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罕见一次性开出3张千万罚单!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分别被央行罚了2360万、1820万!一同被罚的,还有两家银行20名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家券商华泰证券也被罚1010万。
昨日,央行在官网发布银罚字【2020】1号-27号处罚公示,民生银行和光大银行两家银行被罚,这也是自2018年8月时隔一年半后央行再开罚单。
违法行为类型,主要包括: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业内人士称,尽管上述3家金融机构的罚单今日才公告,但具体的检查行动发生在2018年。“当时是监管对大型金融机构全覆盖的随机检查,涉及反洗钱违规的机构也不仅这3家金融机构,之后可能会有类似监管公告陆续发布。”
1、民生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处罚公示除了民生银行,还包括了时任民生银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内控合规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信息科技部总经理、信息科技部信息管理部副总经理、信用卡中心事业部总裁、小微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直销银行事业部副总经理等12位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处罚范围可谓非常广、级别也颇高。
光大银行被罚责任人,也包括了时任光大银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法律合规部反洗钱处处长、2位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信用卡中心审批部总经理、运营管理部结算管理处处长、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零售业务部总经理助理等8名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
3、华泰证券
不难看出,罚单的违法行为类型,都跟违反“《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有关:
还有一个需要关注的信息是,32条中提到,“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而A(时任民生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被罚款7万元、B(时任民生银行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信息科技部信息管理部总经理)被罚款6万元、C(时任民生银行小微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被罚款5万、D(时任民生银行直销银行事业部副总经理)被罚款8万,不难推测,民生银行已经“造成了洗钱后果发生”。
这也不是民生银行第一次被央行处罚。2018年3月,央行对民生银行开出史上最大支付罚单,对民生银行厦门分行(新兴支付清算中心)支付清算业务违规情况进行了处罚,除了给予警告,合计罚款1.63亿元。对此,民生银行回应表示,撤销了厦门分行新兴支付清算中心。民生银行有关负责人还表示,该行将持续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付结算、清算业务的最新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监管要求,规范化开展各类支付结算业务。反洗钱执法检查不断深入,处罚力度显著加强。2018年,人民银行全系统对1569家义务机构开展反洗钱专项执法检查,针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罚款金额合计1.66亿元,同比增长54.55%,基本实现“双罚”。同时,各分支机构对428家金融机构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其中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共计罚款2334万元。警钟长鸣!其他银行与相关负责人也必须从中警示自身,不要顶风违法。来源:轻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