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本我: 存在于世的生态进路
编者按
深度生态学近年来在国内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社区伙伴第九期《比邻泥土香》的“见·远”栏目就讨论了深度生态学。本文简介转载自“舒米学苑”,感谢授权。在本文中,作为深度生态学鼻祖的阿恩•奈斯旁征博引(佛洛姆、甘地、康德),带领我们经历这么一个认知过程,从自我到社会我,到形而上的我,再到生态我的超越,阐述了本我与众生的联结才能引领未来的生态运动,同时也道出了环保工作遇到瓶颈的根源。
我们是谁?该往哪里去?我们身处的又是什么样的世界?人类耗费了至少有二千五百年,在努力地思考这些问题。二千五百年,对于一个物种存在于地球上的时间而言,非常短暂;对于地球存在的时间而言,更如昙花一现。而人类是地球的一部分,在地表上不断地迁移。
我希望能透过下列六点,大致表达我欲传达的重点:
一、我们都看轻了自己。有鉴于我们常常将“本我”与狭隘的“小我”混淆,我在此特别强调本我。
二、只要具有足够又全面的成熟度,我们必然会认同自然,将人类与所有的生物视为一体,无论美丑、大小、以及是否有感知能力,这就是人性。我将于之后针对这个概念详加说明。
三、传统上,自我成熟的发展包含三个阶段,首先从“小我”(ego)发展到“社会我”(social self),再发展到“形而上的我”(metaphysical self)。然而,在自我的发展过程中,基本上都遗漏探讨自然相关层面。自然是我们安身立命的地方,也是民胞物与的所在。因此,我将初步介绍“生态我”(ecological self)(注2)的概念。人可能从一开始就身于自然、本于自然,并且为了自然而存在。社会和人际关系固然重要,但本我更蕴藏了丰富的关系组成,除了人与人或是人与全体人类间,更包含人与更大的生物群落之间的关系。
四、透过实现自我、万物发挥潜能,加深生命的喜悦与意义。无论生命之间的差异为何,自我实现都蕴含了本我的扩展与深化。
五、因着与其他生命产生的必然连结,小我变得愈加成熟,不仅增加了广度,也增加了深度,“在其他生命中看到自己”。如果我们视之为一体的生命的自我实现受到了阻碍,那么人的自我实现也将同样受到阻碍。对于自我的热爱会秉持着共存共荣(live and let live)的原则,协助其他的生命实现自我,如此一来,透过自我的扩展与深化,除了能达成利他主义(altruism)对于他者的责任与道德考量的目标,更能产生远超过于利他主义预期的结果。根据哲学家康德的批判,人的行为也许美,但绝对无关乎道德。
六、现今面临的挑战是:拯救地球免于毁坏。因为毁坏将不只侵犯到人和非人类自我利益的进步,且同时降低众生生命喜悦的潜力。
针对“我们是谁”或“我们是什么”的问题,最简单的答案,就是把手指指向自己的身体。但显然地,我不能将小我或自我意识与身体视为一体。举例来说,请分别比较上方列举的句子:
虽然,上述的句子当中,“我的身体”不能代替“我”、“我的身心”也不能代替“我”,但这个例子也无法说明什么是自我,或什么是本我。
即使历经哲学、心理学、社会心理学数千年来的论述,我们仍无法正确理解何谓“我”、何谓小我,或何谓本我。虽然,这些都是当代心理治疗的核心概念,但实际的治疗过程并不需要澄清这些名词的哲学定义。我们的重点在于要经常提醒自己,现在面对的事情是多么奇特又不可思议,并且近在咫尺。然而,也许就是因为这些思考与论述的对象如此之近,反而使得面对与处理益加困难。接下来,我将单单利用一句话来比喻何谓“生态我”的定义,而人的生态我,即是他所连结认同的那个本我。
这关键句说明(而非定义)了何谓本我,能帮助我们不再拘泥澄清本我的定义,反而着重于理解什么是认同(identification),或更确切地来说,更专注于了解认同的过程。那什么又是典型的认同过程呢?认同能引发强烈的同理心,我常举一个四十年前发生在我身上的例子。当时,我从旧式的显微镜中观察两滴化学药剂混合时产生的剧烈变化,接着,从旅鼠(群居的小型鼠,活动于北极附近)身上跳出一只跳蚤,沿着桌边闲晃,最后停在酸性化学滴剂中。我根本来不及救牠,几分钟后,跳蚤就死了,那垂死的挣扎有如动作片般逼真传神。
我很自然地充满怜悯与同理心,感受到牠所遭遇到的痛苦。但同理心并不是最基本的元素,而是认同的过程,即“我在跳蚤身上看到自己(myself)。”如果我与跳蚤之间的关系疏离,并没有直觉地看到跳蚤与我有任何相似之处,那么我对于跳蚤死前的挣扎,就不会有任何感觉。换言之,这当中一定发生了认同的过程,才会产生怜悯,并促使人类之间产生团结的情谊。
在一群研究与阐述自我概念贡献卓著的学者中,佛洛姆(Erich Fromm,人本主义哲学家和精神分析心理学家)提出:
爱自己就相当于自私,爱自己与爱他人是两种不一样的选择,这样的学说充斥于神学、哲学和一般人的思想中。而佛洛伊德在他探讨自恋的理论中,也以科学语言合理解释了上述的原则观念。
佛洛伊德的观念:假设人具有某程度的原欲,在婴孩时期,原欲的对象是婴儿本身,即佛洛伊德所称的原发自恋(primary narcissism)时期,而当人逐渐长大,性冲动的对象就从自己本身移转到其他的物件上。如果人的对象关系(object-relationship)受到限制,原欲就不会转向外在的对象,反而会回到自己的身上,即所谓的续发性自恋(secondary narcissism)。根据佛洛伊德的说法,若对于外在世界的爱愈多,留给自己的爱就愈少;反之亦然。由此说来,恋爱会使自我之爱(self-love)匮乏,因为所有的原欲都已转向自身以外的对象了(注3)。
但佛洛姆并不赞同佛洛伊德的分析。虽然,佛洛姆仅单纯关注人类之爱,但热爱生态智慧的我们(ecosophers)却发现,“照顾”、“尊重”、“责任”、“认识”的观念,同样广泛适用于所有的生物。
爱他人与爱自己并不是二择一的单选题,相反地,每一个有能力爱人的人,也都有能力爱自己。原则上,就对象(object)与人本身而言,爱是无法分割的。真正的爱表现了创生性(expression of productiveness),并蕴含关怀、尊重、责任和认识;真正的爱并不是因为受到某人影响而产生什么作用,而是积极为所爱之人的幸福和成长而努力,这些表现都源自于人本身的爱的能力 (注4)。
虽然,佛洛姆对于无私——与自私截然不同的对立面——的阐述极具有启发性,他的论述基础却仍只局限于异化和狭隘的小我概念,也可用来探讨自我牺牲的人。
无私的本质,在无私奉献的对象所产生的效果中特别明显。而在我们的文化里,经常展现母亲给孩子“无私的爱”。母亲相信无私的爱会让孩子体会爱的意义,并能学习什么是爱。但事实上,她的无私并未展现预期的效果,这些孩子并没有表现出相信他们受人疼爱的幸福,相反地,他们时常焦虑、紧张,担心母亲的不认同,同时为了达到母亲的期待而感到焦虑。另外,虽然他们常感觉到母亲身上潜藏着对于生命的敌意并深受影响,却没有意识层面上的认识,最终反而将这敌意带到自己的身上:
人若有机会研究母亲真实的自我之爱所产生的影响,可能会发现,懂得爱自己的母亲所给予孩子的爱,将比让孩子体会爱、喜乐和幸福,来得更有帮助 (注5)。
以下是生态哲学的观点:我们都需要环境伦理,然而,当人觉得为了表现对自然的爱,而必须放弃或牺牲自身的利益时,最后可能反而违背了生态学的基本原则。反之,人透过小我认同的扩展,也透过真实地爱自己,爱那个更深、更广的大我,将能看到环境保护带给他们的益处。
自一九三零年以来,我一直是甘地非暴力直接行动的门徒与信徒,自然而然地受到他形上学理论的影响。形上学给予甘地极大的激励,使他直到死前,都能坚忍不懈地走在他的道路上。甘地认为,他最重要的目标不在于印度的政治解放(liberation),而是领导印度人民发起圣战,来对抗赤贫、种姓压迫、以及各种挟持宗教名义的恐怖行动。圣战当然有其必要性,但人人得以自由才是甘地的终极目标。甘地叙述他所抱持的最终目标时,听在许多人的耳里应该是怪异又陌生的:
我所企求的、这三十年来希冀努力达成的目标,就是本我实现、与神面对面,并获得解脱(Moksha,即解放、自由)。我活着、我行走、我存在的目的,都是为了追求那样的目标。无论是演讲、书写,或涉足政坛,都不会改变我的目标 (注6)。
这对西方思想而言简直就是个人主义(individualistic),但也是一个普遍为人所误解的偏见。如果甘地所探讨的“本我”,指的是只考量个人利益、狭义的自我(jiva,即灵魂),抑或是狭隘的自我酬赏(ego gratification),又怎会为了贫穷的人努力呢?
甘地认为,他想要实现的是至高无上的本我,或宇宙大我(universal Self),即所谓的生命本源(atman)。诡异的是,甘地却想要透过无我的行动,也就是藉由削弱狭隘的自我或小我的支配,来落实本我。大我紧密地连结了每一个生命,而正因为彼此之间关系紧密,所以产生彼此间连结与认同的能力,因此很自然地,不需要道德劝说,就能促成非暴力的实践,如同我们的呼吸不需要道德理由一样。我们必须培养领悟力,诚如甘地所说:“非暴力力量的基础,就是众生本质上的合一。”
从历史上来看,我们可以发现,非暴力是生态保育的核心价值。甘地指出:
我相信不二论(advaita),并且针对这点,我相信人与万物本质上的合一。更因此我相信,若人充满灵性,全世界都会与他共享灵性的充满;若人没有灵性,某程度上全世界也与他一起失去灵性 (注7)。
也许有人会认为,甘地针对非人类生物的本我实现的想法过于极端。他在旅行过程中,带了一只山羊为伴,而山羊也以羊奶供给他的需要,恰好成为非暴力的见证,抗议印度以残忍的方式挤牛乳。
此外,与甘地同住在修行道场的欧洲伙伴们,对于他让蛇、蝎子和蜘蛛通行无阻地进入卧房内,让动物得以安身立命这件事,也感到非常吃惊,他甚至禁止人们用药来治疗毒虫的咬伤。甘地相信合意共存的可能性,同时证明了他的主张是正确的。因为道场内从未发生过任何意外,道场内的人都会不自觉地注意鞋子里面,确认没有蝎子之后才把鞋子穿上,即使晚上在楼层间移动时,也会很小心注意不要踩到某个同胞。
甘地以此方式肯定每一个生物都有其基本权利,谋求生存与茁壮。每一个生命的存在都有其利害和需要;每一个生命的存在都能实现本我。甘地藉此显明了本我实现、非暴力以及有时称为“生物圈的平等主义原则”(biospherical egalitarianism)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
在我成长的环境中,人们总是说,人生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变成一个伟大的人。这通常意谓着要超越其他人,在能力上胜过别人。这种人生意义和目标,在今日庞大的全球经济竞争背景下,显得特别危险。经济市场上的“商品与服务”,不仅可切割独立于实际生活,也几乎完全无关于人实际的需要,因此,我们绝不能让商品与服务供需的法则,支配愈来愈多的生活层面。
在极端个人主义充斥的社会中,若你拥有与人合作和共事的能力,且能使人在合作过程当中感到舒服,必会为你带来许多助益,尤其当你位居高位时,更需具备这些能力。但这些特质常常被视为事业成功的必要条件,或成就小我的基本准则,而不被视为实现“人”应具有的价值。然而,若将小我等同于本我的话,将严重贬低人的价值。
根据巴利文或梵语常见的翻译,佛陀教导弟子要以心(mind)广纳众生,如同母亲爱她的孩子一般,要以“本我”广纳众生。对有些人来说要抛弃小我,不但毫无意义,也绝不可能,因此一直以来,仍旧维持原来的翻译,只要人能够敞开他的心广纳众生,保有一颗关怀的心,以慈悲之心去感受和行动即可。
然而,如同译文中所呈现的,若能注意到梵语中的生命本源主要的含意其实是“本我”,而非“心”或“灵”的话,将会具有极大的启发。将生命本源译为“本我”其实较为适当,因为如果广义的自我能够接纳其他存在,就不需藉助道德劝说,要求人关心生命。除非你得了某种精神官能症,或患有自残倾向,又或者厌恶自己,否则,在没有任何道德压力下,你也会很自然地关心自己。
澳洲的生态女性主义学家哈伦(Patsy Hallen),提出了一套与佛陀相似的说法,她说:“我们在此拥抱世界(world),而非征服世界。”请留意句中提到的是世界,而非生物(living things)。但我们无需将思维从生物转向世界,只要把现实或我们身处的世界扩大,不那么随意地划定区隔他我的界线,就能泛爱众生万物。
如果,今天的“本我实现”使人联想到的是人生追求狭隘的那种自我酬赏,那么“本我实现”一词便迥异于甘地提出的意义,或稀释其中的宗教意义,若仍主张以深化与扩展小我来拥抱众生,岂不是有失精确吗?情况也许真是如此,但我认为这词汇的普及性反而使人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愿意听听何谓本我实现。在短短的时间内,人们有机会听到“大我”的概念,并了解到,如果人们继续将本我实现等同于小我意识的实现,就是严重看轻自己,因为“人”比我们所认为的更为伟大、更深刻、更丰富,也更具保有尊严与喜悦的能力。如今在我们眼前的,是那些非竞争性的丰硕果实,满山遍野,绵延不绝。
狭隘的小我酬偿是最粗糙、却也是无可避免的起始点,而我希望大家能以此为出发点,开始思考自我的扩展与深化。背后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与“利他主义”(altruism)有关。“利他主义”经常被置于利己主义(egoism)对立面,拉丁文中自我意识(ego)的对立面是他者(alter),因此,利他主义暗示了自我意识支持他者、牺牲自身利益。而且俗话也说,“基于责任,人应该爱人如己。”
遗憾的是,人若只靠着责任或普遍的道德劝说而爱人,能做到的十分有限。从文艺复兴时代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基督教国家发起了大约四百场残酷的战争,而战争发生的理由都极为薄弱。我认为,未来的重点应该摆在扩展与深化自我的工作上,当自我够宽广、够深刻,就能超越自我意识与他者之间的差异,并一步一步消弭对立。
“社会我”在早期阶段即获得充分发展,因此,我们愿意与家人和朋友分享蛋糕,而不愿自己独享。我们能充分与这些人产生连结,感同悲苦,却长期对地球恶意相待。不过,现在,该是深化人与所有的生物、生态界与盖娅——我们所拥有的这颗奇妙又古老的星球——之间的连结,与众生共有、共享的时候了。
哲学家康德提出道德行为(moral act)与美的行为(beautiful act),这一套概念对比鲜明,值得我们在努力与自然和谐共生、帮助自然,或成为自然的一分子的过程中,广泛运用与探讨。不计代价遵循道德法则(moral law)的意图,驱使了人们的道德行为,换句话说,单单只为了尊重责任,我们就须负起道德责任。因此,最能展现纯粹的道德行为,就是完全违反意愿的行为,即使厌恶,却仍因为尊重道德法则,而不得不做出的行为。对康德而言,使他油然升起深深的敬畏之心的,就是“我所仰望的星空与心中的道德法则”。
另一方面,如果遵守道德法则是心甘情愿的,那会是什么情形呢?康德认为,如果好的行为是出自于积极正面的意愿,就是美的行为。而我认为,在环境相关工作中,我们应该设法影响人们的道德意愿,而非道德理由,将主要目标着眼于影响人做出美的行为。不幸的是,生态运动常沦为说教,给大众一个错误的印象,大体上都要求人有所牺牲、更有责任感、更关心,也更有道德。依我看来,我们需要的是敏锐地感受生命丰富与多样性,以及爱护自然景物的深刻经验所带来的各种喜悦。
每一个人都可以贡献一份心力,这同时是地方与全球层面的政治问题。某部分而言,我们感受到喜悦,是因为意识到人与“比小我更大的某种东西”之间存在一种亲密的连结,而那种东西已经存在了数百万年,具有数百万年生命的价值。如果能扩展与深化本我的概念,让人不仅感受到、也深深相信保护自然即保护自己时,便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爱护环境所需的关怀。
我所提出的是生态存有论的至高地位,同时认为在环境伦理之上,存在一个更高的现实主义(realism),鼓舞着未来数年的生态运动。只要生态我能化作现实,人的行为就能自然又优美地遵循严格的环境伦理规范。虽然,我们有时的确需要了解自己的品格缺陷,但透过更加深刻的体验与激励,生态运动会愈来愈有成绩。但这问题若要在本文处理,可能过于庞大。我们要面对的显然无关乎社群科学(community science),而是社群治疗(community therapy)的问题:我们必须找出方法,来医治我们与最大社群——众生社群的关系。
注释:
1. 本篇文章摘自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二日的凯斯·罗比(KeithRoby)的社区科学纪念讲座的演讲,地点位于澳洲梅铎的梅铎大学。中文版收录于台湾红桌文化于2015年4月初版的《像山一样思考》书中。感谢红桌文化允许社区伙伴转载于《比邻泥土香》。
2. ecological self可译作“生态本我”或“生态我”,此处保留《像山一样思考》原译“生态我”,其他篇章统一使用“生态本我”。
3. Erich Fromm, “Selfishness, Self-love, and Self-interest,” in The Self: Explorations in Personal Growth, edited by Clark E. Moustakas (New York,NY: Harper, 1959), page 58。
4. 同注脚3, page 59。
5. 甘地的引述摘自Arne Naess, Gandhi and Group Conflict (Oslo, Norway:Universitetsforlaget, 1974), page 35。该书清楚阐述自我实现的形上学相关探讨。
6. 同注脚5。
7. 同注脚5。
文章及插图来自社区伙伴出版的第九期《比邻泥土香》, 间接转载自舒米学苑,感恩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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