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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法庭体验沉浸式反诈→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一些在校学生因经验不足等原因,容易被诈骗分子利用成为“工具人”。为进一步增强在校学生的反诈意识,5月24日,金牛法院“豌豆荚·向阳花守护团”邀请成都市第四十四中学40余名学生,“零距离”旁听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JIN NIU FA YUAN







2023年3月初,被告人段某某在明知“上家”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仍按照其要求在被告人王某某处购买相关设备,并共同架设简易通讯设备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在此期间,二被告人多次使用租借的电话卡架设通讯设备,直至4月在住处被民警抓获。经查,二被告人利用相关通讯设备为境外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搭桥”,导致两名被害人被骗60余万元,期间二被告人获利人民币1.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段某某、王某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为其提供通讯传输等帮助,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段某某、王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认定二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3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庭审结束后

参与旁听的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活动通过“面对面”旁听庭审,不仅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手段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同时也提醒自己在以后的生活中会更加警醒,远离电信网络诈骗。









供稿:徐   敏

编辑:樊慧洁

一审:陆   露

二审:赵梓含

三审:陈   晴


JIN NIU F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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