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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顿 | 社会结构与失范

Robert K. Merton 社會學會社 2021-11-18

罗伯特·金·默顿(Robert King Merton, 1910.7.4-2003.2.23),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科学社会学的奠基人和结构功能主义流派的代表性人物之一。默顿于1931年获坦普尔(Temple)大学学士学位,之后进入哈佛大学,师从著名社会学家索罗金、帕森斯和科学史家萨尔顿。1936年获得社会学博士学位。1941年默顿转入哥伦比亚大学,在那里度过了他此后全部的社会学生涯,并先后担任过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系的系主任、美国社会学协会主席(1956-1957)等职。2003年逝世于纽约。[图源:skepticism.org]


直到最近,以前更是如此,你可以说心理学和社会学理论中一个明显的倾向就是把社会结构的不良运行归咎于社会未能控制人的急迫的生物冲动。这个理论所隐含的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形象清晰得令人生疑。首先,是要求得到充分宣泄的人的生物冲动。其次是社会秩序,一种管理冲动,对紧张进行社会处理,或者用弗洛伊德的话来说“放弃冲动快感”的基本机制。与社会结构的要求不相符被归因于天性。正是生物冲动常常冲破社会的约束。这意味着遵从是功利主义的精明算计的结果,或者是无理由的条件反射的结果。

 

随着社会科学的最近发展,这套概念也随之得到了重大修改。其中之一就是人与社会在生物冲动和社会约束之间所进行的这场从未停息过的战争中,不再是那么明显地对抗了。人作为一堆未驯服的生物冲动的形象看起来更像是一幅漫画而不是肖像。另一点是在对偏离规定行为模式的行为的分析中,越来越多地运用了社会学观点。不管生物冲动的作用如何,这里始终存在着这样一个问题,即为什么越轨行为的频率因社会结构的不同而不同,为什么越轨行为在不同的社会结构中具有不同的形态和模式。同以前一样,我们今天对社会结构通过何种过程而产生这样的环境,即使得对社会准则的侵犯构成一种“正常的”(也就是预料中的)反应,仍然知之甚少。本章试图澄清这一问题。

 

本章中所提出的框架是为了给分析越轨行为的社会根源和文化根源提供一个系统方法而设计的。我们的主要目标是发现某些社会结构是怎样对社会中的某些人产生明确的压力,使其产生非遵从行为而不是遵从行为。如果我们能找到特别容易屈服于此种压力的群体,我们就会在这些群体中发现比率相当高的越轨行为。这倒不是因为组成这些群体的人是由独特的生物倾向所构成的,而是因为他们对自己所处的社会情境做出正常的反应。我们所持的观点是社会学观点。我们要考虑的是越轨行为比率的变化而不是其影响。如果我们的探索真能成功的话,我们将发现某些形式的越轨行为同遵从行为一样在心理上也是正常的。这也就质疑了把越轨等同于心理变态。

 

文化目标与制度性规范的模式

 

在社会结构和文化结构的几种成分中,有两种具有直接的重要性。尽管二者在具体情况下是相互融合的,但在分析时还是可以分离的。第一种成分由受文化限定的目标、目的及兴趣组成;是全体成员或广泛分布于社会各界的成员所持的合法目标。这些目标或多或少是整合的——其程度是经验事实的问题——并大致按某种价值等级顺序排列。由于涉及各种程度的情感与意义,流行目标构成了抱负参考框架。它们都是“值得为之奋斗”的东西。它们是林顿所说的“为了群体生活的设计”的基本(如果不是惟一的话)组成部分。尽管某些(而不是全部)文化目标与人的生物冲动有直接关系,却并不是由它决定的。

 

文化结构的第二个成分规定、适应并控制着实现这些目标的可以接受的方式。每一个社会群体都总是将自己的文化目标同植根于习俗或制度的规则、同实现这些目标所允许的程序的规则联系起来。这些调节性规范不一定同技术和效率规范一样。许多从特定个体的角度看是保证获得所渴求的价值的最有效方法——使用暴力、欺骗及权术——都被排除在为制度所允许的行为之外。有时,即使对于群体本身来说是有效的方法也是不允许的——如历史上的活体解剖禁忌、医学实验禁忌以及对“神圣”规范进行社会学分析的禁忌——因为可接受性的标准不是技术效率,而是负载了价值的情感(为群体中的大部分成员或那些能够将权力和宣传结合起来以促发这些情感的人所支持)。在任何情况下,对于追求文化目标之手段的选择都受到制度规范的限制。

 

塔斯基吉梅毒实验(Tuskegee syphilis experiment)是美国公共卫生局性病部门在1932年至1972年间于阿拉巴马州与塔斯基吉大学合作,对近399名非洲裔男性梅毒患者及201名健康非洲裔男性所进行的一系列人体试验。这一试验隐瞒当事人长达40年,使大批受害人及其亲属付出了健康乃至生命的代价。图为实验人员在采集受试者血样。[图源:Wikipedia]

 

社会学家往往把这些控制说成是“遵从习俗”或是通过社会制度而运行。这些省略的叙述都很正确,但它们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就是文化上标准化了的实践并非是一个整体。它们在广泛的范围内受到控制。它们可以代表明确规定的、选择的、允许的或禁止的行为模式。在评估社会控制的运行情况时,这些变化——大致由这些术语表示:规定、选择、允许和禁止——当然必须加以考虑。

 

还有,说文化目标和制度化的规范共同作用,形成占主导的实践,这并不等于说它们二者之间有持续的关系。从文化上对某些目标的重视的变化与对制度化手段的强调程度无关。对特定目标的价值有可能产生一种着重的、有时甚至是惟一的强调,相对而言,与制度规定了的达到此目标的方法无甚联系。当方法的选择范围只由技术规范而不是由制度规范所决定时,这种限制情况就会出现。一切有助于实现最重要目标的方法在这种假设的极端情况下都会得到允许。这构成了一种整合不当的文化。第二极的类型在这种群体中可以找到:这些群体把原本作为工具性的活动转变成完备自足的实践,而失去了进一步的目标。原来的目标被忘却了,对制度性规定了的行为的紧密固守则成为一种仪式。绝对遵从成为中心价值。在一定时期内,社会的稳定性得到了保证——以失去灵活性为代价。因为文化所允许的可供选择的行为范围受到了严重限制,适应新条件的基础就很少了。于是便产生了一个恪守传统的、“神圣的”、以恐新症(neophobia)为标志的社会。处于这些极端类型中间的社会则在强调文化目标和制度化实践之间保持大致的平衡,这些构成了整合的、相对稳定的然而是变化的社会。

 

只要遵从两种文化制约的个体感到满意,即实现目标后的满意和直接对通过制度化管道为达成目标而奋斗的方式感到满意,社会结构这两方面之间的有效平衡就会得到保持。从产品和过程来说,从成果和活动来说,这点已经被认识到了。持续的满足感必须从完全参与到一个竞争的秩序中来获得,以及如果此秩序要继续保留的话,从击败竞争对手中得到。假如变成只关注竞争结果,那么那些总是失败的人便要求修改游戏规则,这一点是很容易理解的。为遵从制度规范而偶尔做出的——并不像弗洛伊德所认为的总要做出的——牺牲,必须由社会化的报酬来补偿。通过竞争而导致的地位分配必须这样来组织,以便向分配秩序里的每一位置提供使人牢记职位义务的正面鼓励。否则,就会出现反常行为,这在下面讲得很清楚。我的主要假设是,可以从社会学角度将反常行为看成是文化规定了的追求与社会结构化了的实现该追求的途径间脱节的征兆。

 

从文化目标和制度化手段的独立变化所产生的各种社会类型中,我们将首先探讨第一种——一个少见的、一味强调具体目标而不相应地强调制度化程序的社会。为了避免引起误解,对这个说法应予严格表述。没有一个社会是没有指导行为的规范的。但在民间习俗、风俗习惯及制度控制与文化价值等级结构最高目标的有效整合程度上,各个社会的确是不同的。这样的文化可以导致个体在情感上坚信在文化上受到赞许的目的复合体,而对实现这些目的的规定手段在感情上的支持要少得多。由于对目标和制度化程序如此不同的强调,对目标的强调使后者遭到严重削弱,以至于许多个体的行为仅仅因为考虑技术上的便利性才受到了限制。在这一语境下,最重要的问题变为,在编织文化上赞赏的价值网时,哪一种适用的程序效率最高?在技术上最为有效的程序,不管文化上合不合法,都成为典型地偏好制度性规定的行为。随着这一减退过程的继续,社会变得不稳定起来,便产生了涂尔干所谓的“失范”(或无规范状态)。

 

此过程的运行最终导致“失范”,这一点可以很容易地在一系列常见而又有意义、尽管有时可能是琐碎的文章中找到。因此,在竞争性的体育项目中,当胜利的目标摆脱了制度性装饰时,成功则被解释为“在比赛中获胜”而不是“在比赛规则条件下获胜”,这是对使用不合法但技术上效率髙的手段给予的含蓄教唆。敌方足球队的明星暗里遭人伤害;摔跤运动员用巧妙但犯规的技术使对手失去战斗力;大学校友会私下资助体育“特长生”。过分看重目标便减少了纯粹参与竞争活动产生的满足感,以至于只有成功的结果才能提供满足感。通过同样的程序,想在扑克游戏中胜利的欲望所产生的紧张,在设法发给自己四个A后才能消除;或者为了满足成功的渴望,在单人牌戏中洗牌作弊。后一种情形中不自在的隐约心理痛苦以及公开的作弊行为的偷偷摸摸的性质清楚地表明,游戏的制度性规则对犯规者来说是熟悉的。但由于对成功目标在文化上的(或特异性的)过分夸张,致使人们在情感上便不再赞同规则。

 

当然,此过程并不局限于竞技体育领域,它只向我们提供了社会大千世界的缩影。由于把目的抬高而产生了手段的(在字面意义上)非道德化,即手段的非制度化,这种过程在社会结构的这两部分未能有效整合起来的许多群体中经常出现。

 

当代美国文化似乎接近这种极端类型,即特别地强调某些成功目标而未相应地强调合乎制度的手段。断言财富积累本身就是成功的象征,与否认美国人在价值等级中将积累财富看得很高一样,都是荒唐的。在很大程度上,金钱超越了它的支付费用及增加权力的功能,本身被当作一种价值而神圣化了。“金钱”很奇特地被当作声望的象征。正如齐美尔所强调的那样,金钱是高度抽象化和非人格化的。无论是怎样弄到手的,骗来的也好,靠制度性手段挣来的也好,金钱可以用来购买相同的商品和服务。都市社会的匿名性,再加上金钱的这些奇特之处,容许财富(其来源对这些富豪所处的社区来说可能是不清楚的;或者如果知道的话,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纯洁了)作为高等地位的象征。还有,美国梦是绵绵无绝期的。“金钱成功”的程度是根据实用而不确定和相对的。在每一个收入阶层中,正如H.F.克拉克所发现的,美国人想再多得到25%(但这“再多得一点点”在满足之后还将继续进行下去)。在这种标准不断变化的波动中,是没有终点的,或者不如说这是个总要想法“再进一步”的点。有人考察了拿六位数年薪并非稀奇的社区,他报道了一位美国梦受害者痛苦的话:“在这个社区,我因为每星期只拿一千美元而受大家歧视。这太伤人了。”

 

说金钱成功这一目标牢牢树立在美国文化之中,只是说美国人从各个方面都受到一些确认保留目标之权力或责任的训诫的攻击,即使面临不断的挫折。社会上声名显赫的代表们支持这种文化重点。家庭、学校和工作单位——决定美国人人格结构和目标形成的主要场所——共同提供一种强化训练。如果一个人想要完整地保留一个难以实现的目标,如果他想从尚未得到履行的保证获得满足感这一诺言中得到动力的话,这种强化训练是必需的。我们不久就会看到,父母亲对于他们所属群体——首先是他们的社会阶级或他们认为自己所属的阶级——的价值观和目标来说,起到了一种传送带的作用。学校当然是传承盛行价值观的官方机构,城市学校的大量课本都暗示或明确宣称“教育通向智力发达,从而也就通向工作和金钱的成功”。训练人们去实现其未遂志向这一过程的核心是关于成功的文化原型,它也是证明只要具有必要的能力美国梦就能够实现的活生生例子。关于这一点,请看下面从商业杂志《国家商业》(Nation's Business)中摘录的片段。这是从来自大量可供比较的、提出商业阶层文化价值观的大众传播媒介的材料中选来的。


从各种不同渠道都不断产生出一种要求保留雄心壮志的压力。劝喻性的文章很多,一个人只能冒着招致中伤的危险去选择。考虑考虑这些吧:拉塞尔·H.康韦尔牧师,他的有成千上万听众或读者的讲演《钻石地产》(Acres of Diamond)其后他又写成了一本《新的日子》(The New Day),又名《新机会:写给年轻人的书》(Fresh Opportunities:A Book for Young Men);埃尔伯特·哈巴德在査托夸夏季教育野外集会向全国发表了著名的演讲《致加西亚的信》(Message to Garcia);奥里森·斯威特·马登在一系列的书中首先提出《成功的秘密》(The Secret of Achievement),备受大学校长们的赞扬,接着他又解释了《向前推进》(Pushing to the Front)的过程,得到了麦金利总统的称道;最后,为《人人都成为国王》(Every Man a King)指出了道路——尽管该书是民主的证明。一个普通人升入经济贵族阶层的象征意义与美国文化的模式深深地交织在一起。其最佳表述由安德鲁·卡耐基道出:“在你的梦中做一个国王吧!对你自己说:‘我的位置在最高处。’”

 

与正面强调坚持崇高目标的义务相伴随的,还有相应地强调对那些在其抱负上退缩者的惩罚。美国人被告诫“不要做一个半途而废者”,因为在美国文化辞典里如同在青年人词汇里一样,“是没有‘失败’这个词的”。文化宣言表达得很清楚:你不应放弃,不应停止努力,不应降低目标,因为“目标低下即是犯罪,而失败却不是”。

 

因此,这种文化告诫要我们接受三个文化公理:第一,既然崇高的目标面向一切人,因而所有的人都应该为之奋斗;第二,目前表面上的失败只不过是通向最后成功的一个小站;第三,真正的失败是降低或放弃自己的雄心壮志。

 

大体上用心理分析来解释,这些公理表示:首先,对刺激的象征意义的辅助性加强;第二,通过相关的刺激来防止有可能消失的反应;第三,加强动机的强度,以激发连续的反应——尽管一直也得不到报酬。

 

用社会学方法解释一下,这些公理代表了:第一,把那些因所处的社会地位而不能充分、平等地享有机会的人对社会结构的批判转变为对其自我的批判;第二,通过使社会底层的人与高层的人(他们最终也将加人这些人中)的认同,而不是与他们同阶层的人的认同,来维持社会权力的结构;第三,通过威胁那些不遵从的人不能享有充分的社会成员权,以迫使他们遵从文化指令而毫不松懈对远大抱负的追求。

 

美国梦(American Dream)是世世代代的美国人都深信不疑的信念,即只要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便能获得更好的生活,即人们必须通过自己的勤奋、勇气、创意和决心迈向繁荣,而非依赖于特定的社会阶级和他人的援助。近百余年间,对于很多横渡大洋奔赴北美新大陆的欧洲移民而言,自由女神像是他们看见的第一个新大陆景观,是美国梦的象征。图为1900年前后呈现黄铜色原貌的自由女神像。[图源:Wikipedia]

 

正是运用这些术语和通过这些步骤,当代美国文化才仍然以大力强调财富是成功的一个基本标志为特征,而没有相应地强调通向这一目标的合法途径。生活在这种文化环境中的人们是如何反应的呢?我们的观察怎样影响了这一信条,即越轨行为典型地源于生物冲动冲破文化束缚?简言之,对占主导地位的成功目标的强调,已经与对实现这些目标而要采取的制度化程序的强调日益分离。处在这样一种文化的社会结构中不同地位的人们,其行为后果会如何呢?

 

个体适应的类型

 

先搁下这些文化模式不谈,现在让我们来考察一下个体在文化关联的社会中的适应类型。虽然我们的焦点仍然是越轨行为的不同比率和种类的文化根源和社会根源,我们的视角已经从文化价值模式的层面转到在社会结构中处于不同位置的人对这些价值的适应种类这一层面。

 

我们在这里要讨论五种适应类型,在下面以图表形式列出。(+)表示“接受”,(-)表示“拒斥”,而(±)表示“对流行价值的拒斥及用新价值替换”。

 

个体适应模式的类型

 

在考察社会结构如何运行并向个体施加压力去选择这种或那种行为模式之前,必须先看到人们或许会因为从事不同领域的社会活动而由这种类型变为另一类型。这些范畴指在具体情境类型中的角色行为,而不是指人格。它们是多多少少持久的反应类型,而不是人格组织类型。要在几个行为领域内讨论这些适应类型将使问题复杂到本章篇幅所无法解决的程度。因此,我们将主要考虑在这个竞争社会里广义的“产品与服务的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中的经济活动。在这个社会里,财富具有极大的象征意义。

 

I. 遵从

 

当社会稳定时,适应类型I——对文化目标和制度化的手段都遵从——是最常见的,也是分布最广的。如果不是如此,那么社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就不能维持。构成所有社会秩序的各种期望是通过社会成员的模式行为而得以维持的。这些成员反映出对既定文化模式的遵从,尽管这些模式从长久看或许也在发生着变化。实际上,正是因为行为典型地要以社会的基本价值为取向,我们才可以说人类集合成了社会。除非价值的积淀为互动的个体所共享,否则就没有社会而只有社会关系——如果无序的互动可以这样叫的话。因而在本世纪中期,你可以把民族社会(society ofnations)主要当作一种说辞,或者一个臆想出来的客体,但不是社会学实在。

 

既然我们的主要兴趣在于探讨越轨行为的根源,而且我们也已经简要地考察了使遵从成为美国社会之模式反应的机制,那么有关这种适应类型在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II. 创新

 

在文化上对成功目标的极大强调通过使用为制度所禁止的但又常常很有效的手段,来获得至少是成功的幻想——财富和权力,而引发了此种适应形式。当个体接受了对目标的文化强调,却没有同样地将决定达到此目标的途径和方法的制度性规范内化,就会出现这种反应。

 

从心理学角度看,对一个目标过度地投入感情有可能会产生愿意冒风险的想法,任何社会阶层的人都可能会持这种态度。从社会学角度看,产生了这个问题:社会结构的哪些特点容易导致这种适应类型的倾向发生,从而使一个社会阶层的越轨行为发生的频率高于另一个阶层?

 

在最高经济阶层中,创新的压力频繁地消除了遵循惯例的事务性努力和超越惯例、极端务实之间的区别。正如维布伦指出的那样,“在任何案例中都不易——许多时候若法庭不裁决的话,简直就是不可能——判断这究竟是一例典型的、值得称赞的推销,还是应该送去教养的犯法行为”。美国巨大财富的历史就交织着犹豫不决地追求在制度上可疑的创新,正如由对“抢钱大亨”的普遍敬意所证实的。这些“精明、机警和成功”的人常在私下里,时常也是公开地,受到有些勉强的尊敬。这是文化结构的产物,在这种文化结构中,神圣的目标实际上将手段也神圣化了。毋庸置疑,查尔斯·狄更斯是美国景象的极准确的观察者,并完全清楚他并非毫无偏见。我们摘录他关于美国的这段有见地的评论:


对“精明”交易的热爱:这掩饰了许多骗局和明显失信,掩饰了许多对公款或私款的盗用;使许多无赖同好人一样昂首挺胸,他们实际上应该上绞架……投机失利和破产倒闭的好处,成功流氓的优点,不是视其是否遵奉了那条金科玉律,即“别人怎样对付你,你就同样对过上百次了付他”,而是要根据他们的精明来评判的。……下面的对话我已经历过上百次了:“尽管某人已经犯下许多罪过,他这样一个人通过最不名誉和令人憎恶的手段去获取偌大一笔财富,竟然能得到公众的宽容和支持,这岂不是很不光彩的事吗?他是个人人讨厌的家伙,对吗?”“是的,先生。”“是个有罪的骗子?是的,先生。”“他是不是一直遭脚踢,挨嘴巴,吃笞杖?”“是的,先生。”“而且他很无耻、很下流、很荒淫?”“是的,先生。”“真怪啊,那么他都有哪些优点呢?”“哦,先生,他可是个精明人啊。”


当然,在这幅文化价值观冲突的漫画里,狄更斯仅是无情地探究了过分强调经济成功之后果的许多文豪之一而已。外国作家离开后,国内的作家却仍在继续揭露。阿蒂默斯·沃德直到在美国人的生活看来很不协调的时候,才停止了讽刺其平庸无味。“髙谈阔论的哲学家”,像比尔·阿卜、皮特列姆·伏坎诺(后来的维苏威)·纳斯比,运用聪明才智对偶像进行攻击,毫不掩饰其毁坏知名人士形象的快乐。约西·比陵斯和他的化身,埃塞克大叔,明白地指出了许多人不会随便承认的东西,他说,满足感是相对而言的,因为“世上大多数快乐都在于拥有他人得不到的东西”。人人都忙于展示倾向性智慧的社会功能,正如后来弗洛伊德在其专著《智慧及其与下意识的关系》(Wit and Its Relation to the Unconscious)中对此做的分析,把它当作“武器”,“向伟大、高贵和高尚的东西迸攻,向那些由于受到内部阻碍和外部环境保护而免遭直接轻视的东西进攻……”但最中肯的莫过于安布罗斯·比尔斯对智慧的阐述了。他的阐述表明智慧的发展还没有失去其词源的意义,仍然是指人认识、学习或思考的能力。在他所写的一篇讽刺性强、意义深刻的“犯罪及其惩治”文章里,比尔斯是这样开头的:“社会学家一直在就犯罪冲动是一种疾病的理论进行辩论。赞成疾病论的好像还占多数。”在这段序言后面他先描述了成功的无赖是如何取得社会合法性的,接着又剖析了文化价值观念和社会关系的不一致性。

 

一个优秀的美国人,作为通例,总是严厉对待无赖行为,然而,他对无赖的宽容又抵消了他的严厉。他的惟一要求是他自己必须是和无赖相识的。如果我们没有与之相识的荣幸,我们都会大声“谴责”盗窃犯,如果我们的确与之交往过,那么情形就不同了——除非他们周身散发出贫民窟或监狱的特殊气味。我们也许知道他们是有罪的,但我们要同他们见面,与他们握手,同他们共饮,而且,如果他们偏偏又很富有,或者是很显赫的话,我们还会把他们请到家里,同时又以频频光顾这些人的家而感到荣耀。我们并不“赞成他们的方法”——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也因此而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无赖竟会在乎一个对他很客气很友好的人怎么看他,这种想法只能是幽默者的发明罢了。如果把这编入一台关于火星的杂耍表演中,也许会使他发财。

 

[又:]如果社会拒不承认无赖的话,那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无赖了。有些人会更使劲地掩盖他们在邪恶的歧路上所留下的踪迹,但也有些人根本不顾良心,而否认其流氓行径是对正直生活的破坏。卑鄙小人最怕的莫过于一只正直之手的阻止和缓慢而又无法躲避的蔑视眼光的抽打。

 

我们社会里有很富有的无赖,是因为我们有些“令人尊敬”的人不以和他们握手为耻,不以让别人看到同他们在一起为耻,不以说认识他们为耻。如果指责无赖就是背信弃义的话,遭到他们抢劫时要呼喊就是提供了对同犯不利的证据。

 

一个人也许会对一个流氓微笑(大多数人每天都多次干过这事),如果他不知道那是一个流氓,也没说过他是的话;但是明明知道他是个流氓,也说过他是一个流氓,还要对着他笑,此人便是一个虚伪的人——一般的伪君子或献媚的伪君子,根据你对之微笑的流氓在生活中所处的地位而定。一般的伪君子要比献媚的伪君子多,因为无足轻重的流氓总是多于富有和尊贵的流氓,尽管他们每人所得到的笑容要少些。只要美国的这种特性保持不变,只要对成功的无赖总是予以容忍,只要美国的机灵还在一个人的公开品质和私下品质——他的商业性和他的个性——之间构想出虚幻的差别,美国人民就会遭到抢劫。简单地说,只要美国人值得抢劫,他们就将遭到抢劫。没有什么人类法律能够阻止,也不应有法律去阻止,因为那样做将会取消另一个更为高等更为有益的法律:“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由于比尔斯生活在靠抢劫起家的美国富商很活跃的时代,他不难注意到后来被称为“白领犯罪”的现象。然而,他意识到,在高等经济阶层内,并不是所有对制度规范的大规模的、引人注目的背离都为人所知,而在较低的中产阶级中间,不多的越轨行为可能倒都暴露了。萨瑟兰多次记载了商人中所流行的“白领犯罪”。他还注意到许多案件未经调查,或者即使调查了,又因为“商人的地位不受惩罚的倾向,及公众对白领犯罪之义愤相对的无组织”,许多这样的罪行并没有被起诉。对大约1700名普通中产阶级人士所做的研究发现,在完全是“令人尊敬”的社会成员中,“没有记录在案的犯罪”很普遍。90%受到询问的人都承认违犯过纽约州刑法规定的四十九种罪行的一种或更多种。每种罪都够判上长达一年或更长的徒刑。成年期的犯罪平均数——这不包括十六岁以下所犯的罪——男性为18,女性为11。至少有64%的男子和27%的妇女都承认犯有一种或多种重罪,根据纽约州的法律,这些重罪足够剥夺他们的所有公民权。一位销售部部长道出了这些发现的关键,他谈到了他在出售商品时说过的假话,“起初我试图诚实,但并不总是管用”。根据这些结果,作者谨慎地得出结论,“法律上构成犯罪的行为的数字远远超过官方所公布的数字。违法行为绝不是变态社会或变态心理的表现,实际上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

 

《白领犯罪》(White Collar Crime)1949年初版书影。“白领犯罪”是美国犯罪社会学家E.H.萨瑟兰(Edwin Hardin Sutherland, 1883-1950)于1939年提出的概念,1949年出版同名专著。

 

但是,无论不同社会阶层中越轨行为的比率如何不同,我们从多种渠道得知,犯罪率在下层社会中更高的官方犯罪统计是不全面、不可靠的。从我们的分析来看,似乎导致越轨的最大压力都施加到了下层社会。恰当的例子有助于我们寻找导致这些压力产生的社会学机制。有几项研究已经表明,对于一个文化上强调金钱成功已经深入人心,而符合常规的、合法的通向成功的途径很少的情境来说,罪恶和罪行的专门化领域构成了“正常的”反应。在这些领域中,人们的就业机会大多限于体力劳动而极少白领工作。因为美国人轻视体力劳动,已经发现各社会阶层都持有这种观点。再加上缺乏超越这一阶层的现实机会,结果便导致越轨行为的显著倾向。非技术劳动与相应的低收入者的地位在现有的价值标准下是不能与有组织的罪恶、欺骗和犯罪所带来的高收入和权力前景相竞争的。

 

从我们的目的看,这些情况显示了两个显著的特点。第一,对于成功的激励由现存的文化价值提供;第二,通向这一目标的适当途径受到阶级结构的很大限制,便只能借助于越轨行为了。正是文化重心和社会结构两者的结合才产生了导致越轨的紧张压力。靠合法的渠道来“赚钱”受到阶级结构的限制,该结构并不是在所有阶层都向有能力的人完全敞开的。尽管我们一贯坚持阶级开放的意识,对那些没受过多少正规教育又没有多少经济来源的人来说,达到成功目标的相对少见并且十分困难。这种支配性的压力使虽然合法但通常无效的努力逐渐减少,而虽不合法但多少有效的权宜之计却得到越来越多的运用。

 

对那些处于社会结构低层的人来说,文化向他们提出了不相容的要求。一方面,他们的行为要适应发大财这一前景——“人人都是国王”,马登和卡耐基和朗都这么说过——另一方面,按照制度他们又没有有效的机会这么做。这种结构上的不一致带来的后果是高比率的越轨行为。由于不断强调要不择手段地达到能获得显赫名声的目的,文化上指定的目的和手段之间的平衡就变得很不稳定了。在这种语境中,在特别重视其所有成员的经济富裕和社会地位上升的社会里,当迅速升迁的渠道被堵死或变得很狭窄时,艾尔·卡彭就代表着不道德的智慧战胜了道德所规定的“失败”。

 

上面关于社会的后一个限定条件很重要。它意味着如果我们要想理解越轨行为的社会根源,除了要考虑到对金钱成功的极端重视之外,还必须考虑到社会结构的其他方面。越轨行为极为频繁地出现,并非仅仅是因为缺乏机会或过分强调金钱。一个较为僵化的阶级结构,社会地位秩序,都可能将机会限制在当今美国社会所保持的水平以下。大规模的越轨行为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才会发生,一个文化价值系统将某些人人都有的共同成功目标实际上完全置于其他一切目标之上,而对其中相当一部分人来说,社会结构却严格限制了或完全堵死了达到这些目标的得到认可的途径。换言之,我们的平等主义意识意味着否认在追求金钱成功的过程中有无力竞争的个体或群体的存在。相反,这一成功象征被到处运用。目标被认为超越阶级界限,而不是受其约束。然而,实际的社会组织却在实现这些目标的可行方法上有着阶级的差异。这样,美国的基本美德“雄心壮志”助长了美国的基本罪恶“越轨行为”。

 

这一理论分析有助于解释犯罪与贫穷之间变化的关系。“贫穷”并不是一个无论在哪里都以同样的方式作用的变项,而只是可确认的互相依赖的社会和文化变项复合体中的一个。这样的贫穷以及随之而来的机会受到限制都不足以导致显然是很高的犯罪率。甚至连臭名昭著的“富裕中的贫穷”也不一定导致这样的结果。但是,当贫穷和与之相联系的在竞争所有社会成员都可竞争的文化价值中的相应劣势,同对金钱成功作为主要目标的文化强调联系起来时,犯罪率高就是正常的后果了。因此,粗略的(不一定可靠)犯罪统计数字表明,贫穷与犯罪的关系在东南欧不像在美国那么紧密。这些欧洲地区的穷人的经济生活机会似乎比我国还要差,以致无论是贫穷还是贫穷与机会受到限制之间的联系都不足以解释不同的关系。然而,当我们考虑到完整的结构——贫穷、受到限制的机会以及文化目标的接受——就有了解释我们社会中贫穷与犯罪之间的联系要比其他社会紧密的基础,在那些社会里,僵化的阶级结构相应地有不同阶级的不同成功标志。

 

对金钱志向的文化强调和对全部机会的社会限制之间的矛盾的受害者们,并非总是觉察到了志向受阻在结构方面的根源。诚然,他们是经常感觉到个体价值与社会报酬之间的不一致,但他们并不一定看出了这里的原因。那些的确发现了社会结构方面根源的人,可能会疏远这个结构,而成为第五种适应类型(反抗)的良好人选。但其他人,显然这包括绝大多数人,可能会将其困难更多地归咎于神秘的原因,而不是社会学根源。正如杰出的古典学者和自封的社会学家吉尔伯特·默里就此所作的阐述,“迷信的最佳温床就是一个这样的社会,人们的命运似乎与他们的优点和努力毫无实际的联系。一般来说,一个安定的、治理得井井有条的社会应该倾向于保证高尚而又勤劳的人能在生活中取得成功,而卑鄙、游手好闲的人只会失败。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倾向于强调理智的、看得见的因果关系链。但[在反常的社会里]……勤劳、诚实和善良等美德似乎没有什么益处。”而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倾向于强调神秘主义:命运、机会和运气的作用。


吉尔伯特·默里(George Gilbert Aimé Murray, 1866-1957),澳裔英国古典学者、公共知识分子,是古希腊语言和文化方面的杰出学者。主要代表作有《希腊宗教的五个阶段》(Five Stages in Greek Religion)等。[图源:Wikipedia]

 

实际上,我们社会里杰出的“成功者”和杰出的“失败者”都经常认为结果是由“运气”决定的。因此,生意兴隆的商人朱利叶斯·罗森沃德宣称,其巨大财产的95%都“来自运气”。一家主要的商业期刊在一篇说明个人巨大财产对于社会之好处的社论里,认为有必要将运气和智慧一样看作是发大财的原因:“当一个人通过明智的投资——我们得承认在许多情况下是借助于运气——积累了几百万财产时,他并没有因此而从其他人手中夺走什么。”与此大致相同,工人们也常常用机遇来解释经济地位。“工人发现他周围那些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人没有工作干。如果他有工作,就会觉得很幸运;但是他一旦失业,就会成为不幸的牺牲品。他看不出品质与结果之间究竞有多大关系。”

 

然而,根据上述机会和运气作用究竟是由那些已经实现文化所强调的目标的人提出的,还是由那些没有实现文化所强调的目标的人提出的,上述说法具有明显不同的作用。如果是成功者的话,用心理学术语表达,那就是谦虚的、免遭嫉恨的说法。实际上,说自己是幸运的而不说自己完全应该交好运,就不会表现出过分的狂妄自大。用社会学观点来讲,成功者运气论具有双重作用,既解释了功绩与报酬之间频繁的偏差,同时又保护允许此种偏差频频出现的社会结构免遭批评。因为,如果成功只是运气好坏的问题,如果它只存在于事物的盲目性,如果它实现之际即是其破灭之时,而且不能说出它何时而至、何处而往,那么它当然是超出了人的控制,而且不论在何种社会结构里它都同等程度地出现。

 

而对于未成功者,特别是其中那些功绩和付出并没有得到多少报酬的人来说,运气论具有一种心理作用,即能够使他们面对失败保持自我尊严。它也许会带来抑制持续努力的动机的负功能。从社会学角度看,正像巴基所暗示的这一说法可能反映了一种对社会和经济制度作用的不理解,而且还因为它消除了改变社会结构以求得机会和报酬更大平衡的理论基础,是具有负功能的。

 

志向受挫带来的紧张加强了人们对机会和冒险的重视,这有助于解释某些社会阶层中对赌博——一种制度上禁止,充其量是允许,而不是推荐的或指定的行为方式——的浓厚兴趣。

 

那些没有用运气论来理解功绩、努力同报酬之间的巨大差异的人中,可能会产生一种关于社会结构的独特的、玩世不恭的态度。这点可以由一句文化俗语证明,即“重要的并不是你知道些什么,而是你都认识些什么人”。

 

因此,在我们这样的社会里,文化上强调所有人都重视金钱成功,而社会结构却又过分地限制了许多人实际地运用正当手段,这样便产生了种压力,迫使人们寻求不符合制度规范的革新行为。但是,这种适应形式假设个体是不完善地社会化了,从而在拋弃合乎制度的手段的同时保存成功志向。然而,在那些合乎制度的价值观已根深蒂固的人当中,类似情形却更可能导致另一种反应:志向被放弃,而坚持对惯例的遵从。这种反应还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

 

III. 仪式主义

 

仪式性适应类型很容易辨认。它是将巨大的金钱成功和迅速的社会升迁这种崇高的文化目标放弃或是降低到个人志向能得到满足为止。可是,尽管一个人放弃努力“在世界中领先”的文化义务,尽管他目光短浅,他仍然几乎是被迫地遵从制度规范的。

 

要问这是否代表了真正的越轨行为,无异于在术语上吹毛求疵。既然这一适应实际上是内心的决定,既然公开的行为是制度所允许的——尽管在文化上并不值得推崇,因而一般认为它并不代表一种社会问题。做出这种适应的个体的好友会根据流行的文化重心纷纷做出评论,也可能会“为他感到遗憾”,在具体情况下,他们也许会觉得“老琼斯一定是出毛病了”。不管这是否被描述为越轨行为,它显然表现出对文化模式的背离。在那种文化模式里,人们被要求去积极奋斗,在等级分明的社会里升迁,当然最好是通过制度化的程序。

 

可以认为,这种适应类型在社会地位很大程度上依赖个人所取得的成就的社会里,会相当频繁地出现。因为正如常常观察到的那样,这种无休止的竞争产生了强烈的地位忧虑感。减轻这些忧虑的一个方法是永久地降低志向。畏惧产生消极,更确切地说是产生墨守陈规的行为。

 

社会仪式主义者的综合征常见而又具有启发意义。其含蓄的人生哲学可由一系列文化俗语表达:“我不愿做出头鸟",“我喜欢稳妥”,“我对取得的一切已感到满足”,“知足者长乐”。贯穿于这些思想中的主旨是宏伟志向易招致挫折和危险,而小的志向则易带来满足感和安全感。这是对显得可怕、能引发不信任感的情形而做出的反应。那些谨慎地将其产量控制在一个恒定定额上的工人都隐含地有这种态度。在工业组织中,他们有时害怕引起管理人员的“注意”,如果产量时高时低的话,“就会出事”。这是恐惧的受雇人员,是私人银行出纳柜台或公共企业对外办公室里热中因循守旧的官僚的观点。简而言之,这种适应方式就是通过放弃主要的文化目标以及更加遵从安全的陈规和制度化规范,个别地寻求对竞争中难以避免的挫折和危险的个人解脱。

 

如果我们要期待下层美国人在受到挫折时表现出第二种适应类型——“革新”——这种挫折是由对宏伟文化目标的普遍重视和社会机会很少这一事实造成的,我们就应该期待大部分中下层美国人都会做出第三种适应反应,即“仪式主义”。因为正是在中下层中,父母亲才典型地不断给孩子施加压力,使其遵守社会道德训诫;同时中下层中地位的升迁也不像在中上层中那样容易成功。为了遵从惯例所迸行的严格训练减少了选择第二种适应的可能性,却大大加强了选择第三种适应的可能性。严格的训练使许多人感到忧虑,背上了沉重的负担。中下层阶级的社会化模式促进了有仪式主义倾向的性格结构的形成,因而,正是在这一阶层中第三种适应类型更会频频出现。

 

但是,我们还应像本章开头那样再次表明,我们这里讨论的是针对文化和社会结构中的矛盾而做出的适应方式;我们不注重性格或人格类型。陷进这些矛盾中的个体能够也的确从一种适应类型转变到另一种适应类型。因而可以推测,那些遵从制度性规则的仪式主义者深深地沉浸于规范中,以至于变成了科层制爱好者,他们过分地遵从就是因为过去曾违反过规范(即第二种适应类型)而产生了负疚感。偶尔也有从仪式主义戏剧性地转变为违法适应的类型,这在实验案例描述中有很多记载,在富于见解的小说中也常常提到。在长期的过分屈从之后经常爆发对抗。但是,尽管已经弄清了这类适应的心理动力学机制,而且还将它同家庭中的训导方式和社会化联系了起来,还需要进行大量的社会学研究来解释为什么这些形式在某些社会阶层和群体中可能要比在其他阶层和群体中更为频繁地出现。我们这里的讨论仅仅为对这一问题进行社会学研究提出了一个分析框架。

 

IV. 退却主义

 

第一种适应类型(遵从)是最常见的,而第四种类型(拒绝文化目标和制度化手段)却可能是最不常见的。严格地说,采取(或错误地采取)这种适应方式的人只是在社会里,而不属于社会。从社会学角度看,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外人。由于他们不是拥有同样的价值结构,所以只能在虚构意义上被算作是社会(不同于人口)成员。

 

下列人的适应行为属于这一类型,即精神病患者、孤僻者、社会弃儿、为社会所不容者、漂泊者、流浪儿、游民、老酒鬼和吸毒者等等。叫也们放弃了文化规定的目标,其行为与制度规范也不一致。但这并不是说,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的适应方式就不是根源于实际上已被他们否定的社会结构;也不是说他们在某一区域的生存没有给社会成员带来问题。

 

从其根源于社会结构这方面看,在文化目标和制度性行为完全为个体所接受,并赋予情感和高尚的价值,而可以采用的符合制度的渠道又不能带来多少成功时,这种适应方式最有可能发生。这样便产生了双重的冲突:头脑中根深蒂固的、要求采取合乎制度的手段的道德义务与逼迫诉诸违法手段(能实现目标)的压力发生了冲突,而个体是无法找到既合法又有效的手段的。竞争机制得到保留,但那些受到挫折和不能应付这种秩序的受挫者则被淘汰。失败主义、寂静主义和顺从都在解脱机制中显现出来,这种机制最终导致他“逃避”社会的要求。因此这是一种权宜之计,产生于使用合法手段接近目标却又屡遭失败,产生于因内在化的禁律而不能使用违法手段。这一过程出现时,成功目标这一最高价值观尚未被放弃。这一冲突是通过放弃两种积淀因素,即目标和手段而得到解决的。逃避是彻底的,冲突得到了消除,而个体却变得非社会化了。

 

在公共生活和仪式生活中,这种越轨行为遭到了社会常规代表的愤怒谴责。与保持社会车轮动转的遵从者相比,这种越轨者是非生产性的负担;与那些至少是“精明”而且积极进取的革新者相比,他在文化所竭力推崇的成功目标中看不到任何价值;与至少是遵从规范的仪式主义者相比,他对合乎制度的行为极不重视。

 

而社会也并没有轻易地接受这种对其价值观的否定。如果接受就会令这搜价值观遭到质疑。那些放弃了对成功的追求的人,被社会无情地赶到一处,因为社会要求其成员都必须向成功努力进取。因此,芝加哥贫民窟中心的书摊才摆满了为重振斗志而设计的书籍。

 

黄金海岸书店位于一间老房子的地下室,远离大街,现在被夹在两个商业街区之间。前面的空间充斥着小摊、显眼的招贴和广告画。

 

这些招贴做的是能吸引那些穷困潦倒之辈的书籍广告。其中一个是这样做的:“……每天经过这里的人成千上万,但大多在金钱上不成功。他们与乞丐只有一步之遥。相反,他们应该更大胆些、更勇敢些”,在岁月使他们衰老并将他们拋入人类灾难的废物堆之前,“大胆进取”。如果你想逃脱这种倒霉的命运——也是绝大多数人的命运——就进来买一本《赚钱宝典》。它将给你的头脑注入新的思想,将你引上成功之路。三十五美分。

 

总有人在摊前留恋,但他们很少购买。成功来之不易,即使对一个流浪汉来说还需要三十五美分。

 

但是,如果这个越轨者在现实生活中受到谴责的话,他在虚幻生活中却又能变为满足的源泉。因此,卡迪纳推测,当代民间传说和大众文化中的这种人,“由于看到别人也拒绝接受流行的理想,甚至对之嗤之以鼻”,而增强了“士气和自尊心”。电影中的典型范例当然是查理·卓别林扮演的流浪汉。

 

他是个无名之辈,也很清楚自己是无足轻重的。他总是这个疯狂和迷离世界的攻击对象,在这个世界里他没有任何地位,便总是逃避这个世界去寻求自我满足的逍遥了。因为他已经放弃了对安全和名誉的要求,丧失了对美德和荣誉提出要求的任何权利,也就没有了冲突的骚扰(对第四种适应类型特征的简洁描述)。他常常偶尔地卷入这个世界,遇到了他无力与之对抗而又偏偏冲着弱者和孤苦无助者的罪恶与侵犯。然而他总是不由自主地第一个蒙受冤枉和遭到压迫。这倒不是因为他有出众的招祸之才,而是由于他用朴实而又傲慢的心计去从冒失者身上寻求弱点。他总是自卑、穷困和孤独,但又瞧不起这个不可思议的世界和其价值观。于是,他代表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典型,由于在实现得到社会承认的成功和权力目标的斗争中败下阵来(他只在《淘金记》中实现了一次),或者由于屈服于绝望的顺从并逃避这些目标,而陷入不知所措的困境。卓别林的流浪汉形象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安慰,即对自己的能力感到得意,因为如果他愿意的话,是可以智胜那些联合起来对付他的邪恶势力的。他使每个人都得到了满足感,即最终逃避社会目标而寻求孤独是选择的行动,而不是失败的象征。米老鼠就是卓别林传奇的延续。

 

因此,第四种适应类型是被剥夺了社会权利的人的适应类型。这些人如果得不到社会所提供的任何报酬的话,也就不会遇到伴随着继续追求这些报酬而来的挫折。而且它还是一种个人的而不是集体的适应类型。尽管表现出这种越轨行为的人可能会到能与其他越轨者发生联系的场所,尽管他们可能会逐渐成为这些越轨者群体的亚文化群中的一员,其适应大多还是个人的和孤立的,而不是在一个新文化准则庇护下的统一。集体适应类型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V. 反抗

 

这种适应使置身于社会结构包围之外的人们设想而且寻求建立一种新型的,也就说是,一种进行过深刻改造的社会结构。它是以脱离起支配作用的目标和准则为前提的。这些现在都被认为是完全武断的。这种武断就是它不求忠诚,且不具有合法性,因为它也可能是另外一种形式。在我们的社会里,有组织的反抗运动虽然是旨在建立新的社会结构,用来衡量成功的文化标准将发生很大变化,有关条款也将制定出来,以便确保功绩、成就和报酬之间更为紧密的联系。

 

但是,在把“反抗”作为一种适应类型来研究之前,我们必须将它和一种表面上与之相似而实质上不同的类型,即憎恨区别开来。在一种特殊的技术意义上由尼采引入的憎恨概念,又被马克斯·舍勒拿去并在社会学意义上加以发展。这一复杂的情绪包括三个互相联结的成分:第一,仇恨、嫉妒和敌意的情感融汇;第二,有一种无力向引发这些情感的个人或社会宣泄的感觉;第三,不断地重复这种无力的对抗。区别憎恨和反抗的基本点是,前者不涉及价值观的真正变革。憎恨涉及一种酸葡萄模式,这种模式仅仅断言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实际上并没有包含备受推崇的价值——寓言里的狐狸毕竟没有说它已经放弃了吃甜葡萄的趣味,它只是说这些葡萄不甜而已。而反抗则要求变革价值判断,即直接的或引起共鸣的挫折遭遇导致对以前所推崇的价值的严厉谴责——反抗的狐狸就放弃了吃甜葡萄的流行的趣味。在憎恨中,人们谴责他们私下渴望的东西;在反抗中,人们谴责渴望本身。然而,尽管二者截然不同,有组织的反抗在制度极为混乱时还是要利用大量心怀憎恨和不满的人。

 

马克斯·舍勒(Max Scheler 1874-1928),德国哲学家,以其在现象学,伦理学和哲学人类学方面的工作而闻名。舍勒进一步发展了现象学创始人埃德蒙·胡塞尔的哲学方法,同时也是知识社会学的先驱,现代哲学人类学的奠基人。可参考往期推文:舍勒 | 世界大战和欧洲的知识社会学结构:欧洲的具体问题。[图源:Wikipedia]

 

当制度体系被看作是实现合法目标的障碍时,作出反抗这一适应反应的舞台就搭好了。要转入有组织的政治行动,不仅要降低对主导社会结构的忠诚,还必须将其转向拥有新神话的新群体。这种神话的双重作用在于将大范围内的挫折的根源归于社会结构,并描绘出一个可能不会带来类似挫折的替代性结构。这就是行动的宪章。在这种情况下,保守派的对抗神话的作用——在本章的前一部分曾作过简单阐述——得到了进一步的澄清:不管大众挫折的根源是什么,也不会在社会的基本结构中找到。于是保守的神话便会宣称,这些挫折存在于事物的本性之中,在任何种社会体系中都会发生:“周期性的公众失业和商业萧条不能通过立法而消失;它就如同一个人今天身体好好的,而明天却有可能会生病一样。”或者,如果不是必然的学说,就是逐渐和轻微适应的学说:“这儿一点变化,那儿一点变化,我们就能使事情尽其可能地井井有条地运转。”或者是这种学说,即将对社会结构的敌意变为对“失败者”个体的敌意,因为“在这个国家里,每个人都真的得到了属于他的东西”。

 

反抗的神话和保守主义的神话一同导致“想像垄断”,它试图以使受挫者接近或者远离第五种适应类型的术语来定义情境。正是背叛者,虽然他自己成功了,拋弃了反抗者最为仇视的流行的价值观。因为他不仅对价值观提出怀疑,在这点上和外群体一样,还强调群体的统一性已被打破。然而正如经常表明的那样,将憎恨的和反抗的人组织成一个革命群体的不是最受压迫的阶层,而是典型的新崛起阶级的成员。

 

导致失范的张力

 

我们所讨论的社会结构产生了导致失范和越轨行为的张力。这样的社会秩序迫使你战胜对手,只要支持这一竞争体系的情感充满着整个活动范围,只要这种情感不限于“成功”这一最终结果,手段的选择将很大程度保持在制度控制的范围里。然而当文化重心从竞争本身产生的满足感转移到排除一切而只关注结果时,由此产生的压力促成了控制结构的崩溃。随着制度控制的削弱,便出现了与功利主义哲学家错以为是社会典型特征相近似的情形,即对个人得失的计较和对惩罚的畏惧成为惟一的控制力量。

 

导致失范的张力在整个社会里并不是均匀分布的。在目前的分析中已经指出了在导致越轨行为的压力面前最软弱的阶层,也提出了导致这些压力产生的某些机制。为了简化这个问题,金钱成功被当作是主要的文化目标,尽管在众多共同价值观中还有其他目标。例如,智慧和艺术成就领域提供了另外一些无需巨额金钱报酬的职业模式。文化结构将名誉附加到这些职业上,社会结构允许得到这些东西,这样,系统就有些稳定了。潜在的越轨者仍然会遵从这些辅助的价值体系。

 

但是,导致失范的那些主要倾向依然存在,这里所提出的分析方法所应特别注意的也正是这些倾向。

 

家庭的作用

 

归纳散见于前文的关于家庭在这些越轨行为模式中所起的作用的讨论,我们最后再讲几句。

 

当然,家庭才是将文化标准传给下一代的主要输送带。但直到最近还为人们所忽视的是,家庭传播的主要是父母所属的阶层和群体接受的那部分文化。因而,它是用这一小范围群体的文化目标和道德特征来对儿童进行训练的机制。社会化不局限于直接的培养与训练。这个过程,起码部分上是潜移默化的。除了直接的劝告、奖励和惩罚外,孩子一直置身于父母亲的闲谈和日常行为的社会原型之中。通常,孩子们会去探寻并综合文化的一致性,甚至当这些一致性仍然不很明确并还没有形成准则时

 

语言模式提供了最为生动的证据,以客观的方式很容易观察到:儿童在社会化过程中能发现长辈或同辈人尚未给他们以明确的表达、自己也尚未表达出的一致性。儿童的屡教屡犯的语言错误极有启发意义。例如,儿童会同时使用这样的词,如“老鼠们”或“钱们”。尽管他可能从未听说过这样的词,也没有学过“构成复数的规则”。或者,他会造出这样的词来,如"failed", "runned", "singed", "hitted",尽管他在三岁还没有学过动词的变化“规则”。或者,他会选择“gooder”的东西,或者也可能通过逻辑外延,将它描绘成是“goodest”。显然,他已经发现了复数表达法、动词时态变化以及形容词比较级变化的隐含规则。他的错误和该规则的误用都证明了这一点。

 

因而,似乎可以这样推测,即儿童在吸收父母亲一连串的命令、解释及规劝中所提出的明确的文化定向的同时,还在寻求和遵循文化评价的一般范式,人和事物特征的一般范式,值得尊重的目标之形成的一般范式。除了关于社会化进程的深层心理学的重要研究之外,看来还需要对家庭内部的文化传播进行额外的直接观察。也很可能是儿童保留了在父母亲日常行为中发现的文化价值观的隐含范式,即使当范式与父母亲明确的建议与规劝相矛盾时也是如此。

 

父母抱负在孩子身上的投射也与当前的主题高度相关。众所周知,自己也遇到“失败”或只获得有限“成功”的父母亲只字不提他们原先的目标重心,并可能松懈其实现目标的努力,却试图通过他们的孩子间接地代为实现。“影响可能来自母亲,也可能来自父亲。通常是这种情况,即父母希望孩子达到他或她所未能达到的髙度。”在最近一个就公共住房发展的社会组织所做的研究中,在处于低层次职业的黑人和白人中,我们都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人希望他们的孩子将来有个体面的职业。如果进一步的研究能证实这一发现的话,就会对我们现在的问题产生很大影响。因为,如果父母的抱负在孩子身上的补偿性投射广泛存在的话,那么正是那些难以为孩子提供各种机会的父母“失败者”和“受挫者”更多压力,以期取得很大的成就。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种志向高远而现实机会有限的综合征,恰恰是导致越轨行为的模式。这清楚地表明,如果要从我们的分析图式提供的视角去理解在越轨行为中家庭训练潜移默化的作用,还需要重点调査某些社会阶层中职业目标是如何形成的。

 

结束语

 

很明显,上述讨论并没有上升到道德的高度。无论读者对社会结构中目标和手段之间协调的道德可行性持什么样的情感,但二者之间协调不良显然要导致失范。社会结构最普通的功能之一就是为预测社会行为和调节社会行为提供基础,随着社会结构的这些因素的分离,这种功能变得越来越有限。最严重的时候,可预测性变得很小,而严格说来可以称作失范或文化混乱的情况就发生了。

 

这篇关于越轨行为的结构根源的文章只能算是一个序曲。它没有包括对另外一些结构因素的详细研究,这些因素使生洁在不平衡社会结构中的个体倾向于这种而非那种可能的反应。它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但没有否认——决定这些反应发生的社会心理学过程;它只是简单地讨论了越轨行为所产生的社会作用;它尚未通过确定越轨者和遵从者行为的群体差异,而对分析图式的解释能力进行充分的经验验正。它只是一带而过地提到了寻求改造社会框架的反抗行为。

 

我们认为,运用这个分析方法对上述问题及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将会大有裨益。

 

*本文选自罗伯特·K.默顿《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第六章,唐少杰、齐心等译,译林出版社,2008年版。为阅读及排版便利起见,删除了注释,敬请有需要的读者参阅原著。

 

**封面图为贾樟柯电影《天注定》剧照


〇编辑:二木   〇排版:老象

〇审核:栉沐/老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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