿瘤药。前置条件不少,强调“风险可控,包括前期医生给出质疑了方案、伦理委员会通过、用药患者的知情同意、用药后的不良反应监测”等等。


据澎湃新闻报道,试点启动后,当年12月,上海仁济医院为一名晚期肿瘤患者申请一次性进口美国强生公司生产的“达雷妥尤单抗”,进口数量为该患者的2个疗程24支用药量。


继上述个别试点以后,此次“十条新政”是将试点范围从公立医院延伸至民营医院,从单个医疗机构扩大至整个新虹桥园区,但在境外新药的品种上依然“一事一议”,需上报国家药监局。


杭文权告诉八点健闻,这一试点预期最早会在新虹桥园区内的一家肿瘤医院开始,该医院由泰和诚医疗集团与美国MD安德森肿瘤医院(MD Anderson)合作建立。与此同时,园区内的其它各类专科医院亦可提出申请,使用尚未在国内未上市的进口药。

 

“我们希望尽可能争取一次性进口国外批准上市,国内还没有注册的药品在园区内使用。”杭文权补充说,新品种的药品需要上报国家局批复,但同类药品或可争取不用反复上报审批。

 

民营与公立合作,探索园区医疗人才模式

 

与各地社会办医遇到的困境相仿,新虹桥园区辖内新建医院尽管多有国内外知名机构的背景,但因建设周期长、交通尚且不便,也同样面临着如何吸引优秀医疗人才加入的迫切问题。

 

据新虹桥园区预测,整个园区一期建设(包括范围内的七家医及若干家门诊部)明年全部建成后,总共会有2200张床位,大约需要至少2000名医生,其中职称较高的医师需求比例在30%,即500至600名左右,人才缺口的挑战非常大。

 

“(园区)建成后,会需要大量医护人员,基础的我们可以招募,但是高端定位的医疗园区需要更优秀的医疗资源,这些资源不是一蹴而就的,”杭文权说,“现在都积聚在公立医院里,希望通过这些新政可以释放出来。这些医师专家不需要天天在园区工作,但是他们是园区重要的组成力量,我们希望能使他们与园区建立一种阳光的多点执业关系。”

 

“十条新政”中提到了优化医师区域注册管理制度,推进公立医院全职、兼职等分类执业办法,建立医师多点执业激励机制,鼓励医师在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机构间双向流动。


△图片来源:yestone

 

此外,新政第八条还具体描述了新虹桥园区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如何探索合作发展的路径:遴选技术力量强、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市级医院输出品牌、管理、技术、人才等,与园区内投资规模相对较大、国际化高端化程度较高,需求长期稳定的社会办医开展合作,建立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使用机制,探索公立医院高技术团队进入社会办医的操作路径。

 

这一条政策的落实机构落在了上海市卫健委与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但未透露具体的合作内容。

 

早在去年底新虹桥中心的一次年度峰会上,上海市卫健委规划发展处处长徐崇勇曾表示,在多点执业的具体落地上,上海市比较支持的方法是机构与机构之间的多点执业合作,并认为这是双方共赢的方式。

 

从此次“十条新政”的内容来看,也再次印证了这样的方向,即新虹桥园区与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之间的合作探讨。

 

申康中心是上海市为了管理市级医疗机构,于2005年成立的政府办医责任主体,具体承担了28家市属三级医院的办医职责,以及6家在沪国家卫健委管理医院等的合作共建职责。

 

一位参与“十条新政”工作的人士告诉八点健闻,园区是希望通过与申康的合作能全面支持到旗下各家医疗机构的发展,“如果是每家医院自己去对接医生,则存在很大的不确定因素”。此次与申康的探索,将涵盖申康旗下的各家公立医院,“比如园区需要一个妇产科医生,则申康旗下的各家医院可以支撑,而不是只有一家医院,因此园区的运行效率会更高一些。”

 

此外,上述双方合作的平台也将用于探索培养园区自己的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带动园区较薄弱的科室,实现学科能力的提升;对于园区内的境外医生,该平台也可以进行相关的管理与技术认定等等。

 

对于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合作的问题,其需求在社会办医方面来看,呼声很高,但如何合作,则向来存有争议。

 

部分学者表示反对,认为此举容易失度,从而导致公立医院偏离公益性的主旨。2017年7月,原国家卫计委、财政部等多部门曾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局直属和预算管理的高校附属医院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北大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吴明在此前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公立医疗特需服务不易“一刀切”全部取消,原因是我国私立医院发展程度参差不齐,主要优质资源集聚在公立医院,全部砍掉公立医院的特需服务,将不能满足群众多层次的需求。

 

囿于优质资源难以流出的现实境遇,“十条新政”选择了“机构对机构”这样一条曲线救国的路径。

 

“其实,每到周五,好的医生资源都在机场的候机贵宾厅,如果没有阳光政策,医生们也在通过不同的途径、关系,在各地看病。”上述参与“十条新政”工作的人士说,“有了新虹桥这个基地,有了这些政策,医生们就不需要远距离操作,也不用以个人责任的名义来承担诊疗活动的风险。”

 

他补充说,新虹桥探索的这一合作路径,也正符合特需医疗服务从公立医院平台上逐渐剥离的趋势。

 

但最终,新虹桥园区也还是要培养自己的医疗人才。

 

上海市教委最终参与了“十条新政”的制定,提到了要加强医教协同发展,并由上海市教委与上海市卫健委共同落实负责。具体所指,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资格认定中,向园区社会办医倾斜。鼓励社会办医与医学院校、有资质的公立医院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

 

八点健闻获悉,新虹桥园区的二期建设中还预留了90亩土地,用于未来医学院的建设。但由于目前大多数医院还在建设期,只有个别医院进入到前期的储备期,因此,医教协同目前“尚在谈判阶段,尚无落地”。

 

品质为先,拓展监管与支付新模式

 

“十条新政”的其他条款也处处显示了上海在医疗服务业“放管服”方面的决心,例如在临床技术项目准入上,施行医疗技术备案制度,淡化医疗机构等级要求,重点审核医师资质和能力等等。

 

但是在监管方面,新政也再次体现了上海市的“稳健”风格:提出了要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实现社会办医全覆盖、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对每家社会办医建立诚信档案,实施不良诚信医疗机构黑名单制度,对于严重违规医疗机构予以取缔,强制退出行业。

 

此外,实行医疗机构、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结果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政府投入、医保支付等挂钩,医师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结果与医师定期考核、职称晋升、评优评先挂钩,记分达到一定分值予以离岗培训、暂停执业以及注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

 

在品质医疗的前提下,“新政十条”对园区内的社会办医给予了相当大的医保管理的覆盖范围,以及商业健康保险模式的创新空间。

 

2019年1月15日,上海市“健康服务业50条”实施进展情况通气会透露,上海嘉会国际医院、上海国际医学中心、德达医院、美中嘉和肿瘤门诊部和全景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等五家高水平社会办医机构先后被纳入了上海市医保结算,差额部分由患者自己承担或由商业健康保险结算。


△图片来源:yestone

 

而此次“十条新政”将“支持园区高水平社会办医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医疗服务的费用按照公立医院同等收费标准予以结算。”相当于此前五家单体医疗机构的政策,将在新虹桥园区内继续扩大类似的政策范围。

 

据八点健闻了解,上述五家高水平社会办医在具体落地医保政策时,医保运行方式各有差异。有些是医保先扣除基本部分,剩余由患者个人承担,还有一些专科为主的机构,基本医疗只是保证其中的一部分。

 

考虑到新虹桥园区内,各家医疗机构的投资主体不同,也有很多有不同国家的合作方,导致各种商业保险情况比较复杂,因此新政也提出了在园区内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评估与结算平台”的模式,来具体推进“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的数据交流,实现医疗费用直接理赔支付”,此外还将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园区资源开发健康保险产品,探索管理型医疗服务模式”。

 

上述“十条新政”参与者解释说,不同的保险体系,其保险比例不一样。如果以园区中的每一家医疗机构为结算主体,就会出现同样的病有不同的报销比例的问题,容易让消费者不明就里,因此新虹桥要以园区为单位,“探索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同时能很好的与商业保险对接的评估和结算平台。”

 

“我们在园区内对医疗服务价格是放开的,各个医疗机构作为主体来确定,”他补充说,“但是我们想引导医疗保险的结算能够相对趋同,否则各个不同的结算体系,会变成非常复杂的事。”

 


季敏华|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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