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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这8个月以来的痛苦,我走出这个阴影,真的很需要时间。”


1

“我在这里,车下面有一只手”


2016年4月4日晚,珠海市110报警台接到一个电话,一名女子在电话里惊恐地说:我在这里,车下有一只手。


珠海市高栏港交警们赶到现场,发现女子车底下有一个人!交警们急忙将车抬了起来,出乎意料的是,这个人竟然还挂在车上!他并不是躺在车底下的地面上,而是卡在车的底部。


车下人为中年男性,已经死亡。他的背部与小腿肌肉等处有明显的摩擦痕迹,警方分析是被车拖行产生。


面对这样的场景,报警的司机小磊早已吓得浑身发抖,说话语无伦次。她称自己一路上并没有撞到人,更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男子会在她的车底下。


2

奇怪的血迹带出隐情


当天,珠海下了小雨,路面潮湿。民警们拿着手电筒沿着小磊开车过来的路线,反方向一路查去。在距离报警地1.7公里的路基旁,警方发现了小磊所驾驶车辆的碎片和死者的一对鞋。

 


奇怪的是,在马路的两侧,均发现有死者的血迹。


事发地段是8米宽的车道,若男子被司机小磊撞到并拖行,那么马路上不会形成两侧的血迹。警方推测,这里面很可能还有另外一台车的碰撞。


由于事发地段没有设置监控,警方查看了当晚经过此地的公交车的行车记录,画面中,只拍到了男子生前曾张开双手,摇摇晃晃地在马路上走了四五分钟,他的脚上已经没有了鞋。此外,没有其他可疑车辆的信息。



3

折叠的后视镜


终于,在事发地附近的路口,警方发现了可疑车辆:有一台车的右后视镜处于折叠起来的状态。在行车过程中,将后视镜折叠起来是极其危险的行为,一般情况下不会有司机这么做。


这台车的车主李先生很快就被找到了,他说,当晚,他开车出去办事,经过事发路段时,车前出现了一名男子伸开手就要拦车,他急忙躲开了,在这一过程中,男子拍了他的后视镜。随后,李先生停车,看了一下便离开了。


这名男子便是小磊车下的死者,可李先生坚称自己没有带倒死者,因为他看到死者摇摇晃晃地走。


但是,李先生在事后又给朋友打电话,请其到现场看看男子的情况。事实上,他还是带倒了死者。



4

水落石出 三方均有责


经过了一周的调查,案件终于真相大白。


死者生前处于醉酒状态,李先生的右后视镜剐倒了死者,所以在马路一侧留下了鞋和血迹,他被带倒后,又光脚摇摇晃晃于马路之上拦车,走到另外一侧,最后躺在了马路上。


而司机小磊驾车驶过,因为车的右大灯出现故障,且马路上没有路灯,她直接轧上了地上的男子,“就感觉颠簸了一下”但并未下车检查,拖行1.7公里后,在照明情况较好的大道上停车检查,才发现车下有人。


珠海交警做出了责任认定,司机李先生和司机小磊都负主要责任,死者负次要责任。


李先生为交通肇事逃逸,司机小磊碾轧并拖行死者并非故意,但她在开车上路前,没有保证车辆的完好,而车大灯的故障,也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直接因素,所以警方最终认定小磊涉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而对于死者来说,他虽然不幸被撞随后又被拖行,但他在醉酒的状态下,在路上拦路妨碍车辆通行,本身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案件中,该男子醉酒后,上马路拦车,然后还躺在马路上,最后导致被撞并拖行身亡了。看似是他自己的责任,但是最后判定是两位司机负了主要责任,您认为这么判定合理吗?

A1:这里主要还要看道路的状况。比如封闭性的道路、高速路、快速路和普通的封闭道路,与责任的认定有一定的关系。在这个案子当中,被害人所在的道路是人车混行的道路。


在这种情况下,第一个司机李先生,当看到前面有人时,他应该停车或者规避。本来他撞伤了停下来后,可能主要责任是行人的,或者说他们负同等的责任。但是他逃逸了,所以认定了这个司机是主要责任。


对于第二个司机小磊,如果她采取了必要的制动停车的行动,还是把行人轧伤或者轧死了,司机通常是没有责任,或者责任会低一些。


但是在道路光线条件不佳的情况下,司机小磊没有足够的注意,所以她把男子剐住了,拖了1.7公里,因此认定小磊对他的死亡负主要责任。

Q2:那躺在马路上的这个人,到底有没有责任?


A2:肯定有责任,因为他从事了一个风险行为:在醉酒状态进入到机动车通行的主要区域拦车,这个行为本身也是相当冒险的一个行为。




案件来源:《今日说法》节目《折叠的后视镜》

主编:王秀敏

实习小编:谢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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