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考切波 | 国家与社会革命:国家的潜在自主性
西达·斯考切波(Theda Skocpol),女,生于1947年5月4日。美国社会学家与政治学家。1969年获密歇根州立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976年获得哈佛大学博士学位。毕业以后先后执教于芝加哥大学和哈佛大学,现为哈佛大学艺术与科学学院院长,政府与社会学系教授。她是历史-制度和比较历史方法的倡导者,提出了“国家自主性”等理论。主要著作有《国家与社会革命》《现代世界中的革命》《保护士兵与母亲》等。
导 言
从18世纪90年代的法国到20世纪70年代的越南,社会革命在现代世界历史上具有无可否认的重要性。针对这种革命的原因、冲突和后果,斯考切波的《国家与社会革命》提供了一种新的参照框架,并对三个主要的案例进行了深入的比较历史分析。通过分析1787年到19世纪初期的法国革命、1917年到20世纪30年代的俄国革命、1911年到20世纪60年代的中国革命,作者试图建立一个新的理论框架,以揭示国家结构、国际力量和阶级关系这三种要素是如何结合在一起,共同导致了社会革命转型的起源与成就。
在斯考切波颇为独特的分析框架中,“国家”不再被“矮化”为各政治阶级和利益集团争夺资源与控制权的平台,而成为一个具有一定自主性的存在而参与到革命过程中。对内,国家成为与“支配阶级”争夺资源的主体;对外,国家成为武力抵抗国际压力以捍卫自我存续的组织。因此,在斯考切波关于“革命”的分析框架中,不仅包含了马克思主义所关注的各阶级关系,还包含了“国家—阶级”关系与“国家—国家”关系。这一“国家中心主义”色彩的研究视角成为斯考切波革命理论的一大特色,而其核心,则被作者在《国家与社会革命》一书中概括为“国家的潜在自主性”。本文所选,即为作者对这一概念的集中阐释。
——特约导言人:陆兵哲
实际上,凡是论述社会革命的人都会承认,革命始于公开的政治危机——如1787-1789年法兰西君主的财政困境和三级会议的召集。同样地,人人都会明显地认识到,在革命进程的斗争中,有组织的政党和派系突出地卷入其中。而且,应该认识到的是,革命以新国家组织的巩固而告终,新国家组织的权力不但被用来加强已经发生的社会经济改造,而且被用来推动进一步的变迁。没有人否认社会革命在政治方面的这一现实。然而,大多数革命理论家都倾向于将引发革命的政治危机要么看成是偶然性的导火线,要么则看成是旧制度下的社会结构中更为根本的矛盾和紧张所引出的附带性现象。与此类似的是,在社会革命中卷入的社会集团被看作是社会力量的代表。在社会革命中产生出的新国家组织的结构与活动,则被当作是在革命冲突中注定会取胜的社会经济或社会文化力量的利益表达。
马克思向工人们演说
在这种推理背后总有这样一种假设——如果说还只是隐含的话——政治结构和冲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至少是“最终”)社会经济力量和冲突。国家仅仅被看成是一个争夺基本社会经济利益而展开冲突的舞台。构成“国家作为政治冲突舞台”这一特性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其中的活动者为了进行社会与经济冲突而诉诸特定的手段——诸如强制或诉诸公共利益等手段。事实上,这种关于国家的一般性思维方式,是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各种社会理论的共同点。在这两种社会理论的主要传统之间,关键的差异只是在政治舞台上所使用的手段不同:主要是基于共识的正当权威,还是主要是基于强制的统治。而且这一差异又分别对应每一理论传统所坚持的社会秩序基础的观点。
有一种理想类型的观点认为,国家是正当权威的舞台,其中所包含的是政治博弈的规则和政府的领导及其政策。这些规则、领导和政策由某种规范性共识和社会成员的多数偏好所支撑。当然,这种观点与自由的、多元的社会观形成了共鸣,这种观点将社会看成是由自由竞争的群体所构成,社会成员被社会化为承认共同的社会价值。在关于革命的理论性文献中,我们可以发现关于国家与社会的这些观念的各种版本,尤其是见诸于相对剥夺理论家托德·格尔和系统理论家卡尔梅斯·詹森的观点之中。在他们看来,在解释革命的爆发时,重要的是现存的政府权威是否丧失了正当性。当不满的社会和迷茫的大众开始感觉到参与暴力是一种可接受的方案时,或者转向了革命的意识形态所支配的新价值时,革命就会爆发。格尔和詹森都觉得,政府的权力稳定直接依赖于社会的心理倾向和大众的支持。二者都不相信国家的强制性组织能够有效地(长久地)压制社会中多数人的不满和反对。在他们的理论中,国家要么是社会的一种功利性共识的一个方面(格尔),要么就是价值共识的一个方面(詹森)。国家能够以大众共识和正当性的名义支配暴力,但是国家并不主要建基于有组织的强制力之上。
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1929.5.27-2008.4.29),美国社会学家、政治学家,1958年在哈佛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集体行为的历史和动力、城市化的过程和民族国家的形成。值得一提的是,他与斯考切波都是巴林顿·摩尔(Barrington Moore)的弟子。
相反,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以及在很大程度上说是政治—冲突理论家的蒂利——则将国家视为基本上是一种有组织的强制力。稍作回忆就会发现,在蒂利的政体模式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将政府界定为“在特定人口中集中控制着主要强制手段的组织”。与此类似,列宁这位在论述革命的政治方面最为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宣称:“常备军和警察是国家权力的主要工具。难道还有其他可能吗?”列宁和(在大多数情况下的)蒂利都不认为国家强制力的有效性依赖于价值共识或大众的满意。二者都非常明白,国家能够压制民间力量和革命运动。因此,毫不奇怪的是,在解释革命的成功方面,蒂利和列宁都将重点放在了垄断了强制力的旧政权的崩溃和革命家对武装力量的建设上。
然而,同样真实的是,马克思主义和政治—冲突理论家蒂利也犯了与格尔和詹森一样的错误。他们基本上还是将国家看成是解决社会冲突的舞台,尽管他们认为这种冲突的解决是通过统治而不是自愿的共识来实现的。因为,马克思主义和蒂利都将国家看成是一套有组织的强制系统,总是承担着这样的职能,即支持支配阶级或集团凌驾于被支配阶级或集团之上的优越地位。
在蒂利的集体行动理论中,国家与社会似乎在字面上被拆解了。他用政治术语给各种集团贴上标签,并讨论这些集团之间的关系;他并不谈论阶级或社会集团,而只是讨论在政体中拥有权力的“成员”集团或联盟,以及那些被从中排挤出去的“挑战者”集团。他对成员集团的界定——“任何拥有获得政府控制的资源的常规的、低成本通道的竞争者”强烈地暗示着,统治集团的权力与国家权力之间完全交叠。国家成了一种(基本上是强制性的)由政体中的“成员”集团所支配的工具,那些在人群中拥有权力的集团就是被讨论的对象。
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所做的分析,并没有拆解国家与社会。马克思将社会秩序看成是建立在阶级冲突和统治的基础之上。国家权力是一种专门化的社会权力,并不等同于或者包括所有支配阶级的权力。然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仍然还是用社会术语来解释国家的基本功能:不管其历史形态如何变化,国家同样被看成是阶级分化的生产方式的反映;而且,根据其定义,其不变的地方是,国家的一个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功能是,抑制阶级冲突并执行其他政策,以支持占有剩余产品的有产阶级的统治。
因此,无论是在经典的马克思主义,还是在蒂利的集体行动理论中,都没有将国家看成是一套具有自主性的结构——这一结构具有自身的逻辑和利益,而不必与社会支配阶级的利益和政体中全体成员群体的利益等同或融合。如果局限于这两种理论的范围之内,其结果就是不可能提出这样的可能性:即在现存的支配阶级或团体与国家统治者之间可能会产生根本的利益冲突。社会被刻画为团体间的支配和权力冲突。建立在集中的强制性手段基础之上的国家,则被看成是一种工具性和客观性的统治形式和一种冲突的目标,而没有将其视为一套自为的组织(organization-for-itself )。
那么,马克思主义的新近发展情况又如何呢?在倾向于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中,近年来实际上重新产生了对国家问题的兴趣。在批判一种广为流行的庸俗化观点——认为国家只不过是一种由代表支配阶级利益的领袖和利益集团有意识加以操纵的工具——拉尔夫·米利班德(Ralph Miliband)、尼科斯·波朗查斯(Nicos Poulantzas)、佩里·安德森(Perry Anderson)、高兰·瑟本(Göran Therborn)和克劳斯·奥非(Claus Offe)等当代的分析家们从支配阶级的直接控制中提出了“国家的相对自主性”问题。对国家自主性的兴趣主要集中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但是同时也涉及了欧洲封建主义的绝对主义阶段。他们在理论上集中关注的是,阐明现存的生产方式所施加于国家结构和行动范围之上的广泛的结构性限制。而且,在一种创新冲动的鼓励下,形成了这样一种观点,即如果国家的支配阶级要执行一种服务于整个支配阶级利益的政策,他们可能就必须要摆脱特定的支配阶级集团和个人的控制。当然,这种根本利益就体现为维持作为一个整体的阶级结构和生产方式。
高兰·瑟本(Göran Therborn,又译戈兰·瑟伯恩),生于1941年9月23日,英国著名社会理论学家、剑桥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其研究涉及社会阶级结构与国家机器功能、意识形态的形成、马克思主义传统的未来等。主要作品有《从马克思主义到后马克思主义?》。
随着这种争论的不断展开,有些参与者——尤其是那些最热衷于去理解国家如何才能反对支配阶级的抵制而维持现存生产方式的人们——似乎接近于断言,国家的潜在自主性不仅体现为反对支配阶级,而且表现为对抗整个支配阶级或生产方式。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小心地试图避开这一系列的观点。相反,有些分析家,如奥非则简单地假定,尽管从原因上讲,国家结构和政策具有当然的重要性,但是,其实际功能的发挥则是由于它能够建立一种“选择性机制”去维持现存的生产方式。其他的一些分析家,尤其是所谓的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们,则用阶级斗争的还原论(class-struggle reductionism)这个标签来替代名声不好的支配阶级的工具论(dominant-class instrumentalism)在这种观点看来,国家结构和功能不仅仅是由支配阶级单独控制的。勿宁说,国家是由支配阶级和被支配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在客观上受既定的作为一个整体的经济和阶级结构所限制的斗争——所塑造和冲击。最后,在这场争论中所出现的新观点见诸高兰·瑟本的一本新书,该书直接关注的国家结构一类的话题。由于置于不同的阶级斗争理论的氛围中,瑟本建构和对比了在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下,具有不同形式和功能的国家组织和活动的典型模式。他试图在每一种模式下,直接从相关的基本阶级关系中推导出国家结构。与结构主义的理论家波朗查斯一道,瑟本坚持认为:“国家既不应该被看成是一套特殊的制度,也不应该被看成是一种工具,而应该被看成是一种关系——既定社会中的阶级关系的物质化浓缩。”
这样,新近的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自主性问题上的争论突然停止了,因为争论中的大多数参与者要么倾向于完全以一种功能主义的方式来对待国家,要么则视国家为阶级关系或阶级冲突的一个方面。毫无疑问,提出(或者说是重新提出,因为这确实是经典的马克思主义观点)国家不仅仅是由支配阶级创造出来并加以操纵的,确实也算是一种进步。然而,对马克思主义者们而言,还要直接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国家自身到底是什么,其结构变化和活动是如何与社会经济结构建立起关系的?到目前为止,事实上所有的马克思主义者都还是简单地假定,国家形式与活动的变化对应于生产方式的形式和变化,国家统治者不可能反对支配阶级的基本利益。他们的争论局限于国家及其功能是如何随着生产方式和支配阶级的变化而变化的。其结果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将国家融入社会的这种持久的社会学倾向,几乎无人提出质疑。
俄国十月革命(1917年11月7日)是俄国工人阶级在布尔什维克党领导下联合贫农所完成的社会主义革命,又称布尔什维克革命。
然而,如果我们要更好地分析社会革命,就必须要质疑这种持久的社会学倾向。乍一看来,社会—结构决定论视角(尤其是包含了阶级分析的这一视角)似乎是一种富有成效的途径。这看起来似乎是事实,因为,社会革命毕竟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到了阶级冲突,并导致了基本的社会—结构转型。然而,社会革命的历史事实一再表明,需要一种更为国家中心的途径。正如本书的核心章节将表明的,引发社会革命的政治危机,根本不是社会紧张或阶级矛盾的暂时反映。勿宁说,他们是居于旧制度下的国家结构中心的矛盾的直接表现。在社会革命斗争中形成的政治—冲突集团并不仅仅代表社会利益和力量。勿宁说,他们已经是在斗争中所形成的一个利益集团,而且是围绕着了国家结构的形式在投入战斗。在社会革命的激进阶段上所出现的先锋政党,一直在致力于建立起集中的军队和行政机构的任务。如果没有这些机构,革命的改造将无法得到巩固。此外,社会革命不仅改变了阶级关系、社会价值和社会制度,它同样甚至还会更多地改变国家结构。而且,社会革命对转型之后的国民经济和政治发展所产生的影响,不仅仅是由于阶级结构的变化,而且还是由于革命所实现的国家结构与功能的变化。总之,社会革命所特有的阶级关系的剧变和社会经济的转型,与旧制度下国家政权组织的崩溃、与新制度下国家政权组织的巩固和运作之间紧密地交织在一起。
我们只有严肃地将国家看成是一套宏观结构,才能理解社会革命的转型。国家应该适当地被理解为不仅仅是一个社会经济冲突展开战斗的一个场所。勿宁说,它是一套以执行权威为首,并或多或少是由执行权威加以良性协调的行政、政策和军事组织。任何国家都要首先并主要是从社会中抽取资源,并利用这些资源来创设和支持强制组织和行政组织。当然,这些基本的国家组织是在阶级分化的社会经济背景下、同时也是在国家与国际经济运动的背景下建立并必须在其中运作的。而且,强制组织和行政组织只是整个政治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政治体系中还可能包含有让社会利益得以在国家政策中得以表达的制度,以及将非国家行政者动员起来参与政策执行的制度。然而,行政组织和强制组织则是上述国家权力的基础。
只要这些基本的国家组织存在,它们在任何地方都具有摆脱支配阶级直接控制的潜在自主性。它们在实际上所具有的自主性的程度,以及所产生的实际影响,都因具体的场景而异。值得强调的是,国家自主性的实际程度和后果,只能从特定的政治系统和特定的历史性国际环境的角度来分析和解释。这就是为什么我要从导论到第二章都讨论法国、俄国和中国等农业国家的国家权力的制度形式的原因。同时我还将指出,在这些农业国家中,地方支配阶级和国家的统治者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领域。而现在则无需深入讨论这个问题。为了便于随后的讨论,注意到国家具有潜在的自主性,并探测其可能会追求的独特利益就够了。
在从经济和社会中提取资源方面,政权组织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与支配阶级进行某种竞争。一旦这些资源被提取出来,这些资源所投向的目标可能会偏离现存支配阶级的利益。这些资源可能大部分都会用来强化国家自身的自主性——这就必然会威胁到支配阶级的利益,除非更为强大的国家权力是必需的,而且实际上也是被用来支持支配阶级的利益。但是,国家权力并不必然会被用来支持支配阶级的利益。事实上,国家统治者如果只是致力于执行国家自身的“职能”,就有可能与支配阶级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国家通常执行两项基本任务:它要维持秩序,它要与其他实际或潜在的国家展开竞争。正如马克思主义所指出的,国家常常致力于维持现存的经济和阶级结构,因为这通常是维持秩序最为顺利的方式。然而,面对它治理之下的各个从属阶级,国家拥有自己的独特利益。尽管在将被支配阶级束缚在社会之内并让其在既定的经济体系中持续工作方面,国家与支配阶级之间存在着广泛的共同利益,但是,国家自己在维持充分的物质秩序和政治和平方面的根本利益,可能会导致它——尤其是在危机期间——对被支配阶级的需求做出让步。这种让步又可能是以支配阶级的利益为代价的,但是却并不与国家本身在控制人民、抽取税收和军事录用方面的根本利益相冲突。
而且,我们不应忘记的是,国家总是存在于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地缘政治环境之中,并与其他实际和潜在的国家相互作用。一种现存的经济和阶级结构限定和影响着既定的国家结构和统治者的活动。那么,地缘政治环境就为国家创造了任务和机会,并限制着国家应对国内外的任务和危机的能力。正如德国历史学家奥托·海因兹(Otto Hintze)曾经论述的,首先有两个现象限制着“国家的实际组织。第一是社会的阶级结构,第二是国家的外部秩序——彼此之间的相对地位,以及它们在世界上的总体地位。”事实上,国家卷入国家之间的国际网络,是在其管辖之下的反对群体和经济安排——甚至包括支配阶级和现存生产关系之中具有潜在的行动自主性的基础。例如,国家的统治者可能会在国外进行军事冒险,从而耗尽国内经济发展的资源,或者会暂时或者会从根本上损害到支配阶级的社会经济利益的基础。又如,统治者还可能会在面临国外军事竞争或征服威胁的情况下,试图发起根本性的经济改革,或者通过国家的干预来重新调整国家经济发展的进程。这类规划也许能够成功执行,也许不能成功执行。但是,即使成功地推行这些规划,仅这种努力本身,就可能在国家与现存支配阶级之间产生出利益的矛盾冲突。
以上关于国家的观点可以被恰当地称作是“组织”和“现实主义”的国家观。与大多数(尤其是新近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反的是,这种观点拒绝将国家看成是从产生关系中抽象出来的分析层面,或者是具体的阶级关系和冲突的政治方面。相反,它坚持认为,国家是控制(或试图控制)边界和人口的实际组织。因此,革命的分析者不但要考察阶级关系,而且要考察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国家对支配阶级和被支配阶级的关系。在本书的核心章节中对社会革命的历史案例进行讨论时,对旧制度矛盾的分析和对革命性危机出现的分析,将主要集中于分析国家与外国军事竞争者、与国内的支配阶级和现存社会经济结构的关系。对新制度的出现及其结构所做的分析,将主要集中于国家政权建设的革命运动与国际环境和被支配阶级之间的关系,而且会自始至终包括农民,因为农民在革命的各种冲突中都是关键的造反参与者。与那种简单的马克思主义的解释相比,旧制度和新制度中的国家组织都将在本书的分析中居于更为中心和更具有自主性的地位。
巴黎公社是一个在1871年3月18日到5月28日期间短暂地统治巴黎的政府。奥尔良党人首领梯也尔上台后,集中全力来对付国内无产阶级特别是巴黎的工人武装,以图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1871年3月18日凌晨,巴黎工人发动起义,反抗梯也尔政府。3月28日,巴黎公社正式成立。后来遭到政府反扑,大部分公社战士牺牲。5月28日,公社最终失败。
一种组织的、现实主义的国家观不仅不同于马克思主义的分析途径,而且也不同于将政治权威的正当性作为重要解释概念的非马克思主义的分析途径。如果国家组织能够顺利而有效地应对它所声称的任务,那么,正当性——无论是道德认同意义上的正当性,还是更为经常使用的完全接受现状的正当性——都很可能是社会中的大多数群体对国家形式和统治者的妥协与谅解。在任何情况下,最为重要的都不是社会大多数人的支持与默认,而是在政治上最有权力而且是被动员起来的集团、而且常常是特定政权自己的干部的支持与默认。在丧失了正当性,尤其是在这些关键的集团中丧失了正当性的背景下,如果国家不能持续有效应对现存的任务,或者被证明是不能有效处理由危机环境突然引发并威胁到政权的新任务(社会学和历史学总是会对原因作各种解释)时,就可能会发生剧烈的暴乱。但是,即使在严重丧失正当性之后,如果国家的强制性组织还具有连贯性和有效性,它也能够维持相当程度的稳定——而且能够在面对大众的反叛时固若金汤。因此,在分析实际或潜在的革命情势中的国家时,那些组织的结构、它们在国家机构整体中所处的地位、它们与阶级力量和潜在的动员群体之间的关系,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这种分析重点肯定会比主要或完全集中于政治正当性的分析更有成效。特定政权的正当性在其干部和其他在政治上有权势的集团心目中的衰退,在分析政权的崩溃时可以被当作是一个中介性变量(mediating variable)。但是,基本的原因却位于国家组织的结构和能力之中,而这些因素又受制于经济的发展、阶级结构和国际形势的发展。
简言之,国家从根本上说具有两幅面孔,从而内在地依赖于两个方面:其一是阶级分化的社会经济结构;其二是国家的国际体系。如果我们的目标是去理解革命之中的国家组织的崩溃和建立,我们就不能只考虑社会集团的活动。我们还必须要关注国际条件和压力与阶级结构之中的经济和从政治上组织起来的利益主体之间的交叉点。正是在这些交叉点上,我们会发现国家的执行管理人员及其追随者们,是如何在设法抽取资源并建立行政组织和强制组织。因此,这里才是一个寻找导致社会革命的政治矛盾的观察点。同时,这里也是一个发现在社会革命危机中塑造着国家组织重建的力量的地方。
在本章的前述部分中,我批判性地讨论了现存革命理论所共有的三项分析原则,并提出了替代性的分析原则。事实上,在现存理论的共同倾向中还存在着紧密的关联:社会革命起因的目的论图景和现代化的国内视角之间相互补充,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每一种理论都是用社会经济还原论的方式来理解国家。因此,毫不奇怪的是,在这里所提出的替代性原则之间也是相互补充的。我们将从一种非意志论的、结构性的视角来分析社会革命的原因和进程,既关注国际和世界历史的结构和进程,同时也关注国内的结构和进程。而且,由此在理论上所带来的一种做法是,将国家——理解为居于阶级结构和国际形势的交界面从而具有潜在的自主性——推向关注的中心。
*本文节选自西达·斯考切波《国家与社会革命》第一章第三节“国家的潜在自主性”,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3版,何俊志、王学东译。
○编辑:栉沐 ○排版:颜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