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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波拉·勒普顿 | 风险的理论化

Deborah Lupton 社會學會社 2022-10-09
狄波拉·勒普顿(Deborah Lupton),现为悉尼新南威尔士大学的教授,在健康社会研究中心和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工作。其代表作主要有《风险与日常生活》《未来的世界》《食物、身体与自我》等。当前主要从事于数字社会学的研究,包括数字健康技术的批判分析、自我追踪和量化自我、数字化的产物、大数据文化与学术以及社会媒体的用途。[图源:technologyandsociety.org]
 

在关于风险感知的社会科学文献中有多种描述风险现象的方式。最常见的是已被提出来并主要以技术和科学方式表现的现实主义者的视角。采纳这个视角的一个主要方式就是基于心理学的认知科学。另一个视角就是社会建构主义视角,主要由一些对风险的社会和文化方面感兴趣的人提出。本章回顾这些对比鲜明的视角,讨论他们所基于的认识论(知识)以及他们所代表的风险、风险感知和风险行动者的不同方式。
 
认知科学视角
 
描述风险的技术科学的方法,产生于诸如工程学、统计学精算主义、心理学、流行病学和经济学等领域,它将风险或危害及其可能性的推算结合在一起。他们把风险定义为“不良事件(即危害)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产物”,在这些技术科学领域中涉及的风险讨论常常集中在如何有效地识别或计算风险,一个风险的可能后果的严重程度,已被用来衡量和计算风险的“科学”的精确性,以及已被构建用来理解风险为什么发生和人们为什么按照特定的方法回应风险。
 
许多技术科学文献中提出了被看作科技、工业和政府机构与跟科学、技术和工业相联系的公众健康和环境风险上发生冲突的问题。从传统意义上,公众被描述为已越来越关注过去大约半个世纪以来的风险并且对工业与政府活动投来更加批判和质疑的眼光。涉及这个问题的有关风险文献,倾向于尝试识别影响严重的公众愤世嫉俗主义和对机构的不信任及普通人风险评估的社会和心理因素。它追寻的目标就是促进公众和机构之间的理解,如布朗(Brown)所指出的,“为受影响的公众和处于管理地位的机构之间日益攀升的冲突之痛楚提供一个出路”。
 
在该研究中,一个往往不被提及的问题是“风险是如何被建构成社会现实的”。因为风险的本质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尽管大多数风险概率评估从业人员认为“体”是人们判断的一个必要因素,并且技术风险评估并非没有价值(value-free),他们提供的计算往往被看作好像是“客观现实”或“纯粹真理”。根据这个模型,风险是在自然中先天存在的(pre-existing)并且在原则上是能够通过科学的衡量和计算进行鉴别并运用这些理论进行控制的。
 
在关于风险的技术科学文献中,对于缺乏风险知识的普通人对什么是“恰当的”或“正确的”,会有偶尔明显的恶意的轻视。普通人经常被描述为使用低劣的和不够高端的诸如“直觉”的知识资源来“非科学地”应对风险。例如,这种区别在皇家学会(Royal Society)的一则有关风险的报告中被提出,这则报告将风险分为“客观的”和“主观的”风险,并提出,“客观”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于任何情况,个人和社会群体以或多或少“主观的”方法给予应对。
 
例如,认知科学方法——即社会科学中的主要方法——的倡导者主要感兴趣于运用人类行为的多种心理学模型去识别人们从认知和行为上回应风险的方法。在该文献中,“危害被当作独立的参数,而人们对它的回应是有依赖性的”。当被“专家”计算的时候,风险的“客观现实”不同于普通人的主观理解,与这些“现实”进行对比的时候,这一主观理解或多或少被看作是准确的。这样的风险计算往往忽视了进行这些计算的专家自身“看待问题的方式”的因素。他们对风险的理解被看作是中立的和无偏见的。
 
一些认知科学研究者已着手识别普通人评估和应对多种风险的方式。研究者采用了心理测量视角,旨在衡量造就普通人响应能力的不同认知因素的相对影响。他们试图识别普通人在风险判断时使用的,以及被视为经常导致普通人“庞大而持续的偏见”的“心理策略”和“启发式教学法(heuristics)”。几个心理学研究者已经提出了一种“分类”,通过它对危害进行认知、分类和处理。他们认为普通人高估和低估了一些风险的范畴,并认为利用概率来评价风险是很难的。
 
例如,心理测量研究者已经发现,如果与风险相关的信息是存在的和容易回忆起来的,普通人就会更倾向于推断该风险是可能发生的;如果与风险相关的环境很容易使人联想到该风险会发生到自己身上,普通人就常常高估这一风险,同时还发现人们更可能关注他们视作与自身相关的风险;被视作罕见的但是印象深刻的风险也常常被高估,然而被视作普通和不严重的风险则被低估;被认为是熟悉的或自发的风险,与那些被认为是新的或者强加的风险相比,被视为更容易接受的和不大可能发生的。人们常常在得到时忽视风险,而在失去时关注风险。心理测量研究人员也指出,受到媒体高度关注的灾难与没有受到媒体关注的相比则更易引起关注,即使此类灾难的发生频率是相对较低的;与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相比,在一个群集(cluster)之中发生的灾难被认为是更严重的;与那些拖延发生的灾难的后果相比较,即刻发生的灾难的结果引发了更多的关切。
 
在一项风险感知的心理测量研究案例中,研究者调查一组英格兰人对与如下现象相关的常见风险的严重性的抽样评估:日光浴、食用色素、基因工程、核能、抢劫、家庭意外、臭氧消耗、驾车、微波炉、艾滋病、战争、恐怖主义和酗酒。他们选择这些现象,是因为可以将潜在的危害按照两个变量来划分:可能有害的影响被延迟并具备一定程度的灾难的潜在性;损害是否被看作强加的和不可避免的或自发的。结论证明了先前的风险认知心理模型。源自微波炉、食用色素和酒精的熟悉而又自发的潜在危险都被视作不是特别有风险的,而“灾难性的”危险,诸如战争、基因工程、臭氧损耗和核能则被评定为高风险的。研究者也发现,人们最害怕的风险是自身被认为不能够被社会所接受。他们经常用“恐惧(dread)”这个词来描述他们认为非自发的、不合理地强加在个人身上的或很可能杀害或永久伤害人们的风险。
 
心理测量风险分析建立在理性行为理论和完全理性化的调查人员的理性的、感知风险的中介的概念上:“两者都被驱动着去寻找世界的秩序;两者都识别不一致性;两者都评估可能性”。他们将个人看作信息处理单位,收集关于风险的信息,并且把他们应对风险的某种方法特别看作有偏见的和局限性的。在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领域关于风险感知的主导思想的“健康信念模型(health belief model)”是应用这种方法的另一个例子。像其他这样的行为模型一样,这一模型认为人的行为是出于自身的意愿和理性,常常将风险规避划分为理性的,将冒险划分为非理性的。根据健康信念模型,在一个人采取措施以防他或她的健康受到威胁之前,许多认知就应该到位了。面对威胁,个人必须意识到他们自己是易受伤害的,他们必须认识到威胁是有严重后果的,必须相信采取防范措施是有效的,并且必须相信这一行为的收益将大于它的成本。这个模型取决于对一个行为者的理解,而提高个人对所处风险的认识以及采取实践以防止风险对自身的发生,则有直接关系。
 
图为健康信念模型(Health Belief Model, HBM),指个体为维持或促进健康,达到自我满足、自我实现而采取的行为与信念防止,包括疾病知识知晓程度、健康知识掌握程度等几个方面的行为。由霍克巴姆(Hochbaum)于1958年在研究了人的健康行为与其健康信念之间的关系后提出的,其后经贝克(Becker)等社会心理学家的修订逐步完善而成为健康信念模式。此模式主要用于预测人的预防性健康行为和实施健康教育。[图源:文档网]
 
因此,认知科学的方法是把个人构建为计算和情感自由(emotion-free)的行为者,认为他们都具有功利主义哲学中行为者的反应和喜好。
 
尽管我们认为在本质上人类是热血的、富有激情的社会存在物,在这种背景下我们被看作冷静地寻求个人利益的快乐主义的计算器。我们被认为是厌恶风险,可是,哎,在处理信息时是那么低效,以至于我们都是不经意的冒险者,基本上我们是傻瓜。(Douglas 1992:13)
道格拉斯更进一步声称认知科学呈现出的理性行为的观点过于狭窄,以至于把此外的任何事情看成非理性的,“因此,这不是一个社会学的、文化的和道德的有关人类判断的理论,而是不经意间对病理学(pathology)的强调”。
 
当风险概念被应用到心理测量和心理学研究中时,关于风险概念,就有了明显的认识论的不确定性,尽管这一点不经常被它的倡导者公开地承认。正如布拉德伯里所指出的:“在考量对风险的个人回应中,在一个现实主义范式中,这个研究提供了一个主观主义的阐释”。一些心理测量研究者认为,“现实风险”虽然存在,但是他们仅仅被解释为感觉。其他的学者继续认为某些风险定义(特别是由“专家”提出的)是“真实的”和“正确的”。而令人迷惑的是一些专家却在他们的著作中包含着风险的这两个概念的混用。
 
与这种方法相关的另一个难题就是他们常常将与风险感知和评估相关的意义和行为降低到个体层面。认知科学一般不考虑人们赋予事物和时间的象征性意义,象征性意义是由社交场合创造的。感知被局限于人类如何通过他们的意识和大脑功能看待和理解世界,并没有认识到用文化的概念范畴解析判断力的方法。人们常常被置身于用来构建他们的信念和行为的文化和政治框架、关系和机构之外。因而在这样的研究中,个人被描述为个体化的和自利的,针对他们自己仔细考虑和推算过的会给自身带来影响的风险,完美地表现自己的行为。他们被描述为自由行动者,仅仅受限于对自身被暴露于威胁的无知,或者受限于应对风险时的缺乏自我效能(self-efficacy)。在这一文献中,风险和与这种风险相关联的行为被剔除出去,就像是将其与其他风险和行为相分离一样。虽然这一做法便于进行心理测量统计的测试和模拟,但却降低和简化了这种现象。
 
不管怎样,至少,一些研究者近来已使用心理测量方法试图考虑社会和文化团体成员在人们回应风险当中的问题。例如,研究已经表明,与有高权力的社会集团成员相比较,权力低的社会集团成员更趋向对风险的关注。女性与男性相比较,非白种人与白种人相比,在定量(quantitative)调查中,对具体风险的关注度更高。例如,在一项定量研究中,一组美国人的抽样评估分别与25项危害相关。弗林等人(Flynn et al)发现了白人男性的风险认知评级一贯大大低于白人女性、非白人男性和非白人女性。在一个相似的研究中,格雷厄姆和克莱门特(Graham and Clemente)又一次发现,当要求白人男性对给出的威胁人类健康的风险评级的时候,他们与其他群体相比则更加迟疑。两个研究均表明:有着更高层次教育的、更高家庭收入的并且政治上更加保守的白种男性更倾向于降低风险评级。两个研究都得出结论并指出:在社会政治因素和风险认知方面,特别是方法、权利、社会地位和政治取向对人们风险观方面的影响,“需要更进一步地研究”。
 
自从20世纪80年代晚期开始,某些有关风险的社会文化视角——特别是由玛丽·道格拉斯提出的——已被一些在认知科学和其他技术科学领域对风险认知和风险管理感兴趣的研究者热情采纳。然而,这种用法已经变得稍微有可选性甚至稍稍曲解了道格拉斯的主张。(见本书第三章中对道格拉斯著作的详细概述之后的讨论。
 

玛丽·道格拉斯(Dame Mary Douglas,1921-2007),英国人类学家,被认定为涂尔干的追随者与结构主义分析的提倡者。研究领域是宗教比较研究、风险文化理论和福利经济学等。她的代表作包括《纯净与危险》和《自然符号》。[图源:新浪博客]
 
社会文化视角
 
风险的社会文化视角强调认知科学和其他技术科学的方法由于忽视而被批判的方面:风险被理解和商谈的社会文化背景。它们产生于对诸如文化人类学、哲学、社会学、社会历史、文化地理和科学与技术的研究中。
 
正如我在第一章中所指出的,社会文化视角的风险理论家大概至少可分为三个基于该视角的主要群体。第一群体是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和她的合作者及其追随者,这一群体提出的视角是“文化/符号”视角。第二群体就是“风险社会”理论家的群体,这个群体被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和安东尼·吉登斯所主宰。援引法兰西哲学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的著作,第三群体或许被描述为“治理性(governmentality)”社会学家。
 
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法国哲学家和思想史学家、社会理论家、语言学家、文学评论家。他对文学评论及其理论、哲学(尤其在法语国家中)、批评理论、历史学、科学史(尤其医学史)、批评教育学和知识社会学有很大的影响,著有《疯癫与文明》《性史》《规训与惩罚》等。[图源:北京文艺网](点击链接阅读往期推文:福柯 | 治理术的变迁:从重商主义到重农主义
 
这些采用“文化/符号”视角的学者直接把他们的注意力投向了风险概念被用于建立和保持自我与他人之间概念界限的方法,尤其关注人类的身体是如何被象征性地和形而上地应用到与风险相关的商谈和实践中。采用“风险社会”视角的社会学家主要着眼于后现代社会所具有的宏观社会(macro-social)进程特征以及他们与风险概念的联系。这些进程包括自反性现代化,或者转向对现代性结果的批判,对个体化的批判或者对传统模式和价值消解的批判。在人口的监察、惩罚和管理,以及风险概念如何建构的特殊模式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治理性”的学者已采纳了福柯关于治理性和道德自我形成(self-formation)的洞见(insight)去探讨风险以及风险概念如何构建特殊行为模式,并用这些模式鼓励个人进行自发的自我规制(self-regulation)以对其做出回应。
 
然而,正如在以下的章节中被详细解释的一样,在这些视角中有一些主要的区别,它们的代表者(exponent)都大致认为在当代西方社会的风险概念中有许多重要的新特征。他们认为,风险已成为一个中心文化和政治概念,个人、社会群体和机构通过它而被组织、被监控和被管理。对于这三个主要视角,以下是几个重要见解在西方社会中,风险已经迅速地成为一个人们生活中的普遍概念;风险是人类主体性的一个核心方面;风险被看作能够通过人类干预而被管理的事物;风险与选择、负责和问责的概念相联系。
 
还有另外一个宽松类型,可用于指代在社会文化视角风险研究领域中的离散认识论(discrete epistemological)和方法论立场(methodological position)。这种类型区别了结构主义者(structuralist)、前结构主义者、现象学家和精神分析学家。
 
结构主义者分析风险,主要通过寻找识别有助于定义风险知识和实践的文化结构、等级和范畴的方法。对于社会和文化结构系统如何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现状(status quo),以及应对偏离或背离既定标准和相关行为的社会规则的“越轨行为(deviance)”。玛丽·道格拉斯和她的一些追随者可被归结为结构功能主义者(functional structuralist)(见第三章),或者,可被归结为一个建构在马克思主义批判传统之上的批判的结构主义方法,以更加注重与风险相关的社会冲突、不平等与异议及社会变化的需要。批判结构主义者常常感兴趣于批判社会机构(诸如政府、经济系统和司法系统)如何对个人行使权力,降低个人对机构和自治的影响能力。乌尔里希·贝克和安东尼·吉登斯的著作(在第四章中讨论)主要采取了批判的结构主义的方法。
 
后结构主义者的观点,由于其已经被采纳去探讨风险问题,主要建构在福柯的哲学理论之上(第五章更加详细地讨论福柯哲学的风险视角)。后结构主义强调识别涉及构建现实、意义和理解概念之商谈的重要性。后结构主义的倡导者不大注重他们所谓结构主义中对识别的结构的过于严格的定义。他们更加感兴趣于社会结构和意义中的变化和流动。与结构主义者的叙述中一般被提出的观点相比,在后结构主义的著作中对权力关系(power relation)也持不同的观点。后结构主义者的主要关注(central preoccupation)在于权力与知识之间的关系。他们指出,权力关系总是被知识复杂化,因此,没有什么知识可以被称为“中立的”或者“公正的”(包括后结构主义者的真理主张)。个人不被看作固定在社会或文化认同中,反而是不断变化的,是各种各样权力知识组合所形成的产物。权力被看作通过多种场所操控的,而不是主要通过单一的社会机构。不像批判结构主义通常认为的那样,权力不是简单地仅仅被看作强制或者压迫性的,并且被看作在任何社会关系中都有用的和必然存在的。
 
现象学或解释学对风险的描述感兴趣于风险被赋予的具体情境意义。因此,与结构主义者相比,这个视角的倡导者对组织和制约风险含义的宏观结构(macro-structures)不大感兴趣。相反,他们把注意力转到“生活经验”或者个人如何通过共享的常识和知识将他们的世界理解为一个解释性的现实世界。像与被研究对象进行有关风险理解和经验的深入访谈这样的定性研究方法,是现象学研究的基础。现象学家认为风险的含义随着区域的不同而不同:也就是说,在风险含义的微观语境中,现象学的描述考量了在一个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具体的行动者如何将他们对风险的理解构建在与他人的交流中,尽管身处一个更为宽广的社会构架之间。因此其意义不仅仅源于社会环境,相反,社会行为者也影响他们的环境。本书的第六、八章援引现象学的相关研究,探讨了风险与主观性问题和冒险给人带来的愉悦。
 
精神分析的理论视角感兴趣于探索可用来调解人们回应他人和客体及事件的无意识心理动态过程。或许有关风险的观念最好的代表是朱丽娅·克里斯蒂瓦(Julia Kristeva)和伊丽莎白·格罗茨(Elizabeth Grosz)的著作,两位都是女权主义精神分析理论家,都建立在玛丽·道格拉斯的理论之上并发展了她的理论。然而,克里斯蒂瓦和格罗茨没有明确地讨论风险的主题,其中,她们关于“卑怯的(abject)”概念的许多观点对于理解风险概念与身体和差异性概念的关联方式有很强的相关性。卑怯,指那些使我们既厌恶或惊恐但又着迷的事物,那些我们试图驱逐出我们的身体和我们自身以保持我们的自立和个性的事物。这样,卑怯充满了象征性的风险,挑战着我们对主体性和个性化的认识、将我们本身与其他人区别开来的能力,以及我们对纯洁和抑制的感受。(有关与风险相关的这一概念的详细介绍,见本书第七章)
 
社会建构主义者的立场
 
在社会文化文献中有一系列与风险相关的观点,有些更加偏向于(some falling)相对主义,而其他的则较为偏向现实主义,其余的人则在中间徘徊。风险有时被谈论为好像它基于危险和危害的客观现实,可通过理性计算进行更正,然后通过社会、文化和政治过程以特别的方法被调解、感知和应对。这或许可被描述为“虚弱的”社会建构主义者的论点,在某种程度上与那些心理测量和心理研究重叠(其中一些研究已在前面部分讨论过),这些研究超越了对个人的注重而将注意力投射到社会群体成员和权力关系上。正如埃瓦尔德已经指出的那样,持有更加相对主义视角的或者“强硬的”社会建构主义者立场的倡导者主张:“没有什么事物在本质上是风险,在现实中根本就没有风险。但是从另一方面讲,任何事物都可能是风险;这取决于人如何分析危险、考虑事件”。正如我在以后几章中所要论证的一样,“风险社会”的方法常常在现实和虚弱的建构主义的方法之间不确定地摇摆,然而“文化/符号”的方法则更稍稍偏向于强硬的建构主义的观点(strong end),“治理性”方法的倡导者通常持有更强硬的相对主义立场。
 
这些持有社会建构主义立场的人,不管他们的立场是否坚定,是否倾向于偏离信仰体系和道德立场,风险从来都不是完全客观的或者可知的:我们所测量的、识别的和管理的风险都是通过预先存在的知识和商谈而形成的。这一风险研究方法基于社会学和科技社会学理论著作以及后结构主义(poststructuralist)视角的理论化。社会建构主义者认为人类和他们的社会世界存在于一个互生的辩证关系中。尽管物质世界和社会世界被许多人视为客观的、预先存在的现实,这些现实涉及通过社会互动和社会化进行意义和知识的重建(reproduction)并依赖共同的定义。由于现实不断构建本质,其意义是不稳定的和易于变化的。
 
从建构主义的视角来看,所有关于风险的知识受制于社会文化背景,这些知识是在此背景中生成的,它们要么与科学家和专家的知识有关,要么与外行人的知识有关。科学知识抑或任何其他知识从来不是与价值无涉(value-free)的,而一直是某种观察方法的产物。因此,风险不是一个静态的、客观的现象,而是作为社会互动网络和意义构成的一部分被构建和商榷的。风险“专家”的判断,不像在科学技术文献中被描述的那样是“客观的”和“中肯的”,并且因此是“无偏见的”判断,而是与普通人的判断样,都是通过暗含的社会和文化过程构建的。对社会建构主义者而言,其目的不是做更多研究以获得一个更加清楚的,人们到底会被暴露到哪一种风险之中的观点。其首要关注的是考量风险的概念如何成为世界观的一部分。当某种现象被鉴定为风险并加以应对时,其中就有一个文化模式,这一模式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变化。“风险”不被看作脱离社会和文化的现实,它们被视为围绕周围物质现象,并给这些现象赋予形式和内容的意义、逻辑和信念的组合。我们只能在一个特殊的社会文化背景中的某个具体方位了解和经历风险。这一风险研究方法突出了理解嵌入性风险感知的重要性,并强调这种感知因处于不同背景中的行动者而异,进而赋予风险不同的思考逻辑。
 
对风险的讨论总是涉及文化代表和意义及政治立场的问题。对社会建构主义表示基本认同的人只是将风险视作“现实”危险和损害的文化调解。相比之下,那些持有强硬社会建构主义立场的人则认为“损害”或者“危险”是社会建构的,当人类行动者将其视作和定义为“损害” 或者“危险”的时候就成为社会存在。因此,风险判断不仅仅是客观危险或损害的文化解读。在一个历史或者文化背景中被看作“危险”或者“损害”的不一定在另一不同背景中也是如此,这对于风险的知识和理解是如何发展的有一定的意义。希尔加特纳(Hilgartner)认为甚至建构主义者的观点已趋向于忽视他所称之为“风险客体(在概念上与有害的结果相连的事物、活动或情况)”的社会建构,并且趋向于系统地研究将一系列风险客体与损害和危险联系起来的随意归属模型的建构。他声称要成为风险客体,客体首先必须被建构为“客体”,随后被建构为有“风险”的,或者被识别为损害和危险的原因。在此链条中,对损害和危险的定义过程是第三步建构。
 
在随意归属模型中,客体之间以及客体与损害之间的联系都潜在地具有无限性:任何事情都可被定义为“风险”。定义某些关联的方法对风险社会文化分析至关重要。建构风险客体的任务主要是一个修辞的过程,在专业化文本中或者在公共领域付诸实施,并且通常涉及要建立的异质的(heterogeneous)风险客体的网络中。它经常涉及对意义的激烈辩论,尤其与被看作影响风险客体的行为者有关。伴随这些争论而来的还有对多种多样的识别和控制风险客体的人类和非人类行为者的争论。例如,悉尼在1998年中期对于供水质量的恐慌。两种寄生微生物——隐孢子虫(cryptosporidium)和贾第虫(giardia),在水质量日常检测中被识别为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潜在的健康风险。先前被当作无风险(risk-free)的物质——自来水——成为了一个风险客体。所有的悉尼居民都被提醒在饮水或其他目的用水时,诸如刷牙,应将自来水煮沸以避免导致胃部不适的感染。在此期间,瓶装水的销售量和承诺剔除水中微生物的净水器的广告在急剧地增加,寻求由于遭受健康和经济损失而想去控告水务部门的客户的律师事务所的广告也见诸报端。
 
图为沃勒甘巴大坝。沃勒甘巴大坝是位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伍伦迪丽郡的被列入遗产名录的大坝。它是一座混凝土重力坝,形成了布拉格兰湖。该湖是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悉尼市的主要供水水库。1998年的悉尼水危机从7月到9月,涉及了悉尼市供水系统中由微观病原体隐孢子虫和贾第鞭毛虫引起的可疑污染。[图源:搜狐网]
 
一周后,水的微生物含量最终被认定为降至可接受的水平,并且消费者被鼓励继续使用自来水。许多责难指向负责确保水质量的权威机构,责备他们给民众带来一个这样的威胁和警告,尤其是要为在一些新闻媒体中声称悉尼正在经历“第三世界”境况的报道而负责。一些科学家仍然指出这些水中的微生物此前或许也处于这种水平,并且事实上不可能完全从水中剔除。仅仅是因为水务部门开始对这些微生物实施监测,它们才被识别,消费者才对可能产生的风险产生关注。专家之间对于构成“安全”和“风险”的水生微的生物水平也存在争论。因此,在构建这个与水供应相关的新风险时,一些人类行为者——包括水务机构官员、新闻媒体成员、科学专家和许多法律职业人员——与诸如水、微生物和水测量科学技术等非行为者因素一起,交互影响风险定义的意义。
 
正如这个例子所示,普通人很少在公共讨论水平上的风险客体建构中起作用。相反,基于组织化背景和通过大众传媒调解的“专家”知识——尤其是源于科学医疗、“精神病”学科(心理学、精神病学、法律顾问)、社会工作、法律和经济学科的知识,是风险建构和传播的关键。科学家和其他专家常常围绕着这样的不确定性展开讨论,如什么会被视作有害现象的充分证据,有害程度是否可以接受和试图控制损害可能会有的后果。虽然对技术数据有效性的争论导致了这些讨论,在一个更基本的层面上,不同的价值系统和认识事物的方法影响专家对这些数据的判断。正为他们的知识主张寻找合法性的专家不趋向于承认他们的风险推论与预测被场景和地点限定的本质,而更喜欢把它们描述成客观普遍的真理。他们也不承认他们的知识是受文化影响的,其凸显的是关于“本质的”、“文化的”及其之于人的特殊概念。
 
如果“风险”被理解为感知和文化理解的产物,那么,划分“真实风险(被“专家”测量和识别的)与“虚假”风险(被公众所感知的)则是不相关的。两个视角都描述风险的形式,并且都导致了某种行为。这些理解被构建和付诸实施的方式恰恰被认为是重要的,而不是一种视角与其他视角相比更加“精确的”,或“不那么持有偏见的”,因为这种区别也被看作不相关的。从建构主义视角和从科学技术视角探讨风险的问题是非常不同的。它们包括如下内容:在特殊的历史关头和社会文化背景中,遵循什么样的要求来建构特定的风险知识类型?一方面规定了探讨风险的特定方法而从另一方面排斥除此之外的其他方法的规则是什么?通过风险商谈,什么类型的主体被建构了?如何为风险的知识树立权威,即为其赋予“真理”?什么样的实践被社会机构和个人用于应对风险商谈的主体?关于风险的新的商谈又如何出现,从而导致其他的商谈被取代?其对风险知识和主体的影响是什么?
 
结语
 
本章概述了各种各样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方法,用以分析风险在主体性和社会关系中的角色。基于连续性概念,从现实立场上的一极,到“强硬的”社会建构主义者或现实主义者的风险立场的另一极的变化。表2.1为这些不同的方法彼此之间的映射提供了一个模型。任何这样的图表都难免稍显简单——例如,一些风险方法可能综合了多于一个视角的多个方面而不能被规整地划分到一个特定的范畴。但不管怎样,这一图表在证明认识论立场和相关视角的联系与本章中已讨论过的理论以及简述不同方法所关心的风险问题上是很有用的。随后的章节都建立在这个基础性讨论之上,为社会文化理论化和研究不同风险的方法提供了更为详尽的细节。


 表2.1 社会科学领域中风险认识论方法的连续性

*本文选自狄波拉·勒普敦《风险》第二章,雷云飞译,南京大学出版社。为阅读及排版便利起见,删除了注释,敬请有需要的读者参阅原文。
 
**封面图为1984年印度博帕尔公害事件现场。坐落在博帕尔市郊的“联合碳化杀虫剂厂”一座存贮45吨异氰酸甲酯贮槽的保安阀出现毒气泄漏事故。博帕尔的这次公害事件是有史以来最严重的因事故性污染而造成的惨案。[图源:网易新闻]

【鸣谢】


专题策划人:忤忆(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
 
〇编辑:椒盐   〇排版:连翘
〇审核:棱镜/栉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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