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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埃德加、海伦·格莱泽 | 家庭与亲密关系家庭生活历程与私生活的再建
Edgar & Glezer
社會學會社
2022-10-09
唐·埃德加(Don Edgar)(左图),澳大利亚家庭研究所所长,该所是联邦政府依法设立的机构,旨在研究影响家庭稳定的诸因素。他是一位社会学家,曾经在芝加哥大学、莫纳施大学和拉特罗贝大学任教,曾发表有关贫闲、教育方面的不利地位、幼年期,以及许多与家庭政策有关的著作。[图源:news.uark.edu]
海伦·格莱泽(Helen Glezer)(右图),澳大利亚家庭研究所研究员,是一位着重研究家庭的形成、家庭价值观和行为、工作与家庭责任等问题的社会学家。[图源:smh.com.au]
引言
家庭社会学鲜有专门探讨亲密关系,更鲜有探讨爱的涵义者,这不免使人感到惊异。学术界研究得很多的问题有:婚前性关系、择偶、家庭的运作(包括正式结婚的和婚外的)、离婚的原因,以及以新的家庭形式再建家庭生活等等。至于爱和亲密关系则往往被视为社会心理学研究的对象,这种想当然的态度使人们对家庭的基本意识形态和社会内各种关系的性别烙印产生错觉。
本文以偏重结构的视角审视家庭生活,并且从历史的和现实建构角度回顾家庭生活发生的变化。学术界近年来联系现代社会性质对
“亲密关系的转变”的讨论(吉登斯,1990年、1992年)是我们的出发点。作为我们分析基础的关于家庭生活的概念认为:家庭生活是在一定时间和地点的政治和经济约束条件下建构的,我们并不想当然地以之为生命周期中自然发生的事。在这方面人们只须稍为注意一下,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社会里,虽然家庭一向存在,但并非人人结婚,事情也就清楚了;婚姻之出现,原是作为对财产继承权和与社会本身的再生产有关的两性关系的合法性进行控制的机制。
安东尼·吉登斯,吉登斯男爵(Anthony Giddens, Baron Giddens,1938- ),英国社会学家,伦敦经济学院前院长,剑桥大学教授,中国社科院名誉院士。他以吉登斯结构化理论与对当代社会的本体论而闻名。他被认为是当代社会学领域中有卓越贡献的学者之一。
可参考往期推文:
吉登斯 | 异化、失范与“自然状态”
;
吉登斯| 自杀的问题
。[图源:Wikipedia]
为了强调家庭的意义是因时代而异的构成物,而覆盖其上的附着于亲密关系的感情生活又使人看不清其意义,因而我们宁愿使用家庭“生活经历”(career)这个概念以便突出这两点:在建构和生活方面发生的历史性变化;现代社会与前现代社会相比,合理选择的意义日益增加。
家庭生活经历概念强调现代家庭生活所特有和崇尚的协商和面向未来的精神、早先使用的概念,如“生活周期”,假定人人都经历固定的或合乎规范的若干发展阶段,从儿童到成人、离开双亲的家庭、择偶、结婚和建立繁衍后代的新家庭,然后又周而复始启动新的循环。
近年来有更多的作者喜欢用“生活历程”(life course)概念来描述家庭生活。这至少突出了社会中个体和不同集团从依赖成人抚养的儿童时期到组建不同形式的成人生活所走过的路是各不相同的。生活历程的概念是一种描述,要比每个人都必然经历一定的生命周期的概念更为适用。生活历程研究也试图考察个人生活历程所遇到的、使不同的人走不同方向的机会和约束。
然而,我们觉得现代社会发生的核心变化是生活历程愈来愈向个体和群体的协商和再建敞开,其意义几乎是事先筹划和构筑了生活经历(包括工作和家庭生活)。它们需要培训准备,它们涉及深思熟虑的决策,它们需要内省什么是对个人的最佳选择,以及对实现某些目标的可能性进行合理的估计。纵向研究比较清楚地揭示了家庭的模式、功能和关系怎样因时代而异,更多地属于在一定约束条件下决定的“经历”类型而非仅仅是生活历程中“发生”的事件(莫克斯内斯,1991年)。这个理性观点似乎为当代人的另一种形象所否定,后者认为当代人思想混乱,与旁人疏远,因为没有强大的道德指针和传统支持而随波逐流。然而它不能排除机会和约束的存在,在任何社会里,人们试图寻求出路时都必然会遇到机会和约束。
多数西方工业化社会以及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所经历的家庭变迁模式,已有不少文献加以记载。有越来越多的儿童在单亲家庭中出生和度过大部分童年,其原因是回避结婚和离婚率上升
。在最基本的社会基层单元中出现这种儿童的情况,与家庭中父母都在,有时还有较远亲属的情况性质不同。在西方社会里,初婚年龄日益推迟,同时伴之以提前发生亲密的两性关系。这就意味着许多妇女和男子都同若干异性伴侣发生过性关系,而不是私生活中限于与一个伴侣有密切关系,此外还有亲属和少数朋友,朋友通常是同性的。
电影《当幸福来敲门》剧照 [图源:douban]
文献对婚姻关系本身性质的变化也有许多记载,其中日益强调伴侣关系的质量,而不是在私生活和公众生活的不同领域里扮演的特定角色。离婚率提高也对亲密关系的性质有影响,表现在通过婚姻爱情关系形成的密切纽带不无痛苦地切断了,另外构筑新的(两性)关系,对异性伴侣和家庭生活的感受、期待与过去有所不同。
观察亲密关系的转变时必须加以考察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妇女离开了家庭生活的小天地,这可以同工业革命时期男人离开家庭生活相媲美。其重大影响有二:首先,它为妇女像为男人一样打开了建立新联系的可能性,从而有暴露婚姻关系弱点的危险;其次,它改变了家庭内部亲密关系的性质,既影响到夫妇本身,也影响到他们的子女。
与现代事物有关的另一变化是人的寿命延长了,特别是妇女。这也给忠贞不渝的关系的持续造成了问题,为人生历程中改变亲密生活性质打开了方便之门。老年人,特别是妇女,当她们的男性伴侣早一点谢世的时候,会遇到建立新伙伴关系的机遇,或者另行择偶,或者同年龄相仿的同性未亡人建立女友关系,这种关系可能持续多年。家庭经历的这一端还研究得很不够,它会提出许多有趣的问题。
亲密关系的概念
亲密关系是十分重要的,它是一种密切关系,不同于保持一定距离、建立在权威结构基础之上的工具性关系(instrumental relationships)。密切概念包含相互理解、共同享有的特殊信息史以及情感的交流,与维护自主和保持距离不同。这一密切性和共同享有特殊信息的历史显然包含着信任,即不会在公众场合将相互坦露的信念和情感用来损害家庭生活。“家庭文化”概念作为形成家庭私生活的信念体系的特定民族或阶级文化的子集并非不可思议。儿童出生到一个已构筑好的关系模式之中,他们与其他人的交往、他们从社会学意义上区分“朋友”和“陌生人”都是以上述模式为样板的。
在更广泛的层面上,社会学家时常把传统社会中的有个人特征的生活与群体生活相区别。在传统社会里,亲属关系和生活共同体形成跨越时代和空间的稳定社会纽带的基础,这一点同现代社会生活的冷漠无情形成鲜明对照,在现代社会中信任不得不归属于抽象体系。这些都是社会学家所熟知的共同体(
Gemeinschaft)与社会(Geselleschaft)之间的区别。在传统社会中,信任更多地依赖为反对敌人而形成的群居联盟以及建立在诚实与荣誉基础之上的同志情谊,较少地依赖亲密关系;与之相对照,在现代社会中,抽象体系无法提供个人信任所提供的相互关系或亲密关系。在这里,个人之间的友谊关系以及两性间的亲密关系成为建立社会联系的手段,而这种联系必须建立在亲切的交流与互相有所反应的基础之上。这种相互关系以协商、再协商和不稳定为条件。
现代社会的保守派批评家,如伯杰(1973年,1983年),认为市民社会和社区纽带的解体损害了个人生活的质量。官僚体制和大众社会使私生活失去了制度约束,而公众生活则失之于过分制度化。结果使得个人生活趋于内向,从而使市民社会受损。马克思主义的批评家则声称资本主义和消费主义削弱了私生活,或者按照哈贝马斯(1987年)的说法,资本主义和消费主义“把技术系统同生活世界分割开来”。其他作者,如菲希尔(1982年),认为新的社区生活形式产生了,他指出社区不仅是作为国家的对立物而存在,它还包括许多其他要素。有特定邻里的社区关系;仍然存在的亲属关系;有同辈之间的个人亲密关系,包括友谊;同时还有在婚姻关系之内或之外的两性亲密关系。虽然从日常活动的组织形式来看,社区关系和亲属纽带都发生了变化,但是它们给家庭及私生活的支持不一定比过去弱。
然而,如同吉登斯(1990年)所指出的那样,的确,抽象的管理体系,特别是市场体系,改变了友谊的性质;因为抽象体系的惯例没有人情味,没有道德观念,追求忠诚可靠的个人关系成为现代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用吉登斯的话来说,这些并不与传统的社会学意义上的市民社会相脱离,而是把整个抽象体系同个人生活及其社会纽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吉登斯(1990年,第121页)把这描述为亲密关系的转变:“因为个人的信任并非只关注地方的和亲属的网络,信任成为向他人敞开心扉的事”。没有一成不变的规范可循,必须用坦诚和热情赢得信任,必须通过相互敞开心扉的过程来建立信任。
吉登斯论证说,现代生活经验涉及几个交叉点(1990年,第140页及其后),首先是错位或疏远与再植入(re-embedding)和熟悉的交叉。一方面全球化的文化和信息系统确实使个人与当地环境相疏远,另一方面现代的运输和通讯又再建地方和亲属联系,把个人重新植入分享经验的许多全球性共同体之中。
第二个交叉出现在亲密关系或个人信任与无人情味之间。他论证道,这不是真实的:现代性意味着生活在陌生人当中。新的地方和空间创造了建立信任的新环境,可以同以前的陌生人建立新的个人联系。与远方的人维持亲密关系是可能的,金钱可以购买咨询服务,借以探索亲密的和个人的内部世界。然而信任是有两重性的,因为分离的可能性总是存在,因为个人信任要求有自知之明和会表达自己,要求从另一方得到信任和支持,向另一方敞开心扉的新要求会使放心同焦虑交织在一起。
这就涉及第三种交叉,即专长与再学习之间的交叉。专家们——心理学家、咨询人员——接管了个人生活的世界,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当外行的普通人花大力气构筑各种关系,在他们的私人活动中求教于关系专家们,是可以再度获取专长的。尽管存在存在主义的担忧,仍然需要对现代世界的继续存在给予基本的信任,但是比这一点更重要的是在私人家庭生活世界里建立信任关系。可以把吉登斯的“现代生活是一种毁灭之车”的概念同马克思的“现代生活是魔鬼”的观点,以及韦伯的“官僚机构合理性的铁笼”(韦伯,1976年)的概念相比较。
毁灭之车的形象意味着现代性确实始于“与危险共存的不可避免性,这些危险不仅远非个人所能控制,甚至大的组织,包括国家在内也无能为力”(1990年,第131页),这个毁灭之车有摆脱我们控制的危险,虽然它可以被驱动,可以依靠我们的决定得到部分控制。
这一现代生活观对家庭生活不断变化的性质以及亲密关系结构的关系在于,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个人和自我认同的地位出了问题。与过去相比,个人植根于自成一体的有亲属关系的社区中的可能性小了,家庭作为一个单位也较少受到特定时间、地点、习俗的约束。换句话说,私生活和公众生活都更具有自反性,更向协商打开大门。以往家庭及其与婚姻的通常联系构成了密切的私生活(与公众的共同活动相比较而言)的边界,这种边界现在比较易于渗透了。要求家庭中的个人构筑私生活而不是享受构筑好的私生活。诚然,即使在人为安排的婚姻之中,两性关系的经验不可避免地要建立某种亲密关系(柯林斯,1975年),建立共同享有的相互理解的世界的某种概念,但是它要受到亲属关系和社区范围的两方面限制。以往对这一私生活世界及其同公众生活的权力结构相脱离的父权控制,意味着亲密关系是以相当狭窄的男人作主的条件界定的,妇女和儿童只能服从父权制赋予的社会空间。
罗曼蒂克爱情与家庭生活
为了阐明家庭生活发生的变化,我们不仅需要了解在工作性质方面出现的经济变化,也需要了解相伴随的意识形态变化。从传统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中,根本的、核心的社会过程是理性的兴起,从此对自然和社会过程的理性理解逐渐取代神秘主义和教条的专横统治。在这一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的是,两性关系和生殖同罗曼蒂克爱情概念分离开了,妇女对管家和抚养子女拥有越来越大的权力。人们通常把这个变化称为罗曼蒂克爱情的兴起,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这一情况是同创造有别于工作场所的家庭有联系的,是同母性的“发明”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有联系的(肖特,1975年:斯通,1982年、1990年;吉登斯,1992年;达利,1982年;巴丹泰,1981年)。随着家庭与工作场所分开,在家庭环境中父权不可避免地下降了。因需要限制家庭规模而引发的节制生育,与心理学以及育儿科学同时兴起。按照育儿科学的观点,儿童是容易受到伤害的,需要保护、哺育和小心翼翼的培养,而不是把儿童当作小大人,处处施加管卡(埃里斯,1962年)。同这一运动相联系的是把母亲和妻子理想化,夫妻有所分工,女性的角色是培植爱情,经济上依靠男子,并且脱离了外部公众世界(莱格尔,1985年)。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种转变具有潜在的破坏性,因为它一方面在家庭内部给妇女以自主权,另一方面则剥夺了妇女在其他领域的权利(芒特,1982年;瑞安,1981年)。不过它的破坏性也受到了限制,这是因为罗曼蒂克爱情同婚姻、同母性有永久的联系。男子仍然可以通过婚外恋自由地追求强烈的爱,但是反过来在家里男子的情欲却受到一定限制。罗曼蒂克爱情是欧洲特有的现象,必须同母性、儿童期以及温馨的家(
family home)的创造联系起来考察。罗曼蒂克的爱情是重要的,因为它把亲密关系升华到色欲之上而成为两性关系的基础,并假定在理想化的情况下,另一方由于亲密的交流而变得完美无缺。
拉斯维加斯(Las Vegas) 是美国内华达州最大的城市,克拉克县的县治,也是座享有极高国际声誉的城市。其有“结婚之都”之称,可谓是世界上最著名的结婚圣地。在拉斯维加斯,结婚就像家常便饭一样简单,结婚手续十分便捷。[图源:sohu]
吉登斯说这就改变了亲密关系的性质,尽管它有男子支配的言外之意以及把私生活同公众生活脱离开的一面。它之所以改变了亲密关系的性质,是因为在历史的这个发展阶段,它所设计出的、未来的发展途径还被限制在婚姻和毕生相互忠诚的范围之内,而在这个发展途径中,个人的特性取决于通过男女双方的亲密关系发现另一方而得到证实(吉登斯,1992年,第41-45页)。这就使性行为脱离了生殖,它使亲密关系取决于创造一部互相倾诉的传记。换句话说,亲密关系涉及两性之间的再谈判,把双方关系本身的性质而不是男、女性别角色有结构的期待推到舞台中心。然而,在更早些的时代,当联系婚姻提到爱情的时候,它指的是与管好家或农场的夫妻共同责任有联系的“伴侣”爱情。罗曼蒂克爱情本质上是女性化的爱情(坎西安,1987年;拉德威,1984年)。随着家庭与工作生活有了分工,培植爱情主要成为妇女的任务。
正如吉登斯所说(1992年,第43页),“这些思想的发展也是妇女权力的一种表达,这是在面临权力被剥夺情况下对自主权的矛盾肯定。”虽然在性生活方面男子实行的双重标准,女子享受不到,罗曼蒂克爱情与母性的融合却使妇女得以建立新的亲密关系领域。虽然男子的友谊多用来开展层次较低的活动,如体育运动、休闲活动或参加战争,妇女则成了“心的专家”。这一情况本身就对婚姻关系提出了新要求,因为罗曼蒂克爱情的前提是有某种程度的自问,并要求伴侣在倾吐内心秘密和相互支持方面有某种程度的互惠。实际上,在建立亲密关系过程中男子是输家,因为他们对成为现代特征的“纯粹关系”的要求缺乏准备(吉登斯,1992年,第49-64页)。然而,直到妇女有可能参加经济生活以前,男子在家庭和政治生活中的支配地位是牢固的。虽然在19世纪创建的家庭形式是以有意限制子女数目为基础的,母性意识形态——它把妇女束缚在家中并使妇女在经济上依附男子——使亲密关系转变的不可避免后果推迟发生(鲁宾,1990年)。
男人和女人之间感情生活变化的后果使私生活发生了转变。“亲密关系首先是在人际平等的背景下与他人的情感交流。妇女以现代生活的情感革命者的角色为扩大亲密关系领域铺平了道路。某些心理倾向构成了这一过程的条件和后果,正如使妇女提出平等权利要求的物质变化所起的作用一样。”这就引导我们更密切地考察引起平等性质转变的物质变化,“因为两性的劳动分工仍然基本保持完整;在现代社会的多数环境里,不论在家庭还是在工作场所,男人大都不愿意放松手中的权力。权力是同利益套在一起的,显然有好几项物质考虑有助于解释事情为什么是这样。然而,既然男子的权力建立在妇女顺从和妇女提供的经济和情感服务的基础之上,它也就在相应的程度上受到威胁”(吉登斯,1992年,第130-131页)。
向劳动分工提出挑战
女权主义者对社会理论的批评,特别是她们对无所不包的“性别角色”理论的批评,揭露了意识形态是怎样维护所谓公与私生活的分离,而把家庭视为“残酷无情世界里的安全场所”(拉什,1977年)——这意味着家庭内部关系根本不同于工作世界里流行的互相利用的关系。费里(1990年)所写的一篇述评(本文在多处引证)中说,“女权主义对这种‘私化’的观点处处提出质疑”。它把家庭界定为更广泛的经济和政治权力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承认乃至揭露,家庭成员的利益各不相同,有时甚至相互冲突。
康奈尔(1985年)、洛帕塔、索恩(1978年)等作者对性别角色理论提出了强有力的批评,他们指出早先的一些理论家,如帕森斯和里斯曼,是怎样对性别制度中的一些变化——如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情况得以改善——作出反应的,他们构筑了理想的男女行为类型。正如费里所说,“结构性的机会比社会化更能预示阿克(1988年)和格尔森(1985年)所描述的妇女后来的生活方向”。另一些作者进一步批评说,认为家庭乃是传统的残余物,有时家庭生活满溢出来而造成工作场所的紧张,这样的一种观点是错误的(琼斯,1984年;拉普,1982年:扎维拉,1957年)。“当妇女遇到其他形式的社会压迫时;家庭也给她们以支持,使她们得以抵抗压迫,家庭给她们提供建立自尊的文化基础以及具体资源的网络;但这里有一个条件,那就是这些东西可以用来进行交换”(费里,1990年,针对下列作者们的评论:巴卡·津恩,1990年;迪尔,1988年:格伦,1987年)。
揭露带有不平等的社会价值观的男子气质和女子气质这样的一种性别构筑,便指明了男子的支配地位,也指明了人的分类、分层概念如何压倒了幼年社会化的力量(雷斯金,1988年;安德逊,1990年)。这种女权主义的研究揭露了因处境而异的行为的想当然性质,使我们有可能研究影响人们在亲密的私生活以及公众世界中相互交往的资源和约束。
对家庭生活进行更细致的考察,使我们的眼光不再局限于家庭关系乃是妇女受压迫的基础这一看法,使我们放大眼光而看到,不同种族、不同阶级、不同经济制度给妇女提供了程度不一的机会,使之有可能走出家庭和获得比较平等的地位;而较为平等的地位反过来又有改变亲密关系的潜在力量。在这里,共同居住的一户户人家(
co-residential households)与“家庭”(family)之间的含义有明显的区别,这一区别又成为处理关系亲疏的意识形态,可以用来解释谁该在一起生活、分享收入和完成某些共同任务(拉普,1982年)。这样一来,和谐而有凝聚力的家庭体制里存在的亲密个人关系的理想就被揭露为一种文化上的习俗规范,它使男子的支配地位合法化,并得到母性和持家意识形态的支持,后者使妇女的自我牺牲合法化而不是揭露她们所受的束缚。
描述家庭生活所用的术语至关重要,因为界定的权力是实行社会控制的一种形式。例如斯科特(1986年)这样的作者,就不愿意用“传统的”(traditional)一词来描述现代以前的家庭关系而愿意用“习俗的”(conventional)一词。这个词在描述在现代社会中继承下来、但有所变化的性别习俗时,承认因阶级和民族而异的多样性。习俗的概念强调历史的时间维度,也强调文化对所谓传统的影响,并提示习俗是创造出来和继续维持的,但是也可以在协商过程中对其提出异议。
“家庭单位如何经谈判而采取联合行动以产生规模经济和互利的动态性质,表明家庭并非社会变革的被动牺牲品,而是变革的促进者(见埃利思·博尔丁的《家庭创建者》)。是在家庭交涉的动态过程中,劳动力市场对机会平等所提出的立法要求被铸造为有持久影响的行为现实”(埃德加,1992年)。
许多研究著作记载了男子挣钱养家、女子管家这一社会分工的形成。亨利·福特制订的“家庭工资计划”(梅,1987年)把工人妻子争取到雇主一边来帮助维持劳动纪律。社会上形成了蓝领的“工人贵族,他们是由具有熟练技能和牢靠职业的白人组成的,从而使得男女两性分工的意识形态成为工人阶级的理想,这是19世纪初的典型情况”(哈列文,1982年;帕尔,1987年)。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创造了使安定的家庭生活成为两性的理想的可能性,在这里作为财产主人的男子可以展示新的资产阶级价值观:公民意识、自我发展和道义责任,而母亲们则被期待通过养育子女来产生将来的人力资本以及在公众领域从事义务劳动,这就有助于树立家庭的阶级地位是挣来的这样一种形象(丹尼尔,1989年;奥斯特兰德,1984年)。有的学者说,妻子通过这一工作创造了自己的地位,这是夫妻二人共同的事业(帕帕内克,1973年;芬奇,1983年;福尔克斯,1980年)。
丈夫们只须花少许时间和精力来关照家庭生活;妇女在管家领域赢得了新的权力,虽然她们也挣钱补充家用,但地位仍然如旧。一些研究著作清楚地揭示了私生活与职业生活的这一建构方式的内在矛盾,说明工人阶级的男人也时常对其挣钱养家角色表示不满,加以抵抗;他们认为自己的妻子“唠叨不休,他们不愿意干活却偏要强迫他们去干”(勒克斯顿,1980年)。埃伦赖希(1983年,1987年)在文章中谈到“男子逃避工作职责”时声称,现代的男子比他们的异性伴侣更早地觉悟到新的平等是片面的。虽然新平等给妇女提供了新机会,它也使男人有可能选择摆脱家庭束缚。据说,不愿意做家庭中唯一挣钱养家者、承担养活妻子儿女的责任是黑人男子的典型心态,但这也越来越多地成为白人男子的心态。
格伦塞特(1977年)把丈夫的角色描述为“挣钱养家者的陷阱”,而挪威甚至在1987年建立了“男子角色委员会”来探讨妇女平等地位的改善对男子的影响。
挪威的研究人员如韦恩奈斯(1982年)、布莱卡(1973年)、格伦塞特(1977年)和霍尔特(1984年)等人,探讨了妇女在家庭内被压抑的现代形式,指出丈夫挣钱养家这一角色对社会的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是效率较高,另一方面则使双亲和子女在家庭内部感情亲密关系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埃里克森和韦特勒森,1992年,第2页)。
显然,在分担就业挣钱和缔造家庭这两个方面实现平等仍有重大障碍,原因在于大多数工种和职业道路是对男女有区别的,它所设定的家庭支持结构规定妇女主要应从事照顾人的工作(莫恩,1989年;古德,1982年;韦斯,1987年)。人们对家务劳动的象征意义的分析,以及妇女家务劳动在计算GNP时遭到忽视等情况(蒂安诺,1987年:韦林,1988年:艾恩蒙格,1989年)都揭示了所用范畴的混乱,并且表明妻子与丈夫之间并没有真正在经济上、在工资与家务劳动的交换上达到平衡。妇女的双重负担依然如旧,即使妻子干着全日制工作也是一样(胡德,1983年;霍赫希尔德,1989年;格莱泽,1992年)。的确,家务劳动如何划分已成为男人和女人就私人家庭生活的结构进行再交涉的间题。家庭以外的工作结构需要为适应上述新的家庭要求而加以调整,但这进行得很慢。
这种结构性的矛盾在于:现代经济必须运用男人和女人的知识和技能,他们都作为独立的单位行事,工作可以调换,工作地点可以跨地区变动。然而由于在公司结构里男子把持着掌权位置,大部分与家庭有关的福利,如儿童保育仍然主要被视为妇女的福利,而不是看作比较灵活的体制,使男女都能在作为社会劳动成员的同时,更有效地维持私生活(弗里德曼,1991年;加林斯基等人,1991年)。许多家庭虽有困难,似乎很少为家务劳动发生明显的争吵(伯克,1985年;普列克,1985年;康特,1989年)。这也许反映了两性认可分工的现状,但是它也说明了把家务劳动当作妇女的工作既表达了爱情又表现了妇女的屈从,很可能成为“打破家庭圈子的界线”中的一个日益突出的紧张点(费利,1990年,第877页)。
财权是两性关系的重要支柱,现在学者更加重视研究家庭内部由谁掌握财权的问题。在这里对不同阶级的差异进行适当分析是重要的,因为许多家庭中尽管男女双方都同时就业,经济仍在贫困线以下;而另一些家庭的收入虽远高于贫困线,家庭中个别成员因为不掌握金钱和商品的支配权,并未享受同样的生活标准(帕尔,1980年;布隆伯格,1988年;查尔斯和科尔,1987年;以及爱德华,1983年)。无论如何,妇女现在可以自食其力,有工资收入,而不是靠男人挣钱过日子;这一事实本身就意味着家庭成为讨价还价的一个焦点,在这个过程中性别的不平等当然要重新商谈处理。
因此,必须把家庭的私生活世界视为斗争的一个场所而不是无可争议地由男子掌权的场所。合作与对立并存,男女双方积极商量最有效的合作安排,这一模式比完全由男子支配的家庭体制的旧图景更接近真理(森,1953年)。
我们考察现代社会中亲密关系性质的变化,正是需要以此为背景。现在私生活的构筑有两方面的背景,一是私生活领域男女双方更坦诚地相互协商他们之间的关系;二是在经济生活和私生活领域男女双方相对权力的大小要经历明显的再协商。
婚前的亲密关系
在这一方面,对婚前性关系和缔结婚姻问题的研究很富有启发性。结婚时间推迟已很普遍。在美国,1988年20-24岁年龄组的男子中尚未结婚的有78%,比1970年增加了23%。这一年龄组妇女中从未结婚的人所占比例由1970年的36%增加到1988年的61%(美国人口普查局,1988年)。25-29岁年龄组的人口也呈现同样的趋势,女子初婚平均年龄上升到23.6岁,男子上升到25.9岁,是20世纪初以来的最高数字。黑人推迟初婚年龄的现象比白人还要突出。然而,初婚年龄推迟并非意味着青年男女对密切的或专一的两性关系一般不感兴趣。有些学者持有此种看法,但近来对同居的研究表明这是不正确的。正相反,不结婚而同居的男女人数显著增加,据1988年统计,由未婚而同居男女组成的户达260万个。对23岁人口进行的抽样调查表明,其中有1/3同居过,在23岁已婚的人口中,有1/3的妇女和2/5的男子曾经同居过(索顿,1988年)。一项全国性调查表明,在13000个19岁和19岁以上人口的样本中,几乎近半数在32-33岁以前某个时候曾经与人同居,全国有4%的人口正在过同居生活(斯威特,邦珀斯和考尔,1988年;邦珀斯和斯威特,1989年)。再者,每10对同居男女中有4对有孩子,其中大学生比重较小(邦珀斯、斯威特和切尔林,1989年)。同居者在种族、年龄和教育程度上比较接近(斯帕尼尔,1983年),他们的确对家庭生活持更自由的态度,他们当中父母关系不稳定的比重较高(布思和约翰逊,1988年;邦珀斯和斯威特,1989年;德马立斯和莱斯利,1984年)。这些同居男女的关系比已婚人口更不稳定,有40%的人在不足2年的时间内关系告吹,有的人与伴侣正式结婚。在婚前同居过的人当中,婚后婚姻再告破裂的人所占比重较高(格莱泽,1993年;索顿,1991年)。挪威的调查表明,到70年代,亲密的性关系开始得相当早,23岁青年人当中约有42%的人已有过同居经验,其关系与结婚者相比属高度不稳定(埃里克森和韦特勒森,1992年;克里斯啻安森,1986年)。
然而,上述从早婚到一系列同居这一转变的意义在于,有很多人在正式结婚以前已经体验过种种男女关系,可能形成一系列一对一的男女关系模式。也有证据表明,一个人同时与几个异性发生关系的情况也越来越常见(格伦,1982年,1984年;舍恩和伍尔德里奇,1989年)。显然这有一部分是现代社会多元主义的广泛流行的影响,是人们的人际交叉关系随不同的社会联系增加所致,例如工作就为婚外恋提供了方便(布劳、布卢姆和施瓦茨,1982年;布劳,比克尔和菲茨帕特里克,1984年),此外教育也有影响,它是社会地位向上迁移的重要因素。对性别比和婚姻压力(
marriage squeeze)所进行的人口统计研究也表明,妇女的比重过多削弱了她们的传统角色,而男人则因对象有余而削弱了他们对婚姻的忠诚(格利克,1988年;古滕塔格和西科德,1983年)。
对婚前性关系中的社会网络所做的有兴味的研究表明,情侣之间正在发展的亲密关系受到与他人关系的深切影响:与双方各有重要关系的其他人的支持网络便影响着情侣关系。学者们研究情侣之间随着关系日益密切而从朋友的社会网络中撤离的过程(约翰逊和莱斯利,1982年),对此的认识近来有所修正。新的研究表明,在求爱过程中,情侣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并在相互倾诉内心秘密的基础上建立起亲密关系,但并不从亲属网络中撤离(萨拉,1985年;米拉多、约翰逊和休斯顿,1983年;约翰逊和米拉多,1984年)。相反,倒是把他们的对象纳入各自的亲属和密友的网络之中,从而使他们的忠诚正式化,并把它发展为持久的亲密关系(米拉多,1983年;埃格特和帕克斯,1983年)。显然阶级和民族的差异在这一过程中起重要作用,因为研究已否定了“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就是说,发现家庭的干预或不赞成对罗曼蒂克关系的继续起着负面作用(德里斯科尔等人,1972年;萨拉,1987年)。上述研究支持前面扼要介绍过的吉登斯所提出的概念,即情侣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内设计他们的生涯,这个特定社会背景既以情侣间共同建造的亲密关系为基础,也以周围社会环境为基础。它也支持如下的观点:情侣或夫妻之间的亲密关系之能持续下去,愈来愈取决于双方关系的质量和情侣从这种关系中得到的相互满足(卡特,劳埃德和朗,1988年;迈克尔斯等人,1984年)。
在莎士比亚的经典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罗密欧与朱丽叶相爱,但由于双方世仇,他们的爱情遭到了极力阻碍。但压迫并没有使他们分手,反而使他们爱得更深,直到殉情。这样的现象我们叫它“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所谓“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就是当出现干扰恋爱双方爱情关系的外在力量时,恋爱双方的情感反而会加强,恋爱关系也因此更加牢固。[图源:Wikipedia]
情侣们事实上已在一起生活即同居,为什么还要转为结婚?他们对此所做的解释突出了两人之间那种伴侣关系的相互平等的性质(萨拉和休斯敦,1987年)。此外,“由相互厮守所驱动的忠诚不渝与后来更高水平的婚姻幸福大有关系。双方在一起共度时光,增进了解和倾诉内心秘密等都有助于培植不渝的感情—对渐进的、缓慢的不渝之情的增长人们通常都作这样的推断。由相互厮守所驱动的不渝之情,同被认为对婚姻幸福十分重要的合理选择过程更加一致,(萨拉,1990年,第856页)。这进一步支持了下述概念:亲密关系与其说是依靠炽热的甚至罗曼蒂克的爱情,不如说是愈来愈多地依靠一个理性的、有意构筑的相互倾诉衷肠的过程。
斯蒂芬和马克曼(1983年)建立了一个关系指标用来检验关于亲密关系的各种认识。他们就男女关系发展的情况得出结论与其说关系有几个发展阶段不如说是一种连续不断的过程起初双方作风并不很接近,以后通过密切交往和交流思想,不断获悉对方的特点、价值观和角色而发展了相类似的作风(默尔斯坦,1976年、1987年)。
年轻成年人的独立性
与上述择偶和建立亲密关系过程相关联的,是青年人离开父母的家建立独立生活的模式所发生的结构变化。在几个西方国家进行的研究表明情况已经转变:原来是以结婚为独立的象征(其标志是离开父母的家),现在所趋向的模式是离家更早,通常是为了受教育,以后又反复回家若干次,从父母那里得到经济和感情上的支持(阿基利诺和萨普勒,1991年;埃弗里,戈尔德沙伊德尔和斯皮尔,1992年;博伊德和普赖尔,1989年)。这样一来,青年人的离家自立便成为一个多阶段过程。年轻人为接受高等教育而离家,美国人要比英国人或澳大利亚人多;年轻女一子为结婚而离开家的仍比较多。澳大利亚的男子与英国男子相比,为了独立生活、避免同父母冲突而离家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他们回家的可能比要小于那些为受教育而离家的人(哈特利,1993年)。
这种情况意味着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青年人与家庭的关系经历了几个阶段,在这段时间里,青年人可能在父母的家以外同异性建立亲密关系,又有可能要回家几次,这时双方的亲密关系不得不在父母戒备的眼光下维持(埃格特和帕克斯,1987年)。父母观察到这种情况,难以接受在自己家里有除自己以外的成年人的性关系,但是又愈来愈不得不接受这一现实,这种关系总归要发生这个问题在英国要比美国或澳大利亚更为困难,其部分原因是英国的失业率较高,而青年人享有的住房条件较差。
婚后的亲密关系
青年人一旦结婚,婚姻质量对于决定亲密关系性质的变化至关重要。一再出现的例证表明,优良的婚后交流取决于男女双方向对方揭示或倾诉自己思想感情的能力(亨德里希,1981年;沙普,1988年;克里斯滕森,1988年)。根据结婚者自己的报告或日记进行的对婚后夫妻互动关系性质的研究表明,幸福的夫妻比不幸的夫妻每一天在一起的时间要长一些,而在相互倾诉衷肠方面的差异要小一些(切鲁恩等人,1984年;戴维森等人,1983年;基希勒,1989年)。杰西·伯纳德曾提出这样的假说,结婚对男人的幸福有好处,对女人则不利。学者们对此假说的检验表明,双方只是“孤独感”上有差异,其它方面没有什么(莫克斯内斯,1985年)。女人所具有的关心他人以及想象和分享他人情感的能力可能会剥夺她们自我关照的能力。有几项研究报道了一种现已为众人熟知的情况:记住和破解对方的意思对为人夫者比为人妻者更为重要。心情不佳的丈夫或妻子不大能准确地破解自己配偶非语言表达的意思,而丈夫们更不善于对妻子所传达的信息恰当地做出反应(诺勒,1984年;格特曼和波特菲尔德,1981年;希拉尔斯和斯科特,1983年)。妻子们似乎消极的(对丈夫不悦)和积极的(高兴)信息都说得更多,而丈夫们在夫妻相处中则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思想(诺勒,1984年;葛特曼,1982年,巴尔斯威克,1986年:鲁宾,1983年)。
正如魏泽(1984年)所说,丈夫或妻子时常“把所熟悉的配偶的情况当作数据库而不是像外人那样利用信息来处理相互关系”。有的学者建立起婚姻类型(菲茨波特里克,1984年,1988年),把婚姻生活分作三个维度来分析:意识形态、相互依赖以及冲突回避/表达能力。尊重传统、信守惯常的婚姻和家庭价值观的人,在婚姻中彼此高度相互依赖,愿意一起探讨严肃的问题。独立行事的人对待婚姻和家庭价值观比较自由,彼此中度相互依赖,容易冲突。分居者对家庭价值观比较模糊,彼此低度相互依赖,倾向于回避婚姻中的冲突。
霍温(1984年)描述了婚姻的非对称性。由于社会和经济上的要求,男人在工作上投入更多的精力,把家庭当作追求事业成就和良好社会关系的踏脚石。妇女则从爱情和幸福的角度看待家庭,从而削弱了她们在夫妻关系中讨价还价的力量。
上述涉及夫妻之间的亲密关系和职责分担方面的模式,显然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以弄清不同的婚姻观是如何产生于不同的条件的(西拉尔斯等人,1983年)。将来的研究工作显然首先要着力研究足以说明配偶间处理相互关系的不同行为和做法的特定条件和其他因素。对自我和相互关系的心理模式、婚姻的目标以及成人相互依恋的模式等都需要进一步阐明。迄今已有的证据强有力地表明,为了维护良好的婚姻关系,夫妻相互倾诉衷肠和在相处中善解人意是至关重要的(哈赞和谢弗,1987年;菲茨波特里克,1990年)。
亲密关系和离婚
离婚已经变得非常普遍,据马丁和邦珀斯(1989年)所做估计,美国所有的初次婚姻最后要有2/3以离婚告终。这表明离婚率高不是战后生育高峰时期出生的一代人所特有的现象,或者是70年代特有的现象(此事在当时初次引人注目)。离婚率何以如此之高,其理由既要到种种宏观结构变化中去找,也要到亲密关系的性质中去找。从前,人们须证明配偶有过失方可离婚,现在已无须如此。这一转变诚然不能同离婚率上升直接挂钩,但毫无疑问的是,它也从法律上撤销了对夫妻必须百年和好的规范的支持,个人不再能指望按某种规范行事便可得到嘉奖(魏茨曼,1980年)。
电影《克莱默夫妇》剧照 [图源:douban]
某些作者认为,离婚不必仍看作一个家庭的结束,而应视为家庭过程的一个部分,它要求父母和子女都要为此“设法”从感情上和实际生活上进行调整(霍兰,1988年;莫克斯奈斯,1985年)。
有一些研究成果提出,经济衰退延缓离婚,繁荣则助长离婚(切尔林,1981年,格立克和林,1986年)。索恩(1985年)则争辩说,虽然繁荣使离婚可以行得通,但这种负面效应却没有它对个人关系的正面效应大。也许对离婚率上升更合理的解释是工业社会给人们提供了家庭以外的经济安全、个人服务、满意以及余暇的其他来源(戴维斯,1985年;贝克尔,1981年;切尔林和菲尔斯滕贝格,1988年;波普诺,1988年)。这使得家庭和家庭稳定的重要性下降(舍恩,乌尔顿,伍德罗和巴伊,1985年),虽然高离婚率并非所有工业化国家的普遍特征。有证据表明女子在人口中的比重超过男子是助长离婚的一个因素,因为对男子来说,在婚姻之外还有别的路子(古滕贝格和西科德,1983年)。而工作场所已成为建立亲密关系的新场所,从而对婚姻关系的稳定起破坏作用(索斯和施皮策,1986年;施皮策和索斯,1985年)。与此相平行的证据是,妇女经济独立地位和劳动参与率的提高与离婚率上升有关(李,1982年;贝克尔,1981年;索恩等人,1985年;切尔林和菲尔斯滕贝格,1988年)。同样也有证据表明,凡是社会整合程度高、人们在承担他们的婚姻和家庭角色中遵循强有力的社会规范时,离婚率便趋于下降(格伦和谢尔顿,1985年)。而法国作家鲁塞尔和泰里(1988年)则支持另一种假说:人们的行为更多地受个人主义驱使,较少受共同的社区价值观约束。
然而,态度的形成一般在结构变化发生之后而不是在它之前。早婚增加离婚的机会(桑顿和罗杰,1987年;马丁和邦帕斯,1989年),按理推迟初婚年龄(这是目前的情况)应导致离婚率下降。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讨论婚姻幸福与离婚关系的文献不很多,而交换理论的论点似乎更有分量,按照这种理论,另有出路和婚姻关系内部的相对得失乃是促使离婚率上升的因素(布思等人,1986年;基特森,霍姆斯和萨斯曼,1983年;摩根,1988年)。显然,妇女劳动参与率的提高为建立更好的伴侣关系创造了新机会(兰克,1987年;施皮策和索斯,1985年),但是另外一些研究则表明妇女就业改善了生活的满意度,因而有利于婚姻稳定(格林斯坦,1990年:施皮策和索斯,1985年)。
对离婚原因的传统解释(早婚、怀孕等)也已让位给妇女向男子支配提出挑战的新解释。妇女把离婚看作是实现生活质量提高愿望的一条途径,因为社会为妇女和儿童提供了婚姻以外的支持(莫克斯内斯,1985年)。由妻子主动提出离婚的情况趋于增加似乎支持这样的理论:丈夫和妻子生活的相对自主权可能是个重要因素(希尔,1988年:施皮策和索斯,1985年)。依据女权主义理论解释离婚现象的论著还不很多,但是离婚显然给原半的家庭成员改变私生活提供了许多机会,可以在不同的婚姻基础上建立新的伴侣关系。许多离了婚的人再结伴侣,但是不再结婚,表明他们对法律约束持怀疑态度而更看重所建立的关系的质量。有证据表明,初婚之后的婚姻比初婚更加不稳定(马丁和邦珀斯,1989年;科尔曼和加农,1994年),特别是许多妇女宁愿建立比初婚享有更大自主权和/或地位更平等的亲密关系。
我们认为由吉登斯所建立的、在本文引言中扼要介绍过的亲密关系转换理论,可以作为我们思考婚前和婚后亲密关系性质发生的变化的完整理论框架。他声称性行为同生育二者的分离,为种种性活动创造了可能性。如利莲·鲁宾的研究(1983年)所表明的那样,现在人们对婚姻、对一切密切的男女关系的性要求更高了。因为性行为已经同年复一年的怀孕和生孩子的周期相脱离,它具有更大的可塑性,是可以用多种方式塑造的个人品性。“可塑的性行为已然断绝了它与后代子孙的悠久而密切的历史关系;它成了近几十年来的性革命的前提条件”(吉登斯,1992年,第27页)。吉登斯认为,由于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具有了开放的性质,并能转而影响其自身,又由于自我在这种情况下所处的地位,现代社会生活中的自我认同已出了问题。这导致妇女性生活自主的革命,也导致两性各自的同性恋的风行。吉登斯称之为“纯粹关系”(第58页)者,指的是结成某种社会关系本身即是目的,而不与常规的对于婚姻的期望相联系。男子在建立这种新式的“汇流爱情”方面落后于女子,因为他们企图在工作中寻求认同而不是谋求以相互倾诉衷肠和情感的给与取为基础的高质量的男女关系。
这或许是从心理学角度作出的对男女间亲密关系变化了的状况的解释,但是它建立在男女更加平等的基础之上,使性行为不再从属于偶发的生育和亲属控制。
儿童和家庭亲密关系
就儿童而论,近来也更加强调他们与父母关系的质量,以良好关系中的亲密无间取代父母权威。母亲的抚育已成为比父亲管教更温柔、更平等的养育儿童形式。儿童有权利得到出自爱心的教养。有几位持弗洛伊德学派观点的作者(赖伯斯坦和里查德,1992年)认为,儿童的早期自我认同和建立亲密关系的潜能,首先是由面面俱到、极为重要的母亲角色培植起来的。但就男孩子而论,从而建立起来的基本信任却遭到背弃,因为他们不得不脱离由女性承担的角色,而“被弃于男人世界”。因此吉登斯预言随着父亲们更多地参与儿童抚育工作,随着男人们面临女性伴侣对他们提出更高的要求,要他们表达情感和作更坦率的倾诉,他们也将进入女人们创造的亲密关系的新世界。但是,因为关系的质量已成为形成自我认同和构筑私生活历程的焦点,就有可能使若干曾经被视为偏离常规的性行为成为合法的亲密的性关系。
在我们看来,吉登斯如此强调自我认同的寻找失之于偏颇。我们宁愿强调这一事实,社会结构状况的变化,如妇女的自主权和经济独立的提高及其控制生育的能力,迫使男子花更大力气构筑亲密关系。正如社会把家务劳动当成妇女的工作这一观念曾帮助维系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在公和私两个层面上)一样,我们也可以说“爱的工作”在构筑亲密关系中已变得愈来愈重要。不论弗洛伊德学派对恋母情结的强调(用来解释男孩子脱离母亲时的难舍之情)是否正确,人们可以接受下述说法:没有为男青年提供足够的机会来获得为建立协商的亲密关系所需要的技能。
正如埃里克森和韦特勒森(1992年)所说的那样,心理学理论指出,男孩子要求独立自主,女孩子偏重建立人际关系,两者迥乎不同;也指出了这种差异对建立密切关系和相互依赖的机能障碍效应,但是未能说明事情何以如此。与此相对照,联系生活中的种种任务、以互动观点对为母之道和儿童发展所进行的研究似乎更有前途。对儿童情况作亲切而细致的了解,使我们有可能把儿童置于这样一种社会的、以及同任务有关联的环境之中,要求这种环境有利于促进社交的和认知的技能,提高自信心和自尊意识,从而满足儿童对依附和分离两方面的基本情感要求(霍温,1984年)。这表明不仅女孩比男孩有更多的机会学习关于如何分享他人情感的技能,而且也表明如果父母让子女自己照顾自己,或父亲在儿童的社会化方面或多或少发挥作用,则无论男孩或女孩便都会存在因阶级而异的差异(蒂勒,1986年;居勒斯塔,1984年)。例如韦(1989年)曾说明女儿与母亲的关系亲密并不排除与父亲或朋友的关系也亲密。而随着父母与子女之间亲密关系的模式发生变化,又出现了许多有待研究的领域。
用“社会学习法”来探讨亲密关系的建构已在儿童发展的研究中间接地探索过,但是还没有推及于对亲密关系的性质的研究。毫无疑问,有证据表明,许多男子不会、也不愿意与亲密的伙伴公开讨论他们的情感,而妇女在妇女圈子里的机会结构却使她们得以学习自我揭露技能,以及研究她们自己的感情和他人动机的技能;这一事实明显地突出了在对婚姻咨询和婚姻关系所做的研究中已经观察到的男女之间的差异(沃尔科特和格莱泽,1989年)。
儿童成长过程中所受同胞兄弟姐妹的影响,现在已大于父母的影响;在家庭小圈子以外的社会环境中,他们还受到父母以外的保教工作者的影响。这种社会学习机会对儿童的影响如何,我们只能加以揣测。在这里大有进行研究和建立更细致的理论工作的余地。
许多儿童生在单亲家庭中,不过其中只有少数母亲没有男性伴侣。再者,儿童有兄弟或姐妹这种情况所占的比重,远大于人口普查关于家庭大小的数据所提示者(詹森,1989年;麦克唐纳,1993年;奎伏鲁普,1987年)。所以说,儿童的亲密的家庭圈子不一定仅限于妇女或如独生子女所处环境那样狭小;无宁说,在家庭中同胞兄弟姐妹对社会化和家庭内的私人关系日益重要(埃德加,1992年)。然而,人们有一种揣测,认为鉴于婚姻破裂和再建立伴侣关系的可能性,成人过分关注他们自己对亲密关系的要求,这既妨碍他们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也不利于满足子女对亲密关系的要求。对此还需要进行更多的研究。
老年的亲密关系
布鲁贝克著文“晚年家庭”(1990年),以发展的观点述评家庭结构及义务和爱的感情发生变化的情况。老年人的家庭经历和连续性对理解他们应付变化所采取的策略非常重要。
由于离婚率很高(美国接近50%,澳大利亚35%,英国37%),人们很容易忘记其余的人(50%,65%,63%)仍然是白头偕老,而且现代人的寿命比过去更长。因此一个人的家庭经历是同结婚配偶亲密地一起度过的。婚姻的满意度似乎在中年有所下降,到晚年又有改进,可以说是夫妻相伴,有福有享、有难同当(布思,1986年;吉尔福特,1984年)。其质量反映了早先的模式,也受到退休方式(布鲁贝克,1985年;李和希恩,1989年)以及经济和健康状况(约翰逊,1985年)的影响。
但是离婚肯定要影响私生活模式,夫妻中有一人死亡就会无可挽回地改变家庭亲密关系的性质。离异的老年人要比寡妇们挨更多的骂,社会交往更受限制(基特森等人,1980年),与家人和朋友的来往渐渐减少,尤其是离了婚的男人,他们在晚年可能变得非常孤独(基恩,1989年)。如果他们自己的成年子女也离了婚,可能的社会支持网络也因而改变(贝拉尔多,1983年),祖父母(属于非监护人者)同他们的孙辈会失去联系(切尔林和菲尔斯滕贝格,1986年)。总起来说,还很少有人就老年人离婚的不同情况(“新近离婚的”,“早已离婚的”,或“多次离婚的”)研究他们的私人亲密关系发生的变化(布鲁贝克,1990年,第964页)。妇女守寡可能引起经济困难,处境较好者再婚的可能性大一些(齐克和史密斯,1988年);守寡也会导致身心健康衰退(费拉罗,1985年;布雷肯里奇等人,1986年)。夫妻中即使一方去世,婚后建立起来的社会支持模式仍然有效(科亨,1983年),而寡妇仍比鳏夫更善于也更多地从朋友、孩子和亲戚处得到帮助(安德森,1984年;科亨,1983年)。
近年所做的关于老年人再婚的研究表明,男、女老人都谋求建立长期的亲密关系,而男子“更为希望建立亲密关系和倾诉衷肠”,以之“作为防止孤独的手段”(布鲁贝克,1990年,第967页,转引布尔克罗夫特和奥康瑙尔,1986年)。有意思的是,以为无子女的老年夫妇比有子女的幸福少一些或婚姻满意度差一些的观点缺乏根据(李,1988年;格伦和麦克拉纳汉,1981年)。他们的社会联系确实要少一些(巴克拉克,1980年),但牺牲一点支持网络可以换取较多的经济保证和健康(伦珀尔,1985年)。
韩国电影《我爱你》剧照 [图源:douban]
对人口老化的研究并没有像某些学者所预言的那样,发现现代社会家庭人口减少和核心家庭化的动向导致对老年人关怀不够或不够亲密。正相反,所谓“三明治一代”(施莱辛格,1992年),当他们建立家庭的时候,他们的子女是幸运的,“代挤压”问题在于如何兼顾子女和老父老母(哈格斯塔德,1986年,1990年)。再者,家庭小一点可以意味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更亲热,较少有家庭成员分散各地的情况,还可以更经常地通过电话间候或开车互相探望(麦克唐纳等人,1993年)。但是家庭团结可能变成母亲与成年女儿之间的“跨代团结”(埃里克森和韦特勒森,1992年,第18页),而男子在家庭亲密关系中的位置仍然疏远而模糊。年迈也意味着因死亡、健康不佳以及住址变化而失去朋友、知己和亲爱者(马特拉,1990年),这也将改变亲密关系的社会模式,特别是对妇女。
结论
人口统计学者预见西方各国社会的老化将形成大体上一致的模式,65岁以上人口大约将占总人口的15-20%。如马特拉所说(1990年,第297页):“生儿育女,抚养成人”占用整个生命期的比例将相对较小。生育率上升而增加生儿育女的负担恐怕也只会在部分人口中发生……将有更多的妇女就业挣钱,其模式同男人们的工作经历和轨迹差不多……社会很可能向非线性的工作生活模式发生较大的转移……(而)国家将不得不更多地参与……收入转移和收入维持计划。”这种趋势肯定要进一步改变“小家庭社会”里的亲密关系性质。特别是子女依赖父母的时间将缩短,而成年子女照顾父母的范围将扩大,时间将延长。早早完成“生儿育女任务”的家庭将使身体健康的夫妻有很长一段过“空巢”生活,从而缩短两代间的义务。
以上所勾画的不仅仅是家庭经历的时间安排上的变动,而且是儿童与成人对亲密关系结构和过程的体验和交涉的性质上的复杂变化。这些变化中绝非次要的一项是,家庭生活日益需要容忍多样性,这正是我们的文化意义体系遇到的现实考验。
一个核心的两难问题是:一方面个人要求更大的自主权,寻求自我认同,满足个人的“要求”;另一方面是社会固有的对建立亲密关系的要求。以消费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要求会使已经弥漫的自我意识形态变得更加强烈,它又为一种天真的心理观点所支持:“自我”实体怎么能够在没有相互尽义务或相互信任、相互依赖的关系中发展和延续呢。人们肯定要问,如果个人追求的是吉登斯认为构成现代亲密关系本质的“纯粹关系”,这对于儿童和未来时代的社会团结又意味着什么呢。
依我们之见,人类交往的社会性质会战胜市场驱动的自我追求。埃里克森和韦特尔森(1992年)谈论未来的研究课题时指出,有多个领域遭到忽视:“持久的婚姻关系、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与爱情和亲密关系相联系的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性行为、扩大的亲属关系等等”;他们质问,“是否他(男人和父亲)在家庭生活中被置于不利的边缘地位,被排除在亲密关系圈子之外了?”从已有证据看来,如果工作对就业男女的要求继续变化,如果对男人提出的同伴侣建立新型平等和坦诚的“汇流爱情”的要求继续增长(吉登斯,1992年),情况可能正好相反。男人可能学会更有效地建立亲密关系,学会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构筑他们的私生活。其结果对家庭生活的每个侧面都将发生明显的影响。
*本文节选自《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1995年第1期。
为阅读及排版便利起见,本文删除了注释,敬请需要的读者参阅原文。
**封面图为电影《小偷家族》剧照。[图源:douban]
〇编辑:孜然 〇排版:灵雎
〇审核:泓之/杜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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