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长跑25年迎来执行曙光
1999年,刘某与廖某1、廖某2、许某因业务往来产生纠纷,廖某1系廖某2的妹妹,许某与廖某2系夫妻关系,刘某将三人诉至金牛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廖某1欠原告刘某118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并从1997年6月10日起每月按百分之一点二给付占用资金利息至付清为止;被告廖某2、许某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因三名被执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针对三位被执行人的车辆、银行存款、土地房产情况进行查询,囿于当时办案条件落后、技术手段不发达等原因,在穷尽执行措施后,发现三名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三人的行踪也下落不明,故法院依法终结了案件的执行程序。
对被执行人廖某1、廖某2、许某财产进行查询,最终查询到被执行人廖某1名下现有一辆老旧的沃尔沃小型汽车并及时采取查封措施。但依据判决及法律规定,承办法官计算出本案执行标的已高达8万多元,已查封车辆价值远远不足以清偿现有债务,后期也很可能面临流拍风险。
为保障刘某的胜诉权益,承办法官经过多方调查,联系到廖某2和许某的女儿许某1,其女儿表示父母二人均已年近八十,且在院治病无钱履行。承办法官从强制执行工作内容、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亲属人伦纲常等角度展开详细的释法明理工作,最终许某1主动表示愿意代替父母前往法院与刘某进行和解。
双方对履行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分毫不让,许某1则表示如果刘某不作出让步将不愿代履行,和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与双方促膝长谈,耐心疏导,化解心结,刘某终于同意对履行金额作出适当让步,许某1也在执行法官的劝解下表示愿意代履行,最终双方当庭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许某1一周内一次性履行7万元了结本案。至此,这起历经二十五年的执行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金牛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以“终本出清”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化解执行历史“包袱”,确保每件执行案件都有人管、管到位、管到底,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增强执行办案质效,切实解决执行难。
供稿:刘严梅、祝思量
编辑:樊慧洁
一审:陆 露
二审:赵梓含
三审:陈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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