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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 | 国家“自行消亡”和暴力革命

2017-11-07 Ле́нин 社會學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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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Влади́мир Ильи́ч Улья́нов1870.4.221924.1.21),通称列宁(Ле́нин),是俄罗斯共产主义革命家、政治家和政治哲学理论家,曾担任俄罗斯共和国(19171918)、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19181924)及苏联(19221924)人民委员会主席(总理)。在他治理下,俄罗斯和往后的苏联成为接受布尔什维克(后来的苏联共产党)统治的一党制社会主义国家。列宁的思想体系根基于马克思主义,而其发展的政治理论则称为“列宁主义”。

 



【小编导言】

 

今天是俄国“十月革命”100周年纪念日。100年前的今天发生的事件毫无疑问极大地改变了世界历史的进程。作为这一事件的最主要策动者和领导者之一的列宁,如何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理论基础上进一步论证暴力革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列宁主义的若干要害之一,这篇选自《国家与革命》的文章当可以提供一个对此问题的重要观察点。该书是列宁于1917年8月至9月在芬兰避难时所写,是1917年俄国革命第一阶段(二月革命)与第二阶段(十月革命)中间诞生的决定性著作。这本书从同时代的其他著作中脱颖而出,被认为是理解列宁对俄国革命未来的形势及使命之思考的一把钥匙。100年过去了,而我们至今仍生活在那一事件的余波之中,作为微小的个人我们的奋斗即使一时改变不了历史的行程,那也不要轻易放弃反思。故谨以此文作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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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所说的国家“自行消亡”这句话是这样著名,这样经常地被人引证,又这样清楚地表明了通常那种把马克思主义篡改为机会主义的手法的实质,以致对它必须详细地考察一下。现在我们把谈到这句话的整段论述援引如下:

 

“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是,这样一来它就消灭了作为无产阶级的自身,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到目前为止还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着的社会,都需要有国家,即需要一个剥削阶级的组织,以便维持它的外部的生产条件,特别是用暴力把被剥削阶级控制在当时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那些压迫条件下(奴隶制、农奴制或依附农制、雇佣劳动制)。国家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但是,说国家是这样的,这仅仅是说,它是当时独自代表整个社会的那个阶级的国家:在古代是占有奴隶的公民的国家,在中世纪是封建贵族的国家,在我们的时代是资产阶级的国家。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它就使自己成为多余的了。当不再有需要加以镇压的社会阶级的时候,当阶级统治和根源于至今的生产无政府状态的生存斗争已被消除,而由此产生的冲突和极端行动也随着被消除了的时候,就不再有什么需要镇压了,也就不再需要国家这种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了。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应当以此来衡量‘自由的人民国家’这个用语,这个用语在鼓动的意义上暂时有存在的理由,但归根到底是没有科学根据的;同时也应当以此来衡量所谓无政府主义者提出的在一天之内废除国家的要求。”(《反杜林论(欧根·杜林先生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德文第3版第301303页)

 

我们可以确有把握地说,在恩格斯这一段思想极其丰富的论述中,被现代社会党的社会主义思想实际接受的只有这样一点:和无政府主义的国家“废除”说不同,按马克思的观点,国家是“自行消亡”的。这样来削剪马克思主义,无异是把马克思主义变成机会主义,因为这样来“解释”,就只会留下一个模糊的观念,似乎变化就是缓慢的、平稳的、逐渐的,似乎没有飞跃和风暴,没有革命。对国家“自行消亡”的普遍的、流行的、大众化的(如果能这样说的话)理解,无疑意味着回避革命,甚至是否定革命。

 

实际上,这样的“解释”是对马克思主义最粗暴的、仅仅有利于资产阶级的歪曲,所以产生这种歪曲,从理论上说,是由于忘记了我们上面完整地摘引的恩格斯的“总结性”论述中就已指出的那些极重要的情况和想法。

 

第一,恩格斯在这段论述中一开始就说,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这样一来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这是什么意思,人们是“照例不”思索的。通常不是完全忽略这一点,就是认为这是恩格斯的一种“黑格尔主义的毛病”。其实这句话扼要地表明了最伟大的一次无产阶级革命的经验,即1871年巴黎公社的经验,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下面还要详细地加以论述。实际上恩格斯在这里所讲的是以无产阶级革命来“消灭”资产阶级的国家,而他讲的自行消亡是指社会主义革命以后无产阶级国家制度残余。按恩格斯的看法,资产阶级国家不是“自行消亡”的,而是由无产阶级在革命中来“消灭”的。在这个革命以后,自行消亡的是无产阶级的国家或半国家。

 

第二,国家是“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恩格斯这个出色的极其深刻的定义在这里说得十分清楚。从这个定义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即一小撮富人对千百万劳动者“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应该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无产阶级专政)来代替。这就是“消灭作为国家的国家”。这就是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的“行动”。显然,以一种(无产阶级的)“特殊力量”来代替另一种(资产阶级的)“特殊力量”,这样一种更替是决不能通过“自行消亡”来实现的。

 

第三,恩格斯所说的“自行消亡”,甚至更突出更鲜明地说的“自行停止”,是十分明确而肯定地指“国家以整个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以后即社会主义革命以后的时期。我们大家都知道,这时“国家”的政治形式是最完全的民主。但是那些无耻地歪曲马克思主义的机会主义者,却没有一个人想到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就是民主的“自行停止”和“自行消亡”。乍看起来,这似乎是很奇怪的。但是,只有那些没有想到民主也是国家、因而在国家消失时民主也会消失的人,才会觉得这是“不可理解”的。资产阶级的国家只有革命才能“消灭”。国家本身,就是说最完全的民主,只能“自行消亡”。

 

第四,恩格斯在提出“国家自行消亡”这个著名的原理以后,立刻就具体地说明这个原理是既反对机会主义者又反对无政府主义者的。而且恩格斯放在首位的,是从“国家自行消亡”这个原理中得出的反对机会主义者的结论。

 

可以担保,在1万个读过或听过国家“自行消亡”论的人中,有9990人完全不知道或不记得恩格斯从这个原理中得出的结论不仅是反对无政府主义者的。其余的10个人中可能有9个人不知道什么是“自由的人民国家”,不知道为什么反对这个口号就是反对机会主义者。历史竟然被写成这样!伟大的革命学说竟然这样被人不知不觉地篡改成了流行的庸俗观念。反对无政府主义者的结论被千百次地重复,庸俗化,极其简单地灌到头脑中去,变成固执的偏见。而反对机会主义者的结论,却被抹杀和“忘记了”!

 

“自由的人民国家”是70年代德国社会民主党人的纲领性要求和流行口号。这个口号除了对于民主概念的市侩的、夸张的描写,没有任何政治内容。由于当时是在合法地用这个口号暗示民主共和国,恩格斯也就从鼓动的观点上同意“暂时”替这个口号“辩护”。但这个口号是机会主义的,因为它不仅起了粉饰资产阶级民主的作用,而且表现出不懂得社会主义对任何国家的批评。我们赞成民主共和国,因为这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对无产阶级最有利的国家形式。但是,我们决不应该忘记,即使在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共和国里,人民仍然摆脱不了当雇佣奴隶的命运。其次,任何国家都是对被压迫阶级“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因此任何国家都不是自由的,都不是人民的。在7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一再向他们党内的同志解释这一点。

 

第五,在恩格斯这同一本著作中,除了大家记得的关于国家自行消亡的论述,还有关于暴力革命意义的论述。恩格斯从历史上对于暴力革命的作用所作的评述变成了对暴力革命的真正的颂扬。但是,“谁都不记得”这一点,这个思想的意义在现代社会党内是照例不谈、甚至照例不想的,这些思想在对群众进行的日常宣传鼓动中也不占任何地位。其实,这些思想同国家“自行消亡”论是紧紧联在一起的,是联成一个严密的整体的。

 

请看恩格斯的论述:

 

“……暴力在历史中还起着另一种作用〈除作恶以外〉,革命的作用;暴力,用马克思的话说,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它是社会运动借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摧毁僵化的垂死的政治形式的工具——关于这些,杜林先生一个字也没有提到。他只是带着叹息和呻吟的口吻承认这样一种可能性:为了推翻进行剥削的经济,也许需要暴力,这很遗憾!因为暴力的任何应用都会使应用暴力的人道德堕落。尽管每一次革命的胜利都引起了道德上和精神上的巨大高涨,他还要这么说!而且这话是在德国说的,在那里,人民可能被迫进行的暴力冲突至少有一个好处,即扫除三十年战争的屈辱在民族意识中造成的奴才气。而这种枯燥的、干瘪的、软弱无力的传教士的思维方式,竟要强迫历史上最革命的政党来接受!”(德文第3版第193页;第2编第4章末)

 

怎样才能把恩格斯从1878年起至1894年即快到他逝世的时候为止,一再向德国社会民主党人提出的这一颂扬暴力革命的论点,同国家“自行消亡”的理论结合在一个学说里呢?

 

人们通常是借助折衷主义把这两者结合起来,他们随心所欲(或者为了讨好当权者),无原则地或诡辩式地时而抽出这个论述时而抽出那个论述,而且在100次中有99次(如果不是更多的话)正是把“自行消亡”论摆在首位。用折衷主义代替辩证法,这就是目前正式的社会民主党书刊中在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上最常见最普遍的现象。这种做法,自然并不新鲜,甚至在希腊古典哲学史上也是可以见到的。把马克思主义篡改为机会主义的时候,用折衷主义冒充辩证法最容易欺骗群众,能使人感到一种似是而非的满足,似乎考虑到了过程的一切方面、发展的一切趋势、一切相互矛盾的影响等等,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社会发展过程作出任何完整的革命的解释。

 

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在下面还要更详尽地说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暴力革命不可避免的学说是针对资产阶级国家说的。资产阶级国家由无产阶级国家(无产阶级专政)代替,不能通过“自行消亡”,根据一般规律,只能通过暴力革命。恩格斯对暴力革命的颂扬同马克思的屡次声明完全符合(我们可以回忆一下,《哲学的贫困》和《共产党宣言》这两部著作的结尾部分,曾自豪地公开声明暴力革命不可避免;我们还可以回忆一下,约在30年以后,马克思在1875年批判哥达纲领的时候,曾无情地抨击了这个纲领的机会主义),这种颂扬决不是“过头话”,决不是夸张,也决不是论战伎俩。必须系统地教育群众这样来认识而且正是这样来认识暴力革命,这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全部学说的基础。现在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沙文主义流派和考茨基主义流派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学说的背叛,最突出地表现在这两个流派都把这方面的宣传和鼓动忘记了。

 

无产阶级国家代替资产阶级国家,非通过暴力革命不可。无产阶级国家的消灭,即任何国家的消灭,只能通过“自行消亡”。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研究每一个革命形势,分析每一次革命的经验教训时,都详细而具体地发展了他们的这些观点。

 

*本文选自《列宁全集(第三十一卷)·国家与革命——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学说与无产阶级在革命中的任务》第一章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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