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尔 | 到乌托邦去旅行
托马斯·莫尔(St. Thomas More,1478.2.7-1535.7.6),英国律师、社会哲学家、作家和政治家,也是著名的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者。代表作为《乌托邦》,该书描绘了他想象中的政治系统——岛国“乌托邦”。[图源:wikipedia]
乌托邦人在海滨捡珍珠,在某些崖壁上采钻石宝玉。他们并非有意找这种东西,而是偶然碰到后,打磨加工一番,给小儿做装饰品,幼小的儿童为此得意,等稍微长大以后,发见只有孩子佩戴这类玩物,便将其扔掉,不是出于父母的劝告,而是自己过意不去,如同我国的儿童一旦成人也扔掉弹子,拨浪鼓以及洋娃娃。
乌托邦制度和别国制度如此不同,因而思想感情截然相反。在这方面,阿尼蒙利安人(Anemolians,源于希腊语,意谓刮风的,吹牛的,虚浮的。——中译者)派来的外交使节们的例子,使我获得深刻理解。他们到达亚马乌罗提时,我正在那儿。因为他们有要事前来商谈,乌托邦每座城市已有三位代表事先在此聚齐。凡过去光临过的邻近各国使节都深悉乌托邦风俗,知道华服盛装不受重视,丝绸被看成贱品,黄金是可耻的标志。所以这些外交官来时总是穿得异常朴素。可是阿尼蒙利安人住得较远,和乌托邦人素少交往。他们因听说在乌托邦大家衣服一样,而且料子粗陋,便认定乌托邦所不用的东西也就是乌托邦人所没有的东西。他们是高傲有余而聪明不足的人,决心用豪华的装束把自己打扮成天神一般,叫穷酸的乌托邦人在这般宝光四射的装扮前眼花缭乱。
于是那三个使节堂堂皇皇地进入乌托邦,随从一百名,无不穿五颜六色的衣服,大部分用丝绸制成。三位使节本人在自己的国家是贵族,故穿的金锻,戴着重金项圈及金耳环,手上有金戒指。他们的帽子上饰有成串的珍珠及宝石。他们打扮自己的全部东西恰是在乌托邦用来处罚奴隶,污辱罪犯,以及给儿童开心的。当阿尼蒙利安人自鸣得意,把身上的华装和涌到街头看他们走过的乌托邦人的衣服相比时,那幅景象煞是可观。而注意一下,他们充满乐观的期望多么毫无根据,他们想为自己获得重视又多么毫不受重视,这也是同样有趣的。在所有乌托邦人眼中(除了少数因事出过国的以外),这种华丽的排场是丢脸的。因此他们把使节团体中最下等的仆从当做主人来敬礼,把使节本人当做奴隶,因为使节戴着金链,走过时受不到任何敬意。
图为《乌托邦》(Utopia)首版插画。 [图源:autonomies.org]
是呀,你还可以发现,那些已经扔掉珍珠宝石的儿童见到这些使节帽子上有珍珠宝石,都轻推他们的母亲说:
“看,妈妈,多么大的傻蛋,还戴珍珠宝石,真是小孩子一般!”
可是母亲们也当起真来,会说:
“莫作声,孩子,我想那是外国使节身边的小丑吧。”
又有些乌托邦人对那些金链诸多挑剔,说太细,不合用,容易被奴隶挣断,并且太松,奴隶可任意把它摔脱,溜之大吉。
这些使节在乌托邦住上一两天后,发见那儿金银无数,毫不值钱,被视同贱物,与他们自己珍视金银的情形正相反。他们又看到,一个逃亡奴隶身上链铐所用的金银比他们三个使节全部打扮的金子还要多。他们因此神气沮丧,羞愧万分,不得不把使自己傲慢出风头的华丽服饰全部收捡起来,尤其是在和乌托邦人亲切交谈因而了解其风俗和见解之后。
乌托邦人认为奇怪的是,一个人可以仰视星辰乃至太阳,何至于竟喜欢小块珠宝的闪闪微光。他们认为奇怪的是,竟有人由于身上穿的是细线羊毛衣,就大发狂想,以为自己更加高贵;其实不管羊毛质地多么细,原来是披在羊身上的,一只羊终归还是羊。
乌托邦人又觉得奇怪的是,黄金从其本身性质说毫无价值,竟在世界各地目前如此受到重视,以致人比黄金贱得多,而黄金之所以那样昂贵是由于人力所致以及供人使用所致。这是非常实在的情况,所以一个木偶般的傻子,不正直,不懂事,只因为他手头有非常多的金币,就可以奴役大批聪明人和好人。然而如果由于某种运道或是某种法律骗局(这种骗局如运道一样易于使贵者贱者互换地位),黄金从其主人手中转到他全家最卑微的杂役手中,这个主人无疑不久会去伺候他的旧仆人,似乎他是金币的附属品或外加物。而乌托邦人更感到惊奇而且也憎恨的是某些人的疯狂,这些人给富人几乎以神圣的荣誉,只是由于富人有钱,他们自己既不欠富人的债,也并非在富人权力掌握之中。这些人又很清楚富人吝啬小气,深信富人只要还活在世上一天,决不会从成堆现钱里取出一分钱给他们。
乌托邦人的这些见解以及类似见解是从他们的教养形成的。他们是在这样一个国家培养起来的,那儿的制度和上面说的那种愚昧无知是完全格格不入的。同时这些见解来自他们的学习和有益图书的阅读每个城市中可免除其余一切工作以便专门从事学术工作的人(即从小被发现性格特殊、聪明不凡并爱好学问的人)固然为数不多,然而所有儿童都被引导读有益的书。大部分公民,无分男女,总是把体力劳动后的剩余时间一辈子花在学习上,这在上面已经提到。
他们通过本国语学习各科知识。这种语言既词汇丰富,又发音悦耳,是表达思想的准确工具。它和分布在那个世界的广大地域上的语言几乎相同,所不同的仅是,在其他各地这种语言有不同程度的形式讹误。
旧世界一切著名的哲学家在我们到达以前对他们全是陌生的。但是在音乐、论证、算术以及几何各个领域,他们的发现几乎赶得上我们的古典哲学家。然而尽管他们在几乎其他一切学科方面可以和古人相提并论,他们远不如我们的新逻辑学家有所创造。关于我们的儿童在“小逻辑”这一科中普遍要学习的限制、扩大、假定等我们独创出的各条规则,乌托邦人还未发现其中的任何一条从认出人本身作为一般化的概念。关于“再概念”,乌托邦人也未能对之进行思考,虽然如你所知道的,这样的人比以致都无任何巨人还更巨大,也可以用我们的手指指出。
图为拉斐尔·圣契(Raffaello Sanzio)画作《雅典学院》(The School of Athens),所绘之景仿若人人热衷学习的“乌托邦”。[图源:wikipedia]
然而乌托邦人对星辰的运行,天体的运动,极有研究。而且他们巧于发明各式仪器,用于十分精确地观测日月的运行及部位,观测地平线上出现的一切星辰的运行及部位。至于星辰相生相克,总之,用星辰占卜的一切可耻胡说,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过。
他们从长期实践所发现的确切征兆能预测风雨及其他一切气候变化。关于上述各种现象的起因,以及潮汐何以形成,海水何以含盐,总之关于天体和宇宙的起源及本质,他们的论点部分地和我们古代哲学家的论点一致。我们古代哲学家相互之间有一定程度的分歧。同样,他们在采用新理论中既部分地和所有古代哲学家发生意见分歧,而对所有的问题又本身缺乏统一的看法。
在哲学上论及道德的部分,他们所进行的争论和我们相同。他们探究灵魂上、肉体上以及外部才能的善。他们又提出这样的问题:善这个名称是应用于以上所有三者呢,还是专门应用于灵魂的特性。他们讨论德行及快乐,但他们主要的辩论是,构成幸福的是什么,是一件事物,还是几件事物。关于这个问题,他们似乎过分倾向于某一学派,认为构成人类的全部或主要幸福的是快乐。
尤其令人惊讶的是,他们竟援用他们的宗教为这种软弱无力的学说作辩护,而他们的宗教则是认真的,严峻的,几乎是一本正经的,冷酷无情的。他们一讨论幸福问题,总是把哲学的理性和宗教的原则联系上。他们认为,没有这些原则,理性本身就削弱到不足以展开对真正幸福所在这一问题的研究。这些原则可举例如下。灵魂不灭,灵魂由于上帝的仁慈而生来注定享有幸福。我们行善修德,死后有赏;我们为非作恶,死后受罚。这些固然是属于宗教的原则,然而乌托邦人主张,理性使人们承认这些原则。
一旦取消这些原则,乌托邦人便毫不迟疑地主张,一个人如不千方百计追求快乐,便是愚笨的,只不过他须力求不要贪图小的快乐而妨碍大的快乐,也不要贪图会招致痛苦后果的快乐。追求严峻艰苦的德行,不但不尝人生的甜蜜,甚至甘愿忍受不会带来好处的痛苦,乌托邦人认为这是极不明智的行为。因为如果某人一生过的不快乐的日子,即是说,潦倒不堪,而死后并不因此得到任何酬报,这怎能谈得上有好处呢?
实则乌托邦人主张,构成幸福的不是每一种快乐,而只是正当高尚的快乐。德行引导我们的自然本性趋向正当高尚的快乐,如同趋向至善一般。相反的一个学派把幸福归因于至善。乌托邦人给至善下的定义是:符合于自然的生活。上帝创造人正是为了使其这样地生活。乌托邦人说,一个人在追求什么和避免什么的问题上如果服从理性的吩咐,那就是遵循自然的指导。
而理性首先是在人们身上燃起对上帝的爱和敬,我们的生存以及能享受幸福都是来自上帝。其次,理性劝告和敦促我们过尽量免除忧虑和尽量充满快乐的生活;并且,从爱吾同胞这个理由出发,帮助其他所有的人也达到上面的目标。从无一个人是那么严峻的德行实践者又兼快乐厌绝者,以至于强迫你工作、值夜、劳累,而不同时劝你尽力减轻别人的贫穷和困苦。他会以人道主义的名义,认为我们照顾到别人的康乐幸福,才是值得赞扬的——如果减轻别人的痛苦,使他们去掉生命中一切悲哀而恢复了享乐,这尤其是合乎人道主义的话(而人道主义是人所最特有的德行)。既然如此,自然为什么不应该要求我们每人也这样对待自己呢?
或者,舒适的亦即快乐的生活是坏事,那么,你不但不该帮助任何人过这种生活,并且要尽量使人人摆脱这种被认为有害的生活。又或者,你不但可以而且应该为别人求得舒适的亦即快乐的生活,认为这种生活是好的,那么,你为什么不应该首先自己过这样的生活呢(你总不能厚于别人而薄于自己)?当自然吩咐你善待别人,它不是反而教你苛待自己。乌托邦人认为,自然指示我们过舒适的亦即快乐的生活,作为我们全部行为的目标。乌托邦人把德行解释为遵循自然的指示而生活。
因此,自然号召人人相互帮助以达到更愉快的生活。(它这样号召无疑有充分理由,因为没有一个人会比任何人都更幸运,成为得到自然照顾的唯一对象。自然对赋予同样形体的一切人们是一视同仁的。)所以,自然教你留意不要在为自己谋利益的同时损害别人的利益。
以此乌托邦人认为不但私人间合同应该遵守,而且应该遵守关于生活物资亦即取得快乐的物质的分配上的公共法令,这种法令或是贤明国王公正地颁布的,或是免于暴政和欺骗的人民一致通过的。在这种法令不遭破坏情况下照顾个人利益,才是明智的。此外你的义务标志是关心公众的利益。为了自己得到快乐而使他人失去快乐,这当然是有失公平的。相反,取去自己的部分所有,将其转让给他人,这是具有人道主义和仁慈的意义的,由此而获得的回报的实惠是大于施给的实惠的。这从两方面取得酬报:对方回报的利益,自己意识到做了好事。当我们回忆起从我们得过好处的人对我们怀有友爱及善意,我们心头所产生的愉快,远非我们放弃了的肉体愉快所能比得上。最后——这是信宗教的人所易于接受的——为了代替暂短的小快乐,上帝给予永恒的大快乐。因此,乌托邦人经过对这个问题的认真的考虑和权衡,主张我们的全部行为,包括甚至道德行为,最后都是把快乐当做目标和幸福。
所谓快乐,乌托邦人指人们自然而然喜爱的身或心的活动及状态。他们把人们的自然爱好包括在内,这是对的。由于官能和正尚理性所要达到的是任何天生愉快的事物——即任何事物,追求时未通过不正当手段,未丧失更为愉快的事物,未招致痛苦的后果因而他们认为,任何事物,如果虽然违反自然,人们却一致不切实际地设想,以为那是使他们感到甜美的(好象他们有权改变事物的性质,如同有权改变事物的名称一样),那末,这种事物不但不能导致幸福,甚至还严重地阻碍幸福。其理由是,这种事物一经在某些人身上生根,在他们心头便会留下牢固的关于快乐的谬见,无接受真正快乐的余地。实际上,许多事物从本身性质说并不甜美,而且大部分还带有不少苦味,可是由于坏欲望的诱骗,这样的事物岂止被看成至上的快乐,简直是生命所以具有价值的一些主要原因。
在追求虚假快乐的这一伙人中,乌托邦人把我先前说及的那般家伙包括在内,他们以为穿的衣服越高级,自己也就越高级。在这点上,他们犯有双重错误:认为身上穿的衣服高级并认为自己高级,都是骗自己。从衣服的实用观点看,细毛线为什么就优于粗毛线呢?可是,好像二者高下之分决定于羊毛的性质,并非他们弄错。他们就不可一世,相信自己身价倍增。因此他们如穿着欠讲究时所不敢觊觎的荣誉,他们竟然要求了,好像一披上华服,就理应有荣誉。如果受到怠慢,他们便勃然大怒。
把空虚无益的荣誉看得那么重,这岂非又是同样愚蠢?别人对你脱帽屈膝能给你什么自然而真正的快乐呢?这个举动能治好你的膝盖痛和纠正你的神经失常吗?人们从这种关于虚假快乐的观念中显示出一种奇异而惬意的疯狂,这种人自认为是高贵的,并以此自负,为自己捧场,原因是有幸出身于某祖宗的后裔,屡世享有财名——因为当今的高贵门第都不外乎此——尤其富有地产。即使这种人的祖先不曾遗留下一方呎地,即使这种人把遗留给自己的产业挥霍得一干二净,他们还自以为完全同样地高贵。
乌托邦人将其归于上述这类分子的还有一种人,如我所说过的,他们贪爱珠宝成痴,如果获得上等珠宝,特别是当时他们国中公认的最值钱的货,就俨然以天神自居。一块宝石并非随时到处都估价很高。所以他们如果买宝石,一定要先将其从金镶底座取下,使其本色毕露,还必须出售人发誓保证那是地道正路货,唯恐珷玞冒充真玉弄花了他们的眼睛。可是如果你不能辨别真假,冒牌宝石何以使你不会一样满意呢?是真是假应该对你同样地可宝贵,如同是对一个瞎子呀。
又有一种人以聚积多余的财富为乐事,只供过目欣赏,不肯把钱花掉。对他们该怎样评论呢?他们是享有真的快乐抑是为虚假的快乐所欺骗?还另有一种人,他们有不同的想法,把金子藏起来,永不使用,甚至永远不再过目,唯恐失掉金子,倒是这样的确把它失掉了。对这种人又怎样评论呢?他们有金子不用,可能不许任何人去用,只把它埋在地里,这不是失掉它又是什么?然而他们可以对着窖藏的财宝感到十分得意,好像心上没有值得挂虑的事情了。假设一个小偷挖去金子,主人毫无所知,过了十年后才离开人世;当金子失窃而主人还健在的这十年中,究竟金子是被偷了或是很安全,对主人有什么关系呢?在任何情况下,这批金子对主人毫无用处。
沉迷于这类愚蠢乐趣中的人,乌托邦人以为还有骰子赌客(乌托邦人对这种赌客的狂病未曾目睹,仅得之传闻),以及打猎放鹰之徒。乌托邦人不明白,在桌上掷骰子有什么可娱乐的。你经常掷骰子,即使其中有一些乐趣,积久总要生厌。至于听到一群猎狗狂吠大叫,除掉令人反感,难道反而满意?狗追兔比狗追狗何以使你更高兴?两者有一点相同,那就是追逐,而你只要看到飞奔就会开心的。
古希腊瓶画《阿喀琉斯和埃阿斯掷骰子》。[图源:ifeng.com]
可是假如你希望看到的是杀戮以及生物血肉横飞的景象,那么,在你面前,一只逃命的懦弱天真小兔给一只凶猛残忍的狗撕碎,这倒应该激起你的同情呀。所以乌托邦人把打鸟猎兽的全部活动看成不宜于自由公民,交与屠宰夫去干。我在上面曾提及,乌托邦人令奴隶操屠宰业。他们认为,打猎是屠宰业最下贱的一个部分,这个行业的其他职务较为有用和正当,因为对我们有较积极的好处,并且出于必要才屠宰牲畜。而猎人所追求的只是从杀死杀伤可怜的动物取乐。即使对象是野兽,它们流血被人当成好看的场面,据乌托邦人判断,这是由于我们生性残忍,或是由于经常从事这种野蛮的取乐而最后堕落成残忍的人。
尽管普通人把这些以及所有类似的消遣看成乐事,而这类的人是无数的,乌托邦人却明确主张这一切丝毫不构成真正的快乐,从本质说其中没有任何令人惬意之处。普通人从这些消遣得到享受,而享受是快乐的功能。但这个事实改变不了乌托邦人的意见。因为享受不是来自事情本身的性质,而是来自那些人反常的习惯,这种习惯使他们以苦为甜,犹如一个孕妇口味坏了会觉得树脂和兽脂比蜂蜜更可口。然而任何人从不健康状态以及从习惯所形成的判断,都不可能改变快乐的性质,如同不可能改变其他任何东西的性质一样。
乌托邦人所承认的真正快乐分为各类,某些快乐是属于精神的,又一些是属于肉体的。属于精神的,他们认为有理智以及从默察真理所获得的喜悦。此外,还有对过去美满生活的惬意回忆以及对未来幸福的期望。
他们分身体的快乐为两类。第一类是人能充分感觉到的鲜明的愉快。有时,由于自然热而亏损了的某些器官得到恢复,就产生愉快。这些器官是通过饮食而回到原状的。有时愉快来自排泄掉体内过剩的东西。当我们或是拉屎,或是夫妇行房,或是搔痒抓痛,都会有这样的快感。然而我们不时感到一种快乐,既不起于恢复身体某部的亏损,又不是来自任何苦痛的消除,而是由于有某种东西,它触动我们的官能,使它感到一种秘密的非常动人的力量,吸引住它。这就是从音乐产生的快乐。
另一类身体的快乐,按照乌托邦人的意见,在于身体的安静以及和谐。这其实是指每人享有免于疾病侵扰的健康。苦痛不入的健康本身即是快乐之源,虽然并无从外部所引起的快乐。比起饥渴者强烈口腹之欲,这种快乐诚然不那么明显地被感觉到,可是许多人承认健康才是最大的快乐。几乎全部乌托邦人把健康看成最大的快乐,看成所有快乐的基础和根本。只要有健康,生活就安静舒适。相反,失去健康,绝对谈不上有快乐的余地。在没有健康的情况下而不觉得痛苦,乌托邦人认为这是麻木不仁而不是快乐。
他们早就否定某些人的观点,即安静的健康生活(因为他们也就这个问题展开过热烈讨论)不能算是快乐,因为只有通过来自外部的运动,才可能感到这种快乐的存在。然而他们今天几乎一致认为健康最能导致快乐。他们质问,既然疾病带来痛苦,痛苦是快乐的大敌如同疾病是健康的大敌,为什么在恬静的健康中我们看不出快乐呢。乌托邦人觉得关于疾病即是苦痛或疾病带来苦痛这个问题是不重要的,因为两者的结果是一码事。当然,如你认为健康即快乐或健康是快乐的不可少的起因,犹如火是热的必要的起因,那末,两种情况下的结论都是:享有永远健康的人不可能不享有快乐。
乌托邦人还说,我们进食时不是健康开始不支、与食物联成友军向饥饿作战吗?等到健康逐渐加强,重新获得通常的活力,这就使我们从恢复健康中取得快乐。健康既然兴高采烈地作战,能不为胜利而喜悦吗?当健康终于达到作战目的,即恢复固有的元气,难道它便马上麻木起来,对自己的好处熟视无睹吗?关于健康无从被感觉到的断言,乌托邦人认为那是全然与事实不符的。他们说,一个人在觉醒时(除非他是丧失了健康的)怎会不意识到自己很健康呢?谁会如此麻木不仁,毫无生气,以至于否认健康对他是惬意可喜的呢?所谓可喜不就是快乐的别名吗?
总而言之,乌托邦人特别不肯放过精神的快乐,以其为一切快乐中的第一位的、最重要的。他们认为主要的精神之乐来自德行的实践以及高尚生活的自我意识。至于身体的快乐,他们首推健康。饮食可口,以及诸如此类的享受,他们喜欢,然而只是为了促进健康。这种享受本身没有令人向往之处,而仅是由于其能抵抗疾病的侵袭。一个明智人力求避免生病,而不是病后求医;总是使痛苦不生,而不是寻求减轻痛苦的药。同样,与其享乐于前,后果难堪,何如不要这种享乐。
图为亚伯拉罕·奥特柳斯(Abraham Ortelius)为《乌托邦》一书所绘制的地图。 [图源:wikipedia]
如有人主张这种享乐构成他的幸福,他就势必承认只有过这样的生活,不断饥渴,不断吃喝,不断发痒,不断用指甲挠,那才算非常幸福。谁不知这样的生活是可厌而悲惨的呢?那些快乐是最低级的、最不纯的,因为伴随这种快乐的决不能没有痛苦作为其对立物。例如进食的快乐和饥饿有联系,而且两者不均衡,痛苦较强烈而且更持久。痛苦产生于快乐之前,直到快乐和它一同消失它才结束。乌托邦人认为对这种快乐不应给以过高的评价,除非有必要。然而他们也还是享受这种快乐,并且感谢大自然母亲仁慈为怀,非常亲切地引导她的儿女使用经常必需的一切。倘使我们每天用以治疗饥渴的,正是医治其他所有较罕见病的苦毒药物,我们的生活应该是多么的难堪。
美观、矫健、轻捷,这些是乌托邦人视为来自大自然的特殊的令人愉快的礼品而高兴地加以珍视。甚至按大自然意旨为人类所独有的耳眼鼻之乐(因为其他任何生物都不能领会宇宙的灿烂外观,除选择食物外不能闻香味,不辨音程和谐与不和谐),他们也去追求,将其作为生活中的愉快的调味品。但是他们对这一切订出这样的限制:不因小快乐而妨碍大快乐,不因快乐而引起痛苦后果,乌托邦人认为,低级快乐一定带来痛苦后果。
可是,鄙视美观,损害矫健的体力,变轻捷为迟钝,因节食而伤生,糟蹋自己的健康,以及摒绝大自然的其他一切恩典(除非一个人忽视自己的这一切利益以便更热心地为别人或公众谋取快乐,期望由于这样的牺性,上帝会给他更大的快乐——否则所以苛待自己乃是为了博得有关德行的虚幻名声而又无益于任何人,或是为了锻炼自己,使自己更能忍受从不会到来的困苦),乌托邦人认为这种态度是极度疯狂,是对自己残忍而对自然忘恩负义的一种心境的标记,这种心境不屑于感谢自然,因而拒绝从自然来的任何好处。
以上是乌托邦人对德行及快乐的看法。
*本文节选自托马斯·莫尔《乌托邦》第二部,戴镏龄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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