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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内摩托车可以上高速了?权威回应来了!

浙江交警 浙江交警 2020-10-26

近日,网上爆出的关于“摩托车可以上高速”的消息瞬间引起了“浙江摩友们”的躁动
一时间“浙江省内摩托车可以上高速”的消息迅速在微博、朋友圈等自媒体平台流传开来
也有不少人来问蜀黍这个消息是石锤么现在浙江高速交警正式辟谣关于“浙江高速放开摩托车通行”的消息是

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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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有很多摩托车驾驶人都对
浙江高速禁止摩托车驶入有异议他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规定摩托车不让上高速。
所以,浙江省的法律法规与上位法究竟有没有冲突?让我们先来看一下这起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分析



 2016年6月24日,陈某驾驶摩托车从温州南收费站进入沈海高速(未领取通行卡),沿着温丽高速公路丽水方向行驶,到达桥头收费站时被工作人员拦下。温州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到达现场进行调查,最终以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对陈某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陈某当场签收了处罚决定书。之后,陈某不服处罚决定,对高速公路标志牌的设立有异议,向浙江省公安厅申请复议,后浙江省公安厅作出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陈某仍不服,向永嘉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被诉行政行为及复议决定,一纸文书将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温州支队三大队、浙江省公安厅告上法院。陈某诉称,交警的处罚依据是驾驶员违反了禁令标志。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能上高速公路的规范是指“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并未限制摩托车上高速。浙江省内的法律法规与国家的法律有冲突时,应该服从国家的法律规定。而且标志、标线的设置必须遵循道交法,因此,民警作出处罚决定是不合理的。据此,要求法院撤销处罚决定以及省公安厅作出的复议决定。
交警对陈某的处罚到底合不合理?接下来蜀黍就带大家来看看,法院是怎么解读这起案例的。有点长,慢慢看,认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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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出,摩托车能否驶上高速公路,要看高速公路有没有设置禁止摩托车驶入的交通标志。交通信号是关于道路通行条件的指示,国家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不论是高速公路还是城市道路,是否具备通行条件,能不能通行,怎么通行,都要看交通信号的指示,如果一条高速公路设置有禁止摩托车行驶标志,那摩托车驾驶者就要遵循,不能驶入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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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高速公路上的交通标志由谁设置,怎么设置?高速公路属于收费公路,按照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结合公路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可见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者可以依法根据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路网结构、交通状况自行设置交通标志、标线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设置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是有法律依据的。同时,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对高速公路设置交通标志是否合理进行监管,如果一条高速公路设置禁止摩托车行驶的标志没有被交通主管部门认定为设置不合理,摩托车驾驶者应当要遵循交通标志的指示,不得进入高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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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是关于摩托车在高速行驶的要求,并不能理解为摩托车在任何高速上都可以行驶。最终,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
其实大家要明白
浙江高速禁止摩托车驶入也是基于实际情况考量

浙江交警提醒

据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法制支队负责人解释,我国有部分省市高速公路是允许摩托车行驶的,而浙江禁止摩托车上高速(《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第24条1款3项明确规定摩托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之规定,并结合浙江高速公路通行情况采取的管理措施,具有法律效力。我省高速公路在每个收费站入口处也都有一块醒目标志,标志的内容表明,行人、非机动车、二轮三轮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请摩托车驾驶人在出行前一定要正确规划出行路线,切勿大意闯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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