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原、孙五三 | “制度的形同质异”与社会团体的发育:以中国青基会及其对外交往活动为例
沈原,1954年生,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浙江大学社会学系特聘教授,研究领域为转型社会学、城市社会学、劳工社会学、经济社会学,代表作有《市场、阶级与国家》、《强干预与弱干预:社会学干预的两条途径》、《社会的生产》等。往期推文:老旧街区的社区建设,社会转型与工人阶级的再形成,“强干预”与“弱干预”:社会学干预方法的两条途径。[图源:tsinghua.edu.cn]
孙五三,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新闻学与传播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暂无本人图片)
寒假特别专题:国家与社会组织
各位读者朋友们,春节好!元宵佳节尚未到来,许多师友的寒假也还未结束,但我们对于社会的关怀和思考却从未停止。在这个不寻常的春节假期里,我们一同经历良多。随着大量匪夷所思的治理现象频频涌现,公众对相关社科知识的兴趣也愈加浓厚。作为社科学子,我们所积累的智识能否应对?孔子曰:“温故而知新”。会社编辑部诸君们商讨认为,诸多纷繁复杂的现象背后恰有其恒常的运行机制,才得以超越当下的特定事件而与更广阔的文化、历史与结构关联在一起。对此,社会学已有的对国家治理逻辑(政府行政行为)、民间组织运作以及两者之关系的研究,恰是我们观照当下的理论凭借。
由是,社会学会社特推出“寒假特别专题:国家与社会组织”,以飨读者。该专题由10篇中文学术论文组成,1-2篇讨论国家治理的整体逻辑,3-4篇讨论地方政府的运作机制,5-7篇讨论国家组织与社会组织之关系,8-10篇讨论特定民间组织的运作实例。欢迎读者朋友们在评论区留言,写下你对近期事件的理论思考。最后,再次祝福读者朋友们在新的一年里平安康健!
——专题策划人:翰墨、棱镜
一、“社会团体”的发育及其理论描述 中国社会改革开放20年来,在社会生活方面最为引人瞩目的变化之一,就是出现了为数众多的“社会团体”。据统计,至1998年此类社团已达20万个以上;更为精确地说,其中包括全国性社团约1800个,地方性社团约200000个。据称这些团体遍布于城乡社会之中并日渐对于社会生活发挥着作用(参见金世明,1998;陈建民等,1999)。正如卡夫卡笔下那个著名的戈利高尔一样:他一夜醒来,忽然发现自己的胸前生出了厚硬的铠甲──居然变成了一只甲虫!中国社会当下也正在上演着一场“变形记”:由于大量社会团体的衍生,似乎使我们这个社会在一夜之间变得颇具“市场社会”的主要特征了。
这些新生的“社会团体”引起国内外学者的莫大兴趣。早在1990年代前期,国内已有学者对之进行研究(王颍等,1994);而自欧伊·简(Oi Jean)引进“地方法团主义”(local corporatism)概念来分析中国社会生活的变化,格登·怀特(G. White,1996)声称从中国地方性社团中发现了某种复苏的“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萌芽以来,国内外的研究者们对于此种“社团现象”更是形成了两派不同的观点。西方社会科学界“国家中心主义”与“社会中心主义”的对峙在中国社团研究领域中也产生了巨大的回声(关于这场争执的基本状况,可参见Victor Nee,1996;1998)。此外,在这两个对峙的派别之旁,许慧文(Viviene Shue)在其有关中国当代慈善事业的独树一帜的研究中,提出了改革后中国慈善事业及相关社团组织的三种不同生存模式(1995),由此可以看到比较明显的多元取向,或者说,在把握当代中国社团组织的性质上透显出某种游移不定的倾向。
学者们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出发,运用不同的经验调查素材,对于中国社团的缘起、发育、功用等进行了多方描述。但不难发现,这些学者们几乎毫无例外地将中国社团的发育归因于改革后中国社会中“混合经济”的形成和“社会结构中异质性因素”的出现这两方面的原因;前者往往指称私营经济的迅猛增长和国有企业的衰败等现象;后者则多半关涉“新富阶层”的成长、某些本土性传统的复活以及地方政府功能的转变等等(Strand,1990;Whyte,1992;Huang,1993;Unger & Chan,1995;Whiteet al 1996)。
应当承认:所有这些研究都或为当代中国的社团研究提供了有用的视角,或为之积累了资料和数据,因而成为后续研究之无可回避的参照框架。但也无庸讳言,在我们看来,所有这些研究也绝非无可商榷之处。至少下列三个方面的缺憾或不足是彰明昭著的:第一,在研究单元的选取上,大多数经验研究集中于“地方性”层面,而鲜少涉足“全国性”社团。这就缺失了一个必要的研究角度,并且由此丢掉在当前阶段上为了理解社团现象而不能不加以注意的某些内容。在我们看来,改革开放后所发展起来的社团组织仍然不脱共产主义社会的独特逻辑,就是说,实际上也依然受到沃尔德(A. Walder)所谓的“预算层级”或更为明确地说──“体制等级”的强约束(1992)。也就是说,相当一部分地方社团受上级社团组织的领导。如果切割掉它们的上级组织,则不仅难以查见其真正的实作逻辑,而且似亦难以避免对所获取的地方性资料的某种误读;第二,在研究和分析的路径上,大多数研究强调经济改革和社会结构变迁所引发的种种新要素的成长与社团发育的直接关联性,这固然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社团与国际组织的交往活动却往往落在视界以外。这或许与前述研究单元的选取有关。实际上,如果说地方性社团欠缺众多的国际交往活动,因此在研究中可以忽略不计的话,全国性社团的情况却恰恰相反:国际交往活动往往是这些全国性社团的最为重要的日常工作之一,而透过此种交往而引发的组织变异,又构成对此类社团组织的一项不容忽略的研究内容,无论如何应当补充到研究中去;第三,在理论解释模式的选用上,我们并不认为诸如“市民社会”或“法团主义”之类的理论框架契合于对中国社团现象的研究。这不仅因为这两个范畴都生长于西方的社会文化脉络,各有各的久远历史,而这些脉络和历史当然与我们的迥然不同;更主要的是因为单就这两个范畴而言,其题中应有之意都暗含着对“国家”及其权力边界的某种界定,换言之,即意指作为社会对立物的“国家”乃是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至少其意指的也不是我们这种仍然集各种权力,包括意识形态权力于一身的“全权国家”(totalitarianism),从而与我们正在面对的现实相去甚远。在我们看来,时至今日,中国改革虽然已经走了一段不算太短的历程,但就国家形态而言,却依然不脱其“全权制度”(total institutions)的特征;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固然出现了些微改变,但仍被笼罩在国家普照之光的光环之下,即使新产生的经济社会组织也毫不例外。对于这一点,眼下不仅已经由学者的研究给出了证明(参见Shenkar,1996;Corinna-Barbara Francis,1996),而且我们每一个人也都可以从自己的日常生活经验中日复一日地获得佐证。在此种情势下,如果我们一定要切割中国社会生活的现实,使之符合于“市民社会”或“法团主义”的模式,则不免有“削足适履”之嫌,使人难以面对中国社会的“真问题”之所在。
基于上述考虑,我们在本文中首先主张:应当着力从中国社会本身的演化脉络中去探索社团的缘起和发育过程;具体地说,就是将现存社团视为共产主义正式组织在复杂环境下的某种变形而加以理解;为此就需要变换理论视角,暂且放弃那些大而不当,甚至文不切题的理论解释框架,转而采用其它的、比较实用的中观分析框架──在本文中,我们将尝试运用“组织分析”的框架来解读中国当前的社团现象;其次,分析的焦点将放置在全国性社团而非地方性社团之上:既然我们试图从中国社会本身的脉络中理解社团组织,那么全国性社团由于和体制中心具有更为直接、密切的关系,当然也就成为透视问题的极佳切入点,在本文中,我们以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作为案例来说明问题;最后,我们试图在分析中引入社团组织国际交往的维度。当我们将注意力转移到全国性社团的层面上来时,国际交往活动就会自然而然地被纳入研究的视野。当然,我们并不认为国际交往就是促成中国社团发育的唯一的或是最重要的动力──它只是起实际作用的众多因素之一。我们所要表明的只是这个维度不容忽视并且对于理解社团现象及其变异具有特殊的意义。
二、组织分析的新制度主义与“形同质异”概念
1970年代是组织理论蓬勃发展的时期(参见邱泽奇,1999)。在这一时期,三个主要的理论流派,即“种群生态学派”(Population Ecology)、“资源依赖学派”(Resources Dependency)和“新制度主义”学派(New Institutionalism)相继问世,对于组织分析产生了至深至远的影响。这三个学派自然各有其独特的理论背景和研究手段,例如,种群生态学派显然带有社会生物学影响的痕迹,而新制度主义则将社会文化理论作为自己重要的理论来源之一。但是,在它们之间却存在着一个重要的共同点:都突出了组织与环境之间的复杂互动关系并企图从此种关系入手探寻组织变迁的动力。
强调环境与组织之间的互动关系自那时以来业已成为各家组织分析理论的共识。翻开组织社会学的任何一部教科书,多半都会看到“组织与环境”这一章节,许多教科书还将组织环境区分为“稳定的环境”(Stable Environment)、“变动的环境”(Changing Environment)和“剧变的环境”(Turbulent Environment)等不同类型进行分析,以期探讨不同环境下组织的行为与变异(参见韦伯,1983)。但意味深长的是:这些派别对于环境本身的界定,以及组织与环境如何发生互动的解释却在在不同。种群生态学派较为强调技术发展和环境的关系(参见Tushman & Anderson,1986), 资源依赖学派则较为重视环境是如何为组织提供其生存所必须的资源,以及组织又是如何为争夺资源而彼此竞争的(Pfeffer,1982)。相形之下,以麦耶尔(John Meyer)、罗文(Brian Rowan),迪马奇奥(Paul Dimaggio)和鲍维尔(Walter Powell)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主义学派却主要通过对当今美国社会非盈利组织的经验研究,对环境以及组织与环境的互动关系提出了独辟蹊径的看法,其中与当前分析最有相关性的,就是“制度的形同质异”(Institutional Isomorphism)这一概念的提出和重新界定。
在新制度主义者看来,个别组织生存于其中的环境,并非只包含技术、市场或其他众所周知的经济—技术因素;更为重要的是环境中还包含了所谓“合法性”的维度在内,因此组织生存环境可以称为一种“制度化的环境”。在现代社会中,“理性化”已经变为一种“神话”(myth),其伴随着相应的“仪式”(ceremony)渗透于环境之中,构成从外部强加给所有正式组织的制度性压力;这些压力导致组织的“同形式变迁”(isomorphic change),即迫使所有的正式组织无论其日常行动如何,都必须不断地变更自身结构,内化各种合法性要求,以与周围的制度环境“同形”,由此造就了全社会范围内正式组织的制度“同化”趋势,形成了现代组织的“制度的形同质异”特征(参见Meyer & Rowan,1977)。
在这里,“形同质异”(isomorphism)这个源于海莱(Hawlwy,1968)的概念,经新制度主义者之手而添加了若干新意。按照迪马奇奥和鲍维尔的说法,在海莱那里,“形同质异是一个约束的过程,它强迫种群中的一个单元(生长得)类似于面对同一组环境条件的其他单元……此种研究方式提示:组织特征是按照日益与环境特征相一致的方向改变的”。而到了新制度主义者手中,“形同质异”概念被扩大了,并作了进一步的区分:“有两种同形:竞争同形和制度同形。……组织不仅为了资源和客户而竞争,而且还为了政治权力和制度合法性、为了社会和经济的契合性而竞争。制度同形的概念对于理解渗透于多数现代组织生活中的政治和仪式是一个有用的工具”(Powell & Dimaggio,1991,64-66)。
新制度主义者强调组织环境是制度化的环境,内中合法性的维度迫使单个的组织按照其要求来变更和调适自身的结构;而每个组织也为获得这种合法性而争斗不已,这就造成现代社会组织生活中的一个显而易见的悖论:组织的结构与其日常活动的背离:一方面,组织为了取得并证实自身的合法性,不得不建立那些被“理性化神话”确立为必不可少的部门并设法应付无穷无尽的礼仪活动,而这些部门和活动多半与组织的绩效无关;另一方面,组织在实践上又必须处理各种日常事务并勉力追求绩效,而这些事务和绩效却又与上述“神话”无关。由此导致了新制度主义所谓的现实生活中的“经验异常现象”:“行政管理人员和政客们拥护已经确立但从未执行的纲领;经理们辛勤地收集数据却失于分析;专家们受雇,不是为了以备咨询而是为了标记的合法性……”(Powell & Dimaggio,1991, 3)。麦耶尔和罗文干脆用“制度化组织的结构不一致性”(structural inconsistencies in institutionalized organizations)来概括这一背离,并且发现组织往往用“松散化”(decoupling)的策略即让组织下属的各个机构仅仅保持松散的连接来应付这一局面(Meyer & Rowan,1977)。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将组织的“形同质异”认定为“现代社会的地方病”。
组织分析的新制度主义者曾经强调他们的理论主要是针对“后工业社会”的组织结构与生存环境的(Powell & Dimaggio,1991)。但是,经过奥鲁(Marco Orru)等人的发展,这一理论早已被成功地运用于西方社会以外的社会和经济组织的分析之中。奥鲁、比加尔特(N. W. Biggart )和汉密尔顿(G. G. Hamilton)将“制度的形同质异”的概念用于对日本、韩国和台湾的经济组织的分析,证明了“新制度主义有助于引起对环境中呈现的文化、政治和规范等诸种压力的注意,并且在分析那些面对这些压力尤为脆弱的组织时也是有功效的”。此外,他们还提出:与环境的“制度同形”并非总是与组织绩效无关,在东亚的背景下,这两者会透显出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一面(Orruetc,1991)。
在我们看来,沿着奥鲁等人开辟的研究路径更进一步,将“制度的形同质异”概念运用于中国“后共产主义社会”的组织变迁的解释,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完全可能的。利用“制度的形同质异”的概念工具将有助于我们从制度环境与组织互动的角度去理解研究对象──社团组织,揭示其缘起和变异的实作逻辑。当然,这里所谓的“制度背景”不同于西方后工业社会,甚至也不同于其它东亚社会:今天,中国社会的所有组织面对的是一个基本的社会框架正在发生剧烈变动,因而带有高度不确定性的制度环境,其变动的剧烈程度远非前述组织社会学中所谓“剧变的环境”可以比拟。这一点早已成为所有的中国社会变迁研究者的共识。为了突出这一基本社会框架剧烈变动及其对组织带来巨大影响的环境特征,我们拟将之称为“风险制度环境”,以区别于西方或东亚的制度环境。分析此种环境下组织的生存和变异无疑是一项困难重重的工作,推进新制度主义的理论也并非一条坦途,但也正因如此,通过把当下中国社会的共产主义组织的变异与此种“风险制度环境”联系起来加以解释,或许可以使我们看到更多的东西并在组织理论上有所创新。
三、“形同质异”作为分析共产主义正式组织演变的解释概念
改革开放造就了中国社会中现存共产主义正式组织的独特生存环境,简单地说,原有的“再分配体制”与萌生中的市场机制的并存构成这一独特生存环境的根本特征:一方面,在原来的“再分配体制”之外出现了异质性的市场机制,从而推动了全社会水平上大规模的资源重组,导致经济资源、社会资源和其他各种资源从“体制内”向“体制外”逐步转移或流散;另一方面,在原有的整个社会基本制度框架受到动摇的背景下,“再分配体制”与市场机制的并存又意味着共产主义正式组织生存于其中的环境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市场打开了通向国际社会的大门,迫使中国社会日渐深入地卷入世界体系而难以自拔,从而令所有的共产主义正式组织都不得不面对并设法应付商业全球化的影响。对于既有的共产主义组织来说,这无疑使它们陷入极大的风险环境之中。
“风险制度环境”意味着在同一时点上存在着“二重制度空间”,使所有正式组织的组织航向发生了偏离──现在,是体制和市场这两个坐标,而不是像以往那样只有一个体制坐标导引着它们的航程。“二重制度空间”使这些组织切切实实地开始感受到某种“生存危机”。这种危机首先表现在组织分析中所谓“技术”或“资源动员”的方向上:正式组织的资源依赖方向出现了分化。由于再分配体制内的可得资源日渐削弱,所以若想在这种高度不确定性的环境中吸纳足够资源以维系生存,这些组织就必须培育起能够在不同制度空间中开展动员活动的能力,而首先就是不仅从体制内,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从市场和国际社会中攫取资源的能力,这种能力显然是此类组织原先并不具备的。因此我们在这里看到:共产主义正式组织眼下碰到的实际上正是老艾森斯塔德(S. N. Eisenstadt, 1992)分析古老“帝国体制”在近代环境中面临的两难处境时所提出的那个著名论点:为了存活,它必须有能力同时动员传统(在这里可以理解为体制)的与现代(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市场与国际社会)的这两种不同的资源。
其次,诚如新制度主义所提示的,合法性是现代组织生存的重要依据。在“风险制度环境”中,共产主义正式组织本身也面临着某种“合法性的悖论”:为了能够同时动员上述“传统”与“现代”的两种资源,每一个组织都必须同时兼有“体制”与“市场”的二重合法根基:一方面,在“全权”国家机器的政治权力和意识形态施加强固约束的条件下,所有的正式组织都必须具有“体制内合法性”──作为党团组织或政府体制中的一个环节而存在并由此获得国家颁授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在形成中的市场和外来国际影响的压力下,它们又必须具备“体制外的合法性”或“市场社会的合法性”,至少表面上是如此。后一种合法性对于共产主义正式组织的存活尤为重要,因为唯有在此种合法性的基础上,它们才有可能动员体制外的各种资源并将之与体制内资源接合起来,化解生存风险。
正是此种风险制度环境,以及由这一环境所带来的资源依赖和合法性的分化,导致共产主义正式组织在组织结构和资源动员策略两个方面都迅速地发生了“适应性的变形”:一方面,我们看到改革后在正式组织框架下发生的增殖与嬗变──在这些组织的羽翼下突如其来地孵化出大批所谓“社会团体”,其衍生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结舌,远甚于哈贝马斯笔下欧洲社会从“文学公共领域”到“政治公共领域”的长约两个世纪的漫漫历程(哈贝马斯,1998),虽说这些被称为“官办社会团体”的组织实际上不过是各式各样的正式组织伸向体制外的另一重制度空间的触角和管道而已;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这些披着“公共领域”外衣的“官办社团”组织的确操弄着不同于以往的崭新的资源动员策略和手段,概括地说,就是在原先对资源的“权力式动员”之外添加了“经营式动员”这一策略。因此,如果我们在研究当代中国社团现象时不是仅仅就这些“社团”本身着眼,而是从共产主义正式组织的演化脉络中来看待它们,那恐怕就很难不作出如下结论:至少在现阶段,这些社会团体无论与“市民社会”还是“法团主义”这类写在社会学教科书上的概念都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即使它们看上去状类“市民社会”或“法团政制”,那多半也只是外观相似而已──它们是真正的“形同质异”组织。不过,与组织分析的新制度主义的“形同质异”概念略有不同的是:在他们那里,制度环境压力所造就的合法性意义上的“形同”导致了众多组织在形式上的同一性,并且往往与组织绩效没有直接的关联,但在中国的后共产主义社会中,“二重制度空间”或“风险制度环境”所造就的却是正式组织顺应不同制度环境的压力而发生分化或裂变,是一个组织戴上两付不同的面具这一具有中guo特色的组织生存策略或生存技术的发展和成型,而其中与市场机制相吻合的“制度同形”又成为这些组织在体制外动员资源的合法性基础,因而就总体而言与组织绩效是直接相关的。
四、从“人民团体”到“社会团体”:中国青基会作为共产主义正式组织“变形记”的案例
为了说明共产主义正式组织在风险制度环境中所发生的变形过程,我们选择中国青基会作为具体分析的切入点。我们的考虑是:首先,中国青基会是公认的当代中国社会中规模最为宏大的社团组织之一,具有全国性的组织系统和辐射地方的能力;其次,中国青基会成功地经营了“希望工程”,而该项目又是公认的对海内外均发生重大影响的慈善项目。无论是运作能力,还是项目绩效,全国社团皆无出其右。因此,透过对中国青基会缘起和发育过程的解析,就可以大体把握中国当代共产主义正式组织的变形逻辑与现存社团的“形同质异”特性。
中国青基会的缘起与发育表现为一个从“人民团体”衍生出“社会团体”的裂变增殖过程。乍看上去,“人民团体”与“社会团体”这两个概念貌似一致、难以区别,极易使局外人辨识不清,但在中国社会的“百科词典”中,字眼上细微差别的背后却可能隐含着不同的意义。前者在改革开放前业已耳熟能详,指的是党政机构的一种存在形态,属于享有宪法权力的正式组织机构;其成员均为官员身份,其组织则享用由党政部门划拨的经费;而后者则是改革开放后才出现的具有新意的词汇,意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由之加以管理的、以各种社会动员活动为取向的组织,其成员中有相当部分并不具有正式国家官员身份,活动经费也多半来自自筹。
中国青基会的“母体”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就是一个“人民团体”,其正式的定义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参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青基会成立于1988年,是作为共青团组织“体制改革”的直接产物而问世的,是年5月共青团的“十二大”通过的“关于共青团体制改革”的诸文件,把共青团“要办实事”当作一条体制改革的原则确定下来,这其中就包括“为发展青少年事业而面向社会集资”的设想(参见《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大事记:1988-1996年》)。而后,团中央设立了“事业开发委员会”,经过该委员会的努力,于1989年正式注册成立了“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并且按照国务院明令颁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将中国青基会定义为“民间非盈利机构,是社会团体法人”(同上)。
中国青基会的一位主要负责人曾经说过:“我们是团中央的儿子”(转引自康晓光,1997)。这句戏言点破了中国青基会与团中央的密切关系,画龙点睛式地说明了它的实质。在我们看来,虽说中国青基会具有“社团法人”的名义,但就实质而论,它却不折不扣地就是共青团这个共产主义正式组织中的一个分支机构,从一开始就表明了对共青团及其它共产主义正式组织的强固的“体制依赖”。这种“体制依赖”主要表现在下列五个方面。
体制等级依赖──在“预算层级体系”中面对“多重主管”。中国青基会自成立之日起直到今天,一直受着至少三个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约束。首先当然是团中央。中国青基会虽然“对外”称“独立法人”,但“对内”却仍是团中央直属的一个“局级单位”(中国青基会访谈录w-4);其次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青基会即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后者自然就成为前者的“业务主管”单位。最后还有民政部。与当今中国社会的任何一个社团组织一样,中国青基会的合法组织身份也源于在民政部的登记注册,并且要接受后者的监督。在这里,团中央通过人事任免和外事管理等项制度,银行通过各种审计制度,而民政部通过对社团组织的年检制度等,将中国青基会牢牢地束缚于体制管辖之下。
组织架构依赖──整个组织架构表现为对党团组织官僚体系的复制或“拷贝”。中国青基会自建立之日起就确立了党的领导制度,即党组负责制;而后,随着监察室的建立,团中央系统内的监察触角也延伸进来;在中国青基会的领导集团中,所有成员都来自团中央各个部门的领导岗位,而中国青基会的领导也可以按照一定的行政级别平行地调动到团中央所属其它部门担任领导职务;至于中国青基会名义上的最高职位即理事长和会长等荣誉性职务,历来由卸任的党政领导人或团中央的现任领导人担任,现任理事长即为团中央的8位书记之一。因此,从其组织的内部结构上着眼,很难看出与其它党团或政府组织的结构有什么不同。
运作网络依赖──项目运作的主渠道以共青团的组织网络体系为依托。中国青基会所运作的最大的、也是海内外享有盛誉的项目,就是以资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和校舍建设为主要目标的“希望工程”。这一慈善项目通过广泛动员海内外各种资源,取得了建设7000余所“希望小学”和资助数百万贫困失学儿童的骄人业绩。但也无庸讳言,中国青基会之所以能够开展如此广泛的社会动员,恰恰是依赖共青团系统的的全国性组织网络来开展工作的。中国青基会从1990年着手建立自己的全国性组织系统,到1995年这一系统基本建成为止,迄今已发展成拥有33个省级青基会及下属机构的庞大组织体系。但是,所有这些省级基金会都无非是团省委的某种“翻牌”或变形而已。正如中国青基会自己实际上是团中央机构裂变增殖的产品一样,各个省级青基会也是团省委裂变增殖的产品:团省委往往委派一位负责人担任省级基金会的领导职位,基金会的秘书长则从省一级团干部中的能吏中选拔充任。这样层层嬗变,一直变到团地(市)委。需要指出的是,按照中国青基会的组织章程,一般在县一级不再专门设立青基会办公室,而直接由团县委承担“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由此可见,中国青基会的全国性组织系统无非是共青团组织系统的局部变形,而各级团组织在长达10年的时间内将运作“希望工程”作为一项主要工作,也使得自改革开放以来深感资源匮乏、难以定位的共青团组织获得了新的生存合法性和活力:捐资助学之类的活动日复一日地运转,也就不断地加固着这一组织网络系统。这正是“希望工程”所引发的一个直接后果。
产权依赖──启动资金来自体制内经费的划拨,资产运作结果被划为国有资产。按照国务院有关社团的管理规定,所有社团组织都必须具有一定的注册资金,方可允许登记注册。中国青基会成立之初,所需注册资金10万元是团中央划拨的,启动机构的办公经费1万元也是来自同一渠道(参见康晓光,1998)。在我们看来,这一初始资金的性质始终是一个若隐若现的桎梏,带来中国青基会对团中央的潜在的产权依赖。虽然中国青基会反复申明自己是“零资产”,即没有直接属于自己的资产──由此透显出应对产权依赖之潜在威胁的某种组织行为策略,但中国青基会的下属机构通过参股等方式介入各种实业毕竟是一个彰明昭著的事实。这种潜在的产权依赖在当下阶段对中国青基会的资产运作究竟具有多大约束力量固然尚难以估量,中国青基会也可以通过使产权“模糊化”的技巧来暂时回避问题。但回避问题并不意味着解决问题。一旦中国青基会企图摆脱体制束缚而实现自治,其实际掌握的偌大一份家业究竟属于谁就会成为一个足以致其死命的难题。因为按照体制运作的逻辑,所有这些资产,无论多寡,都是初始资金运作的产物。
社会信任依赖──社会信任的建立主要依靠“党的喉舌”。1989年,当着中国青基会挟带着以“捐资助学”为目标的“希望工程”登台亮相之际,所需社会信任从何而来?换言之,社会上千千万万的行动者──企业、机关、官员、民众……,凭借什么来相信这个未曾谋面的陌生组织是真的要从事一项“社会公益”事业而为之捐奉?为了动员社会资源,就需要尽快建构起一种“信任格局”,而这种“信任格局”的建构主要依赖的是“党的喉舌”,而不是别的什么机制。从1990年代起,《人民日报》等党报党刊、中央电视台等“喉舌机构”,被一体动员起来,着力宣传“希望工程”,而当时的党政最高领袖亲笔为“希望工程”捐款并题词,更是带动了一大批政要争先恐后地为“希望工程”题词、捐款。各种官方媒介的铺天盖地的宣传报道使“希望工程”在极短的时间内成为家喻户晓的一项社会新事物。可见,实际上正是党的宣传舆论工具成为中国青基会及其“希望工程”建构初始社会信任的依托,而党政领袖的表态则为中国青基会充当了信任担保的角色。
在我们看来,所有这五个方面都说明了中国青基会作为一个“形同质异”的“社会团体”的性质:从“形”上着眼,它具有“社团法人”身份,但若从“质”上即组织的结构和性质上着眼,它却依然是共产主义正式组织的一环。当然,我们无意否认这种变形乃是中国“社团组织”在我们这个具体历史条件下得以发育成长的唯一现实有效的路径。我们也不排除中国青基会在10年的发展中会产生各式各样的变异,实际上我们在下面就要对中国青基会的若干变异及其根源略作描述并试图说明其意义;但在这里,我们仍然要强调:无论可能产生的变异如何,都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国青基会“体制依赖”的五个基本特征,因此,至少在现阶段也没有理由改变中国青基会仍然是一个“形同质异”的社团组织的结论。
五、对外交往与组织变异
按照组织分析的观点,“组织的变异常常沿着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周雪光,1999),就是说,组织的变异方向往往会超出常规预期,而沿着另外的方向演化;在组织演化途程中,一些偶然因素的介入有可能导致其偏离预定航向,而另一些偶然因素的介入又会“锁定”这一航向,将离轨变为正途(参见David, 1976)。如果中国青基会仅仅恪守其“形同质异”的制度形貌,囿于在共产主义正式组织无力深入其中的另一维制度空间中为整个体制从事“拾遗补阙”的活动,那么我们的研究也就丧失了意义。然而,自1990年代中期以降,中国青基会的确出现了某种变异的迹象。这些迹象遂给予我们以进一步分析的余地和可能。
通观中国青基会10年来的历史轨迹,我们发现:在1995年前后,中国青基会开始改变以往那种埋头于运作具体项目的做法,转而较多地考虑自身的组织定位问题。这一征兆特别突出地表现在1995年3月召开的“中国青基会建设与发展务虚会”上,正是在那一次会议上,中国青基会主要领导成员就该基金会的性质达成了基本共识:强调中国青基会作为“民间基金、公众筹款机构和社会团体的三位一体的……特征”,并且制订了“社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长远发展目标(参见《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大事记──1988-1996年》)。
一个“社会团体”竟然以“社会化”作为自己的长远发展目标,即作为一个显然需要经过长期和艰苦的努力才能达成的结果,这听起来似乎是一个悖论。但也正是从这一悖论中,透显出某种特殊的意味:中国青基会作为一个组织,业已开始体察到其组织定位方面“妾身未名”的尴尬处境,而这一社会认知其实是所有官办社团──“形同质异”的社会团体为摆脱前述“体制依赖”,走向真正自治而必须先行达成的一个环节。据我们了解,中国青基会乃是所有官办社团中明确提出此种发展目标的第一家。自此以后,我们看到中国青基会“社会化”的取向在不断地加强,或者说,其摆脱体制依赖的倾向有所增长。这里包括了中国青基会近些年来种种成功的和不成功的尝试。就前者而论,包括与学术界建立密切联系,资助各种有关社会公益事业的理论研究课题,希冀通过学术界的研究为中国社团的发展寻求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就后者而论,遭到取缔的“中国社会团体联合会”实际上是中国青基会力图联合若干官办社团推展自治活动的一个重要尝试。无论成功与否,这些尝试都比较明确地体现出中国青基会摆脱“体制依赖”,实现自治运作的倾向,我们将此种倾向称为这一官办社团的“质变性演化”。显然,此种“质变性演化”不同于前述的“形同质异”的形貌;或直接了当地说,不同于单纯的组织“形变”。
然而,究竟是什么力量促使中国青基会产生了这一走向“社会化”的“质变性演化”趋势呢?通常的解释会强调前述种种“市场”和“社会结构”的因素。这些解释固然有其合理性,但我们在这里所要的强调的,却是久已被中国社团研究者所忽略的一个维度,这就是“国际交往”的维度。我们认为,与各种国际组织的交往和互动,是促成这个“形同质异”的官办社团发生“质变性演化”的重要动力之一。
如前所述,对于中国青基会这一类全国性社团来说,与各种国际组织交往自始就成为日常事务之一。这一点或许是全国性社团与地方性社团的显著不同之处。中国青基会之投入国际交往,其主要的和直接的目的当然是为“希望工程”动员资源。在一个外商、外资大量涌入,各种国际组织都获得了进入中国市场的不同机遇的时代,开展大规模的慈善事业,不设法从外商外资那里动员资源是不可想象的。实际上,“希望工程”之所以能够做到今天这样的规模,海外捐赠占居了巨大的份额(参见康晓光,1998)。
在实践家的眼中,捐赠就是捐钱(物)。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它们捐赠给“希望工程”的都无非是金钱(物资),这里钱物来源的不同可以忽略不计,关键在于数量的多寡和效益的高低。但在社会学者看来,钱物来源的不同却是一个必须加以强调的问题:其重要性就在于泽利泽尔夫人所说的“钱的社会意义”(V. Zelizer,1992)。同样是金钱,但却具有不同的社会意义。简单地说,当通过中国青基会的渠道,将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甚至分散民众的各种捐助汇集起来,疏导到贫困地区建校助学时,它发挥的是这样的功用:使得纵向的体制等级单位在横向上建立某种联系,如所谓“兰渭模式”;或是使分散的城镇居民或其家庭与遥远的贫困地区失学儿童及其家庭建立某种联系,如“1+1助学活动”,这样做或许也可称为局部性社会重建的一种形式,但其后果却依然是弥补了“再分配体制”固有的空缺或盲区──长于“系统整合”(system integration)而短于“社会整合”(social integration),或是长于垂直整合而短于水平整合──从而加固了这个体制本身而不是替代它;因为这种做法无非是将制度上同质性的因素上在横向连接到一起而已。然而,当通过中国青基会之手将来自外商、外资的捐助汇聚起来,投入到希望工程的运作中时,却在不知不觉之中导入了与这个体制完全相异的若干成分,当这些成分被以不同方式吸纳到中国青基会的运转体系以后,就会推进中国青基会本身的质变性演化──在这里捐赠钱物天然地就多了一个副产品。
因此,以吸纳外资外商捐赠资源为目标的国际交往活动,其背后的另一重意义就是在吸纳资源的同一个过程中也将若干异质性制度因素吸纳了进来。详细地解析这一过程将是后续工作的任务,我们在此只能对这一过程的某些关节点略加描述。在我们看来,通过对外交往所引进的制度因素至少有如下四个方面。
社团知识的借鉴──对于社团组织在一个市场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地获得新的知识。再分配体制没有也不可能为真正自治的社团组织预留生存空间,因此对中国青基会这样最先建立的哪怕是官办的社团来说,无前例可循可能是发展中所面临的最大困境之一。用现象学社会学的术语来说,这就是欠缺“知识积贮”(Stock of Knowledge,参见A. Shutz,1924)。为了像真正的社团那样行动,就必须寻求渠道,将有关社团组织的各种必备的知识吸纳过来,形成新的“知识积贮”。在中国青基会的案例中,我们看到正是通过与外资外商和国际慈善团体的接触和互动,特别是通过组团出访和接待各种国际组织的来访,从而架设起这样的吸纳知识的桥梁,使中国青基会得以点点滴滴地积累起关于市场社会中社团组织的基本知识,为改造自己组织的形象确立了参照系,并由此引发了价值取向的改变和对组织定位的不断思考。在这一方面,中国青基会主要负责人的多次业务出访以及频繁接待国际相关组织的来访,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例如,认识到社会团体在市场社会中的对协调社会生活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就来自于中国青基会主要领导成员在福特基金会资助下对美国社团的多次出访活动(参见《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大事记:1988-1996年》;中国青基会访谈录W-1)。
吸纳运作规则──为了确保捐赠款项的用途,外资、外商或海外慈善团体的捐赠多半都附加有自己的规则。这些规则来自我们这个体制以外,其实质在于体现出市场社会中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团体的性能和特点。对中国青基会而言,为了吸纳这些资源,就不得不连同这些规则一道都接受下来。由此产生了潜移默化的“规则移植过程”。这一过程至为清晰地表现在“希望小学”的建设工作上。通过与多种海外慈善团体的磨合与互动,中国青基会在“希望小学”的中后期运作程序中逐步制订了“申报制度”、“分段拨款制度”、“地方政府匹配资金制度”和“审查制度”等一系列环环相扣的严密规则,确保了整个项目的良性运作,避免或少出纰漏。通过对外交往,吸纳的是个别的资金,而带来的却是制度性影响。由此导致了在当今社会这样一个普遍腐败的大环境中,“希望小学”的建设竟然能够一枝独秀、“出于污泥而不染”的奇迹(中国青基会访谈录W-2)。从理论上说,更为重要的是,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是组织分析的新制度主义所强调的组织学习的“近邻效应”,相反,却是通过接纳海外捐赠而带来的制度移植的“远邻效应”发挥着重要作用(周雪光,1999)。
动员策略演化──在国际交往过程中,海外社团动员资源的各种策略也被大规模地移植进来,而这些动员方式往往是我们这个社会中闻所未闻的。例如,我们在1990年代中期以后看到中国青基会陆续推出了诸如“行路上北京”、“信用卡慈善募捐”、“志愿者行动”等在海外广为盛行的募捐活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大事记:1988-1996年》,中国青基会访谈录W-3),通过这些活动而将海外募捐行为的组织方式、形象设计等引入到自己的组织之中,从而有助于促使中国青基会进一步转向更为精巧、也更为符合市场社会的“经营式动员”的资源动员方式。
海外环境的强约束──既然面向海外动员资源,那就不得不接受海外组织,特别是海外舆论的监督。海外环境对中国青基会的活动施加了强有力的约束。著名的“《一周刊》事件”就是一个案例。这个以追究港人捐赠善款去向为案由的事件令双方一再对簿公堂,迄今仍未结案。而其后果则是提醒中国青基会在运用海外善款时步步谨慎小心,处处“按规矩办事”,并且促成面向社会的公开的审计通报制度的出台(参见康晓光,1998;《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大事记:1988-1996年》;中国青基会访谈录W-4)。
在我们看来,通过在对外交往中获取知识、吸纳规则、改变募捐策略和接受海外约束等环节,促使中国青基会发生了些许的但却是意义深远的变化。虽说在当前的阶段,还难以判定这些变化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中国青基会彻底地摆脱体制依赖,但断定这些变化促使中国青基会向着实现“社会化”的目标前进了一步,却是并不为过的。因此,我们认为,国际交往或组织学习的“远邻效应”乃是中国青基会“质变性演化”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动力。
六、讨论与结论
本文以中国青基会为案例,揭示了“体制依赖”是当今全国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官办社会团体的实质之所在,其决定了这些社团组织的“形同质异”特征。这一点在全国性社团的层面上表现得至为明显。在这些社团组织的演化途程中,它们若想摆脱体制的操弄,走上“社会化”的进程,就不得不设法摆脱此种“体制依赖”,而国际交往活动或组织学习的“远邻效应”是推动它们发生“质变性演化”的一个重要力量。
我们在本文中所借用的核心概念是“形同质异”。我们认为,这一来自组织分析的新制度主义的概念对于了解当今中国社团的本质特点具有一定的解释能力:这些社团具有自治社团或独立法人的外观,而本质上则是共产主义正式组织面对风险制度环境时产生“组织变形”的结果。当然,我们在这里也改变了新制度主义“形同质异”概念的若干内涵,扩大了它的使用范围,尝试将高度不确定的、体制与市场并存的风险制度环境引进概念内涵,并借以分析改革开放时代中国共产主义正式组织的变形和演化。无论这一尝试在多大程度上是成功的,我们都认为它是对海外学界指称国内社会学界对于组织分析及其新学派不够敏感的一个学术反应。此外,我们还认为运用“形同质异”这一类的“中层分析”概念来分析中国的社团组织,更能反映当前此类组织的特性,因而较之“市民社会”一类的宏大叙事来也更为贴近中国的社会生活现实。
本文尤为强调社团组织的对外交往对于组织的质变性演化的意义。在我们看来,此种由“远邻效应”所带来的将异质性制度因素直接导入官办社团组织的意义,同这些社团借助于体制本身的力量和网络而与其“近邻的”、同为体制内诸单元的各种组织机构发生互动所产生的意义是截然不同的。后者即使算作一种社会重建,那也无非是在现行体制框架以内的重组,很难判定这种意义上的重组除了对现存体制的加固以外还有其它的作用或后果。前者的意义则大为不同,它会以潜移默化的形式促使官办社团在价值理念、制度结构、动员模式等方面发生变异,进一步演化下去则可能促使官办社团逐步摆脱体制依赖和官方操弄,渐进式地实现“社会化”的目标。当然,对外交往并非促使官办社团转化的唯一动力。我们所要强调的只是:它是一种不容忽视的力量。
1998年年底,中国青基会主要负责人在接受中央新闻部门采访时,面向全社会郑重宣布了“希望工程”的“转型”:终止大规模群众性捐资助学活动,转向新的慈善项目。这一项目就是眼下业已成为社会公众谈论热点之一的以环境保护为焦点的“绿色希望工程”。在我们看来,如果这件事果真意味着中国青基会将摆脱借助于共青团系统的组织网络而推展项目的惯例,转而依靠10年来自己架设的各种渠道来动员社会、募集资源、实施善举──例如,业已建成的7000所“希望小学”或许就可以成为中国青基会扎根于社会开展活动的网络纽结──那么这就可说是迈出了真正走向“社会化”的又一个有意义的步骤,而这一步骤将不仅对于中国青基会本身,而且对于全国的官办社团组织都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也许,我们就此可以迎接真正的而非“形同质异”的社团组织面世的曙光。
“这里就是罗陀斯岛,就在这里跳吧!”
*本文出自沈原《市场、阶级与社会:转型社会学的关键议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为阅读及排版便利删除了参考书目,敬请需要的读者参阅原书。
**封面图为中国青基会希望工程宣传照——“大眼睛姑娘”苏明娟,解海龙摄。[图源:chinanew.com]
〇编辑:颜和 〇排版:松鼠〇审核:翰墨/棱镜〇策划:翰墨/棱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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