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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 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指规定犯罪刑罚的法律的总称。具体来说,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根据本阶级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对犯罪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的总和。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罪责刑相适应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三)刑法的适用

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时间、空间内具有适用效力。

1.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人和对地的效力,即刑事管辖权的适用范围。

(1)属地原则

犯罪的行为地或结果地,除法律特别规定外,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都适用我国刑法。

我国领域内包括:领陆、领空、领水、驻外使领馆、船舶、航空器

(2)属人原则

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刑法第7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一律追究

刑法第10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3)保护原则

保护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凡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4)普遍原则

普遍原则,以保护各国的共同利益为标准,凡发生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害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2.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

我国现行刑法为1997年10月1日施行的刑法。

我国刑法的溯及力依照从旧兼从轻原则。

 

【练习题】

【单选】以保护本国利益为出发点,主张不论犯罪人属于哪国,也不论犯罪地点在国内、国外,只要侵害了本国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都适用本国刑法。这种原则称(    )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保护原则

D.普遍原则

【单选】在刑法的溯及问题上,目前我国采用的是(    )

A.从新原则

B.从旧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单选】外国人在我国领域之外,但对我国国家或公民犯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按犯罪地的法律应受处罚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A.2

B.3

C.1

D.4

【单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是(     )

A.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行为相适应

B.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个人情况(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C.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客观危害相适应

D.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单选】甲是H国公民,某年夏天乘坐中国民航的国际航班来我国旅游,在飞行途中因琐事与邻座乙(我国公民)发生争吵,甲将乙打成重伤,对甲应按(   )处理。

A.H 国刑法                          

B.我国刑法

C.飞机最终降落国刑法                

D.国际法院

【单选】我国刑法中,对法律没有规定的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应该(    )

A.不定罪

B.依照习惯定罪

C.依照法律定罪   

D.依照以往判例定罪 

【多选】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

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专题二  犯罪

(一)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犯罪是指《刑法》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第二,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第三,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二)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是指依照《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共同要件: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

1.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犯罪并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与单位

(1)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

①完全无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

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②相对责任年龄: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8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③完全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刑事责任能力

①无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法院强制医疗。

②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③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除了无刑事责任能力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以外,其余都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三种特别规定:

第一,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

(1)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都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过程中存在的主观心理活动,都反映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及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

(2)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

据此犯罪故意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①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②间接故意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3)犯罪过失

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据此犯罪过失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①疏忽大意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②过于自信的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4)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所谓不能抗拒,是指行为人根据当时的主客观条件,无力排除或防止这种结果的发生。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所谓不能预见是指行为人没有预见也不可能预见。

3.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

4.犯罪客观方面

(1)犯罪行为

①作为

作为,即积极的行为,是指以积极的身体举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②不作为

构成不作为犯必须以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为前提。

义务来源:法律明文规定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基于法律行为承担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2)犯罪结果

犯罪结果,是犯罪行为对刑法保护的客体所造成的损害。

(3)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三)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

1.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行为。

犯罪预备的条件:

行为人已经开始实行犯罪的预备行为,包括准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便利条件等;行为人尚未着手实行犯罪,即行为人必须是在犯罪预备阶段停止下来;行为人在犯罪预备阶段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行为。

犯罪未遂的条件: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没有得逞:犯罪分子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行为。

犯罪中止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自动放弃的犯罪中止,另一种是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四)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1.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一般正当防卫构成条件

①必须存在不法侵害行为。

对下列行为不能实行防卫:依法执行公务或执行合法命令的行为;公民的依法扭送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

②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正在进行中。

③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行正当防卫。

④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2)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刑法》第20条规定: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特殊正当防卫——无限防卫权

适用范围: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

限度:即使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2.紧急避险

《刑法》第21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应具备的条件:

①避险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实施。

②必须是合法权益受到危险的威胁才能实行紧急避险。合法权益受到的危险主要是:来自自然界的破坏力量;动物的袭击;犯罪分子的侵害。

③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首先这种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而不是虚构的、假想的危险。对于已经结束或者尚未发生的危险,不能采取紧急避险。危险尚未发生或者已经结束而实行的所谓避险行为,不是紧急避险,而是避险不适时。

④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行紧急避险。

⑤避险行为只能针对第三者实施。

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⑦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练习题】

【单选】我国刑法规定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     )

A.14岁

B.15岁

C.18岁

D.已满16周岁

【单选】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     )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单选】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     )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单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下列哪种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

A.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

B.失火罪

C.窝藏、包庇罪

D.绑架罪

【单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里“未得逞”是指(     )

A.犯罪行为没有实施完毕

B.犯罪目的没有达到

C.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D.行为没有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单选】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

A.甲、乙两人共谋要给丙一点教训,在去丙家的路上,乙因为家中有急事而返回家中,甲仍然入室殴打丙。

B.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枪走火乙中弹身亡。

C.两辆汽车相撞后一同冲向路边压死行人。

D.甲、乙合谋抢劫丙的录音机,甲先将丙打伤,乙趁机将录音机枪走。

【单选】我国《刑法》规定:在犯罪活动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即犯罪中止。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

A.甲趁乙熟睡之际潜入乙家杀乙,打开煤气阀一段时间后,又后悔了,遂将煤气阀关上,并将120叫来对乙进行抢救,乙遂脱险。

B.甲潜入乙家盗窃,突然听见旁边门响,误以为被发现,遂逃走。

C.甲对乙家行贿,到乙家后发现乙不在,遂将行贿的五万元带回,准备改天再去。

D.甲在街上对乙进行抢劫,被过路的群众发现,制止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单选】醉酒的人犯罪(     )

A.应负刑事责任

B.不负刑事责任

C.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负刑事责任

D.情节严重的才负刑事责任

【单选】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

A.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

B.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C.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

D.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

【单选】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     )

A.张某,20岁,遇人抢劫奋起反击,将对方打成重伤

B.王某,30岁,为了躲避仇人追杀,抢了路人的摩托车逃跑

C.刘某,13岁,盗窃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财物

D.赵某,30岁,醉酒驾车撞死路人

 

专题三  刑罚

(一)刑罚的概念及其特征

刑罚是指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一种强制性的法律制裁措施。

刑罚分为主刑附加刑

(二)主刑

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我国的主刑有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1.管制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2.拘役

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①探亲;②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3.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分子所犯的一个罪一次判处的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15年,最低不能低于6个月。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4.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终身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是无期徒刑的最突出特征

5.死刑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死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惩罚手段。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三)附加刑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附加刑。

根据《刑法》规定,附加刑有四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1.罚金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2.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根据我国《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分子下列4项权利: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②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③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④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3.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部分或者全部。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所抚养的家属的生活。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4.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

 

【练习题】

【单选】根据《刑法》规定,下列不属于主刑的是(    )

A.拘役

B.死刑

C.管制

D.罚金

【单选】下列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中,不符合我国《刑法》的是(    )

A.对单位判处罚金

B.对单位法定代表判处罚金

C.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判刑

D.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判刑

【多选】我国《刑法》中所说的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权利中的哪些权利(    )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C.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D.担任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单选】《刑法》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对犯罪人(    )

A.可以减轻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

B.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C.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单选】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罪犯不得假释的是(    )

A.甲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B.乙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C.丙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D.丁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单选】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    )

A.管制

B.拘役

C.刑事拘留

D.有期徒刑

【多选】刑法里面的主刑包含(    )

A.管制    

B.拘役    

C.没收财产     

D.死刑

 

专题四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种类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共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

(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其他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是指非法剥夺或者妨害公民行使依法享有的管理国家和参加政治活动等各项权利的行为。

1.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为了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注意:行为人绑架他人之后,直接向被绑架人索取财物,不成立本罪,而应该成立抢劫罪;行为人在以实力支配、控制他人之后,才产生勒索财物的意图而向第三人勒索财物的,按照绑架罪来予以认定。同样,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之后,对其以暴力、胁迫手段予以控制,然后向其家人或者有关人员勒索财物或提出其它不法要求的,也认定为绑架罪

2.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与绑架罪的界限:非法拘禁罪是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把人限制在一个固定的区域内使其无法自由行动;绑架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用暴力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以索要钱财;也可表现为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以满足个人提出的一些不法条件(不一定是图财)。

3.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4.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三)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占有、挪用公私财物,或者故意破坏生产经营、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1.抢劫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2.抢夺罪

抢夺罪,即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与抢劫罪区别:不使用暴力、胁迫或其它强制人身的方法,主要采取乘人不备、突然夺取的方式。

携带凶器抢夺时,定为抢劫罪。

3.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注意:盗窃罪已取消死刑。

4.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以及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四)贪污贿赂罪

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挪用公共财物以及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的行为。

1.贪污罪

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注意: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也应以贪污罪论处。

2.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3.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4.行贿罪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五)渎职罪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同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

这里所说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1.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选择题】

【单选】依据刑法规定,构成行贿罪要求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谋取(    )的目的。

A.个人利益

B.非法利益

C.经济利益

D.不正当利益

【多选】下列犯罪中,主观方面可以由过失构成的有(    )

A.贪污罪

B.介绍贿赂罪

C.玩忽职守罪

D.泄露国家机密罪

【单选】一般来说,以下犯罪行为不属于腐败犯罪表现的是(    )

A.遗弃罪

B.权钱交易犯罪

C.滥用职权犯罪

D.以权谋私犯罪

【单选】受贿: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根据以上定义,下面哪种行为是受贿?(    )

A.甲是某厂财务主管,在给乙报销时,多报销2000元,事后与乙平分,两人各得1000元。

B.卫某(女)因盗窃金店而被公安机关收审,贾某负责审理这个案子。卫某想让贾某帮助她,即以身相许,尔后贾某便利用自己的职权设法使卫某逃避了法律制裁。

C.刘某想倒卖彩电,就托人找到电视机厂主管彩电批发的王某,送去10000元人民币,希望李某按批发价卖给自己100台彩电。郑某收到钱后交给了领导。

D.王某主管某单位分房子,李某为了给他在该单位工作的儿子分得一套住房就给王某送去价值5000元的厚礼。王某得到钱后给甲的儿子分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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