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学伟 | 爱情与姻缘:两种亲密关系的模式比较——关系向度上的理想型解释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社会学研究杂志 Author 翟学伟
提要
从亲密关系视角来认识婚姻生活,可以将“爱情”与“姻缘”视为两种不同的理想类型。本文首先从关系向度上讨论婚姻的复杂性,进而提出两种可比较的亲密关系模式:爱情婚姻与缘分婚姻。本文通过比较发现,前者具有个体内在性,比如重视吸引力、理想化、激情等,其延续机制在于加法;后者则重视关系外在性,比如命定、般配、说媒等,其维系机制在于做减法。立足于这两种模式之起点与延展,诸多亲密生活现象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进而实现对此议题的知识建构。
在指向实用和理论思维意义上的“观念”与由我们作为概念的辅助手段而建立起来的那个时代的理想类型意义上的“观念”之间,总是存在着某种关系。从一个时代的某些具有代表性的社会现象中抽离出来的某些社会状况的理想类型,可能——而这甚至是相当常见的事——在同时代人的心中呈现为实际追求的理想或者呈现为调节某些社会关系的准则。(韦伯,2013:51)
以亲子关系作为发展情感基础的社会,性爱时常会被摒弃。我虽不完全承认一个人的感情归根是性的表示,其他都不过是推演出来派生的支流,但是两性之间的感情的确是最原始的和最自然的。我们社会摒弃性爱对于每个人的感情生活健全发展必然有很深刻的影响……
我们这文化中,两性间的结合除本能的冲动外,被占有欲所支配时,爱找不到它的地位。在传统社会里婚姻是合两家之好的外交结合。在农村里娶媳妇是雇一个不付工钱的女工。夫妇相敬如宾,他们之间永远隔着一层亲密的障碍。在传统社会里若有一些近于两性感情结合的却在那些被小说中所描写的风月场中,可这种建筑在买卖关系之上的感情,真情的流露纯属例外。何况爱和占有是相互排斥的,在男女不平等,没有相等的人格,不互相尊重的关系中,现代西洋式的爱无从发生。晚近恋爱这个名字是传入我们的中国了,表示恋爱的行为也多少通行在我们的马路上。可我们传统的重视实用和占有的欲望却仍阻碍着我们获得恋爱的真义。(费孝通,1985:100-103)
骑士之爱的基础是社会准则无法束缚的强烈欲望。激情高于一切,包括与丈夫、家庭和领主的关系,或者天主教会的规定。难怪对世俗爱情的颂扬会引起教会的强烈反应。十三世纪初,教会甚至试图通过宗教裁判所镇压这种行为。但在此之前,对骑士之爱的崇拜无视宗教禁令,并由此创造了丈夫、妻子和情郎的三重定型角色。(亚隆,20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