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海市国土局向林岳村支付的征地款共8658.16万元,作为征用2200亩土地的全部征地款。在剩余的3300亩土地中,由平洲街道办事处与上级部门协调,帮助林岳村办理1000亩土地征地手续,并以林岳村委会的名义领取土地使用证,办证费用由林岳村支付,土地由林岳村自行开发。余下的2300亩(3300亩-1000亩),以林岳村委会的名义办理国有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证,办证费用由平洲开发公司承担,土地则由林岳村出租给平洲开发公司使用50年(租金为每年3000元/亩,每五年递增8%)。
双方同意共同征用夏东村土地1050亩,所征土地按4:6的比例分配使用,即桂城街道办事处占40%约420亩,夏东村占60%约630亩,按先用先办、分期分批的原则办理。桂城街道征用的420亩,每亩向夏东村支付的土地补偿款不低于9万元。桂城街道承诺,协助夏东村委会向上级政府分期分批争取建设用地指标总数约630亩,并办理有关手续,相关的征地税费由夏东村支付。 夏东村委会要求用地指标要尽快解决,以确保村、组经济的发展。
“请问各位领导,我们村祖祖辈辈在这块土地上生活,现在连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设铺位出租,解决村民的生活困难,都不行,村民会服从吗?……还有我们村环境卫生清洁费每年十多万元,村庄文明建设、街巷道路、照明、绿化、社会治安、村务开支、经济建设等一切资金,从何而来?是你们政府给的吗?我们都得靠在少量土地上建厂、建铺出租,才有钱解决。……建什么才符合你们规划局的要求?……每个城区中心都是商铺林立,还有什么不影响城区整体面貌的好项目?如果有,恭请领导及早告诉我们。如果没有,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用来做什么?……是否想压到村民集体上访才同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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