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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为了这几秒,丢了命!真是应了那句老话......

浙江交警 浙江交警 2020-09-05

红灯停绿灯行

这个简单的道理人人懂
可有些人总觉得
偶尔闯一次红灯不会怎样
哪有这么巧?
或许早几秒、晚几秒都能幸免于难
可偏偏,就是那么巧
意外总是在你不经意间就会到来

让你猝不及防!

8月5日上午,嘉兴市区纺工路和百川路交叉口,卢某骑电动车闯红灯,还从待转区停着的车辆中间穿过去的,俗话叫“鬼探头”,结果不幸被直行的汽车给撞到。 事发当时汽车驾驶员陆某是由北往南电动车驾驶员卢某是由东向西横过斑马线发生碰撞后卢某因没有正确佩戴头盔头部伤势过重

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交警初步判断

电动车驾驶员卢某闯红灯

汽车是绿灯

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行经路口的时候都要遵守交通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

电动车驾驶员要提高自己的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毕竟发生事故时电动车是比较容易受伤的一方,但如果是自己的责任造成了事故,所受的伤害和造成的经济损失都要由自己承担。

4月28日,郑某驾驶电动车经过温州平阳飞鳌大道万全段周垟村路口时,该路段的信号灯是红灯,但郑某毫无刹车迹象,直接闯红灯开了过去。

这时,一辆白色轿车从郑某右方正常行驶通过事发路段,直接撞上了郑某。瞬间,郑某连人带车被撞飞数米,此时离红灯结束仅剩下4秒。

这起事故造成47岁的郑某

头部受伤、全身多处骨折而接下来的这起事故给21岁的周某留下了终生的遗憾

5月9日下午3点多,外卖小哥周某经过温州海西镇北厂村路口处时,信号灯显示红灯,但周某还是一路向前。

与此同时,从平阳往海西方向行驶的黄某正开车经过这个路口,当黄某发现闯红灯的电动车时,事故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冲击力使周某被撞后被高高抛起,随后掉入旁边的稻田。在这起事故中,周某全身多处骨折,并失去了一只脚趾

交警对两起事故作出了责任认定闯红灯的郑某和周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律解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数据显示,2018年,浙江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有6421起,死亡1550人,受伤6063人,分别占总量50.29%、41.79%、52.66%,这当中绝大部分都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

可以说,电动车违规看似法律成本低,看似轻而易举,但教训却重于泰山。宁等三分,不抢一秒,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千万不能心存侥幸!

闯红灯

“闯过去”了——比别人快了几十秒
没“闯过去”——比别人“快”了几十年
血淋淋的教训就在眼前

驾驶电动自行车

请严格遵守以下8条安全守则

电动车骑行安全提示


01佩戴安全头盔



02不逆向行驶



03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



04不猛拐转弯,不超速行驶



05不搭乘大人、不骑乘3人



0670岁以上老人,不骑电动车



07选择非机动车道,靠右侧通行



08

横过马路,下车推行;

左看右看,安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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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闯红灯是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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