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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三优 | 司法有爱 诉讼无碍——临淄法院为听力障碍群众提供贴心服务
7月9日,临淄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名当事人神态焦急,并激动地打着手语。导诉员秦超很快意识到这位当事人可能存在听力障碍,无法正常表达,立即上前了解情况。经过询问得知,当事人姓张,身体存在聋哑缺陷。随后,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相征随即与临淄区残疾人联合会取得联系,并邀请临淄区特殊教育学校的王老师前来为当事人进行手语翻译。工作人员崔杰将起诉状的格式、立案所需材料等注意事项与王老师进行了深入沟通,王老师用手语把沟通的相关内容翻译给了当事人。在法院工作人员和王老师的帮助下,张某很快完成了诉状书写及网上立案,并用手语向干警们表达了深深谢意!
近年来,临淄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残疾人无障碍诉讼服务和诉讼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有爱无碍”诉讼服务文明岗创建活动,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轮椅、拐杖等残疾人辅助器具,设置无障碍通道,开通残疾人绿色通道,安排专人陪同办理立案、缴费、参与调解等服务事项,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服务体系,将无障碍服务贯穿于诉讼服务工作全过程,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方便地参与诉讼活动,持续提升特殊群体对诉讼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供稿:崔杰
编辑:贾淼
初审:张刚
复审:赵业军
终审: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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