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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刑辩之门

游心斋主人 活钬 2023-02-05


转眼又是九月,与以往20年都不同的是,这回再也不必匆匆忙忙地赶回校园了——二十载求学生涯已于两个月前告一段落。

过去七八年,上下求索,跌跌撞撞,专业上把理工、人文、社科都学了一圈,思想上也被左中右洗礼了一番,工作上更是把企业、社会组织、公检法走了个遍。最后发现,或许还是只有刑辩能够契合个性,能勾起灵魂深处关于追寻公平与正义的热情。

研一时,因《无罪辩护:为自由和正义呐喊》一书认识了徐昕老师,并被徐老师书中所描绘的那惊心动魄的刀剑之舞深深感染,于是励志要以为人辩冤白谤为业。当时,还经常和武大法学院几位也致力于刑事辩护的同学戏言,以后每个人都要出一本“无罪辩护”。

因学业繁忙,几经波折,又是两年,直到毕业季,才终于怀着忐忑而激动的心情向徐老师发送了“大案刑辩实习计划”申请信,承蒙厚爱,当晚便得到了肯定的回复,因而有幸得以成为“大案刑辩”团队的一员,至今已经四个月。



昨晚,我看到了参与办理的第一个刑事案件的二审裁定书。准法律援助案件,上诉后介入,当事人被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审判实刑一年,现在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案情参见:法庭上的“纠结” | 全国首例“陪诊获刑”案旁听记)与家属沟通时,她对我们的工作表示认可、感谢,但也因此裁定结果感到万念俱灰。我心情无比沉重。


我现在仍然坚定地认为,张某之行为确有不当,但如果法官能够考量案发时普通公民所面临的境遇,能够考量到即使是政府在疫情期间也存在防控不利的情形,考虑到张某的行为最后并未直接导致有人感染,坚持刑法的谦抑性,案件必然能够处理地更加有温度,不致非得给人定罪,并且在很多类似案件判缓刑的情况下,还判的如此之重。


介入案件后,我们对案卷进行了仔细地研究,收集、提交了大量辨方证据,二审因此召开了半天庭前会议,后又两次开庭,提交的辩护词修改达三十多稿,家属四处喊冤,媒体也对此进行了报道,在如此强有力的辩护下,二审法院依然不为所动。


虽然有近期疫情在部分地区反扑的背景,但由此案确实也可以窥见当下刑事辩护之艰难。

 

当然,刑事案件的辩护并非艰难二字可以概括,有些案件在我这个初出茅庐的法学生看来都可称之为“荒诞”。


比如,房山一起涉枪案件,一个喜欢玩手办的“宅男”,买了一堆玩具枪,有十几支略高于公安部制定的1.8焦耳每平方厘米标准,仅有两支超过3焦耳每平方厘米,按照浙江高院、高检发布的《关于办理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刑事案件的会议纪要》,可能都不会行政处罚,结果这个“宅男”被检察机关认定为购买枪支,成了“军火商”,甚至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金华鹦鹉案,当事人办有鹦鹉养殖许可,人工养殖鹦鹉上万只,这些鹦鹉并非野生,均佩戴专用标识,就因为私下出售了一些给爱鸟人士,便被冠以危害濒危、珍贵野生动物罪,侦查机关以保护野生动物之名,不远千里,异地将人抓走,结果直接导致养殖厂的鹦鹉死了几千只…


还有涉案金额达几亿的淮安传销案,当事人通过电商销售化妆品,价格不高,质量不错,好评如潮,销售模式也颇为常见,不谈犯罪构成要件,不谈没有一个受害人因被骗取财物而报警维权,仅根据我粗浅的政治经济学知识,该公司每一笔货款均有相应价值的商品与之对应,每一次打款都有对应的货物流动,虽然其销售规模因电商原因增速确实大,但却始终被价值规律所制约,并非不创造任何社会价值,也难以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倒是侦查机关异地立案侦查后,很多代理商的货款被扣,“被害人”开始涌现……


这些案件的办理,很容易冲击一个初入刑辩之门的菜鸟的热情。对照刚在法学院学习的理论,以及刚检索出的现行有效的法条,有些案卷的每一个字基本都值得批判。辩护律师轻轻松松就可以草拟出一批批排非的、调取证据的、控告违法的文书,洋洋洒洒便是几万字的辩护意见,在法庭上也可以深入浅出,将法理与人情娓娓道来,但有权决定案件的人依然轻则摇摇头,不予采纳,重则警告、投诉,随即便是丢掉饭碗,乃至失去自由的风险。


刑事辩护的艰难不仅在于结果,还在于过程。法庭上慷慨陈词的背后,离不开细致、繁琐,乃至于重复性的、徒劳的工作,以及难耐的“寂寞”。每一起获得妥善解决的案件的背后,都是一个团队无数个日夜的辛勤付出,是案卷一页页的反复翻阅,是文书一字字的仔细斟酌,是马不停蹄的四处奔波,还有面对各种驳回、不予受理文书的一声声叹息。


当然,对于一个离开了象牙塔的新手来说,也会有关于以何种状态生活,以及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忧虑。




即使刑辩之现实如此骨感,但我想,当下再也没有一个职业能有如此“丰满”。


以权利的视角,结合当事人的讲述,在纷繁复杂的案卷之中去寻找事实真相,用刑法构成要件对事实进行规范分析,在证据和事实中达成程序和实体正义,最后给予案件一个合乎法、理、情的公正评价,这本身就富有逻辑的魅力。


更重要的是,这一系列评价背后往往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的自由和生命,是这个人背后的家庭。只有在亲历过刑事案件之后,或许才会明白,每一次犯罪都是一桩属于社会的悲剧,含冤受屈的被追诉者及其家属其实也可能是受害者。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找寻弥补因一些系列原因导致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一系列危害后果的微末希望,实在善莫大焉,遑论那些死刑冤案的平反,公众瞩目的“反转”。


或许也没有哪个职业能像刑辩律师这样可以在办理案子的过程中,带着同理心在短时间内读完他人的一生,这种阅读往往触及灵魂,可以让人参悟人情、国情、乃至世情,在这些大爱大恨的体悟中,个人的视野和人生的维度也将得到拓展。


除了刑辩律师,也没有哪个职业能够让人如此切身的感受到时代发展的脉搏。如果说一个社会进步与否要看最弱势群体的权利是否得到保障,如果说法治是代表进步的,那刑辩律师便是法治发展的晴雨表。没有人能够像刑辩律师这个时刻代表被剥夺自由的最弱势群体利益的人那样能最敏锐、最切身地体会到国家和社会对于最弱势者的态度,感知到法治建设的进程。当然,这也包括不那么乐观的变化。




初入刑辩之门,个人理论尚浅,技艺匮乏,短板甚多,与团队刑辩大师尚有巨大差距。几个月来,工作中亦时有迷茫,无所适从,甚至偶有从头到脚的无力感。但这个过程中的挑战,甚至惊险,胜利后的喜悦和畅快,还有刑辩内在的使命感、神圣感,依旧在不断与心底对于自由和公正的向往产生共鸣,让年轻的灵魂跃跃欲试,不惜苦苦寻觅。


早在六月毕业之时,即将工作之际,便想做个总结,搞搞展望,不想一拖就是一个暑假。


昨天,终于准备好了北京律协要求的所有申请材料,并提交给了律所。同日,也看到了第一份自己参与案件的裁定文书。这或许是在预示执业的艰辛和未来的挑战吧


心情复杂,特此提笔做个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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