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梅尔瑟、斯威德伯格 | 经济社会学导论
尼尔·斯梅尔瑟(Neil Smelser, 1930.7.22-2017.10.02),美国社会学家,T.帕森斯的学生,研究领域包括集体行为、社会学理论、经济社会学、教育社会学、社会变迁和比较方法。(上图)
理查德·斯威德伯格(Richard Swedberg, 1948.5.18-),瑞典社会学家,美国康纳尔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社会学等。(下图)
作为一个确定的研究领域,经济社会学的历史还不到一个世纪,尽管我们今天可以在以往哲学和社会思想的传统中寻觅到它智慧的根源。在过去的四分之一世纪时间里,经济社会学经历了巨大的发展,现在它已经成长为它的父母学科(社会学和经济学)中一个最引人注目和生机勃勃的分支领域。在这个导言中,我们首先对经济社会学进行定义并将其与主流经济学区分开来。然后,我们追溯经济社会学的古典传统,即从马克思、韦伯、Durkheim、Schumpeter、Polanyi以及Smelser等大师的著作中寻找经济社会学的思想渊源。最后,我们更多地阐述当代经济社会学的发展以及与之有关的研究主题。在整章的讨论中,我们强调阐述经济利益和社会关系的重要性。
经济社会学的定义
经济社会学,这个韦伯和Durkheim创造的术语,可以被简单地定义为社会学的视角在经济现象研究中的应用。一个与此类似但是更精当的定义是,经济社会学就是将社会学的参考框架、变量和解释模型应用于分析关于稀缺物品和服务的生产、分配、交换及消费活动这样复杂的现象。使经济社会学的定义更加明确的一种方法,就是去阐释那些经济社会学家在研究中使用的变量、模型以及其他内容。当Smelser第一次提出他的经济社会学定义时(Smelser,1963,27-28;1976,37-38),他提到了关于人际互动、群体和社会结构(制度)以及社会控制(其中以交易、规范和价值为中心)的社会学视角。鉴于当前的发展,我们增加社会网络、性别以及文化背景(culture context)等新的视角, 因为这些视角现在也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学研究的中心内容(比如Granovetter 1974, 1985a,1995;Zelizer 1988)。此外,由于从国际维度考虑问题已成为透视当代世界真实经济活动的重要方法(Makler,Martinelli 和Smelser 1982, Enans 1995),因此,思考经济生活的国际视角,在经济社会学家的思想和研究中变得更为突出。
主流经济学和经济社会学的比较
我们现在来比较经济社会学和主流经济学,以此作为进一步阐述运用社会学视角分析经济现象的一种方式。只有当我们明确地认识到,这两门学科的内容都远比任何简单的比较所得出的结论更为复杂,这样的比较分析才是一项有意义的活动。当陈述任何一般性的结论时,几乎立刻就会发现存在一般之外的例外情况或条件限制。兹将比较分析时对被比较双方需要特别注意的情况列述如下:
1.在经济学领域,古典和新古典传统已经形成不可动摇的统治地位,所以被冠以“主流”的标签,但是关于这些传统的基本假定(basic assumptions)却已经在许多方向上进行了修正和发展。在一个经典的论述中,Knight([1921] 1985,76-79)强调了新古典经济学是建立在经济行动者掌握完全信息并且信息的获取成本为零这样的前提之上的。从那个时候到现在,经济学以风险、不确定性(例如Samdmo 1911,韦伯 2011)以及作为成本的信息(例如Stigler 1961;Lippmann和McCall 2011)为基础形成了分析传统。此外,还涌现了许多关于经济理性的研究,比如,出现了Simon(1982)强调“满意”(satisficing)和“有限理性”(bound rationality)的理论。多种多样关于理性行为的研究在行为经济学中得到发展,行为经济学是在主流经济学中加入了很多心理学的假定(assumptions)后所产生的新型经济学分支学科(Mullainthan和Thaler 2001;Camerer,Loewenstein 和 Rabin 2004)。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现在经济学已经把属于社会学研究对象的“规范”(norms)和“制度”(institutions)等范畴引入自己的学科,尽管这些范畴在经济学中的含义和在社会学传统中的含义大相径庭。
2.社会学缺乏一个像经济学那样的主流传统。各种社会学的发展路径和学派大不相同并且彼此互不买账,这种情况影响到了经济社会学的发展,比如,韦伯对社会“系统”(system)这个概念可否运用于解释经济或社会都表示怀疑,而Parsons却不仅把社会看成一个系统而且把经济看做是它的一个子系统。而且,即使所有的经济社会学家都接受我们给出的经济社会学定义,大家关注的仍然是不同种类的经济行为。有些人对经济社会学的理解正如阿罗(Arrow)在谈到这一问题时以消费为例所说的那样(1990,140), 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提出的是不同的问题。其他人包括那些被称为信奉新经济社会学的人们(见Granovetter的纲领性观点,1990)则坚持认为,社会学应该直接集中精力研究核心经济制度和问题。
这些情况提醒我们,对主流经济学的核心特性与经济社会学进行比较分析将有助于我们理解和澄清经济社会学视角的特有性质。以下所述差别最为显著。
关于行动者的概念
直截了当地说,经济学分析的起点是个人,而经济社会学的分析起点是代表性的群体、制度和社会。在微观经济学中,这种个体主义的分析方法(individualistic approach)来源于早期英国的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和政治经济学。奥地利经济学家Carl Menger对这种方法取向进行了系统化阐释,Schumpeter则给其冠以方法论个体主义(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的标签(1908,90,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历史,见Udehn,2001)。与此相对照的是,当社会学家谈论个体的时候,他们经常关注的是作为社会建构实体的行动者(actor),这些行动者被称之为“互动中的行动者”或“社会中的行动者”。而且,许多时候社会学家将群体和社会结构层面作为特有的现象进行分析,而不去考虑单独的行动者。
方法的个体主义在逻辑上和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并非是不相容的。韦伯在他的《经济与社会》一书的理论介绍章节中,把他的整个社会学建构在研究个体行动的基础之上。但是这些行动只有当它是社会行动或者说“因为考虑到其他个体的行为从而产生的行动”(韦伯[1922]1978,4)才能激发社会学家的兴趣。这个阐述强调了微观经济学与经济社会学之间的第二个差别:前者一般性地假定行动者之间互无关联;后者则假定行动者之间存在联系因而相互影响。我们下面将对这种差别在解释经济功能方面所蕴含的意义进行讨论。
经济行动的概念
在微观经济学里,行动者被假定具有一种既定且不变的偏好集(set of preference)并且依照效用最大化来选择行动的方式。在经济理论中,这种行为方式构成了经济理性行动。与此相对,社会学包含了好几种可能的经济行动类型。再次借用韦伯的观点,经济行动可以是理性的,也可以是传统的或者是情感性的(Weber [1922] 1978,24-26, 63-68)。除了无关紧要地提到“习惯”和“拇指法则”(rules of thumb)之外,经济学家根本不讨论传统经济行动[但是,对此有人争辩认为,传统性经济行动是经济行动中的最普通形式(见Akerlof 1984, Schlicht 1998)]。
马克西米利安·卡尔·艾米尔·韦伯(Maximilian Karl Emil Weber, 1864-192),小名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德国的政治经济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哲学家,被公认是现代社会学和公共行政学最重要的创始人之一。
微观经济学和经济社会学在这方面的另外一个不同在于对理性行动的界定。传统的经济学家把理性行为和有效利用稀缺资源联系起来。而社会学家对理性行动的理解则明显更加宽泛。韦伯把人们在资源稀缺条件下惯常地追求效用最大化称为形式理性。而进一步把人们头脑中的公共忠诚或神圣价值观等其他精神准则的定位称为实质理性。进一步的区别还在于,经济学家把理性看成是一个假定,而社会学家则把理性看成是一个变量(见Stinchcombe 1986,5-6)。对于某一件事情,某些个体或群体的行动可能比其他个体与群体更加理性(参见Akerlof 1990)。沿着这种思路,社会学家倾向于把理性看成一种需要解释的现象而不是假定。韦伯在他的经济社会学中花了大量的精力来详细说明在什么样的社会条件下形式理性是可能的,而Parsons([1940] 1954)则坚持认为经济理性是一个规范系统(a system of norms)——而不是一个与西方世界的特定发展过程联系在一起的心理学的一般概念。
另外一个差别表现在对经济行动意义的定位上。在经济学家看来,经济行动的意义产生于一种关系之中,即产生于一方面为特定的偏好,另一方面为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与数量这两大因素之间所形成的关系之中,韦伯的概念化定义则显现出不同的风格,“经济行动[在社会学中]的定义……必须表达这样的事实,即所有‘经济’过程和对象都被它们对人类的行动具有的意义所完全特征化。”([1922] 1978,64)。意义是被历史性地建构的,而且必须为经验事实所检验,不是简单地从假定和外部条件推论出来的。
最后,社会学家倾向于在经济行动中给予“权力”一个更加广阔和显著的位置。韦伯([1922] 1978,67)坚持认为“在经济行动的社会学概念中,使其包含使用和控制权力的准则是很重要的”,并进一步说明运用它来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具有特别的作用。对比之下,微观经济学一直把经济行动看成是一种平等的交换,因此很难将权力方面的内容纳入其中(Galbraith 1973,1984)。在完全竞争的分析传统中,任何买者或者卖者都没有权力左右产品的价格和产量。同样存在的不争事实是,经济学的确有分析不完全竞争的传统,在那里控制价格和产量的权力是核心因素,“市场权力”的观点被应用于劳动和产业经济学中(例如Scherer 1990)。此外,权力的经济学定义较之社会学中的经济权力概念,其含义明显要狭窄得多,社会学的经济权力概念不光有市场的内容,还有社会的含义尤其是包括了政治和阶级的内容。例如在对美国银行系统的研究中,Mintz和Schwartz(1985)研究了银行如何和工业发生内在关联,一些银行如何形成银行群体以及银行如何通过介入企业来影响经济决策。更普遍地说,社会学家一直在分析和争论这样的问题,全社会中财富分配的不平等程度以及由此形成的企业领导者“权力精英”具有什么样的政治含义(例如Mills,1956;Dahl 1958;Domhoff和 Dye 1987; Keister 2000)。
经济行为的约束
主流经济学认为,经济行动主要受到偏好、稀缺资源包括技术的约束。因此从原则上讲,我们只要掌握了这些约束因素,就可以预测行动者的行为,因为他或她总是会努力追求自己效用或利益的最大化。其他人和群体对行动者存在的影响以及社会的制度结构的影响,都被搁置一边不予考虑。Knight将这种情况演绎为“每一个社会成员都采取个体行动,完全与他人隔绝开来”。([1921] 1985,78)。社会学家则把这种他人的影响直接纳入对经济行动的分析之中。在市场中,行动者的行为会因受到其他行动者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即对行动者行为产生促进,转向以及限制等作用。例如,买者和卖者之间的友谊,会使得买者不会仅仅因为卖者所卖东西的价格比其他地方贵而拒绝购买(例如Dore 1983),文化的意义也会影响行动者的行为选择并使得这种选择看起来不符合“理性”的原则。比如,在美国,劝说人们去购买猫和狗来食用是非常困难的,即使它们的肉很有营养并且比其他肉类更便宜(Sahlins 1976,170-79)。而且,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也会影响他的选择和行动。例如,Stinchcombe (1975)提出了结构性约束会影响职业生涯决策的经济报酬反向思维理论。比如,一个在犯罪率高的社区长大的人,在以偷盗为生还是找一份体面工作的选择中,受到来自他的同辈群体和哥儿们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他比较这两种选择给自己带来的效用孰大孰小的影响。
社会关系中的经济
主流经济学家关注的焦点是经济交换、市场以及经济活动本身。其实,在很大程度上说,除开那些具有可操作性的经济变量之外的所谓社会的剩余部分,才是真正发挥作用的东西(见Quirk 1976,2-4;Arrow1990,138-39)。经济学非常典型地以社会是一个稳定不变的参数为其分析的前提假定。例如,经济学中长期尊奉的假定,即经济分析涉及的是平和与符合法律规范的交易,从不涉及暴力与欺诈,这其中包含的重要预设假定是国家与法律系统的合法性与稳定性。在这种方式下,社会性参数——那些如果国家政治法制系统出现问题时便肯定会影响经济过程的变量“冻结”成为常量,从而被排除在了经济分析之外。近年来,经济学家已经转向对经济制度何以能够产生并且持续存在下去之类问题的探讨,这些研究在新制度经济学和博弈论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各种符合逻辑的实验改变了人们对制度安排效果的看法(参见Eggertsson 1990;Furubotn & Richter 1997)。尽管如此,但经济学和经济社会学的区别依然如故。当经济学家谈论制度、规范以及诸如此类的话题时,他们所使用的词汇与社会学家并无二致,但是这些词汇的含义或所指却常常大相径庭。比如说,对于经济学家来说,把经济看成是缺乏规范和制度参与的活动领域,现在仍然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他们认为规范和制度只有在市场还没有建立或者传统的理性选择分析失败的时候才会出现。与此相反,经济社会学一直把经济过程看做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种看法的结果导致了经济社会学三大主要研究取向的形成:(1)经济过程的社会学分析;(2)对经济与社会其他方面之间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的研究;(3)对构成经济的社会背景所包含的制度与文化参数变化进行的研究。
分析目的
作为社会科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都试图去解释他们各自研究领域中的现象。但是在这种共同兴趣下,各自强调的东西却不一样。经济学家对描述性研究持批评态度,他们一直指责传统的制度经济学过于重视描述,没有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而且,他们强调预测的重要性。与此相对,社会学家喜欢有趣并且对解释有意义的描述,他们很少提供正式的预测。这种不同导致的结果是,社会学家经常批评经济学家建立高度形式化和抽象的模型却忽视实证数据的作用,经济学家则责备社会学家“事后诸葛亮式的解释”,(Merton 1968,147-49)。虽然这种不同已经成为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不同职业文化的组成部分,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近10年来社会学家已经对建立模型和博弈论产生了新的兴趣,而经济学家也已经对文化和运用实证资料产生好感(例如 Grief 1998; Swedberg 2001)。同样存在的一种可能是,有一天经济学家和经济社会学家在某些方法方面达成妥协,比如沿着“分析性诠释”(analytic narratives)这样的路线向前发展(Bates et al 1998)。
模型的运用
主流经济学家对预测的强调,为解释他们为什么把运用数学形式所表述的假设和建构的模型如此看重提供了一个方面的原因。尽管这种形式化的理论建构方法其优越性显而易见,但是经济学家们自己却不时抱怨说这种方法到了该它自我了结的时候了。美国经济学会主席Wassily Leontief在其1970的就职演说中批评了经济学中“对数学公式不加批判的热情”。(1971,1)当经济学家的确转而使用经验数据时,他们也倾向于主要依赖那些经济过程本身所产生的数据(例如,整体市场行为、股票交换交易以及官方机构所收集的数据等)。抽样调查资料也偶尔使用,特别是在消费经济学和劳动经济学中更为多见;除了经济历史学家外,档案资料很少被使用;而人种学(ethnographic)资料则根本派不上用场。与此相对,社会学家则非常倚重各种各样的方法,即运用人口普查的数据、进行独立的调查资料分析、开展参与观察和实地考察,也对定性的历史与比较数据进行分析。
知识传统
社会学家不仅依赖只有少许重叠的不同学科的知识传统,而且以一种不同的方式来看待它们。经济学家由于明显地受到自然科学知识积累系统化模式的影响,因此与社会学家相比,他们对其经典著作的研究和诠释缺乏兴趣(Adam Smith和David Ricardo显然不在此列)。与此相应,经济学家展示的是当代经济学理论与经济思想史的显著区别。在社会学中,这两方面的结合十分紧密。经典著作仍然充满活力,常常成为理论课程中的必读内容。
尽管存在些许的差别,尽管经济学和经济社会学之间在传统上存在如此巨大的鸿沟,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发现它们融合的迹象。Marshall,Pareto和Parsons这些大师们对这两门学科的理论融合进行了探索。韦伯和Schumpeter这两位学界耀眼的人物,则使得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都对其研究充满浓厚的兴趣。此外,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都发现,在一些特定的学术领域,比如在贫困和劳动力市场研究中进行合作,对大家都有好处。在此后的章节中,我们将进一步探讨经济学家与社会学家之间的知识融合问题。
经济社会学的传统
经济社会学有着广阔而丰富的传统,它大约开始于20世纪初。这种传统产生了很重要的概念、思想和影响显著的研究成果,这些正是我们现在要很好地展现和进行梳理的内容。经济社会学自诞生以来经历了两次高峰期:1890-1920年间出现了一批经典理论大家(他们都对经济学感兴趣并撰写经济学著作),这是经济社会学的第一次高峰期;1980年代早期到今天是第二次高峰时期。在这两个时期之间,同样产生了少量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学著作,这些著作除了由社会学家撰写之外,也有些其作者是经济学家。经济社会学研究的一个传统主线是将经济利益分析与社会关系分析结合起来。
古典经济社会学及其先驱者
“经济社会学”这个名词看起来最先出现于1879年,它在英国经济学家杰文斯(W.Stanley Jevons)([1879] 1965)的著作中被首先使用。此后,社会学家接受了这个名词,例如,Durkheim和韦伯在1890-1920年之间出版的著作中使用了经济社会学一词。也就是在这十年左右时间里,古典经济社会学诞生了,其标志性著作有Durkheim的《社会中的劳动分工》(1893)、Simmel的《货币哲学》(1900)以及韦伯的《经济与社会》(1908-1920)。这些经济社会学的古典著作因为其下述特征而显得格外重要:首先,韦伯和其他人分享了经济社会学先驱者的荣誉,建立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分析模式;第二,他们集中力量研究这个领域中最基本的问题:经济在社会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社会学对经济的分析与经济学家的分析有什么不同?什么是经济行动?对此我们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这些古典理论大师都曾为理解资本主义及其对社会发生影响所导致的“伟大转型”进行过深入的研究。
现在看来很清楚,在1890-1920年那段时间以前发表的几部著作,已经以某种方式超前表述了对于经济社会学的某些深刻见解。例如,我们在孟德斯鸠的巨著《论法的精神》中不仅能够找到对贸易作用的重要论述,而且可以发现作者对共和制、君主制以及专制国家制度下不同经济现象的开创性比较分析(Montesqeieu [1748] 1989)。圣西门(1760-1825)的著作强调劳动力在社会中的作用并且使得“工业主义”一词深入人心(参见Saint-Simon 1964)。Alexis de Tocqueville (1805-1859)的著作充满敏锐的见解,运用社会学的观察方法像模像样,这已为大多数社会学家所认可。但他同样也为经济社会学做出过贡献却鲜为人知(Tocqueville [1835-40] 1945,[1856] 1955;参见Swedberg 2003,6-8)。在众多的经济社会学先驱中,我们将重点放在对卡尔·马克思的介绍上,因为他是19世纪思想界的标志性人物,尽管他在现代社会学诞生以前就已经是思想界的活跃分子。
《论法的精神》(De l'esprit des lois)1748年版书影。
马克思
卡尔·马克思(1818-1883)对于研究经济在社会中的作用情有独钟,并且发展了一种经济决定社会普遍进化的理论。在日常生活中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在推动着人们,马克思同样认为是物质利益,而且物质利益还是社会结构和社会过程的决定因素。当马克思希望对社会进行严密的科学研究的时候,希望改变世界的政治理想同时融入了他的思想(例如,[1843] 1987,145)。最后的结果是我们现在所知道的“马克思主义”的形成,一个将社会科学与政治宣示融合到一起的学说。
卡尔·马克思(Karl Marx,1818-1883),犹太裔德国哲学家、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政治学家、革命理论家、新闻从业员、历史学者、革命社会主义者。马克思在经济学上的工作解释绝大多数工人和资本家间的关系,并且奠定后来诸多经济思想的基础。马克思亦是社会学与社会科学的鼻祖之一。
基于多种原因,马克思主义的很多地方是错误的并且和经济社会学不相关联。从整体上说,它有太多的偏见和教条让人们难以全面接受。经济社会学现在所面临的任务是将马克思主义中有用的部分提取出来。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有必要参考Schumpeter的建议,即把作为社会学家的马克思,作为经济学家的马克思以及作为革命家的马克思区分开来。我们现在开始进行从马克思的思想中提炼经济社会学相关内容的初步尝试。
马克思的讨论开始于劳动和生产。人们必须工作才能生存,这是一个普遍的事实(马克思 [1867] 1906,50)。与此相应,物质利益也是一种普遍的存在。因为人们必须合作才能完成生产,所以劳动在本质上是社会性的活动而不是个体行为。马克思尖锐批评经济学家研究相互隔离的个体,为了以示区别,他本人有时干脆使用“社会个体”这样的词汇(例如,[1857-58]1973,84-85)。在所有利益中最重要的利益同样是一种具有社会或集体性质的利益,那就是马克思所说的“阶级利益”。但是,这种阶级利益只有当人们认识到自己属于某个特定阶级的时候才能真正产生(“自为的阶级”与“自在的阶级”相对,马克思 [1852]1950,109)。
马克思尖刻地批评Adam Smith关于个体利益的整合能够导致社会普遍利益产生的思想(看不见的手)。与此相反,马克思认为,阶级之间经常进行的是如此残酷的压迫和争斗,以至于历史被认为是“血与火的写照”([1867] 1906,786)。资产阶级社会在这方面也毫不例外,因为它使得“人们内心深处最残暴,最卑鄙和最邪恶的本能,在个人私利的刺激下爆发出来”([1867] 1906,15)。在他的多本著作中,马克思追溯了阶级斗争的历史,从早期状况的描述直到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在1850年代,马克思提出了著名的论断,即一定社会阶段的“生产关系”会与其“生产力”发生冲突,其结果是导致革命的爆发并产生一种新的“生产方式”([1859] 1970,21)。在《资本论》一书中,马克思写道:他已经发现了“现代社会运行的经济规律”,而且这个规律决定了革命性变革的发生“铁定走向一个不可抗拒的结果”([1867] 1906,13-14)。
马克思研究的重要价值,是他深刻地揭示了一部人类的历史,实际上就是人类一直孜孜不倦地为自己的物质利益而奋斗的历史。马克思的贡献还表现在,他为我们理解具有相似经济利益的人群在一定条件下如何联合来实现他们的目标提供了解释。但是另一方面,马克思总体上低估了经济利益以外的其他利益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他理论中的经济利益最终决定社会的其他部分的命题也是难以成立的。引用Schumpeter的名言来说就是 “社会结构、类型以及态度是不会轻易熔合的钱币”([1942] 1994,12),
韦伯
在古典经济社会学中,马克斯·韦伯(1864-1920)占有独一无二的地位。他为建立独具特色的经济社会学做出了最为意义深远的贡献,为经济社会学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并开展了经济社会学的经验研究(Swedberg 1998)。韦伯作为经济学教授的事实,无疑对他为在经济学和社会学之间搭建起联系桥梁所做的努力帮助非小。同样有助于他为经济社会学作出贡献的是,贯穿于其整个学术生涯所要完成的主要研究任务,都是要理解和解释现代资本主义的起源,而这一问题在本质上讲既是经济问题同样也具有社会特性。韦伯把自己的主要精力和时间都花在他感兴趣的理论工作上,并且通过将自己的研究更为社会学化来拓展其理论视野。
韦伯所受的学术训练非常广泛,其重点在法律研究上,而法律史是他的专长所在。他的两篇博士论文,一篇是关于中世纪贸易公司的研究,另一篇则是对早期罗马土地售卖的研究,两篇论文研究的内容都属于理解资本主义兴起的相关问题:私人土地占有权和公司产权的出现(与个体财产相对)。这些著作,加上他被委派对农业工人的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使得他于1890年代初在大学获得一个经济学教席(讲授政治经济学与财政学)。在这个位置上,他教授经济学,但发表的研究成果则主要是经济史和政策方面的内容。例如,韦伯连篇累牍地撰写关于新的股票交易立法方面的文章。
1890年代末期,韦伯病倒了,在其后将近20年的时间里,他都是以私人学者的身份进行研究和著述。在这些年里,他写出了一生中最为著名的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904-1905),并且研究了世界宗教中的经济伦理问题。1908年,韦伯接受了担任一部大型经济学手册主编的职务。在一开始的时候韦伯就为自己确立了“经济与社会” 的研究主题。我们现在所知道的《经济与社会》一书便是韦伯生前发表的作品与在他去世后所找到的手稿的合编(参见Mommsen 2000)。1910-1920年期间,韦伯又讲授了一门经济史方面的课程,几年以后这门课程的内容在学生笔记的基础上加以编辑整理成书,这就是在韦伯去世后出版的《普通经济史》一书。虽然这主要是一部经济史著作,但是其中包含很多让经济社会学家很感兴趣的内容。
《经济与社会》1922年德文初版
关于韦伯的经济社会学著述大都可以在《宗教社会学论文集》(1920-1921)和《经济与社会》(1922)这两本著作中找到。前者包含了《新教伦理》的修订版《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1904-1905,1920年修订)、篇幅冗长的关于中国、印度和犹太人世界经济伦理的著述以及一些其他方面的文稿(至于后者,参见韦伯[1920]1958,[1915]1946a [1915]1946b)。按照韦伯的观点,这本论文集关注的焦点是宗教社会学,但是从中也可以看出他对经济社会学的兴趣。
韦伯最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是《新教伦理》。这部著作是围绕韦伯对精神及物质利益和思想观念相结合的普遍关注为中心展开的。禁欲的新教主义信徒们为获得救赎的愿望(一种宗教利益)所驱使并产生相应的行动。
由于形形色色自相矛盾的理由,这些人们最终相信兢兢业业地做好世俗的工作,就是一种获得救赎的有效手段。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宗教利益便与经济利益结合起来了。这种结合的结果释放出了一种巨大的力量,它摧毁了曾经束缚人们的传统和宗教信仰导致反经济行为的观念,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对资本主义活动的心仪与喜好。(新教伦理)的主题引起了巨大的争议,许多学者——可能是绝大多数学者,都和韦伯展开辩论(关于这些争论的介绍,可参见Marshall的著作,1982)。
在写作《新教伦理》的时候,韦伯发表了一篇论文:“社会科学与社会政策中的‘客观性’”。该文总结了他的经济社会学理论观点。在这篇文章中,他认为作为科学的经济学应该涵盖广阔的研究范围,就像一把大伞一样(韦伯[1904] 1949,64-65)。它不仅应该包括经济理论,还应该包括经济史和经济社会学。韦伯还提出经济分析的对象,不仅应该包括“经济现象”(economic phenomena),还应该包括“与经济相关的现象”(economically relevant phenomena)以及“受经济条件影响的现象”[“economically conditioned phenomena”(64-65)]。经济现象包括经济规范和制度,它们通常是人们为实现其特定的经济目的而精心创设的——例如银行和股票交易。与经济相关的现象是指那些在一定情况下可能对经济现象产生影响作用的非经济现象,比如禁欲的清教。受经济条件影响的现象则指那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经济现象影响的现象。例如,对一个宗教群体产生亲和力的宗教类型,部分地取决于该群体成员所从事的工作的种类,经济理论只能解释纯粹的经济现象问题(以其理性的视角),而经济史和经济社会学却可以面对所有这三种类型的现象展开研究。
在《经济与社会》这部著作中,我们可以发现作者对经济社会学和利益,存在两种有所不同的分析路径。这部著作第1章的内容是一般性的社会学分析,其中包括对建构经济 社会学这座大厦非常重要的两大模块:即“社会行动”(social action)和“秩序”(order)这两大重要范畴。对于前者,“行动”可以定义为注入了意义的行为,如果它又与其他行动者相关,就可以被认为是“社会性”的。 而“秩序”大致可以等同于“制度”,并且它的出现是在社会行动在某个时期多次重复的时候;秩序具有客观性并且为各种各样的制裁(sanctions)所包绕。经济学家研究纯粹的经济行动,这些行动无一例外地由经济利益所驱动(或者按照韦伯的说法,为“效用欲望”所驱动;[1922,63])。但是,经济社会学家研究的是社会经济行动(social economic action), 驱动它的不仅仅是经济利益,还有传统和情感;而且,它还总是与其他行动者紧密相连。
韦伯认为,如果我们不去考虑单个的行动,而把注意力放在经验性的同一性上,那么我们可以区分出二种不同的行动类型,即受“惯例”(convention)支配的行动,受“习俗”(custom)(包括习惯habit)支配的行动,和受“利益”(interest)支配的行动([1922] 1978,29-36),大多数同种类型的行动差不多都是由上述三种行动组成的混合体。那些“受经济利益支配”的行动,韦伯将其从本质上定义为工具性的和具有相同期望趋向的行动。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现代市场,在那里每个人都以工具理性的方式行动并且认为其他人也都是这样。
韦伯强调利益都是可以被主观地感知到的,从不存在一种处于个体行动者之外的“客观性”利益。“只有当行动者自己意识到利益的存在时,才存在实实在在的利益”,这是韦伯对此所说的一句名言([1922] 1978,30)。韦伯还指出,当多个个体按照体现其各自利益关系的工具性行为方式行动的时候,其典型的结果是形成了一种特定的群体行为模式,这种(由利益驱动)形成的群体行为较之那些由一种权威力量制定的规范所推动的群体行为,明显要稳定得多。例如,要让人们去做与他们的个体利益和违背的事情是十分困难的。
在《经济与社会》一书中,韦伯为经济社会学所画的素描大致包括如下主要内容。两个相互关联的行动者之间的经济行动构成了一种经济关系。这些经济关系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表现出来,包括冲突、竞争和权力等。如果两个或多个行动者是由于归属感而组成群体,那么他们的关系是“公共性的”(communal);如果他们是因为利益而走到一起,那么他们之间形成的是一种“联合性的”(associative)关系(韦伯 [1922] 1978,38-43)。经济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一样)可以是开放的也可以是封闭的。财产代表的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封闭的经济关系。
经济组织构建出另一种重要的封闭性的经济关系。在经济组织中,有些是纯经济性的组织,而其他组织则只具有次要的经济目标,或者说它们的主要任务是对经济事务起到调节的作用。工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韦伯对资本主义公司制度的重要性给予了高度的关注,认为它不仅是影响企业家活动产生的核心因素,更是一股革命的力量。
市场,与其他经济现象一样,它围绕利益的冲突,即卖方和买方的冲突而展开(韦伯[1922] 1978,635-40)。市场中发生的是交换与竞争,竞争者首先需要为了成为最终的卖者和最终的买者而斗争(竞争斗争),并且只有在这种竞争斗争顺利完成后,交换(交换斗争)才能够开始,只有理性的资本主义才是现代型市场的核心(韦伯[1922] 1978,164-66)。在所谓的政治资本主义制度中,作为创造利润关键所在的国家或政治权力,因其能够为人们提供某些优惠、剩余价值的保护或其他诸如此类的条件而显得尤为重要。以货币或商品为手段进行的小规模的贸易活动形成了传统的资本主义,理性的资本主义迄今只在西方社会出现。
Émile Durkheim
与韦伯相比,Durkheim(1858-1917)对经济学的了解相对要少,经济学方面的著述也少于韦伯,因而从总体上说,Durkheim对经济社会学的贡献要比韦伯小(例如Steiner 2004)。尽管他的主要研究没有一项能被冠以经济社会学的头衔,然而他所有的研究都触及了经济话题(参见压Durkheim [1950] 1983)。Durkheim同样以鼓励他的一些学生从事经济社会学领域的专业研究的方式,来全力支持开办一个经济社会学学术期刊这项工作,并在他主编的《社会学年鉴》上定期开办一个经济社会学栏目。Durkheim一度对经济社会学进行了如下的定义:
最后是经济制度:一种与财富的产生有关的制度(农奴制、佃农制、法人组织、工厂式、作坊式或家庭生产,如此等等);一种与交换有关的制度(商业组织、市场、股票交易等等);一种与分配有关的制度(租金、利息、薪酬等等)。它们形成经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Durkheim [1909] 1978b,80)。
Durkheim的第一部主要著作《社会中的劳动分工》(1893)与经济社会学有着最直接的关系。该书的核心内容所讨论的问题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即社会结构从一种原始时代无分化(undifferentiated state)的状态,发展到现代以复杂的劳动分工为特征的新阶段。Durkheim注意到,经济学家几乎无一例外地将劳动分工看做经济现象,因而只用劳动效率来衡量劳动分工的效果。Durkheim所增加的内容是社会学维度的劳动分工即劳动分工如何通过各种专业性活动的分工协作来促进社会的整合。作为社会演化到更加发达的社会分工阶段的组成部分,法律系统也在发生变化,即本质上以强制性为主导、以刑法为中心的法律,转变为现在以赔偿为主导、以契约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在讨论契约问题过程中,Durkheim描述了斯宾塞(Hebert Spencer)心目中的虚幻理念,即斯宾塞认为只需要社会中的所有个体简单地追求个人的利益并按契约的规定行动,社会就能够有效地运行(Durkheim [1893] 1984,152)。斯宾塞还误解了契约关系的根本性质。契约不能在一个将个人利益置于最高地位的环境中发挥作用,相反,契约只有在一个具备道德和必要规范要素基础的环境中才能变得有效。
“契约只靠自己本身发挥作用是不够的,只有当它建立在一种源于社会的契约规则(the regulation of contracts)的基础之上时,契约的有效性才成为可能”(Durkheim [1893] 1984,162)。
《社会中的劳动分工》一书关注的主要问题是,法国新的经济发展有可能释放个体的贪欲这股洪流,冲决道德的堤坝从而摧毁社会。这种问题往往体现在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冲突中。正如Durkheim在论述这一问题时所说的那样,“个体特殊利益对整体普遍利益的屈从是一切道德产生的真正源泉”([1893] 1984,14)。除非国家或其他机构通过采取强化整体利益的措施来调节经济生活,否则将导致“经济失范”(economic anomie)的结果。失范问题是Durkheim在《自杀论》一书中讨论的主题([1897] 1951, 246ff,259)。人们在经济生活中需要规则(roles)和规范(norms),在无政府状态下人们将会作出错误的行为反应。
在Durkheim的许多著述中都可以找到他对经济学家的尖锐批评,并且他还断言如果经济学称为一门科学的话,那么它必须成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他攻击经济人(homo economicus)观点,其根据是认为将经济因素从社会中剥离出来并且忽视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是不可能的([1888] 1978a,49-50)。Durkheim强调指出,问题的关键不是经济学家使用的是分析的还是抽象的方法,而是他们选择了一种错误的抽象方法(1887, 39), Durkheim还批判经济学研究的非经验趋向以及那种认为人们只需经过“简单的逻辑分析”就能够发现经济运行规律的想法([1895] 1964,24)。Durkheim将此称之为“经济学的意识形态趋向([1895] 1964,25)。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初版书影
Durkheim所构想的和谐的工业社会是这样的:每一个工业部门都被组织起来从而形成一系列的法人团队,这样每个组成成员都会因为作为群体的一员感到温馨并形成紧密的团结从而繁荣起来([1893] 1984,lii)。Durkheim非常清楚利益主导经济生活这一基本原理,因而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书中,他强调“个体的利益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刺激经济活动产生的主要因素”([1912] 1965,390)。但这并不意味着经济活动完全是纯粹的自我利益追求过程而没有道德的存在:
“我们[在经济事务中]仍然保持着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那些通过接受教育在我们头脑中形成的负责指导我们处理与他人日常关系的习惯、观念和行为倾向,永远不会全都消失”(390)。
但是即便如此,社会的组成部分除了经济之外还有另一个来源,而且如果不去进行更新,它将最终消耗殆尽。
George Simmel
在Simmel的著作中很典型地缺少经济学方面的参考文献。Simmel(1859-1918)与Durkheim相似,通常从一个更为广阔的非经济背景来看待经济现象。尽管如此,他的著作仍然和经济社会学存在关系。Simmel最重要的著作《社会学》(1908)中的主要内容都是以对利益问题的分析为中心展开的。Simmel暗示了社会学的利益分析应该如何进行以及为什么这种分析对于社会学来说是不可或缺的。Simmel提出的两大普遍性命题(general proposition)是,在利益的驱动下形成社会关系,而同时只有通过这些社会关系利益才能得以表达。
社会是这样一种形式(它能以无数种方式来实现),在那里个体们一起成长而形成一个统一体(unity),同时个体在这个统一体中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而正是在他们利益的基础上——感知的或理念的,短暂的或持久的,有意识的或无意识的,因果的或宿命的——个体们形成了这样的统一体(Simmel [1908] 1971,24)。
Simmel提出的另外一个重要命题是,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一样,可以有多种不同的社会表现形式(26)。
《社会学》这本书同样包含一系列对经济现象所做的富有启发意义的分析,其中包括对竞争的分析。在关于论述行动者的数量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这一章中,Simmel认为竞争可以以“鹬蚌相争,渔人得利”(第三方获益)的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竞争包括三个行动者,行动者A占据先机,行动者B和行动者C为获得行动者A的青睐而竞争——购买什么东西,出售什么东西,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竞争由此可见不应该被认为只是与竞争者(行动者B与行动者C)有关,此外还与竞争的目标(行动者A)存在关系。Simmel还把竞争和冲突区分开来。冲突通常意味着两个行动者之间发生对抗,而竞争含有更多平行角逐的意味。它是一种可以让社会从行动者双方的行动中获得收益的事件(circumstance)。与在冲突中你想摧毁你的对手不同,在竞争中,你是努力在做与你的竞争者一样的事情——只是想做得更好而已。
Simmel第二本重要的社会学著作《货币哲学》(1900),总是获得人们称其为混合物的声誉。Durkheim不喜欢Simmel那种混杂式的写作风格,而根据韦伯的说法,经济学家更是厌恶Simmel处理经济话题的方式(例如Frisby 1978;Durkheim [1902] 1980,韦伯1972)。
《货币哲学》1900年初版书影
虽然Simmel的确把哲学的反思与社会学的观察以一种特有的方式混合在一起,但是如果顺着它自己的架构来阅读它的话,我们会发现《货币哲学》一书仍然有诸多可圈可点之处。Simmel的主要观点是货币与现代性紧密相连;在当代社会,不存在一种具有绝对优势价值的事物,任何事物都只具有相对的意义(参见Poggi 1933),在Simmel的著作中,我们同样可以发现数不清的论述货币与权威、情感、信任以及其他现象关系的社会学的透彻见解。货币的价值,在Simmel看来,只能延展到权威所能确保其发挥作用的范围(经济圈)(economic circle)([1907] 1978,179ff)。货币也被各种各样“具有经济重要性的情感”包围着,这些情感包括“希望与恐惧,期待与焦虑”([1907], 1978,171)。而且,如果没有信任(trust),Simmel强调指出,社会简直不能存在下去。“与此相同,如果没有信任,货币交换也将崩溃”(179)。在与货币的关系中,信任包含两大元素:第一,某些事情以前发生过——例如人们接受过某种特定形式的货币——以后就很可能再次接受。信任的另一组成部分,是一种不存在经验基础并且被认为具有非理性特点的信念(belief),Simmel称之为“准宗教信仰”(quasi-religious faith), 它不仅存在于货币而且存在于信用(credit)之中。
*本文选自尼尔·斯梅尔瑟、理查德·斯威德伯格《经济社会学手册》第一章,罗教讲、张永宏等译,华夏出版社,2009年版。
**封面图为“社会网络模型”图示。[图源: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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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策划人:晨宁(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
〇编辑:惊蛰 〇排版:二氧化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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