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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光旦 | 说“五伦”的由来
潘光旦
社會學會社
2020-02-19
潘光旦(1899.8.13-1967.6.10),原名光亶,后署名光旦,又名保同,字仲昂,江苏省太仓直隶州宝山县罗店镇(今属上海市宝山区)人。近代中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优生学家和民族学家,对于优生学、教育制度、婚姻制度、家庭问题、人才分布等等均有研究。著有《优生学》《政学罪言》《人文史观》《中国伶人血缘之研究》《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等,译作有哈夫洛克·霭理士所著的《性心理学》。[图源:qq.com
]
(点击链接阅读往期推文:
潘光旦 | “何必读书,然后为学?
”
潘光旦 | 论品格教育
潘光旦 | 说“伦”字
潘光旦 | 说乡土教育
潘光旦 | 谈中国的社会学
潘光旦 | 忘本的教育
潘光旦 | 自由、民主与教育
潘光旦 | 正视科学:
“五四”二十八周年作
)
一、
引语
中国以前没有“社会”这个名词,却未尝没有社会的现象与事实。以前也没有所谓社会学这一门学科,却也未尝没有应付社会生活与社会关系的一些有组织的概念与准则。“五伦”就是这样的一个。
不久以前,我写过两篇关于“伦”的短稿,《说“伦”字》与《“伦”有二义》(天津《益世报·社会研究》副刊,三十六年十而月十一日与三十七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一篇讨论伦字的一般意义与其在文字上的地位。第二篇说明伦字适用到社会生活上,实在有两种意义,一指类别,二指关系,关系的产生是在类别的认识之后。如今想更进一步的探究“五伦”的由来。所谓五伦的伦当然也兼具类别与关系两重意义,就其后来的发展看,虽若讲求的人所注重的只是关系一端,但设人口中间根本没有老少,男女,才不才,能不能,以及其它的流品德不同,五伦之说也就建立不起来了。
说起五伦,在稍识旧籍的人,立刻就会联想到两段文字。一是《孟子·滕文公》上的“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二是《中庸》上的“天下之达道五……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两段文字的意义实际上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孟子》里的长幼在《中庸》里成为昆弟,但若我们想到,长幼包括昆弟,或长幼是昆弟的推广,也就认为名异而实同了。五种关系并称,这实在是仅有的最早的两个例子,此外率为后人附会,不足为据,而两者之中,《孟子》大概更早一些,《中庸》一书,考证家认为成于战国末年,以至于秦代,就要后一些了。
不过我们要注意。孟子说人伦,并曾列举出几种不同的关系来,却没有说明数目,更没有用“五伦”的称谓。《中庸》比较肯定,列举了关系,又说明了数目,却又不称之为伦,而称之为达道,并且只说得“天下之达道五”,而没有径称为“五达道”或“五道”。然则,五伦之说,特别是当作一个通常的名词或用语来看,究竟怎么样在来的呢?究竟什么时代才开始,而什么时代才通行的呢?试检旧式的辞汇,有如网罗不可谓不广的《佩文韵府》,或旧式的类书,甚至于专门纪数的类书,有如清康熙晚年宫梦仁奏刊的《读书纪数略》,根本就找不到“五伦”的名词。古老些的类书,更可以不说,即如《锦绣万花谷》,尽管万花齐放,却没有“五伦”一色。再试检当代比较新式的辞汇,有如《辞源》、《辞通》之类,也是一样的徒劳。《辞通》在“伦”字下也根本不列“五伦”,而《辞源》则一面引上《孟子·滕文公》上的那一节文字,一面说:“五者皆属人伦,后世因称为五伦”,说了等于没有说。再试向专攻文史,熟悉典故的朋友们请教,他们也说不上来,并且也不免觉得诧异,为什么这样一个习用的名词竟会如此其来历不明。总之,像许多文化遗业里的成分一样,“五伦”之说的习焉而不察,由来已久,本文就想就这题目,比较仔细的考“察”下。在中国言社会之学,也似乎有此必要。
二、作法
孟子列举诸种人伦的前后,讲求人与人关系的尝试自是不而足。其间有用伦字的,有不用伦字而用它字的,例如五达道的达道,也有根本不用称谓的,只说得父子之间,君臣之间……应该如何如何,最好如何如何;甚至于连关系都不说明,只说得“父父,子子,兄兄,弟弟……”(《附表》,例24)。文献中这方
面的议论真是多得不胜枚举,有专论一种关系的,有同时并论一种以上的,最多的可以到十种,十者,数之全,过此便有畸零,称用就不太方便了。本文拟将单说一种关系的议论放弃,一则因为数量太多,也太分散,几于无从收集,再则本文的题目既为五伦,既在探索五的数目是怎样累积与归并而来的,则单一的议论事实上对我们没有用处。有用处的是一切相提并举的议论,从二种关系起,到十种关系止,十种以上的例子,事实上也确乎没有发见过。
这一类的例子,就读书与搜检所及,共得一百九十个,详见篇末《附表》,其中:
把两种以上的人伦关系并举或列举的例子,中国文献中所载自不止此数。自先秦至汉代,载籍留存的数量较少,个人读书与搜检所获,大概比较还周到,虽不能说了无余蕴,自问遗漏的决不会太多。汉代以后,则载籍浩如烟海,即在平时涉猎极广而记忆力极强的人,恐怕也无法大量的网罗。辞书类书并不能帮太多的忙,上文已经说过。宋明理学最称发达,此方面的资料宜若较多,但溜览所得,亦殊令人失望。论者谓理学家主静主敬,天人关系讲得多,人我关系讲得少,肚子里工夫做得多,社会上工夫做得少,可能是一个近乎事实的观察。因此我在本文中只征引了有限几个人的议论。至于清代,我只引了两三个人与三五个例子以示“五伦”的称谓大概到此已成习惯,不成问题了。
因为我们的题目是五伦,我们准备一贯的用孟子所列举而未尝说明数目的五种关系作为我们的参考点。其间唯一的改动是我把长幼替代了兄弟,因为狭义的弟兄关系的发展势必在广泛的长幼关系之前。上文所云若干种关系并称,若干种也者,原是当初发议论的人所列出的若干种,若以此参考点相绳,则彼所了解的若干,未必等于我们所了解的若干。大抵五以下的若干必少于五,称五的可能等于五,或少于五。五以上至十,我们所能承认的最多也只五个,也可能少于五。所以多于五的缘故不外两端,一是他们所承认的关系,有在孟子所列举的以外的,二是他们把孟子所列举的关系中的一个或多个,每个析而为二,例如,孟子说父子有亲,他们可能说父慈与子孝,这等于说,父对子是一种关系,子对父又是一种关系;若说父义,母慈,子孝,则一种关系更变成三种关系了。这些,我们在名称上虽仍其旧,事实上还是归并了算。
就时代而言,这一百九十个例子的分布如下:
年代分布的确定,先秦一段落比较困难,今一半沿袭习惯的看法,一半依照考证家的见地,作为春秋与春秋以前而有例子可引的只《易经》,《书经》,《诗经》,及《论语》四种;诸礼,包括《大戴礼》在内,诸子,《国语》与三传,《孝经》,《大学》,《中庸》,均列入战国至秦代。注疏家的说明,如果没有充分的根据,则列入他们本人所存活的年代。本文目的既在探讨一种概念演成的大势,而不在作精密的考证,如此安排,谅无大谬。
本文于搜集资料之后,第一步工作是把所有的例子列成一张表。表分六栏。第一栏是例子的编号,一百九十个例子各有一个号数,备与正文参阅之用。编排的第一个根据是所涉及的关系的多寡,仍袭用原议论人的算法,即从两种并称递增至十种并称。第二个根据是时代先后,不同时代的例子自是照为分列,同一时代的例子亦就可知酌为编次。两个根据之中,第一个只为观览与参阅的方便,别无意义;第二个则为探讨演变的趋势所必需。
第二栏是例子本身,即五伦,三纲,六纪,七教,十际一类的称谓,此栏即以称谓为名。称谓的写法有四。一是最具体的,即发为议论的人直接把它说出的,例如《礼记·文王世子》说“行物而三善得”(例27),就是,关系的名色与数目俱备,并且名与数还衔接而成一个词,“三善”便是这样的一个。二是名与数虽备而不衔接,因而不成一个词,例如《中庸》的“天下之达道五”(例110)。三是有名而无数,数是我们给添上的,例如《孟子·公孙丑下》说“内则父子,外则君臣,人之大伦也”(例3)。四是名数两不说明,只列举了几种关系,表中的称谓是我们替它拟订的,例如《礼记·乐记》说“合父子之亲,明长幼之序……”(例9),我们姑称之曰二伦。我们在第一类的称谓上加上一个双重的引号,第二类则用单重的引号,第三类则于数的一半上加一方括弧,第四类则于全部称谓上加一个方括弧;姑以五伦为例,如下:
根据这样的分法,一百九十个例子又可以有如下的分布:
我们在此叙明这四种程度的写法,是有意义的;五伦的称谓,究属经过了多少时间,多少变迁与步骤,才归入第一类,才成为一个习用的名词,下文自须有一个比较清楚的交代,否则我们依然不免于习焉而不察之讥。
第三栏是例子的出处。第四栏即以五伦为名,其中每伦又各占一小栏。各例所涉及而为我们所承认的伦,至少两个,至多五个;即就小栏内用符号表出,涉及则用○,不涉及则用×。第五栏是引用的文字,十分之九是原文,间有删节,率为不相干的语句或虚字。间有转引的文字,未及就原书复按,但只两三例,即有错误,亦不致影响全局。最后第六栏是附注。
一百九十个例子的表,因为有引文的缘故,是很冗长的。因为很长,我把它放在篇末,以示不为阅读,只便参考。近人作社会学研究文字,往往将比较繁琐的统计数字作为附录,亦是此意。有了这样一张表,在我演为文稿时也有不少的方便;可以从而作种种的归纳,可以省不断的征引之劳,便是方便的一部分了。下文所列叙的各节全都是一些归纳的结果。
三、“五伦”的演成
甲、从二伦并称到五伦齐举
上文说过,自来把人与人的各种关系并举,最少两种,最多可以到十种。如今我们根据《附表》,归纳为如下的第一图:
从上表里,我们可以看出第一步的趋势,就是关系的数目是
由少而多,更由多而少。春秋以前,比五更大的数目几乎没有,而春秋以后,到秦代为止,十以下的任何数目都有,而且例子特别的多。这其中一部分的例子事实上应该归入春秋或春秋以前,因为我们所根据的文献虽属于战国与秦的时期,其中很大的一部分的说法是属于追述的性质的,虽不尽可靠,也决非全不可靠。无论如何,春秋以前的先秦比较单纯,以后则比较复杂繁变,其它事物如此,在社会关系的说法上,也是如此,大概是可以断言的。第二步的趋势是关系的数目逐渐而一贯的向“五”集中。栏中分划的四个时代里,并举五种关系的例子,(一)是九,(二)是十九,(三)是二十二,(四)是二十三,除了第二期以外,“五”都占第一位,第二期里所占的至少也是第二位;(一)、(三)、(四)三期所占的并且是绝对的多数,其它数目不能望其项背;如果我们不怕噜苏,把清代的资料再多找一些,分栏列出,那更可能是一个“五”所独占的局面。这是只说五的数目的演成的一般趋势,初不论此数所指是我们所了解的五伦,或少于五伦或五伦以外的其它关系。
其次,我们要看我们所了解的五种伦是怎样的从二种、三种递加而成的。我们在上面第一图里已经看到,从先秦到秦代,二种关系到四种关系并举的例子不在少数,在有一时期里,三种并举的例子甚至于占过第一位,二种或四种并举的例子比五种的虽少,也少得不太多,可见五种关系或五伦的建立是由渐而来的。如今我们根据《附表》所能供给的资料再制为第二图:
在春秋和春秋以前的文献里,我们根本没有能找到比三伦更多的并举的例子。试看《附表》,凡在“五伦”一栏内能够画上四个圈的例子全都属于春秋以后的各时代里;没有一个例外。我们连后代追述的例子都不容易找到。唯一可以找到的是例75,就是《中庯》上“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一段话所代表的那例,但这是不无可疑的,因为考证家告诉我们,《中庸》一书,成于战国末年与秦代,其中孔子所说的话未必真是孔子所说,而是后人依托,而自战国到两汉三国,这种依托的风气的流行,是谁都知道一些的。到了战国与秦,二伦三伦并举的例子虽依然盛行,四伦并举的例子也就不少,要占到全数例子的百分之一四·七;五伦齐举的例子也出现了,但为数不多,只百分之四·九。但从此时代起,它是一贯的继长增高,而二伦与三伦并举的例子则逐渐的减削。此种减削的倾向,在三伦很为明显;其在二伦,则不明显,原因在《史记·五帝纪》和《殷纪》的资料大部分与《尚书》有关部分相同,因而“五典”“五教”一类实际上只涉及二伦的习语几乎是同样的多。无论如何,汉代以后,它也是一贯的减少了;这在第二图中虽看不十分清楚,在《附表》的资料中还是寻绎得出的。如果我们把清代的例子再调查一下,而于图中另辟一栏,行见此种例子可能完全不再存在。
在年代上,最后一个二伦并举的例子是明隆、万间章潢所提出的“二纪”(例23),指的是兄弟、朋友二伦。不过他是准备和三纲联系了说的;他的议论可以用加法的公式表达出来,即“三纲”+“二纪”=“五常”,也就是我们所了解的五伦。换言之,“二纪”的名词是不预备单独流行的,后来也确乎没有流行。再向上追溯二伦并举的例子,就要到宋代末叶了(见例21与22)。三伦并举的最后一例也就是章潢的“三纲”。这是东汉以来就有的一个习语,初见于《汉书·谷永传》与《白虎通》(例54),并不新鲜,在章氏不过把它再度申说而已。“三纲”和“二纪”不同,是可以单行的,以前一向单行,明清两代自亦沿用,到清代末年革新运动的时候,还一度成为众矢之的。不过比起“五伦”来,它的流行的通达的程度毕竟要差得多。自北宋以至明代中叶,传统的“三纲”的说法和尚在演程中的“五伦”的说法,彼此可能有过一番盈亏消长的关系,即前者在消,而后者在长,而后者之长即得力于前者之消之上,于是一部分理学家有如章潢就不能不出头设法调解,而上面所说的加法公式便代表调解的一分努力了。
图为章潢所著《图书编》。
章潢(1527—1608),字本清,江西南昌人,明代理学家、易学家、教育家,与吴与弼、邓元锡、刘元卿并称江右四君子。著有《周易象义》《图书编》等。《图书编》共一百二十七卷,在第七十七卷中章潢对“三纲五常”做出了总叙,并提出了“二纪”。[图源:kongfz.com]
四伦的诸种说法,就第二图所能表示的说,并没有渐进的减少,但最后一期里的六个例子中,属于宋代的有四例(80、81、82、138),明代则仅得两例(83、147),清代一例都无。清代之所以无,可能因为我探求得不够广泛,因而未能著录;但也可能另有原因,就是,到了清代,五伦的说法已经流播到一个程度,“五伦”的名词已经习用到一个程度,使人不想起所谓人伦则已,否则立刻会联想到比较最属现成的五个之数,而二、三、四诸数,自不在话下了。
所谓并举或齐举,又究属并与齐到何种程度,而其所并的又是五伦中的那几个,是值得我们作进一步的归纳的。归纳所得是第三图:
上图四个年代中,第一个年代里并举的最多而也并得很整齐的是父子与兄弟两伦,并举到夫妇的例子虽少得多,也还有几个,君臣与朋友则少到绝无仅有。父子兄弟两伦之所以并得多而且齐,显然是由于《尚书》上许多“五典”、“五品”、“五教”、“五常”的例子(例84-91)。这些,数目上虽称为五,实际上只包括后来所了解的五伦之二。汉唐注疏家如孔安国、郑玄、孔颖达一贯的把它们解释做“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而各家最后的根据是《左传》文公十八年季文子教大史克引据臧文仲以前说过的一段旧话(例95)。后代的作家虽有异词,我认为这根据是对的,因为一则关于“五”的内容,《书经》中完全未加说明,可供说明之用而年代上不算太迟的只有大史克所援引的这一段议论;再则此段议论中一面道出“五教”的内容来,一面也关照到《舜典》上最初有关的两句话(例84)。
说这根据对,还有一层理由。社会生活中各种关系的自觉的演出,最早的大概是母与子的关系,其次是父子与兄弟,或兄弟与父子,再其次是夫妇 般男女的关系当然更早,但这是人和其它许多动物所共有的,无庸在此提出。夫妇关系的发生后于亲子关系,亦即婚姻制度的肇始后于家庭,是近代人类学者所已共认的结论,不烦赘说。据此,则可知第一时期里的情形原属一个自然演出的结果,初不问有没有大史克所援引的话加以坐实。若问关于夫妇的例子何以较少,则我们的答复是,它原该少些,至于何以特别少,则可能因为父权与多妻制发展以后,妾媵的众多把夫妇关系搅复杂而弄得“难言”了。《中庸》上有一段话最足以代表这时期里所企求的一种社会和谐,初不问这话是不是孔子所引所说,就是“《诗》曰:‘妻子好合,如鼓琴瑟,兄弟既翕,和乐且耽(《诗》原文作湛),宜尔室家,乐尔妻孥。’子曰:‘父母其顺矣乎?’”(例1)至于君臣和朋友两种关系,自是后来的发展,当初是不会注意到太多的。清初毛奇龄有天合人合之论,天合指父子、兄弟、夫妇三伦,人合指君臣朋友二伦,天合在前,人合在后;与上文的讨论最相符合。毛氏的话见《四书剩言》卷六,下文别有机会叙到。
到第二期战国至秦,君臣一伦跃居第二位,在父子与兄弟伦之间。这种发展,一半也是自然的,一半大概是由于后世所称儒家与法家在思想与文词上的努力。此种努力不尽自战国开始,但绝大多数的记载则都落在战国与秦代的期限以内。试一检讨当时的情形。讲攘夷,讲外夷狄而内诸夏,讲用夏变夷,讲被发左衽的避免,凡此各种程度的对外的谋求位育不能不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对内的和谐统一,即在内部的多元之中,不能不先求一个一元,于是尊君尊王之论便应运而出。前乎此,诸夏的概念既还不十分清楚,诸夏本身还在演程之中,自没有这种需要;后乎此,到秦汉以降,大一统的局面大致完成,君权也充分树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需要的重要性又复低降,所以从汉代到唐代,君臣一伦被并举的频数也就减少,于五伦之中退居第三位,而在百分比上还不到第二位兄弟一伦的一半。
家庭为社会的核心,而父子兄弟的关系又为家庭的核心;所以在前后四个时代里,这两伦始终占有优越的地位,父子一贯的占第一位或平分第一位;兄弟于一度平分第一位之后,始终占有第二或第三位。夫妇与朋友二伦,在绝对的地位上虽始终只分占第四第五(夫妇在第一期曾占第三位),但并举的机会却一贯的递增,到得最后一期,便几乎与前面的三伦可以分庭抗礼,并驾齐驱。换言之,以前的二、三、四伦并举到此就成为五伦的齐举,即不但并立,而且大致齐头了。
乙、从不止五伦到五伦为止
上文说的是五伦演成的过程之中由简而繁的一个方面。别有由繁及简的一个方面,也值得略加探究。在五伦的演程之中,与在它最后确立之前,我们知道,前人把各种不同身份或地位的人的关系相提而并论的话里,所涉及的有在五种以上的,最多的可以到十种。有的名为十种,其实绳以我们所了解的五伦,最多也不过五种,甚至于不到五种。但有的却也超出五种之外。即在不足五种的许多例子,其中虽至少必有两种和我们所了解的五伦有关,但也有一些至少在表面上不尽为五伦所能笼括的关系。这一类的关系在数量与名色上都不算少。试就《附表》中所列的资料加以搜检,我们便发见如下的种种:
(一)属于自然区别的——长幼、老少、男女。
(二)属于家庭或家族的——母子、从父子、同族。
(三)属于婚姻或因婚姻而发生的——姑媳、甥舅、婚姻(即今日所称亲家)、娅婿(即今日所称联襟)。
(四)属于家以外而与家有往还的——宾主、师生、父执、乡里、新故。
(五)属于社会与文化地位的——贤不肖、贵贱、贫富。
(六)属于政治地位的——官民、上下、同僚。
(七)越出人道以外的——人鬼、人与天地。
上列种种关系中,有的是很清楚的和所谓五伦属于同一范畴,即每一关系中包括两个人,与这两个人之间彼此如何相待,初不论这相待的方式与态度是否一样,是否相等(例如朋友之间是样而相等,君臣之间则否)。但有的就不这样清楚,如“新故”与“贤不肖”。这一类的关系要牵涉到三个人,一个是我,一个是贤的甲,一个是不肖的乙,所云关系指的是我对甲对乙应如何分别相待,对新对故也是如此。好在这种例子止此两个,且既与五伦不属同一范畴,我们自可搁过不提。“人鬼”与“天地与人”越出了比较严格的社会与人道的范围,也自只好存而不论。不过我们于此可以看到,前代的人,特别是在秦代以前,对于人伦的范围与内容,在概念上是不大明晰的。
不过此外与五伦属于同一范畴的种种关系还多,这些后来又是怎样发落的呢?大抵凡属可以归并到五伦之内的都给归并了,有的纳入五伦中的一伦,有的纳入不止一伦。如第四图:
上图中值得提出而再略作说明的有如下的几点。一是愈往前追溯,关系的说法愈繁琐,先秦最甚,汉次之,到宋明只遇见了两例,一为程子的“宾主”,二为吕坤的“上下”(例138与147)。二是除了上文所已提置一边的三四种关系外,其余都可以纳入五伦中的一伦或一伦以上。只能纳入一伦的有长幼、老少、男女、母子、从父子、婚姻、娅婿、宾主、贵贱、官民、上下、和同僚。可以纳入二伦的则有同族、姑媳、和甥舅。姑媳纳入父子一伦,是很自然的;但姑媳也有君臣之分,夫之母称君姑,见《尔雅》,可知最迟至战国晚年已经如此。甥舅一向指不止一种的关系,若所指为舅父外甥,或为翁婿,则入父子一伦,若指姊妹婿与内兄弟之关系,则入兄弟一伦。可以纳入三伦的有父执与“乡里”二种。父执可以作父辈看,可以作朋友看,也可以作兄长看,朱熹作《小学》,就把父执列作“长幼之序”的一部分。
师生的关系我们应当特别提出作为单独的一点来讨论。它的牵涉最广,五伦之中,我们可以把它纳进四伦。汉代的人就认为学生应为老师持服,因为他们中间“有君臣、父子、朋友之道”(参例55);这已经涉及三伦了。师生有君臣之道,大概是从“君师者,治之本也”一路的看法来的,这就得追溯到战国了,君师同为治本之说,初见于《礼记》与《荀子》。再早就得求之于官師两个字的一部分共通的源流了。师生有父子之道大概还要早;古有“易子而教”之说,如果此说真有几分事实的根据,则师生关系就是父子关系的一种变相,是从父子的关系演出的。后世更明白的承认师等于父。汉代枚乘在《七发》中有“傅父”之称,和“保母”并论。“一日之师,终身为父”是一句流传已久的话。在宗教与手工业的行道里“师父”是一向通行的称呼。师生有朋友之道,发展得比较迟;朋友在五伦中原就发展得最晚,不过师与友的性质相近,功用相似,不外规过劝善,进德辅仁,自很早就有人看到;所以师友二字往往并称,我们也常说一种深交的关系往往“在师友之间”,或“相为师友”。元明以来,老师又往往对自己的学生谦称为“友生”,以至于“友弟”。说到“友弟”,也就说到了师生关系所关涉的第四伦,就是兄弟。师等于父兄,徒等于子弟,也就径称为弟子,所以“师父”的对待称呼,最通常而对称的是“徒弟”。朱熹在《小学》一书里,把师弟的关系完全纳入《明长幼之序》一节中,而长幼关系原从兄弟关系推广而来。
很多人不了解为什么这样一个重要的关系有如师生,尽管前人讲尽了尊师重道,却没有为它在伦常之中,特立一格,与君臣父子,等量齐观。这是一个值得加以探讨的问题。第一应该说明的是,这种特立一格与君亲并重的尝试当初未尝没有,最早的两个例子分别见于《国语·周语》与《礼记·檀弓》,都是师与君父三者并论,而不及其它(例25与26)。此后比较郑重的尝试又有过一次,就是后汉的儒者想把它列为“六纪”之一(例170)。再后就没有了。第二应该说明的是,伦常中虽没有把师生关系明白规定,在通俗的信仰里,师终于取得了很祟高的地位,与“天地君亲”并立。第三,独立的师生关系的演出,似乎比五伦所指的各种关系都要晚些。上文说过,最初的师生,可能和君臣官民不分,其功能即为君臣或官民的功能的一部分。诸子是否出于王官,至今还有人聚讼,但当初学术是官府中物,后来才散布到民间,大概是一个事实。而从散布到民间的时代起,我们才有私人讲学之风,而师生的关系才开始独立。上文也提到师生的关系最初也就是变相的父子关系而附丽于父子关系,一直要到文化比较发达、交通比较利便、而子弟得以负笈远游之日,师生的关系才趋于独立。以实际的年代论,这大概已经是春秋战国之际了。由附丽而独立,更由少数独立的例子而成为普遍独立的风气,恐怕最早已在两汉之际,而这时候五种关系的说法,虽不成熟,却已踏上演程,不容其它的关系以独立的资格半途拦入。东汉儒者想把它列入“六纪”,显属十分勉强;彼时就师生关系自身的发展说,虽不为迟,就五种关系的公式化的演进说,总嫌已晚。当时此种情势恰好与春秋战国之际的相反。那时候有人把它和君亲并论,就公式化的演进说,虽属及时,就师生关系自身的发展说,却嫌太早。因此先后的尝试都失败了。第四,说师生关系由附丽而独立,我们应知此其所谓独立只是一种人事上的比较鲜明的划分,不再与君臣父子的关系相混而已,在性质上它是无法独立的。五伦中所列的几种关系,特别是也称做三纲的几种,有时候在文词上虽也互相假借,彼此的性质究属可以清楚的划分。师生的关系则不然。严肃时则俨如君臣父子,和易时又宛若朋友弟兄,五伦之中,只有夫妇一伦,完全和它牵扯不上。性质上既如是其多方的关涉,而实际上居师道的人可能又是祖若父,是兄,是宗族戚䣊中的老辈或比较年长之人,又或是父执……即,在师生的新关系的背景里,往往早就存在着父子、兄弟、朋友一类先入为主的旧关系——于是自成一伦的可能性就更属渺茫了。总上所说,可知师生关系的终于归并而分隶于五伦之内,是不为无因的了。
就第四图的内容,我们还可以作一些零星的观察。各种关系都被看作五伦的附丽,或其推广,或根本由五伦中的成分凑合而成,因而无庸自成一格,虽大多数发动于秦汉以后,而完成于宋明之交,其间也有少数特别早的例子。母子成为父子的一部分,是一例,是属于附丽性的一例。从《虞书》(例84、86)到《孝经》(例17与50),父子关系与母子关系虽往往分别了说,《易经·家人》卦早就有“父父、子子”的笼括的说法(例24)。长幼为兄弟的推广,大概春秋之际已开始,管子有过“长幼有等”的话,在年代上可能是最早的一例(例180)。但确立之功应属诸孟子;在列叙各种人伦的时候,他干脆的把长幼之名替代了兄弟之名。男女一般的关系最初也是往往单独提出的,有的可能包括夫妇关系(例8、31、42、66-68、106-107),有的则与夫妇关系分列,显指一般的男女(例70与174)。这些例子全都属于先秦时代,后来就只有夫妇了。大抵在“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的理想之下,事实上尽不必人尽嫁娶,原则上则凡属男女都应成为夫妻。离开了做夫妻,两性的存在竞可以说了无意义,因此,秦汉以后多伦并举的议论里,就完全没有男女的地位。各种关系十九皆有所归,惟一成问题的是“贫富”,如果我们联系到地主与佃农或一般主仆的关系,则勉强可纳入君臣,这我在图中并没有著明。
丙、从五个源流到一个总汇
最后我们说到“五伦”之所以成为一个名词,一个习语,一个极普遍以至于独占的说法,又是怎样来的。为了避免太多的话,我根据《附表》中所能提供的资料,制为第五图:
上图分列五个源流。五个在历史期内出现得有早晚,五个的次序和在图中的部位是按照出现的先后粗粗的安排的。每一个在史期中的流变,也自有一些站头,我也把它们按照大致的年代分别著明。图中上下行的线条,实的指实际的源流,虚的指推论到的归宿。
第一个源头见于《书经》,《书经》虽有今古文之争,这源头的古老与不失为春秋以前的产物大概是不成问题的。全部《书经》说到“五典”、“五品”、“五教”、“五常”者凡八次(例84-91),其中“五典”与“五教”各三次,“五品”与“五常”各一次;其中除“五常”见于《泰誓》外,余在《舜典》中即已可见到。所谓典、品、教、常,指的是什么,所谓五,是那五样东西,《书经》自己并没有说明。汉唐注疏家全都采用《左传》文公十八年的五教之说(例95),而转辗的作为解释,就是: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同恭),和子孝。照他们说,典、教、常三字的意义是一样的,都指行为的准则,即,义、慈、友、恭、孝;而品字则指行为的人,即父、母、兄、弟、子。照此说法,名虽为五,实际只包括我们所了解的五伦中的二伦,父子与兄弟。
这源头一直流到了唐代,没有改变。裴氏、司马氏注释《史记》,应氏、颜氏注释《汉书》,章怀太子注释《后汉书》,在这方面都袭用旧文(例115-121、125、128-130)。其中惟五品之说有过一度波折。自先秦至唐章怀太子,五品中只有二伦,而《淮南子·人间训》,一面虽未尝不袭用《舜典》的文字,一面却说“契教以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妻之辨,长幼之序”,多包括了两伦,成为四伦,但亦未足五伦之数(例114)。“五品”的称谓,比起其余的三个来,流传的历史也似乎最较短促。大抵东汉以后,就难得有人引用,章怀太子为《邓禹传》作注,不得不一度提到,此外就不再遇见了。这可能和九品中正的选制有关,品字既别有专门的用途,此方面就只好退让了。
唐代以后,五典、五教、五常三个称谓都起过一些变化,而趋向于和五伦之说合流。三者之中,五典的变化发生得最早,而对此变化负责的人大概是北宋中叶的程颐。程颐在他的《经说》里有过这样的一段议论:“五典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者,人伦也;孔氏〔安国云云〕,乌能尽人伦哉?夫妇人伦之本,夫妇正而后父子亲,而遗之可乎?孟子云:‘尧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五者,人伦大典,岂舜有以易之乎?”(例139-140)本来只包括二伦的五典从此扩大,而包括五伦。后世对此也自不乏附和的人。我所看到的有两家。一是南宋末年的王应麟,他说:“五典克从,孔安国传本于左氏(例95),程子解本于孟子(例97);左氏言五教不及君臣、夫妇、朋友,天叙有典,而遗其三焉;惟孟子得之”(例144)。又一是清乾隆年间的焦循,详见其所为《孟子正义》。但力主“维持原案”的也不乏人。清初的毛奇龄在《四书剩言》卷六里,对此有过一段很长的讨论,认为五典是五典,五伦是五伦,各有来历,互不相涉,五典在当初只包括二伦,无庸强为放大,孟子所言,来历虽无从查考,却“必不杜撰,显有前经”。焦循自不赞成毛氏之说,在他的《正义》里也曾有过一番驳论。毛氏喜欢做翻案文章,时或失诸过于求胜,但我认为在这问题上,他是对的。程颐只是一派附会的话,并无依据,毛氏却引证详明,说来头头是道。至于说孟子的说法也定有来历,而不杜撰,在毛氏却也没有提出证据来。孟子喜欢托古创说,我前写《伦有二义》一稿时已有论及;《滕文公》上的一段议论中,提到契,是他的托古,把人伦的内容放宽充实,是他的创说。所谓创,当然也不是无中生有,自出心裁,而是把当时多少已有的零星事物凑合成一个更完整的东西而已。孟子如果不提到契为司徒的话,那毛氏的话便完全站得住,否则,把自己补缀过的东西算作别人的原物,或拿了甲的东西硬派作是乙的,也不妨说是一种杜撰。
其次发生变化的是五教。程颐在替五典提“修正案”的时候,没有兼说到五教,所以我们可以说,至少在表面上,五教没有同时被修正。宋初邢昺作《孝经注疏》,其序文前的小引(似为一傅某所作)中说到孝为“百行之宗,五教之要”。此所谓五教,我在篇末《附表》中是作为包括五种关系看的,但只是臆测,无从断定,后来看到苏轼的《东坡书传》,就更觉得这臆测是不妥当的。苏氏在“敬敷五教在宽”一语下说:“五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以此教民,必宽而后可,亟则以德为怨,否则相率为伪。”(补例8)于以知直至北宋中叶,当时一般的学者对于五教的了解,还是春秋以降之旧。苏氏与程氏同时,更于以知,程氏五典论的以二为五,无非是对孟子表同情而思坐实其人伦之说而已。用了五教之名,而亦持以二为五之论的则为南宋的朱熹。朱氏作《白鹿洞书院教条》,一面胪列孟子所示的几种人伦,一面说:“右五教之目,尧舜使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学者学此而已”(例142)。朱氏此举,除了支持孟氏与程氏而外,也是一样的说不上什么理由来,所不同的是,他想把”五教”的名称重新申说一番,使在学者的心目中更有地位罢了。不过这名称后来并不见得因此而更通行。
变化发生得最迟的是五常。五常一词的解释本不单纯。前后至少有三说。《书经·泰誓下》“狎侮五常”一语,孔传只说是“五常之教”,孔疏以为就是五典(例89),是第一说。《乐记》“道五常之行”一语,郑注认为是五行,孔疏以为五行即金、木、水、火、土;是第二说。当作仁、义、礼、智、信,大概始于董仲舒的贤良对策而确立于《白虎通》;而在《白虎通》里也名为五性;是第三说。第二说和我们无甚关系。一、三两说,虽都出于两汉,大概第三说早于第一说。五常的内容,自殷周至明代中叶,似乎始终未变,即只含二伦;其变为五伦,是明代下半叶的事。章潢提出三纲二纪之说,又把它们加起来,成为五常,我们在上文已经叙到过。如今我们更引他一段有关的议论:“三纲二纪,人之大伦也,五常之道也:君为臣之纲,其有分者义也;父为子之纲,其有亲者仁也;夫为妻之纲,其有别者智也;长幼之纪,其序为礼;朋友之纪,其任为信”(例148)。章氏这段议论可以说很具一番苦心。一是想把传统中伦、常、纲纪一类的称谓拉拢在一起。二是想教仁、义、礼、智、信的五常,和我们所了解的五伦打成一片。即上文 两说终于合并了。不过说到这第二种苦心,章氏倒也不是第一个人。远在唐代就有人这样做过,并且做得还更周到,就是所拉拢的,除五种关系和五种德性外,又加上东、南、西、北、中的五种方向(例133),不过唐代那人称此三位一体的东西为“五道”,而不为“五常”,就是取其实而未取其名,在章氏则是名实两俱取用了。唐人五道与章氏五常的内容,在关系与德性的配合上,又小有分别,在君臣与兄弟之间,如下:
第二个源流是“五际”。
汉代言齐诗的
人有
五际之说。
此说最早的来源是所谓《演孔图》,是一种很近乎神话的文献,其出现据说是在春秋末年西狩获麟之后(见《公羊传》哀公十四年注疏)。
这显然是谶纬家的资料,而可能就是他们所造作的。
无论如何,它终于成为《纬书》的一部分,在《春秋纬》之中。
《演孔图》中有句说:
“诗含五际六情”(例131)。
最初郑玄在《六艺论》里引到它,并引《诗纬·泛历枢》中的文字来为之注释,后孔氏作《诗》疏,在《关睢》序文中“是谓四始,诗之至也”语下,又转引郑氏所引二纬的话。
如果真如谶纬家云云,则五际之说根本和我们不发生关系。
但又不然。
《吕览》说到“十际”(例188),至少在表面上和五际可能有些关联,此其一。
这关联可能不止是表面的,因为它既与六情并论,则最初可能指过人事,是“人的际合”,而不是“天干地支的际合”。
如果“诗含五际六情”一语本有来历,而后来才由谶纬家取用,这是很可能的。
此其二。
而到了汉代末年,也确有人把五际完全看作五种“人的际合”。
《汉书·翼奉传》说:
“《易》有阴阳,《诗》有五际”,应劭所了解而为之注释的五际,便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例127),与《吕览》十际之说完全相同。
此其三。
翼奉治齐诗,其所了解的五际显然与应劭的不一样,即,不是人际,而是干支之际,至少也不外五行家所了解的天人之际。《翼奉传》中说到五际者凡三次,其上下文的词气显然与人伦无干;不过应劭的了解当非全无来历。应氏与郑玄同时,文人相轻,彼此还当面讥讽过一次(见《后汉书·郑玄传》),它们对于“五际”的各有看法也多少象征着两人的不相能与不相下。不过我们的同情恐怕是在应劭一方面,郑氏的看法,视若有据而实则无据,因为整个的谶纬学派后来被认为伪造而推翻了;应劭的看法,就其关于《翼奉传》的注解而言,视若无据而实则可能有更古老的依据,《吕览》上的说法就是一个。应氏于当时符箓瑞应以至于民间神怪之说,向多驳斥,见其所作《风俗通义》。应氏于此书中亦曾再三征引到《吕氏春秋》。应氏注解五际,虽作五伦之说,而其注解《汉书·百官公卿表》中的“五教”,则仍以《左传》文公十八年的议论为本,即只涉及二伦(例125)。于此亦可见一、二两个源流确乎是很分明的两个了。
谶纬出于神学,谶是方士们造作的图录隐语,纬是相对于经学而言、即以神学附会和解释儒家经书的。谶纬是盛行于秦汉代的重要社会思潮,宋朝之后式微。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作为两千年中国君主专制社会的最高伦理规范,其最初的确切表达即是《白虎通义》从礼纬《含文嘉》中引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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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我们在源流图中是假定了“五际”的源流滥觞于春秋末年的。至战国末年,则有吕氏十际之说,其内容即为我们所了解的五伦。两者之间的渊源,我也是假定了的。不过从吕氏的十际到应氏的五际,是有线索可寻的,有如上文所说。再降则为南宋末年王应麟所提出的十际(例190),可以无须解释。
第三个源流,即五伦自身,留到最后说。先说第四个。《书经·伊训》:“先王肇修人纪”,《礼记·月令》:“毋乱人之纪”,是把纲纪一类的字样来称呼人群关系的最早的语句。并称不止一种的关系,而也用纲纪的字样,则初见《礼记·乐记》:“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例11)。《庄子·盗跖》篇有“五纪”之说(例109),以其上文推之,最多可包括父子、君臣、兄弟三伦,而清人俞樾则以为即五伦,不知何所依据。“三纲”的名目最初见于《汉书·谷永传》,谷永某次上书说:“愿陛下……动三纲之严,修后宫之政”,颜师古注说:“三纲,君臣、父子、夫妇也”(补例3)。接着就是《白虎通》的“三纲六纪”了(例54与170)。颜注谷永三纲之说,自是根据《白虎通》而来。晋挚虞作《仲尼赞》,有“爱整礼乐,以综三纲”之语(补例5),所指当是同一事物。从此一直要到明代,我们才又遇到章潢的“三纲二纪”之说,三纲是旧物,二纪,兄弟朋友,虽也未尝不是旧物,名目却是他新添的;经此一番补充,于是“纲纪”的一源流也就和五伦之流汇合了。
第五个源流是《中庸》的五达道(例110)。五达道与孟子所言的五种人伦是两回事,毛奇龄在《四书剩言》卷六里亦有论及,我以为是对的。西汉公孙弘某次上书,引用到五达道,内容完全相同,名目则改为“通道”(例126)。扬雄《法言·孝至篇》,也说到“天下之通道五”,内容虽未说明,其词气与《中庸》无二,不过不说“所以行之者三”,而说“所以行之者一”,一是勉(例123)。唐有“五道”之说,已一度见上文(例133)。就其名称与内容而言,我相信它是从五达道和五通道流衍而来的,不过因为三个字的名称不太方便,那通达的字样终于被遗落了。唐代的文献,我搜检得太少,“五道”之说,还是发见得十分偶然的。此间同事周一良先生整理大学图书馆所藏敦煌写本影片,发见其中有《孔子备问书》一种,载有如下的一段议论:“何谓五道?父子之道在东方仁,君臣之道在南方礼,兄弟之道在西方义,夫妻之道在北方智,朋友之道在中央信。”据周先生的观察,此书殆属唐代的一种类书或一种童蒙通习之书。无论其为那一种,其用处当不外供检阅或备记诵二途,那就等于说,“五道”的名称在当时必相当的流行,虽不见于高文典册,却不碍其成为家喻户晓,而其通晓的程度可能与近代的“五伦”没有多大分别;也正唯其流传广而通晓者多,远在西陲的敦煌也居然有传抄之本。其在中土,则因五季丧乱,文献荡然,反而失传了。宋代以还,因为《四子书》的诵习最称普遍,“五达道”的名称虽始终不时有人用到(例135),而“五道”则久成绝响。各个源流之中,这可以说是唯一盈科不进以至于干涸了的,但一则因《中庸》的诵习没有间歇,再其内容与五伦的内容并无二致,至少在实质也终于和五伦汇合了。
最后说到五伦本身。伦字作为关系之用,而不是一般道理或类别之用,开始于春秋战国之间,说已详《伦有二义》一稿。但强调这用法,终须推孟子为第一人,也已见前稿。把后世所熟悉的五种关系,胪列在一起,而统称之为人论,当然也从孟子开始(例97)。不过就孟子当时的写法而言,在程度上只够得上称为[五]伦;而更值得注意的是,孟子之论出来以后,当时后世,竟绝无继起的人。从战国一直到北宋中叶,讲同样的五种关系而又同样的冠以伦字的例子,我们竟没有能找到一个。一千三百二十年间(孟子卒于公历纪元前二八九,程颐生于纪元后一〇三三),大家好像把孟子的说法忘记得一干二净!而使它见得十分形单影只,与《附表》中其它百数十个例子没有多大分别,甚至于还不如它们的随时有人存问,有人作为推陈出新的依据。
不过到北宋中叶以后,形势突然改变。历久被遗忘的终于被忆起了。最早的一人是程颐。程氏作《经说》,于《舜典》中“五典”一词,认为应取孟子之说,而孔安国和以后的注疏家都是错了的(例139-140),说已见上文。程氏以前,是否更无别人,我不敢断言,但我相信大概是没有了。林逋之殁(一〇二八)距程氏之生(一〇三三)只得五年,林氏《省心录》只说得四伦,其中没有朋友,并且于说了之后,还添上一句结语:“人伦之道尽矣”(例80)。张载是程氏的表叔,生卒比程氏早十多年,其《全书》中根本找不到五伦的字样。他一度提到过“五达道”(例135),也一度提到过“五典”(例136),五典指的是二伦,抑或五伦,也就未详了。我在《附表》的附注中,是并存了两说的,但如今想来,恐怕在张氏心目中,五典依然只包括了父子兄弟两伦,我的审慎是多余的。理由很单纯,就是张氏究属在程氏之前,程氏的修正案怕影响不到他。而在程氏虽郑重的提出了修正案,自已却又并不贯彻的运用,而又同时用些别的名目,“五典”而外,又有[四]分(例81)、[四伦](例82)、‘五大本’(例137)、[五]天性等,而此类名目的内容又或不足五伦,缺朋友一伦,与林逋完全相同,又或杂有五伦以外的事物,如宾主(例138),而所谓[四伦]也者,那伦字还是我们替他添上的。(按[四]分与[四伦]均见《二程全书》,究为何程所说,则记述语录的人亦未能确定,今姑假定为小程子所说。)至于修正案的本身,就演展的具体程度说,也不过比孟子进得一步,就是把[五]伦变成了‘五伦’。总之,从北宋之世,五伦之说,算是恢复了,并且勉强进了一程,但去成熟具体的程度还远,日用流行自更说不到了。
南宋一时代也是值得注意的,因为其间有一个朱熹。朱氏的议论里,有两处直接提到五伦,五伦的内容显然已是程颐修正的结果,但名称则一处是‘五伦’,与程氏同(例143),一处则仅得[五]伦,又退回到孟子起首即已到达的程度(例141)。总之,朱氏对于五伦之说,在称谓上并没有作进一步的肯定。不特没有肯定,反而还有过一番举动,分化与转移了学者的视线,就是,他把“五教”的名目(例142)重新提出而加以修正,说亦已见上文。朱氏的修正案,和程氏的一样,实质上成立了,名义上却没有,因为终南宋之世,以及后来,“五教”一词并不通行。王应麟是南宋末年的人,一面对孟子的屡言人伦,加以称美,认为是“正人心之本原”(《困学纪闻》,卷八),同时又很服膺朱子,一面却只管说他的“五典”(例144)与“十际”(例190),根本没有提到五伦。
到了明代,五伦的演进的过程是更清楚了许多,并且很早就表示着快要成熟的样子,但又不尽然。在比较著称的学者中间,薛瑄是提到五伦最早的一个人,但还不够具体,只说得‘五伦’(例145),和宋代朱熹跋黄仲本《朋友说》时所到达的程度一样(例143)。差不多同时而略后的吴与弼则居然更进一步,到达了前所未有的具体程度。依我所知,在知名的学者中,他是第一个提到“五伦”的,第一个把“五伦”当作名词使用。黄宗羲《明儒学案》在《崇仁学案》后引他的语录说:“程子云,五伦多少不尽分处”(例146)。不过事实上程子并没有这样说,程子所说的和吴氏所引的相差很远。程子是这样说的:“常思天下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有多少不尽分处”,即我们在《附表》中所称的[四]分(例81)。吴氏在这里有两层错误,一是名称错了,程子没有说到伦字,他只说到了名分或本分的分字;二是数目错了,程子只举了四种关系,不是五种。吴氏征引程子,真未免过于一相情愿了但这番一相情愿对我们却大有意义,值得我们感谢,因为它足以证明在吴氏的时代(吴氏生卒为公元一三九一—一四六九)甚至于略早于此,在元末或明初,“五伦”的名词已渐趋通用。上面说,在比较知名的学者中,我们发见他是第一个很现成的用到“五伦”,信手拈来的用到五伦,并且信手到一个程度,把程子的老话都给改换了头面,可见事实上他以前还有人用过。
以前用过的人是有的。明初有名沈易的一位教书先生编过一种《五伦诗》,不但用到“五伦”,并且还拿它做了书名(补例9)。《四库全书总目·总集类·存目一》里说:“《五伦诗》五卷——明沈易编。易字翼之,华亭人。是编前有洪武己未钱惟善序,称,易‘游学北方,南还乡里,为童子师,得束修以奉二亲。其教之也,一以躬行为主;尝编五伦诗集,俾知人之所以为人在乎此五者’云云。则此集本为课蒙而作,故所录皆浅近通俗之作……。”
和唐代的“五道”(例133)一样,我疑心“五伦”一名词的通用,大概滥觞于教蒙童的学究先生。沈易就是这样的一位,而《五伦诗》也就相当于《百家姓》《三字经》一类的作品,合于童年记诵之用。由此而渐至通俗,流传渐广,数十年之间,成为一种耳熟的口语,即在学殖更有地位的人,例如吴与弼之流,也就不知不觉的釆用了。如果蒙师与蒙童的传习是第一步,这种采用便是第二步,都是有利于传播的。但可能还有过第三步。就是政府的倡导。《明史·艺文志》列有《五伦书》一种,凡六十二卷,是明宣宗采经传子史嘉言善行辑成,而正统中英宗又制序刊行的(补例10);不过刊行之前,又似乎曾经一番补辑,当时词臣如刘俨等曾预其事。此书《四库》似未收录,不过即在今日,坊间还偶然可以遇到。它既是一种御制的作品,又与“治道”显有关系在明代中叶及以后,必曾风行过一时;此与“五伦”一名词的更趋于通用自发生过很大的影响,殆可断言。
不过这三步所做到的还只是教“五伦”一词更趋于通用,而并不是普遍的通行。终有明一代,持不同的议论与名词的还大有人在。方孝孺有《四箴》诗,分咏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四种关系,独不及君臣(例83)。孝孺被杀于一四〇六年,在时代上较吴与弼为略早,较沈易为略迟(《五伦诗》的序文成于一三七九),而《四箴》云云始终没有提及伦字,且又不足五之数。一说此《箴》是王鏊所作,那就不但后于吴氏,亦且后于《五伦书》的颁行了(王氏以一四七五年通籍,而预修此书之刘俨则以一四四二年成进土第一)。无论是谁的手笔,此《箴》多少可以证明,自明初以迄于中叶,“五伦”的名词虽已流行,而传播犹然有限。再降而至隆、万之际,议论更转见纷纭起来。吕坤《呻吟语》有“去隔”之说,所及虽为五种关系,却少了兄弟一种,多了上下一种(例147)。章潢有“三纲二纪”合成“五常”之说,议论中虽也用到伦字,名称上却有复古到第一个源流的企图(例148-149);章氏也曾一度用到‘五伦’(例150),但口气究没有“五常”的肯定而分量也不如“五常”的沉重。朱载堉,一位皇族的学者,又提出“彝伦”之说(例151),数目虽也不外五个,名词上却又多出了一分变异,也似乎有些复古的企求,复到《书经·洪范》里“彝伦攸叙”的词气了。彝字训常,其实所说等于“常伦”,而偏要改换一下,以示不肯苟同;其用心果否如此,我们虽不可必,而此例与上文其它的例子已足够表示,即近至明代末叶,“五伦”一词还没有通行无阻。
朱载堉(1536—1611),字伯勤,号句曲山人、九峰山人,青年时自号“狂生”、“山阳酒狂仙客”,又称“端靖世子”,河南省怀庆府河内县(今河南沁阳)人,明代著名的律学家、历学家、音乐家。其在《补亡诗》四章其二中提到了“彝伦”。[图源:sohu.com]
到了清代,“五伦”的名目才普遍的通用。我所征引的例子虽不多(例152-156),却也没有遇见其它的说法,注疏家与考证家自不得不提到前代种种不同的称谓,有如五典五教之类,但概以既经演成而论定的“五伦”作为出发与参证之点。
综观五伦之说的演成,我们于头尾而外,自不能不承认宋代是一大关节。何以有此大关节,是值得一问的。理学的发达,是宋代一大事实,而最著称的五子,周、张、二程,与朱子,四在北宋中叶,一在南宋初期。理学的许多看法,道佛的成分除外以后,要在儒家中寻觅源流,最为沆瀣一气的自推孟子。孟子的地位便于此际突然的提高了。列入经书之林的,汉代有五,唐析为九,至开成间刻石,又为十二,至宋《十三经》的名称始确立,而此第十三经即为《孟子》七篇,前乎此,《孟子》不过是儒家的一种“子书”而已。及至南宋孝宗淳熙年间,因《四书》的制定,而孟子的人与书便愈显得崇高。“《论语》《孟子》旧各为帙,《大学》《中庸》,旧《礼记》之二篇,其编为《四书》,自宋淳熙始;其悬为令甲,则自元延祐复科举始”(《四库全书总目》卷三十五)。《孟子》列为《十三经》之一,其年代一时不及详考,《文献通考》(卷百八十四),《经籍考》说:“前史艺文志俱以《论语》入经类,《孟子》入儒家类,[至]《直斋书录解题》,始以《语》《孟》同入经类。”是则其年代当与《四书》的制定相近。无论如何,这些直接间接都使孟子的学说,包括五伦之说在内,得以加速的流播,是无疑的。“五伦”的终于成长为一个定论,一种习语,这显然是主要的因缘了。而当其演程的最后一段中,其它的几个源流,也自不免百川归海似的全都纳入“五伦”的总汇,从此,言关系必称伦,数人伦必称五,便愈益蒂固根深,不可移易了。
*本文来自《潘光旦文集》第十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为阅读及排版便利起见,删除了注释和附表,敬请需要的读者参阅原文。
**封面图为五伦图。古人根据《孟子·滕文公》中关于“五伦”的言语画花鸟,以凤凰、仙鹤、鸳鸯、鶺鸰、黄莺为五伦图,分别对应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道。[图源:ifeng.com]
〇编辑:椒盐 〇排版:江舟
〇审核:棱镜/栉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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