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迪厄 | 社会资本
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1930-2002),巴黎高等研究学校教授,法兰西学院院士,法国著名社会学家。代表作有《区隔:趣味判断的社会批判》《学术人》《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与华康德合著)。更多阅读,请参见往期:《再生产:关于教育系统》《继承人:中选者的选择》《学术人:这是一本“焚书”吗?》《男性统治:象征财产经济与再生产策略》。
社会资本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那些资源是同对某种持久性的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的,这一网络是大家共同熟悉的、得到公认的,而且是一种体制化关系的网络,或换句话说,这一网络是同某个团体的会员制相联系的,它从集体性拥有的资本的角度为每个会员提供支持,提供为他们赢得声望的“凭证”,而对于声望则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解。这些关系也许只能存在于实际状态之中,只能存在于帮助维持这些关系的物质的和/或象征性的交换之中。这些资本也许会通过运用一个共同的名字(如家族的、班级的、部落的或学校的、党派的名字,等等)而在社会中得以体制化并得到保障,这些资本也可以通过一整套体制性的行为得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在交换中就或多或少地真正地被以决定的形式确定下来了,因而也就被维持和巩固下来了。这种确定和维持是建立在牢不可破的物质的和象征性的交换基础上的。
特定行动者占有的社会资本的数量,依赖于行动者可以有效加以运用的联系网络的规模的大小,依赖于和他有联系的每个人以自己的权力所占有的(经济的、文化的、象征的)资本数量的多少。这意味着,虽然社会资本相对而言不能简化成某个特定的行动者,或与之有联系的所有行动者所占有的经济的和文化的资本,但社会资本却从不完全独立于这些资本,因为交换将某些共识体制化了,而这些共识假定存在着对客观同质性的最低程度的再承认,还因为社会资本使得行动者以自己的权力所占有的资本产生了收益增值效应。
从团体的会员制中自然增长出来的利润,是使利润成为可能的凝聚力的基础。这并不是说,会员们有意识地追求这种凝聚力,那些精心挑选会员的俱乐部团体的情况亦如此,这些俱乐部被精心组织起来是为了集中社会资本,并因此从隐含在这一集中里的(增加投资所产生的)收益增值效应中获得全方位益处,并保卫会员的利润,既有物质利润,诸如从有用的关系中自然增长的各种各样类型的服务,又有象征利润,诸如从与珍贵的、有声望的团体的联合中所能获得的利润。
互联网络的存在并不是一种自然的既定性,甚至不是一种社会的既定性,这些既定性是由亲属关系的家谱体系的定义来体现的,亲属关系是社会结构的特征。互联网络是针对体制所作的无休止的努力的产物,制度性的仪式标志着这种努力最根本性的时刻,为了生产和再生产那种能保证物质利润或象征利润的持久的、有用的关系,那种努力总是必需的。换言之,关系网络是投资策略的产物,这些策略可以是个人的,也可以是集体的,它们有意识或无意识地针对某些社会关系的确立或再生产,而这些关系则是在短时间内或很长一段时间内直接用得着的社会关系,即把那些偶然的关系,诸如邻居关系、工作场所的关系,甚至亲属关系,转变成既必需又有选择性的关系,转变成从主观上感到有必要长久维持其存在(如感激的心情、尊敬、友谊等等)的关系,转变成在体制上得到保障的(权利)关系。这是通过献祭的炼金术、象征性的建构来完成的,这一象征性的建构,是由社会体制(作为亲属的体制,如兄弟、姐妹、表兄弟等等或作为骑士、继承人、前辈的体制等等)产生的,它在(礼物、言词、女人等等的)交换中、并通过这样的交换得到无止境的再生产,这种交换是象征性体制所鼓励的,而且象征性体制也预先规定并生产了彼此的了解和承认。交换改变了那些已被交换成承认符号的事情,并通过彼此的承认以及它所隐含的对团体成员的承认,对团体进行再生产。同样地,交换也重新肯定了团体的局限性,即局限性使得对建构性的交换的超越(贸易、共栖现象或婚姻)无法进行。团体的每个成员就这样被建构成了团体局限性的管理人:因为对入会标准的界定,在每一次有新成员入会时总会成为一个问题,团体的每个成员可以通过某些不适当的结合形式,改变合法交换的局限性,并进而改变团体。在大多数社会中,婚姻的准备和结束都应该是整个群体的事情,而不只是直接相关的行动者的事情,这是很合乎逻辑的。当新成员被引进一个家庭、氏族或俱乐部时,团体的整个定义(其界线、身份)就会出现问题,而必须被重新定义、修改、变通。在现代社会中,家庭对交换的确立似乎丧失了垄断权,而那种交换则可以形成持久的关系,不管这种关系是得到社会认可的(像婚姻),还是没有得到认可。不过,家庭也许还能继续控制这些交换而同时又不逾越自由放任的逻辑,那种控制是通过旨在保护合法性交换,排除不合法交换的所有机制来进行的,如通过创造机会(如集会、巡游、打猎、晚会、招待会等等),提供场所(优美的街区、学生经过挑选的私立学校、俱乐部,等等)。或提供活动(如引人入胜的运动、客厅游戏、文化庆典,等等),这些机制以一种看似偶然的方式,将尽可能同质的个人集结到了一起,以保证团体的存在和延续。
众多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对于礼物交换的意义进行了广泛研究。图为莫斯的《礼物》书影。
社会资本的再生产预先假定了对社交活动的不间断的努力,假定了交换的连续系列,在那些交换中认同感被无休止地肯定和再肯定。这个工作,包含了时间和精力的花费,并直接或间接地花费了经济资本,它并不是有利可图的,这让人有点难以想象,除非人们在其中投资了一种特别的能力(家谱关系的知识、对真正联系的了解以及运用这些联系的技巧,等等)和一种后天获得的性情,而收益就是获得并维护这种能力,这些东西本身就是这个资本的组成部分。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积累和维护社会资本的这一劳动的有利性,会与资本的大小成比例增长。因为从一种关系中自然增长出来的社会资本,在程度上要远远超过作为资本对象的个人所拥有的资本(主要是社会资本,也有文化资本,甚至还有经济资本),一个继承性的社会资本的占有者,通过由一个伟大名字构成的象征手段,有能力把所有的关系转变成持久的联系。他们因其社会资本而被人追捧,并因为出名而值得结交(“我跟他很熟”);他们不必“认识”所有的“熟人”:认识他们的人比他们认识的人多得多,因而他们开展的社交活动是高度能产性的。
每个团体都有或多或少制度化的代理形式,这些代理形式使总体的社会资本得以集中,它是团体(如家族、民族,还有协会、党派)存在的基础,代理权可以掌握在个别行动者或行动者小团体的手中,他们被任命为全权大使,代表团体,以团体的名义讲话和行事,他们在集体拥有的资本的帮助下,行使着与行动者个人贡献大不相称的权力。这样,就体制化的最基本的程度而言,家族的头领、家长、长子、资格最老的成员,就不言而喻地被认作在所有官方场合有权代表家族团体发言的唯一人选。然而,当最弱的成员的荣誉受到威胁时,扩散性的代理关系也会要求头领站出来维护集体荣誉。这种体制化的代理方式保证了社会资本的集中,而且还具有限制个人失误后果的效应,这种效应是通过明确地界定责任,通过委任一致认可的发言人,通过驱逐或开除引起尴尬的个人,来保护整个团体免受耻辱。
费孝通认为,传统中国社会是一个“长老统治”的社会。图为《乡土中国》书影。
为争夺合法代表所属团体的垄断权而进行的内部竞争,并不会威胁到保存和积累作为团体基础的资本,团体的成员必须控制接近那种垄断权力的条件,这种权力通常会宣称自己是团体的一名成员,尤其是把自己标榜为整个团体的代理人(代表、全权大使、发言人,等等),并因此调配和使用整个团体的社会资本。贵族头衔是体制化的社会资本的典型形式,这种社会资本以一种持久的方式,保证了社会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代理关系的反论之一是,受委托的行动者可以对团体行使该团体赋予他的集中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反对团体)。(也许在有限的一些例子中情况的确如此,在那种例子里,受委托的行动者创造了团体,团体也创造了他,但该团体只有通过他才存在。)代理和代表(在戏剧和法律两层意义上)的机制作为集中社会资本的条件之一(在其他理由中,因为它使无数的、各色各样的、分散的行动者表现得像一个人那样,并克服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还隐含了代理人对所结集的资本的盗用或错误占用的种子(当团体很大,其成员很弱时,这种情形尤为明显)。
这种盗用潜伏在下列事实中,即团体作为一个整体可以由一个子团体来代表(就“代表”这个词的各种意义而言),这个子团体是被清楚地界定的,所有人对此都一目了然,这一界定为所有人所知,并得到所有人的承认。所有贵族,那些“著名的人”(他们的范例是贵族),他们可能代表整个团体发言,代表整个团体,以整个团体的名义行使权力。贵族是人格化的团体,他承受了团体的名字,而该团体的名字则是他赋予的(把贵族同他的团体相联的那种转喻,在莎士比亚称克丽奥佩屈拉为“埃及”、法国皇帝为“法国”时,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了,同样拉辛称皮洛士为“伊庇鲁斯”时。使用的也是这样的转喻),正是通过他,通过他的姓氏及其所宣称的差异性,他团体中的成员、臣子以及土地和城堡方为人所知并得到承认。同样地,诸如“个人崇拜”,或把党派、工会、运动认同为它们的领袖等现象,也是潜伏在表象的逻辑之中的。被假定能代表团体的发言人,因为他的显赫,他的“出众”,他的“曝光率”而建构了权力的主要部分(如果不是这种权力的本质),这种权力因为完全设置在了解和承认的逻辑的内部,所以它在本质上是一种象征性权力。代表、标记、象征,可能创造了团体的整个现实,而这种团体只是在表象中并且通过表象才接受有效的社会存在。
*本文选自《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第十章,布迪厄著,包亚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为阅读及排版便利,本文删除了注释,敬请需要的读者参阅原文。
**封面图出自图站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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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策划人:刘伟(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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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审核:忽逢/颜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