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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美尔 | 时尚的哲学

齐美尔 社會學會社 2021-11-18
格奥尔格·齐美尔(Georg Simmel, 1858.3.1-1918.9.26,另译西美尔或齐默尔),德国社会学家、哲学家。主要著作有《货币哲学》和《社会学》等,是形式社会学的开创者。往期齐美尔相关主题文章:齐美尔 | 时尚心理的社会学研究齐美尔 | 社会美学[图源:thepapaer]


对生命现象的理解方式引起我们感觉到在我们生存的每一个点上有很多力量,而且每一种力量实际上都努力越过真正的现象之外,充满着无限性,最终转化成纯然的紧张与渴望。人类在很早的时候就是一种双重性的生物,但这并不影响他或她的行为的构成;事实上,只有作为众多因素的结果,他们才是有效的。对我们来说,一种没有本源力量作基础的现象是贫乏而空虚的。只有每种内部的力量超越它外在的表现方式向外扩展时,生命才能获得会提高它部分真实性的无尽可能性。只有在这种方式里,现象才暗示出一种更深的力量、更暧昧的紧张、比当前场景所显现出来的更加丰富的斗争与和平。
 
这种双重性无法被直接描述,只存在于个人的抗争中,个人的抗争是我们存在的典型行为,被认为是基本的、结构性的形式。我们自身特质的生理学基础首先就透露了:身体需要运动和安宁、生产力和感悟力。如果把这种分析运用到精神生活,就会发现,一方面,对普遍性的追求会对我们有所引导,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抓住特殊性;普遍性为我们的精神带来安宁,而特殊性带来动感。在情感生活中也是如此:我们寻求专注于人和事的平静,也寻求旺盛的自我表现引起的斗争。
 
社会历史在冲突、妥协、调和之中发展,渐渐地获得,迅速地失去,在适应社会群体与个性提升之间显现。不论处于这些两极之间的我们内在生活的摇摆从哲学上被表达为宇宙一神论与每个宇宙的因素都是个别的存在而且都有天赋的差异的信念之间的斗争,还是基于如同社会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的党派斗争那样的实际冲突,它总是一种同一的最终在遗传与变异的比照中生物学地显现出来的基本的双重性形式。遗传代表着这样一些概念:普遍性、同一性、生活内容和形式的消极的相似性;变异表示着运动、个别因素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促使一个个体生命向另一个无休止地发展。在它自身的领域内,我们种类历史中的每一个基本的生命形式代表着一种将持久、同一、平等、相似中的影响力与变化、特殊、惟一中的影响力同化的独一无二的方式。
 
在这些对立性因素的社会具体化中,一方通常为模仿这样一种心理学倾向所维护。模仿可以被视作一种心理遗传,以及群体生命向个体生命的过渡。它的吸引力首先在于:即使在明显地没有个性与创造性之处,它也容许有目的的和有意义的行为。我们也许可以把它界定为思想与无思想之间的产物。模仿给予个体不会孤独地处于他或她自己行为中的保证。换句话说,它通过先前的行为提升自己,就好像置自己于坚实的基础,从而使现在的行为免除了保持自身个性的困难。不论何时当我们模仿,我们不仅仅放弃了对创造性活动的要求,而且也放弃了对我们自己以及其他人的行为的责任。这样,个体就不需要作出什么选择,只是群体的创造物,以及社会内容的容器。作为一种天性的模仿驱动力显示了这样一种发展水平:对有目的的个性行为的希望很活跃,但获得个性内容的能力目前还不具备。当我们超越此水平有所进步时,我们的思想、行为、感觉不再只是决定于现存的秩序、过去和传统,而是决定于将来:目的论的生存是模仿论生存的对立而。
 
这样,我们看到模仿在所有情况下都是构成性的因素,代表着我们本性的基本方向之一,也就是说,它满足于将个性与普遍性融合起来,并且强调变化中的永久性因素。反过来说,凡是在恒定中找到了变化的地方,凡是能够发现个性差异与自我提升凌驾于普遍性之上的地方,模仿的原则肯定遭到否定和压制。确切地,由于按部就班、人云亦云是求新求变、我行我素的不可调和的敌人,所以,社会生活看起来就像一个双方寸土必争的战场,而各种社会机构、惯例可以被看作——当然不是永久的——调和性的力量,它们使两种持续不断争斗的原则在表面上以合作的形式出现。
 
作为一种普遍现象的充满活力的时尚生活在我们的历史中被这些因素所包围。时尚是既定模式的模仿,它满足了社会调适的需要;它把个人引向每个人都在行进的道路,它提供一种把个人行为变成样板的普遍性规则。但同时它又满足了对差异性、变化、个性化的要求。它实现后者一方面是凭借内容上非常活跃的变动——这种变动赋予今天的时尚一种区别于昨天、明天的时尚的个性化标记,另一方面是凭借时尚总是具有等级性这样一个事实,社会较高阶层的时尚把他们自己和较底阶层区分开来,而当较底阶层开始模仿较高阶层的时尚时,较高阶层就会抛弃这种时尚,重新制造另外的时尚。因此,时尚只不过是我们众多寻求将社会一致化倾向与个性差异化意欲相结合的生命形式中的一个显著的例子而已。迄今为止,我们只是从时尚的内容这个角度来考察时尚的历史,假如我们从时尚对社会发展形式的意义这个角度来加以研讨,那么,我们就会发现,时尚的历史就是企图将上述两种对立的倾向越来越完美地调节为流行的个人与社会文化的历史。我们在时尚中观察到的个性心理特征都与时尚的这个基本本质相一致。
 
正如我已说过的,时尚是阶级分野的产物,并且像其他一些形式特别是荣誉一样,有着既使既定的社会各界和谐共处,又使他们相互分离的双重作用。就像一幅画框既内在地赋予了艺术品连贯的、独立的本质,又外在地隔绝了艺术品与周围空间的所有直接关系;除非我们分析外在与内在的双重影响,否则,这样一些形式的同一力量无法被表达,所以荣誉拥有它自己的特性,而且对我们而言超越了它自身所有的道德权力——这些权力往往被另外社会圈子的人看作是不正当的,但同时,有着荣誉的个体代表并维护着他们自身社会圈子与阶级的权力。这样,时尚一方面意味着相同阶层的联合,意味着,一个以它为特征的社会圈子的共同性,但另一方面在这样的行为中,不同阶层、群体之间的界限不断地被突破。

图为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两张剧照,上图展现了电影中修车行老板的衣着,下边为代表着美国权贵阶级的上流社会的衣着。两者对比鲜明,高度还原的服画妆容也诠释了“时尚是阶级分野的产物”这句话。[图源:douban]


关联与差异在此不可分离地相联结成为两个基本的功能,它们构成了一种相互对照的逻辑关系,一方成为另一方实现的条件。在无数的事例中,以客观的、美学的或其他的立场来看时尚的创造,哪怕是最细微的理由也找不到,这也许可以证明:时尚是一种社会需要的产物。实际上我们的服装一般而言是适应我们的需要的。例如我们并不会根据时尚的指令来决定是否穿宽裙或窄裙,是否理长发或短发,是否戴彩色或黑色的领带。有时,丑陋和令人讨厌的事物居然变成时尚,似乎显示了时尚期望通过驱使我们只是因为它是时尚而去接受最痛苦的事物来展现它的力量。时尚以随意的态度在此情况下推崇某些合理的事物,在彼情况下推崇某些古怪的事物,而在别的情况下又推崇与物质和美学都无关的事物,这说明时尚对现世的生活标准完全不在乎。这意味着时尚与其他的动机有关,也就是全然地与正式的社会动机有关。当然,它偶而也会客观地接受合理的因素,但是,作为时尚,只有它的来自于任何其他动机的独立性变得确实可知时,它才是有效的;就好像只有当我们不是为了外在的内容与目标,而只是为了它是我们的职责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我们忠实的行为才被认为是道德的。这就是为什么时尚将宗教信仰、科学兴趣、社会主义、个人主义作为自己的题材是最不能使人容忍的事,因为这些领域要求人们只是服从于客观的教条。但是,导向采用这些生活内容的动机与时尚发展中客观性的完全缺失处于绝对的对立状态。
 
如果社会形式、服装、审美判断、人类表达自我的整体流行风格藉时尚而不断变异,那么,所有这些事情中的时尚——最新的时尚就仅仅影响较高的社会阶层。一旦较低的社会阶层开始挪用他们的风格,即,越过较高社会阶层已经划定的界限并且毁坏他们在这种时尚中所具有的带象征意义的同一性,那么较高的社会阶层就会从这种时尚中转移而去采用一种新的时尚,从而使他们自己与广大的社会大众区别开来。这种游戏就这样快乐地周而复始。较低的社会阶层总是向着较高的社会阶层看齐,他们在那些服从于时尚兴致的领域很少遇到抵抗,因为单纯的外在模仿是最易于达到的。相同的过程也在上层阶级中的不同层次间运行,尽管这些层次间的差异如同少女与少妇之间的差异一样并不总是能够被察觉到的。的确,我们常常可以观察到:一个阶层越是接近其他的阶层,来自较下层的对模仿的寻求与较上层的对新奇的向往就会变得越加狂热。货币经济的流行必定会加快这个过程并且使它变得显而易见;因为时尚的目标特别接近于纯粹的金钱拥有,所以,相比于那些要求一种金钱不能获得的个人价值的领域,这里更容易藉外在性与更高阶层达到一致。
 
在那些社会结构不具有阶级分层功能的地方,时尚的本质是由分界功能——再加上模仿功能——构成的这一点特别地明显,在此情况中时尚向邻近的阶级显露自己。据报告,在一些原始的种族里,生活条件完全相同并有着紧密联系的群体有时候发展出完全不同的时尚,凭借这些不同的时尚每个群体建立起它内部的一致性,以及与外部的差异性。另一方面,喜欢从外面引进时尚的偏好广泛存在,在某些社会圈子里外来的时尚显现出巨大的价值,只是因为它不是本地产生的。尽管先知西番雅对于穿外国服装的贵族表示了他的愤怒,但事实上,外来的时尚似乎特别强烈地有利于所采用的群体获得独特性。确切地,由于来源于外部,这些进口的时尚通过与圈子外的某一方面发生关系创造了一种特别的、有意义的社会化形式。有时候它像那些社会因素那样显现,如同观察的轴心,把相距甚远的集中于一点。这样,在原始种族中,金钱——和它本身的经济价值——是最强烈的普遍兴趣的目标,而这些目标常常是由外部带进来的。在一些地区(例如所罗门群岛和Niger的lbo)存在着一种生产贝壳或其他金钱象征物的工业,这些贝壳或其他金钱象征物在生产地并不用来作为交换的媒介,但它们被出口到邻近的区域——就好像为着自己独特目的而创造出来的巴黎时尚常常变成别处的时尚。就巴黎本身而言,时尚显现了双重因素之间的巨大的紧张与协调。在巴黎,个人主义比在德国更深刻,那儿有很多只是自我满足的时尚风格,但同时,我们也可以在那儿发现一种非常广泛的流行风格的体系,因此,个人主义的风采在那儿从不和流行风格有所冲突,却又总是能从流行风格中跳跃出来,十分醒目。
 
如果建构时尚的两种本质性社会倾向——一方面是统合的需要而另一方面是分化的需要——有一方面缺席的话,时尚就无法形成面它的疆域将终结。因此,较低的阶层几乎没有时尚,即使有的话也往往不是他们特有的;在此意义上,原始种族的时尚比我们的更稳定。依靠他们的社会结构,他们没有相互混合、混淆的危险,这种相互混合、混淆的危险刺激了文明人的不同阶级在服装、风格、品味等方面表现出差异。通过这些差异,有意于分化的群体部分却被内在地统合在一起:步调、速度和姿势的韵律根本上决定于服装,着装相似的人在行为举止上也相似。对于个人主义者崩溃了的现代生活而言这特别地有价值。这就是为什么原始种族中的时尚种类更少,更稳定,因为在他们中间对于新鲜印象和生命形式——除了它的社会效果以外——的需要是很不活跃的。
 
时尚的变化反映了对强烈刺激的迟钝程度:越是容易激动的年代,时尚的变化就越迅速,只是因为需要将自己与他人区别开来的诉求,而这正是所有时尚最重要的因素之一,然后,随着冲动力的减弱而渐次发展。这个事实本身说明了为什么真正的时尚中心总是在较上层阶级之中。
 
关于时尚的纯社会动机,有两个相邻的原始种族提供了非常有力的例子,可以说明时尚的双重目标:同化与分化。卡菲族有很完备的结构分明的社会秩序,虽然他们的服装与装饰受到一定的法规的限制,但人们发现在他们中有很迅速的时尚的变化。布西门族没有什么社会等级,也就没有什么时尚的发展,那里的人对服装与装饰的变化没有什么兴趣。
 
但相同的理由有时却会阻碍时尚的形成。据说大约1390年代的佛罗伦萨在男士服装方面没有流行的时尚,因为那里的每个男人都希望用自己独有的方式来展现自己。这样,在这种情况下,时尚的建构因素之一——统合的欲望——是缺席的,而缺了它就不可能有时尚。另一方面,有报告指出威尼斯的贵族没有时尚,因为一种特殊的法律要求他们穿黑色,以至于他们和较低阶层的区别十分明显,不再需要时尚。在此,只要缺乏另一方的构成性因素,时尚就不会出现,原因在于他们和社会底层的区别无须时尚来达成。   
 
时尚的本质存在于这样的事实中:时尚总是只被特定人群中的一部分人所运用,他们中的大多数只是在接受它的路上。一旦一种时尚被广泛地接受,我们就不再把它叫做时尚了;一件起先只是少数人做的事变成大多数人都去做的事,例如某些衣服的式样或社会行为开始只是少数人的前卫行为但立即为大多数人所跟从,这件事就不再是时尚了。时尚的发展壮大导致的是它自己的死亡,因为它的发展壮大即它的广泛流行抵消了它的独特性。因此,它在被普遍接受与因这种普遍接受而导致的其自身意义的毁灭之间摇晃,时尚在限制中显现特殊魅力,它具有开始与结束同时发生的魅力、新奇的同时也是刹那的魅惑。时尚的问题不是存在(being)的问题,而在于它同时是存在与非存在(non-being);它总是处于过去与将来的分水岭上,结果,至少在它最高潮的时候,相比于其他的现象,它带给我们更强烈的现在感。

图为德国摄影师Michael Wolf拍摄的20世纪末中国肖像,曾经在上个世纪70年代红极一时的露袜子的穿法,在20年后又重新开始被少数人再次运用。时尚总是被少数人所引领的。[图源:zhihu]
 
假如社会意识对时尚所表示的旨趣的短暂注意也是由于时尚消亡的根源与它的宿命已经被取代,那么,这种短暂性完全不会降低时尚的地位,实际上反而会对它现存的情形增加吸引力。在所有的事件里,一个客体不会因为是“时髦的”而遭受地位降低的痛苦,除非我们带着厌恶丢弃它或为了其他重要的理由贬低它;当然,在这样的案例里,时尚变成了一个价值概念。如果我们相信时尚有它的连续性和它客观的理据,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别的事物虽然也是新奇的而且也以同样的方式突然流行,却不被我们看作时尚。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觉得一种现象消失得像它出现时那样迅速,那么,我们就把它叫做时尚。因此,在解释现在的时尚为什么会对我们的意识发挥一种有力影响的理由中,也包含着这样的事实:主要的、永久的、无可怀疑的信念正越来越失去它们的影响力。从而,生活中短暂的与变化的因素获得了很多更自由的空间。与一个多世纪以来人类不停劳作、发挥自身天赋的过去之断裂使得意识越来越专注于现在。不过,这种对现在的强调显然是对变化的强调,达到了一个特殊的阶层是这种文化倾向代表这样的程度,在此程度它在所有领域里都将变作时尚,而不单单只是服装才会引发时尚。时尚已经超越了它原先只局限于穿着外观的界域,而以变幻多样的形式不断增强对品味、理论信念、乃至生活中的道德基础的影响。
 
时尚本身一般从来不会流行开来,这个事实使接受了时尚的人有这样的满足感:他或她觉得自己接受的是特别的、令人惊奇的东西,而同时他或她又内在地觉得自己受到一大群正在追求——而非正在做——相同事物的人的支持。所以,时尚的人所面临的显然是赞许与嫉妒的混合。而且这种嫉妒在此有着特殊的色调,它的微妙之处也许在于:嫉妒者想像性地参与了被嫉妒的对象。这方面有启发性的例子是由那些对富人的享受略知一二的工人的行为所提供的。当我们嫉妒一个物体或一个人,就意味着我们不会拒绝它,而且意味着我们与被嫉妒者之间现在开始存在着某种关系,也意味着我们与被嫉妒者之间现在有了相同的心理内容,虽然种类和感觉形式完全不一样。对于被嫉妒者特性的偷偷占有——如同单恋的愉悦——包含着一种有时可以阻止妒嫉感不断恶化的解毒剂。时尚的众多因素一方面有利于嫉妒向着更柔和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给予被嫉妒者觉得自己命好的满足感。与许多其他的心理内容不一样,时尚的这些内容绝对不拒绝任何人,因为命运会变化,先前处于嫉妒状态的人可能会变成被人嫉妒的人。
 
从以上所述我们看到,对那些天性不够独立但又想使自己变得有点突出不凡、引人注意的个体而言,时尚是真正的运动场。通过使他们成为总体性的代表和共同精神的体现,时尚甚至可以提升不重要的个体。根据时尚的本质,时尚是一个从不被每个人满足的标准,因而,它具有将社会服从同时变成个性差异形式的特点。在赶时髦中,时尚的社会要求夸大地显现到这样的程度:他们在外观上完全获得了个性与特殊性。把一种特殊的时尚潮流带到别的独立的界限以外,这是赶时髦的特征。如果流行尖尖的鞋子,他就穿像矛尖那样的鞋子;如果流行尖领,他就穿高到耳朵的衣领;如果参加学术演讲很时髦,那么,你在学术演讲以外的地方就找不到他;等等,诸如此类。这样他在总体上代表着个性化的东西,而这个性化的东西其实存在于既定社会圈子的共同特性在量上的强化。他引路,但走的都是相同的路。当他代表着公共品味的最新高度时,他仿佛走在一般进程的前头。但不管怎样,事实土,常常是真实的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也适用于他:领导者实际上就是被领导者。


*本文选自齐美尔《时尚的哲学》“时尚的哲学”部分,费勇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


**封面图为奥黛丽·赫本和雷克斯·哈里森主演的电影《窈窕淑女》的剧照,故事讲述了,雷克斯·哈里森所扮演的教授和朋友打赌,只要经过训练,换上精致优雅的衣服,卖花女也可以成为贵夫人。奥黛丽·赫本饰演的卖花女出身微寒但生的眉目清秀。剧中,教授对卖花女衣着和仪容举止进行细心的调教,而奥黛丽·赫本在剧中的穿搭也集中反映了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的服饰时尚。让一个人变得高贵的到底是精致的衣着外貌还是善良的心灵是这部电影想要探讨的核心主题之一。[图源:douban]


〇编辑:兰也  〇排版:一叶
〇审核:翰墨/梅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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