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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阳 | 对中国“发展”和“发展干预”研究的反思

朱晓阳 社會學會社 2022-10-09

朱晓阳(1957.6.10-),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00年在澳大利亚Macquarie大学获人类学博士学位。研究领域包括政治人类学、法律人类学等,著有《罪过与惩罚:小村故事(1931-1997)》等。


摘要


从人类学视角回顾和评述中国的发展干预及相关研究,可围绕着三条脉络:首先,在最近30年的发展主义展现过程中,国家的发展大计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主要背景,可以说,在实践的很多场域中难以区分国家与非国家(或社会)的联结点;其次,国际性发展产业的介入和由此催生的自下而上的发展干预活动是发展干预研究的另一条重要脉络;第三,在上述两条脉络交错下还凸现出关于发展的人类学理论探索和争论,这条线索可以概括为:从进化式发展到多样现代化,再到后发展。在中国向“发展援助输出国”转变的时刻,重新理解中国的发展干预之路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这涉及到对过去30年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特征的重新认识。关于发展干预的人类学讨论应该从对中国的现代化/工业化的“独特性”深入理解开始。

  

一、导言

 

从人类学视角回顾和综述中国的发展干预研究,首先是一个“知识生产与实践”的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就是对发展主义及其全面展现的论证、批评和补充。

 

在此,需要将中国的“发展现象”作两种区分,第一种现象可以称为国家发展运动——这是指以国家为背景的经济发展活动和相应的政策制定与实施。在1979年以前这种国家发展经常被冠以“运动”的帽子,在此后则统称为“改革”。在这个意义上的主要“运动”和“改革”有农业的合作化运动、公社化、联产承包责任制、乡村工业化等,以及大跃进、工业化、市场化、国有企业改制和林权改革等。第二种现象可以称为“发展干预”,这是指最近30年来,在与国际的援助产业(aid industry)接轨和互动的基础上开展的一些旨在针对某些群体或问题(如贫困、少数民族、妇女、艾滋病和生态环境等等)的干预活动。


1951年,昆明市居民把生产工具集中起来组成了合作社[图源:搜狐]

 

在现实中以上两种现象所涉及的内容经常交织在一起,例如工业化、现代化、生态环境问题等都包含了上述两种现象。但是从学术分析着眼,可以将这两方面进行一些区分,同时将本文的主要任务放在讨论与“发展干预”有关的方面。

 

但是要对“发展干预”这个问题进行深究,也不得不跳出两个限制前提。首先,不得不跳出人类学的领域,因为这个领域中的更多研究来自人类学之外。其次,不得不跳出学术思考的范围,因为中国的发展研究或多或少是与最近30年来(甚至60年来)国家—政府为主导的发展大计相关联的,或者说很多研究和对话是围绕着国家—政府的发展大计而进行的。

 

基于以上考虑,这篇文章将围绕着以下思路来论述。

 

第一,技术—现代化。在最近30年的发展主义的展现过程中,国家的发展大计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主要背景。关于这种“背景”,我们认为是一种“表征性”的或者说“仪式性”的存在。换句话说,虽然“国家”无处不在,但在实践的很多场域中难以区分国家与非国家(或社会)的联结点。当然,在现象上发展干预大计以政府之手或貌似以政府之手推动是明显的事实。

 

国家—政府主导的发展大计的背景可以用“技术—现代化”这样两个关联的词来表示。也就是说,国家虽然强调发展是在“社会主义”这个前缀下的表象,但实际上是将发展视为一种非政治性、技术性的“发展”,这种发展的基本表征是现代化。

 

这种以现代化为核心表征的发展大计是一个贯穿了20世纪大部分时间(特别是从1949年以后)的主要背景和延续运动。例如从1979年开始的改革基本上是以现代化理论和模式为表征的。在这种表征之下,工业化(无论在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模式下)是现代化的标志,经济增长是核心(以GDP和人均收入衡量)。在此之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开放或建立市场体系为基本的改革)是基本的意识形态,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社会稳定是基本政治制度和社会核心话语。

 

以上这些技术—现代化的特征主要是作为意识形态性的表征/表象出现的,这种技术—现代化表象虽然已经与中国的社会核心价值有关联,例如强调“社会主义”前缀,但是它与中国最近几十年践行中的现代化仍然有差距,我们认为这种践行中的现代化与表征的现代化模式差距很大,简言之,中国的现代化虽然具有“计划”的外貌或清楚的意识形态表征,实际上却是实用主义的或者说是实践性的。这是理解中国模式的关键之处。

 

从与国家—政府发展大计背景有关的发展干预来看,从早期到最近一些年牵涉的问题和涉及的模式差别很大,如早期强调产业开发、区域开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等;上世纪90年代则强调以穷人为目标的扶贫到人(如小额信贷),与此同时又引入参与式发展(参与式在整村推进计划中获得国家的正式认可)和非政府组织参与。此外国家发展背景下的发展干预也在最近一些年出现强调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可持续性发展特点。

 

总而言之,国家发展运动背景下的发展干预虽然在30年间出现与国际发展产业互动,并吸收某些后者的说法和手段,但是以技术—现代化为核心的基本发展表征没有变(其间可能增加可持续性发展、环保/生态观念、少数民族发展以及小额信贷等理念或项目),自上而下发动和推行的基本方向没有变(其间增加了参与式的提倡、社区发展基金的设立等)。

 

第二,国际性援助产业NGO(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大计与社会理想图景的设想。过去30年,在国家发展大计的背景影响之外,国际性援助产业的介入和由此催生的自下而上的路径(以NGO介入为主)也是发展干预研究的另一个重要脉络。这个脉络下的发展干预及研究则始终与国际援助产业当时的走向紧密相关。基本上可以说这是在紧追国际变迁、实践国际发展的趋向。

 

以国际性发展为背景的发展干预从上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开始便强调以反贫困为核心的发展干预。国际援助产业的发展干预及研究的复杂性在于,所谓“国际”包括:国际的多边和双边组织、这些组织委托的咨询—发展公司、国际的非政府组织(NGOs)和后来崛起的本土非政府组织等。在最近30年,以国际性发展为背景的干预活动也经历了“范式”的变迁。

 

最大的变迁是在以反贫困为核心的干预下,国际援助工业经历了从基本需求满足到目标瞄准穷人和弱势群体,再到参与式发展的变迁。在这一系列模式转变过程中,对于中国国内的发展干预来说,重要的“转向”是从“技术—现代化模式”到对社会理想图景的设想与试验。与以上范式变迁相关,可以将参与式发展看作与国际援助工业有关的干预活动及其研究的主要线索。在这个脉络下,赋权一直是参与式的核心,此外,抵抗和社会运动也在其中时隐时现。这个方向强调的是自下而上的发展,到后来还与地方化和本土化的倡导相勾连。

 

从现实发生的情况来看,国际援助工业及其所属系统(包括组织、项目和操作过程),最后都会或多或少与国家背景的组织和项目相互勾连,从而保证项目能够实施和运作。在这种运作过程中发展项目的大量资金和人力培训计划则为今天中国的一些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形成提供了财力和人力启动资源。

 

第三,在上述两条发展干预的脉络交错下还浮现出一些关于发展的人类学理论探索和争论的线索。这条线索可以概括为:从进化式发展到多样现代化,再到后发展。中国的发展干预反思研究基本上是在以上三条脉络之下,特别是在前两条脉络交织之下或在两者间穿梭进行的。第三条脉络虽然对于人类学来说十分重要,但在关于发展和发展干预的研究和实践中,直接与这种学术脉络相关的文献并不多,因此,本文将围绕前两条脉络进行评述,对于关涉第三条脉络的问题,我们将之融进前两个方面进行辨析。这种融汇和交织也是符合这个领域的学术和实践现状的。以下我们将选择发展干预中几个基本的项目领域进行评论,并围绕这些领域的研究和论争提出我们的看法。

 

二、贫困:中国的技术—现代化与反现代化模式之间的虚假“对话”

 

扶贫/反贫困是以国家为背景的技术—现代化发展运动和发展干预的核心议题,也是国际性援助产业一直关注的内容。一方面,它是“发展”作为一个问题得以出现的首要原因;另一方面,发展领域对于自身理念与实践的反思和改进也多是从这一子领域开始的。

 

在此,先要清楚日常使用中的“贫困”一词为何物,这种“贫困”是如何被消除的,等等。一般情况下使用的“贫困”是指30年前中国大地上大约2.5亿人所处的状态。这些人基本居住于乡村,即身份是农民。而这些人之所以被定义成“贫困”,主要是因为其经济收入低下。这是讨论问题的一个出发点——承认“贫困”在通常意义上是指经济收入低下和与此有关的状况,诸如每日摄入热量不足2100大卡,缺少居住的基本条件(住房)、必要的维持健康的条件和教育条件等(在此尚不包括“社会排斥”这一90年代之后定义贫困的条件)。

 

朱晓阳(2004)认为,按世界银行的国别报告,过去20年改革引发的农村经济增长,加上国家财政支持的扶贫项目,使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得以大幅度减少。官方估计农村的贫困人口已由1978 年的近2.6亿下降到1998年底的4200万,或者说从占农村总人口的1/3下降到1/20。但是经历过80年代改革的人知道,这一使命的完成在一定程度上与“发展工业”或“援助产业”的介入关系不大。这一奇迹首先是由农村改革带来的整个农业经济增长造成的,在改革的最初几年(1978-1984),按世界银行的说法,中国的贫困发生率由1/3 降低到11%,即从2亿5千万左右降为不足1亿。作为一种产业或工业的反贫困干预实际上是在这一奇迹发生之后才开始的。其次,在宣布开始反贫困战略后的最初几年(1985-1990),中国的贫困发生率和贫困人口数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但是这并不妨碍全球性的援助产业后来将这一成果与发展产业联系起来。例如将农村改革开始时(1978年)的农村贫困人口数与20年后的同类人口数相比,然后将20年期间减少的贫困人口平摊到每一年,其结果是看上去每年平均贫困发生率和贫困人口都呈下降趋势。

  

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于1978年春私下签下的“生死状”。[图源:新华网]

 

可以说,这种将中国农民收入的普遍增长认定为世界性反贫困的成果只不过是世界银行这样一些援助产业的巨头对其产品的本土发行人和推销人加封的不该有的荣誉而已。这里的错误很清楚,80年代初的农村改革是为了恢复经济,改善人民生活,而不是为了“扶贫”。而且按照世界银行《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整个80年代在世界范围内是穷人被遗弃的10年。当世界银行将中国的奇迹圈入世界性的“反贫困产业”的地盘时,恐怕没想到这两种陈述在时间上的倒错。至于90年代中国的农村贫困发生率和贫困人口降低应该说是与反贫困战略的实施直接相关的。按中国的统计数据,从1994年到2000 年,贫困发生率从9%降低到3%,即贫困人口达到3000万的水平。也就是说实现了中国政府的“在20世纪末基本解决农村贫苦人口的温饱问题”的目标(李周,2001)。

 

以上这些说法现在需要做一些新的补充说明。

 

其一,如果坚持“贫困”主要是与经济上的低下地位(以经济收入计算为基础)的社会状态相关的话,中国反贫困的主要成就是在1985年以前,即反贫困的干预机制或产业建立/引入之前取得的。这个时期贫困人口从2.5亿下降为不到1亿主要是由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一系列政策和实践措施促成的。

 

其二,以上文字没有提到的另一个重要的降低“贫困”的活动是从80年代初以来中国的迅速工业化。这个过程已经被很多人从不同方面和不同立场进行了描述。简言之,这个过程使得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吸纳了上亿的“农民工”;这个工业化中的农民工呈现出“非无产阶级化”的工人特征,呈现为“非城市化的工业化”特征, 呈现为打工者在乡村-城市两头的“钟摆模式”运动特征(周大鸣,2005),等等。

 

总而言之,世界工厂—打工经济(由农民工外出就业和打工收入汇款)构成的经济收入循环是另一个贫困降低的重要因素。而以上引文提到的90年代农村贫困发生率由9%降低到3%是由反贫困战略实施直接造成的说法也不准确。事实上,这个百分比的下降也与贫困地区的打工经济—劳动力输出有关。而这些离乡打工者中只有少部分是通过反贫困机构的扶贫项目“输出”的。

 

“流”向何方,刊于《大众日报》1989月4月9日 [图源:大众网]

 

其三,过去多年反贫困产业一方面在利用中国的反贫困业绩说事,这种说事基本上是有意或无意地将导致中国贫困人口快速降低的上述两个因素与80年代中期以后反贫困干预的“成就”混在一起,从而造成一种印象:伟大成就是由反贫困干预取得的。另一方面,反贫困干预的研究主流则一直以来对现代化模式的反贫困/发展进行不遗余力的攻击,结果给人们造成现代化模式一无是处的印象。应该说,反贫困干预研究主流所批评的现代化应该是指上世纪50-70年代拉美、非洲等“欠发达国家”的现代化。这种现代化模式给人的一般印象是,普遍主义的“技术性”(或非意识形态性)现代化不能减少贫困(Gardner&Lewis,1996)或这些国家出现“现代化中断”(breakdown of modernization)导致这些国家贫穷者越来越多。

 

其四,更应该注意的是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与那个被攻击的“现代化”之间有很大差别。就反贫困与农民工收入增加、从而带来乡村脱贫这个逻辑关系来说,这种工业化与世界上其他地方(主要指非西方国家)发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差别很大。可以说在关于发展/反贫困的反现代化喧嚣声中,这两种现代化的影响被混淆了。其实此工业化非彼工业化。以下这些侧面是中国工业化/现代化与一般现代化模式的不同之处:非无产阶级化的工人(这与农民工身份、乡村户籍以及土地制度等有关);非城市化的工业化(这与乡镇企业、工人的农村户籍和乡村的集体承包制土地政策有关);非个体主义化的“现代工人”(何道峰、朱晓阳,2001);乡村经济高度依赖工业或非农的现金收入(主要由打工经济造成);乡村社区(包括穷人)通过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使经济收入提高,实现脱贫。

 

以上这些正是中国过去30年“另类现代化”发展的特征。中国最近30年之所以选择了“独特的”现代化,避免所谓现代化中断等等,与中国政府和人民在“发展”道路上的实用主义信念和相应选择密切相关。例如这个另类现代化的核心之一——“工业化”下发生的创办乡镇企业和劳动力转移并不是按照某种理想社会图景设计的,而是“白猫黑猫论”这种实用主义信念的体现。此外,“非城市化的工业化”其实并不准确,中国发生的上亿农村打工者进入的地方是“城中村”。正是为他们在城市中提供栖息地的城中村,以及农民工基本上不能在城市投资(收入基本汇回家)的特点,才使贫困乡村能够歪打正着,实现脱贫。回顾过去30 年的“发展”,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以现代化发展大计和“计划”自居的国家却是无计划的或“实用主义的”;相反,以“自由”、“权利”、“市场”或“民间”标榜的国际“发展干预工业”及其国内追随者的社会理想图景却是充满“计划”的。

 

注意到这些事实后,就可以讨论中国的反贫困干预和对这些干预的研究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之下发生的。可以说,其中很多都是在对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实质认识不清楚的前提下进行的批评;是对中国的贫困消除之原因相互混淆的情况下所进行的“虚假”争论和反思。

 

事实上,与我们关于中国现代化—反贫困的常识判断接近的倒是一些经济学家从宏观研究得出的结论:“如果要根本解决农村贫困问题,新的农村发展战略必须把重点放在减少农村劳动力上……减少农村人口和劳动力还必须使流动出来的劳动力在城市非农产业部门能够找到工作,否则,只是把农村贫困人口变为城市无业的贫困人口,整个社会的福利并不增加……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是其相对丰富的资源,因此劳动密集型企业具有比较优势。发展这类企业不仅能够向城市人口提供就业机会,还可以吸纳大量农村的富余劳动力,使得减少农村人口成为可能……世界银行的这一个新的农村发展战略应该对经济总体的发展战略给予更多的关注……一个发展中国家要真正解决农村贫困问题,不仅应该将农村发展放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加以思考,而且还应该实行一个正确的符合本国比较优势的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战略”(林毅夫,2002)。

 

不过,以上所引的经济学家对中国现代化的论述有明显的局限性,它没有看到中国的现代化(例如在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框架下的劳动力转移)与经典的(包括其他欠发达国家的)现代化模式之间的巨大差异。在这里被漠视的一个明显差异是:乡村并不只是因为农村劳动力减少而相对增加农业生产的人均产出,更关键的是乡村经济高度依赖工业或非农的现金汇入、乡村社区(包括穷人)通过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使经济收入提高,从而脱贫。

 

也就是说,经济学家虽然看到贫困减少与工业化的关系,但是没有解释清楚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为什么没有出现所谓“现代化中断”,也没有说清楚导致穷人越来越多的社会-文化变量是什么。这种问题本来通过讨论应该能够弄清楚,但是由于“现代化导致贫困”的声音在人类学界和发展干预领域占主流,因此问题就没法讨论下去了。

 

实际上,关于贫困/反贫困的讨论在还没有说清楚中国的现代化/工业化与“贫困”的关系时,就追随国际大流,将现代化模式假想为反贫困干预的敌人,在此基础上展开了关于中国的“贫困”和反贫困的讨论。

 

以下是一些针对现代化/工业化这个假想敌的反贫困干预活动和反思。例如,扶贫到户/人是基于如下假设:贫困户得不到有效救助,因为穷人在乡村社区受到社会排斥,其利益与其他人的利益相矛盾。这是依据对现代化的“涓滴理论”(trickle-down theory)的批评而产生的。因为持此种假设的现代化理论以涓滴效应为核心,而涓滴效应是子虚乌有的;因此穷人在现代化过程中必然受到抛弃,必然变得更穷。这里的问题是:中国发生的事情与涓滴理论的假设前提相差很远,中国乡村社区物质和精神资源分配是在“差序格局”式关系下进行的。再如社会性别视角。这是最近20年来在反贫困中受到较多强调的一种干预视角,并成为了“主流”。这是针对现代化模式将人看作一种抽象(实则为男性的)“个体”的反动。但是性别意识将女性“个体”看作是与男性截然相对的,男和女的对立性在家庭内也应该存在。在操作层面,倡导性别意识的手册或培训一般要求所有需求分析都要区分男女,而反贫困的小额信贷等活动则强调必须将钱借给妇女个人。

 

还有一个例子是众所周知的“参与式发展”。从90年代初以来,由于国际双边和多边组织、国际NGO的倡导,将贫困看作(个人)权利贫困逐渐成为共识,自然的解救途径便是“赋权”。参与式评估和参与式行动研究等就是以赋权为核心的活动。参与式也被应用到性别问题、环境问题和公共卫生项目之中。这里发生的问题与上述命题一样。首先,权力关系被用来指涉一切阶序性的关系。赋权论者认为,穷人之所以穷是因为“无权”(powerless)。这种论者不考虑穷人与其他人的关系(包括与社区内富人的关系)是嵌入于具有伦理性和道德性的阶序关系之中的。其次,赋权论者也与“新自由主义”信奉者一样,都是以个体主义和个人权利为本。赋权论表面上与现代化理论相反,但实际上异曲同工。他们往往忽视了中国发展/反贫困实际模式与典型的现代化模式之间的差异。如他们一般会观察到农民工的主体性,以及这种主体性是如何在工业或非农就业场域形成的(余晓敏、潘毅,2008)。再次则是知识论的问题。参与式发展提倡者基于一套相对主义的知识论,强调知识的本土性和地方性,强调只有当地人才能获得关于当地的知识。从今天人类学知识论的发展来看,这种相对主义的地方性和本土性知识是有问题的。

 

近20年来反贫困领域中追随国际援助产业的非政府组织(包括其理念)介入反贫困的意义并不在于其实质层面的贡献(例如消除了多少贫困人口),而在于它把“贫困”及消除贫困这个在政府系统中被视为经济—技术问题的议题“转向”到对中国社会理想图景的设想中去。或者说,以上谈到的对扶贫成果取得原因的混淆等等,都是为了将“技术性”的发展大计转变为“社会理想图景”而有意无意地进行的建构。

 

以下将试图阐明:这是一个包容各种具体目标,而主色调上仍不失清晰的理想图景。现在需要对其中若干目标加以具体辨析。

 

首先是关于贫困的定义。如上所述,在技术—现代化的背景下,贫困被不言而喻地当作经济贫困。但是在以建构社会理想图景为目标的反贫困研究视角看来,“贫困”是一种被边缘化和被排斥的社会地位。此后,从这种视角出发,贫困又被界定为“权利贫困”。这样的定义将贫困问题直接视为政治性的问题。这样也就自然而然地将扶贫活动变成自下而上的“赋权”或“社会运动”。在以赋权为核心的反贫困中,参与式被寄予很高的期望。将贫困视为社会性的排斥或权利贫困,本来可以有两种相互对立的立场,一种与反现代化的“依附理论”差不多,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矛盾观和社会动员立场,另一种则基本上是新自由主义的个体主义理念。但是在中国的发展语境中,现实中出现的基本上是混杂着两种理念的“参与式”发展——既以动员式的“群众路线”自我标榜,又以“赋权”和“原教旨”的参与式自居。

 

其次,如何理解贫困的成因,也关联到贫困何以成为一个问题。有学者归纳出两种解释贫困的理论取向:结构性的和文化性的(周怡,2002)。发展干预的实践本身面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实际上暴露了它的理论困境。一方面,“扶贫开发”这一提法更倾向于结构解释,但“扶贫先扶志”、“治穷先治愚”等口号又明显是文化取向。论及政府扶贫以外的反贫困似乎又特别注重文化层面。有学者认为,必须综合考察现代中国的政治理念和行政架构,才能够理解作为问题的贫困及其长期存在的原因(杨小柳,2008:301)。虽然这样一个结论与弗格森(Ferguson,1990)对拉美地区发展项目那种福柯式权力—知识解构取向的分析极为类似,但仍需承认这样一种结论仍然具有相当程度的解释力和适用性。一方面,此类研究突出了国家本身的政治理念和行政运作是中国发展研究的重要一环,同时,相较于那些源起于第三世界的发展研究,它为我们展现了新的社会情境,并取得了一定的理论进展。另一方面,它也提醒我们,贫困本身是如何嵌入在现代政治/行政架构之中的。与之相关,这也涉及到“参与式”本身的一个内在困境:它的目标和价值是(个体的)平等,而其实施过程必然依赖于组织本身;即使没有强大的国家体制的存在,它也面临着平等的(政治)目标与等级化的(行政)现实悖论。 

 

贵定县新巴镇思想扶贫宣传标语 [图源:guiding.gov.cn]

 

第三,需要进一步考察“如何应对贫困”这个问题。国家/政府层面的扶贫工作倾向于把贫困问题化约为经济—技术问题,所以,“改善自然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产业发展”等提法成为各类文件及政策建议的主要内容。在这样的导向下,“劳动力”这一概念也就成为穷人或目标群体的替换词。同时,这样一种经济—技术的视角与行政机构本身的官僚制特点是相互契合的。值得进一步考察的是非政府组织的反贫困与国家/政府体系在这个问题上的遭遇。有学者以“参与式”(理念与实践)为例考察了这一过程(杨小柳,2008)。在这种遭遇中发生的一个情况是相互误读。因此重要的问题是,怎么评价这种误读? 是据此批评改造现有政治/行政机制,同时把参与式不仅作为技术而且作为一整套价值观和机制全面地引进,还是构思并立足于一套自身的政治理念和行政机制的理想图景,进而探索一种切合实际的发展模式?实际上相当一部分学者并非“不注重‘参与’本身所暗含的西方权力和民主内容”,恰恰相反,他们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一点(朱健刚,2007),这当然也是在学界和政界颇有市场的一种声音。在种种零散的、互不相属的发展/社会运动领域之间,作者明确地想象出一个“新的公共生活图景”——“公民社会”。在此,我们看到的不再是误读,而是中国经验与西方理论的“完美对接”。必须承认,对这一问题的探讨直接涉及到一些根本性的问题。可以作为对比性思考的是持续若干年的“村治研究”,两者的类似之处在于政治理想/制度层面的“自下而上”的论证与推进(吴毅、李德瑞,2007)。并不是说“自下而上”的方式一定不能成功或只是局部的经验、没有整体的理论想象力,但相比较而言,“公民社会”的取向或许比村治研究更缺少对经验现实的深入考察和价值追求上的正当性。

 

与参与式直接相关的另一个词汇是“权力”。用“权力关系”来概括发展干预中的穷人与其他群体、社区与国家、男人和女人、少数民族与汉族等等的关系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这种权力化约论受到了福柯的影响。在这种权力—知识论的影响下,人际关系的其他面向,特别是基于伦理、价值、知识等等的阶序性差别都被化约为权力不平等。

 

此外,“参与式”的理念和实践的一个主要支撑点和对象是所谓本土社区和地方性知识。正如有研究已经指出的那样,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带有东方学意味的想象(杨小柳,2008:309;张晓琼,2005:303-304)。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够把当地居民/“目标群体”的思想和行为本质化。而且就知识论而言,今天应该考虑的是如何使本土知识或地方性知识与外在的知识相互印证。当前这样的路径以人类学中的“实用主义转向”为代表。

 

总而言之,上述研究使我们认识到:1.在面对以国家为背景的另类现代化/工业化对于减缓贫困的实质性作用时,很少人将贫困/反贫困问题纳入到对另类现代化模式本身的思考中去。这种反思应该会揭示这种实用主义导向的另类现代化与其他社会中现代化和贫困问题的关系根本不同。2.非政府层面由于对“现代化”甚至对“国家”表征怀着一种根深蒂固的国家/社会二元对立观念,也几乎没有去深究此国家非彼国家的现实,因而基本无视中国的另类现代化(在国家表征之下)能够大举减低贫困这一不争事实。他们所采取的方式是不仅仅就反贫困谈反贫困,还将反贫困变成一项建构新社会理想图景的乌托邦试验。可想而知,他们的答案不能令人完全满意。这里有太多拿来主义的色彩、太少对历史传统的观照;太多“筑造”(building),太少“栖居”(dwelling)或实用主义的视角。3.以上两种立场的对中国现代化与贫困的误读,使发展研究直到今天在面向世界总结所谓中国模式时仍然语焉不详。至今为止除了泛泛谈论“现代化—工业化”的作用外,就是谈论参与式的作用。这些关于“中国模式”的齐唱,一方面在误导其他想要学习“中国秘诀”的发展中国家,另一方面也遮蔽了对中国经验的总结,并非总结中国经验的正确路径和视角。

 

三、生态保护与环境问题

 

生态保护/环境问题是当代发展干预实践的一个核心领域,与扶贫/反贫困领域相比,它在国家意识形态和非政府组织的宣传、大众媒体的报道以及学术研究各个层面得到了更为系统的理论表达。另外,这一领域更为明显地反映出经济/文化(意识形态)/政治之间的紧密关联——生态/环境似乎是当人们满足了温饱之后才有可能去追求的一种权利。更为重要的是,这些问题的背景是全球性的不平等的政治经济格局(最明显的问题如温室气体排放)。

 

生态/“自然”一直处于人类学家思考的核心或背景。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主义学说的一个重要线索就是“自然—文化(社会)”的二元对立;列氏与此紧密相关的另一著名提法“高贵的野蛮人”与当今的生态话语有着实质性的关联。在美国,延续新进化论、明确地处理生态问题的是“文化生态学”学派及其后的文化唯物主义。就中国而言,一方面需要提到上世纪50-60年代的“经济文化类型”理论,该理论源于苏联民族学,也有着美国“文化区”理论的影子,强调从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整合的角度去理解各种生计方式的复杂性。另一方面,该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论在特殊的历史语境中实际上形成了互补,即以后者为基本原则,前者作为具体操作方法。最近20年,国内的生态人类学研究已经具有相当规模。

 

让我们回顾一下近十几年来国内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关键词或提法:太湖蓝藻、沙尘暴、金沙江水电站、藏羚羊、退耕还林、生物—文化多样性、环评风暴、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只有一个地球”、天人合一、敬畏自然与无需敬畏自然、传统生态智慧、本土知识、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少数民族(农民)、缺乏环保意识的少数民族(农民),以及生态博物馆等等。这些词汇或提法表明生态问题既有在各个特殊地域的具体表现,又关联着全球性的宏观趋势。但是国内知识界对于此类问题的讨论常常未能强调学者的职业伦理,且与普通民众一般性意见难以区别,以至于有流于意识形态化和空泛争论之嫌。

 

对于非政府组织或个人,大致可以认为他们所秉持的理念、所要达成的目标以及所凭借的操作手段主要来自国际主流价值观,即全球视野下的生物—文化多样性、本土知识和参与式导向(包括社区层面的和个人层面的)。这里绝不是说“国际主流价值”一定有问题。关键在于,至少与扶贫/反贫困领域相比,生态/环境的实践和话语最为突出地呈现了全球性视角与地方性知识的结合,更准确地讲,是前者主动甚至强加给后者。在这点上,相对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扶贫/反贫困领域的“完美契合”,非政府组织更多地扮演了反对派的角色。与之相对应,政府不仅需要努力建构自身的理论/意识形态体系,更要面对(地方)行政行为/经济发展层面的几近失控的扩张。

 

下面,本文将列举几个个案,并尝试勾勒出当代中国社会中作为一种话语和实践的“生态保护/环境问题”。这些主题虽然看似零散,但也包容了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地域或问题。它们是:内蒙古牧区的草原沙化、云南的刀耕火种及橡胶林种植、金沙江虎跳峡的大坝建设。本文一方面试图引入晚近的文化理论,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够对于现实的“生态问题”及其人为干预有所助益。

 

作为一种生计方式,云南境内至今仍有相当比例的“刀耕火种”存在。它表面的神秘性和“落后性”早已引发人类学家的关注,学界对其已经有相当深入的研究(尹绍亭,2008)。概括言之,这方面的人类学者试图传达的观念是:“刀耕火种”作为一种生计方式和文化类型具有其自身独特的逻辑和价值。我们从中应当不仅能够看到活生生的“本土知识”,也能够看到它事实上满足了主流社会对所谓“生物—文化多样性”的迷恋。根据相关研究,“刀耕火种”的逐渐衰败主要有两个原因:1.上世纪的林业制度变迁。相当一部分森林被国家划为国有林或保护区,致使轮作所需要的大面积森林被切割和缩减,而当地居民迫于人口压力不得不缩短轮作间歇,被动地违反了自然规律,最终陷入恶性循环。2.橡胶林的引入及大面积种植。这一举措首先源于国家的经济战略,后又因当地居民及民间资本卷入市场经济而一直不可收拾。大面积的人工橡胶林种植带来了巨大利润,对于当地的生态却是毁灭性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当地居民并不是“本土知识”天然的和强有力的护卫者,他们既可能被动地、也可能主动地放弃所谓“本土知识”。当然,我们不应该忘记,他们的行为一定要联系到他们所嵌入的政治经济体系,这样才能够得到一个完整的解释。由此,我们还可以看出,基于一种全球视野的对生物—文化多样性的追求并不一定是“本土知识”的题中之义,当地居民也不一定能够理解、认同那样一种追求并为之努力。

 

那么,人类学此时能够提供什么样的教益? 同样是面对业已陷入恶性循环的“刀耕火种”和外界的生态诉求,有学者以事实证明了一种整体性的、兼顾生态要求与本土人民生计的干预成功的可能(庄孔韶,2007)。

 

第二个案例可以称为“草原—沙尘暴—牧民”。由于沙尘暴在华北地区的肆虐,内蒙古地区的草场沙化问题早已引起人们的关注。人们已经认识到过度放牧是导致这一问题的直接原因。但现行的禁牧、生态移民政策似乎过于简单地将过度放牧归结为人口压力(王晓毅,2007)。这就提醒我们,必须把牧区现时的生态困境纳入一个长时段的、整体性的分析框架。有学者专门探讨了牧区的半农半牧机制(阿拉腾,2004),强调对于这样一种机制的完整理解,必须将其放到牧区长时段的汉族移民史中才有可能(阿拉腾,2006)。那么,该如何理解当地牧民在生态恶化中应承担的责任、在生态改善中可能发挥的作用?从前述观点可以看出,必须联系到外在的强大政治经济体系才能够对牧民的行为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这已经得到了相关研究的呼应(章邵增,2007)。至于当地牧民的“本土知识”,一方面,有学者提出,应该注意牧民对于草场、放牧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阿拉腾,2006:128-144)。换句话说,当地牧民对于当前的牧区生态危机是“最有发言权的”(章邵增,2007:251-253)。另一方面,也应看到,牧民面对强大的政治经济体系基本上是无能为力的,他们并不是天然的、强有力的生态保护者:“游牧行为基本上与有意识的环境保护无关,其时实在只是由于人口稀、家畜少而使环境客观上得到了保护……不能一概认为是传统牧民就一定会存在环境保护的意识”(阿拉腾,2006:191)。具体地讲,就是牧民的生态智慧只可能在其经济上的弱势地位得到改善时才有机会发挥。

  

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境内的荒漠化草场上的放牧农民 [图源:新浪]

 

最后一个例子是水电开发及与之相关的移民搬迁。这无疑是生态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至今仍把水电作为能源战略关键一环的中国来讲,更是如此。2004至2005年间的关于金沙江虎跳峡水电站(大坝)兴建与否的争论由于其激烈和公开程度而引起人们极大关注。此次事件的一个标志性文本是反对方的集体宣言《留住虎跳峡、留住长江第一湾》(汪永晨等,2004)。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此次争论中反对方的一个核心人物是一位出生于当地的人类学者——萧亮中。我们从这场争论中可以得到的第一个启示是,学者对于政府行为的直接干预如何可能,又如何将其建立在自己扎实的学术研究之上,从而有别于一般的社会活动家(汪晖,2005)。第二个启示是,当地居民的“文化自觉”和“理性算计”能够充分地表现出来。他们能够在地方精英的组织下团结起来,同时运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向外界发出自己的声音。在此过程中,他们还能够“综合地”运用种种理由为自己争理(虽然这些理由源于不同立场)(萧亮中,2005)。需要注意的是,这是一场针锋相对的论战。双方都自认为占据了道德和理性上的合法性(何祚庥,2005;方舟子,2006),反对大坝建设者被斥为“伪环保”。这场争论的关键之处可能不仅在于支持(建坝)方试图用科学给出一个整体性的辩护方案,或许更在于他们声称他们更了解“当地人”的“真实想法”。

 

在这样一幅复杂的图景之后,国家能源战略(优先发展水电)和垄断性产业(如水电)的紧密相关是这类事件中最不可忽视的背景因素。生态保护/环境问题比扶贫/反贫困的议题更为突出地表明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不可分割。进一步讲,任何关于生态/环境问题上的立场,不同程度上就是一幅关于人类生活图景的可能构想,或者某种意识形态辩护。

 

从生态保护/环境问题中凸显出来的一个人类学问题是,几十年来人类学当作法宝的“地方性知识”和有意无意坚持的“原始生态智慧”神话(这与“高贵的野蛮人”同出一辙)正使他们处于前所未有的尴尬境地。在面对类似问题时,西方的同行,例如欧洲一些人类学家的一个走向是主动超越相对主义旗帜下的“地方性知识”,转向“实用主义启蒙”,以“彻底解释”(radical interpretation)来重新表明人类学对生态保护的义务和责任。中国人类学界才刚开始意识到这一点,并开始踏上了另一条寻找保护生态的社会力量的征途(朱晓阳,2008b)。

 

四、结

 

本文试图通过对与发展干预有关的人类学(内外)的论述进行述评,从而对以下这些问题获得较清晰的认识。

 

第一,在中国向“发展援助输出国”转变的时刻,重新理解中国的发展干预之路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这就涉及到对过去30年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特征的重新认识。我们认为,关于发展干预的人类学(或内外)讨论应该从深入理解中国的现代化的“独特性”开始。这是我们在一开始就对中国的现代化与贫困问题间关系进行辨析的原因。在对贫困/反贫困、生态保护/环境等问题的研究进行评述之后,我们深感许多研究中的“混乱”(confusion)出在对中国的现代化的理解上。例如在世界援助产业话语下,“贫困”往往被视为现代化的必然结果,但中国的情况是绝大多数贫困人口的减少是中国式现代化过程的结果。再如,在生态保护方面,当下的思维往往会习惯于寻找“原始生态智慧”,实际上这种“智慧”基本上是现代性之中的“他者”幻觉。而在现实中,寻找和利用这些原始生态智慧的“社区”(他者)已经成了“上穷碧落下黄泉”的活动。

 

第二,与上一个问题有关的是“地方性”和“本土性”。过去20年对这些东西的倡导,往往是基于一种后现代的观念,作为反对“技术—现代化”这个表征的武器。这里的问题是,本土性和地方性被一些“后现代”的“东方学”所绑架,被不可共度性(incommensurability)、不可翻译性等预设所劫持。而这是需要颠覆的虚伪假设。这些观念认为,地方知识只有本地人才能认识。这些知识是与本地人的语言和世界看法等共构的(相对主义)。这种人类学相对主义被发展干预倡导者用来表明只有当地人才能理解什么是他们需要的发展。这种文化相对主义又同“权力化约论”结合在一起,经常将当地知识与外来知识之间的差别等同于“权力关系”,从而排除了地方知识通过与普遍性经验(常常为外来者持有)对话获得普适性的可能。

 

今天克服这种问题的办法是将地方知识放到“彻底解释”的非相对主义框架下来理解(Davidson,1985:125-139;戴维森,2005:87-88)。在这种框架下,不再将地方性、本土性和多元性看作与现代化之间不可共度或不相容(incompatible)的东西。“彻底解释”的引入,也使人类学重新强调“田野调查”和“民族志”作为知识基础的重要性。在彻底解释的时代,地方性、本土性知识的理论化和普适化是通过民族志作者和当地人对话获得的。对于民族志作者来说,在一个地方通过参与观察和对话写成民族志正是彻底解释的基础。这种彻底解释与猜想性的、无休止的解释学论争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它建基于民族志作者和当地人面对的共同世界,以共同的“观察”为基础。比如,彻底解释的民族志作者比较重视“地志”(topography)或物质性(materiality)等内容。

 

第三,这使我们反过来思考诸如“权力”这样一些被滥用的词汇。总而言之,过去20多年来,“权力关系”被用来描述一切具有阶序性或不平等特征的现象,关于“贫困”(指权利贫困)就是指一种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存在于穷人与其他人之间,而且被视为最主要的关系。如上所述,“权力关系”也被用来替代包括地方知识或本土知识与外来知识之间的关系。权力关系的一个根本缺陷是将多样的关系特征化约为“支配/抵抗”关系,从而将复杂的发展干预问题化约为“抵抗运动”,同时,将地方性认识与外来认识相结合、生产普遍性知识的可能性遮蔽了。当知识不再被看成仅仅与权力相联系的时候,知识和“事实”与价值/伦理的联系也正在被承认(普特南,2006)。这种实用主义的知识论正是今天所需要的,这种认识论态度也是同中国过去30年的实用主义导向的“发展”现实相称的。

 

通过对以上问题的反思,我们将过去20年来由于倡导相对主义的“本土知识”和为了避免进入“权力关系”而遮遮掩掩的发展干预者的伦理和责任重新提出来。在这一点上,需要充满勇气站出来大声倡导。简言之,关于中国的发展干预的研究和实践应当进入更自觉的“对话”和“干预”的时代。所谓“对话”是指地方性知识不再只是本地人持有的,只有由他们自己来表述,只有通过钻入其体内才能获得的东西;而是说这是一种可以通过“彻底解释”获得的可以具有普遍性意义的知识。这种知识的获取与解释者(干预者)的伦理(价值)态度和知识之间是可以相容的。这里会有“权力”问题,但是不应该认为仅仅包含“权力”。更重要的在于,当我们评述过去30年中国的发展和现代化之路的“实用主义”取向时,我们必须同时在认识论的层次与这种“务实”或实践性的态度相契合。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在认识论层次上做出相应的转向,这样才能使我们对于中国的发展干预实践有更切近真理的认识。

 

*本文原载于《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4期,为阅读及排版便利起见,删除了注释,敬请需要的读者参阅期刊原文。

 

〇编辑:惊蛰  〇排版:如幻   

 

〇审核:老象/翰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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