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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健 | 珍珠窃贼与完美的秩序

J. Schlesinger 社會學會社 2021-11-17
纳森•施莱辛格/谢健(Jonathan Schlesinger),执教于印第安纳大学伯明顿分校历史学系,博士就读于哈佛大学。研究领域为中国与亚洲内陆史、环境史、早期现代帝国、民族和种族、商品与消费。[图源:history.indiana.edu]


在1785年-1810年间,满洲地区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珍贵的东珠消失了。或许更令人诧异的是清帝国动用其权限内的一切手段保护珍珠:设立关卡和税关、施行注册登记制度、统计珍珠数量、惩罚盗采盗窃者、惩治贪污、授权驻防军队进行管理。此时出现了对自然环境的焦虑。道光帝要求“令蚌繁育”;应该让蚌在东北繁衍生息。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朝廷又能做些什么?
 
我们通常把早期现代中国的环境史视作边疆史,商业成长推动中国社会摆脱手工业帝国的束缚。我们可以在文献中看到,特别是在东北地区,汉人定居者把荒野变成粮仓,这预示着民族革命的成功和帝国的终结。这个故事简单、明了,而且具有进步意义:皇帝徒劳地维持原状;汉人移民则开创了全新的局面。
 
本章从满文档案入手探寻这个故事的另一个版本。把蚌纳入这个进步叙事并不太容易,因其并非中国历史的主角。然而如果蚌在历史叙事中变得沉默与无力,那么历史也就不再属于有声者与强者。蚌支撑起了河流生态系统,并通过其所产出的珍珠构建了一个贸易网络,后者将满洲地区和更广阔的世界连接在一起。此外,尤其显著的一点是那些收获珍珠的人既不全是满洲人也不全是汉人:他们有自己独立的管理体系;他们有穿过传统边界进入河床的特殊通道,至少直到18世纪中期,他们仍然独立于地方管理机构。因此,截至那时,有关蚌及其捕捞者的记载更多见于档案:直到蚌消失的时候,帝国的“东三省”(满:dergi ilan golo),也就是满洲,才终于成了一个族群用语。
 
本章考察档案记载的历史:从清朝在东北地区建立东珠采捕制度开始,到蚌的数量锐减,再阐述朝廷为了所谓“令蚌繁育”的目的所付出的努力。清廷管理人参的过程与此相仿:朝廷尽力保护蚌的同时,也保护野生人参并试图阻止人参的种殖化进程。在这两个方面,清廷将人和自然物产的界限划分得越来越清晰,并把自己登于大自然保护者的位置,还命令地方政府维护自己对东北大地的想象。笔者将证明以上所有变迁与满洲地区从最初的满洲故里向东三省转变的话语体系的兴起过程吻合。满洲的地域与自然的界限实际上是一体两面的:二者的界限来源于一个共同的动力。
 
作为生产区的东北
 
清朝的宫廷里有一系列代表着清廷及其东北根源的物品,来自满洲地区的珍珠就是其中之一;它和野味、毛皮一样代表着满洲人、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故乡。也许当时没有哪部文献比1743年颁布的《御制盛京赋》(满:mukden ifujurun bithe)更能展示朝廷对其满洲根源的颂扬了。结束谒陵之旅的乾隆帝在今沈阳郊外被仙境一般的美景迷住了。这首赋罗列了乾隆帝脑海中故乡拥有的一切动物:虎、豹、熊、野驴等等。
 
18世纪中期是清廷的艰难时期,所以从某种程度讲,这篇赋是清廷对当时处境的回应。彼时商业萎缩,人口激增,以至于主政者担心农地或许不能喂饱所有人。为了推动农耕,清廷免去了新垦地亩的税收。1741年,清廷颁布了一项旨在将北京的闲散旗人安置到满洲地区、让他们耕地自养的计划。18世纪50年代,乾隆帝提出收复新疆的部分目的也在于此:这是保护闲散旗人农地的手段。闲散旗人尤其令清廷操心。从意识形态角度讲,旗人是帝国的“根本”(满:da)。但是在京城和各驻防,满洲人似乎丢掉了他们的“旧俗”(满:fe doro)。他们正在被汉人同化:他们的孩子说汉语,热衷汉人的时尚和娱乐;他们在城市里生活,对马匹、狩猎或战争一无所知。所以乾隆帝对满洲胜景的赞美,也是一项政治计划。这种背景之下,他视满洲地区与汉地完全不同也就没什么值得惊奇的了。即便满洲人在汉地城市定居之后已经丧失了“旧俗”,他们的老家依然如故。如果汉地正在腐化,那么盛京仍然保持着纯洁。如此一来,满洲故乡和帝国的其他任何边疆都是不同的:它是独特的、永恒的、不变的。
 
满洲地区远离帝国的政治、商业中心,所以具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仅仅抵达那里就需要与前工业化时代的旅行方式不断做斗争:旅行者要在漫长旅途中穿过山区、泥沼和水流暴涨的小河;这里有强盗,致病的动物、昆虫。重量是一切困难之首:在机械化旅行出现之前,陆上旅行时每走1英里,每包粮食的价格就会上涨3%;以此类推,行进25英里之后,这包粮食的价格就翻一番。所以在长途贸易中,商人只能负担得起那些价值高、重量轻的物品。在华南的水道和海面可以运输更沉重和庞大的商品,所以瓷器和檀木能够有市场。而极北地区的长途贸易则被毛皮、珍珠、人参、蘑菇和茶叶统治着。
 
在清政府的控制下,满洲地区在很大程度上符合经济地理学所说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外围地区模式(market-oriented peripheries)。南方沿海地区的船只把粮食运输到内地市场,反之,北方边疆地区专门输出昂贵而轻便的自然资源,例如毛皮、珍珠、人参和鹿茸。今天,农田从辽东湾新月形的海岸向东北方大约延伸600英里直达中俄边界,然后沿着山脉和雨影区塑造的地理轮廓向西转一个圈,再向南弯曲;我们可以把这个农业带的形状大致想象成海盗的手钩。东边是海拔超过500米的山脉,不适宜农业耕作;干旱的西侧地区,年均降雨量低于500毫米,事实证明在这里发展长期耕作也是不可能的。
 
从1800年差不多直到1900年,该地区耕地的分布仍然局限在盛京的新月形海岸地区;这个核心区域之外,西北广袤的草原和东北的稀树山区中间点缀着属于小农场的零星土地。想象一下,如果我们在1800年的夏天坐着热气球俯瞰,就会发现这一地区的样子远不是今天的钩状。那么我们会看到什么呢?与今日一样,在1800年,气候受季风影响。每年冬天,干冷的风从西伯利亚袭来,到了夏天,潮湿的风又从海上刮来。如果我们随着夏季风向北飞行,就会和今天一样,看到沿着辽东半岛南部平原分布的农田:一条淡绿色的直角农耕带,偶尔被每隔半英里一座的灰色小村庄、5-10英里一座的大村庄、三四十英里一座的小镇打断。尽管有的时候沿海地区变成了牧场,然而某些类型农业的历史贯穿了整个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时期,甚至可上溯至新石器时代。这里曾遭受过明清易代的破坏,然而清朝鼓励移民前往当地参与重建,使农业在17世纪末、18世纪初得以迅速恢复。在朝廷政策的支持下,1681年-1734年人口增长了57%,注册耕地面积是原来的8倍,从1681年的大约31.3万亩(约80平方英里)增至1734年的266.2万亩(约680平方英里)。在这种增长形势下,96%的人口和95%的新注册耕地位于沿海地区;仅有5%的新土地——总数为11.3万亩(30平方英里)——位于沈阳(满:mukden)以北。

貂皮是来自东北地区最昂贵的毛皮。Daniel Cadieux摄 
 
一直到1800年,沿海平原之外地区的农业仍然是分散的,规模亦不大,大多数农庄都分布在大河流沿线的驻防附近:松花江流域的吉林、牡丹江流域的宁古塔、嫩江流域的伯都讷和墨尔根、黑龙江流域的黑龙江城。那里农民的身份非常混杂:有经营旗地以供给驻防之需的旗人;有被从黑龙江安置到嫩江流域种地的达斡尔蒙古人;有按照1741年朝廷的命令被送到伯都讷农庄的北京闲散旗人;而承种大量旗地的汉人移民是从18世纪中期以后以小规模定居者身份来到这里的,他们的到来导致清廷于1762年公布法令禁止他们进入吉林,1776年黑龙江也成为禁区。在驻防之外的黑龙江中下游、乌苏里江沿岸、太平洋海岸,轻型农业(一种与渔猎经济混合的农业)支撑起河谷地带很多村庄。180年之后,今长春和双城之间地区的定居速度加快,从19世纪开始整个地区都加快进度,但是我们仍然不能把之前的满洲地区幻想成一个粮仓;在肥沃的沿海地区之外,农耕依旧不能主宰土地和大多数居民的日常生活。
 
如果热气球带着我们向西北方的内陆飞行,我们见到的就不是南方平原的那种像缝合在一起的农田,取而代之的是棕绿色的草原。大草原自大兴安岭山脉以东150英里处展开,大兴安岭将这个地区与蒙古高原分开。倘若热气球向东飞向太平洋海岸,农田就会让位给覆盖着绿毯的山脉,无数小溪与河流贯穿其中。这些水道汇入世界上最大的水系之——大黑龙江流域(the greater Amur watershed)。后者汇聚了南方的松花江、牡丹江,以及朝鲜半岛北部广阔低地的乌苏里江,最终倾流入库页岛附近的太平洋。就像哈德逊河口与纽约城的关系一样,黑龙江江口是河岸、海岸和岛上贸易的连接点。以上所有河流都生长着淡水蚌。
 
早在清朝统治之前,东北就已经算是物产丰富之地了。珍珠成为重要贸易物资的历史不晚于辽代(907年-1125年)。有关进贡毛皮的最早记录出现在汉代(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在明朝和朝鲜对毛皮和人参需求的刺激下,从15世纪开始,记录贸易信息的卷宗开始增多。晚明时期,这些贸易把远自黑龙江流域的商品、人和位于明朝边界开原城的大市场连接到一起。在哈达部的领导下,扈伦四部联盟(明代文献将其称为“海西”女真)利用明朝颁发的贸易敕书垄断了16世纪初的贸易,这一点就像16世纪末、17世纪初,努尔哈赤想尽办法掌握该贸易一样。东北地区没有统一的语言、政治制度、族群身份或地形环境。在这个时期,能够把所有人统一成一体的唯一力量就是贸易。
 
长途贸易对于满洲地区的经济尤其重要。清帝国、朝鲜和德川幕府治下的消费者推动贸易,汉、满、俄、达斡尔、鄂温克、阿依努商人起了促进作用,而其基础是那些分布在黑龙江流域森林高地的猎户、矿工、采珠人。17世纪,汉商在这个地区日益活跃,但他们并不孤单:达斡尔人、鄂温克人与喀尔喀蒙古的贸易商队和整个大兴安岭的毛皮猎手保待联络,他们还利用“安达”(满:anda)关系促进嫩江流域商业的发展。有清一代,鄂温克人也在边界与俄国人展开贸易,虽然很久之前签订的《尼布楚条约》禁止这种行为。松浦茂利用档案证明,其他以黑龙江三角洲和库页岛为中心的族群首领通过与清朝宫廷保持特殊的婚姻关系,获得女婿(满:hojihon)的身份,进而参与朝贡以建立自己的毛皮贸易网。在很多人的印象中,19世纪末、20世纪的“满洲”沦为殖民地外围地区。但我们不应被满洲地区的现代命运蒙蔽双眼:在18世纪、19世纪初,这个区域是有自主权的商业中心,它和周围的西伯利亚、汉地、北海道和朝鲜一样可以对外部市场做出回应。
 
历史上所有的满洲地方政权都仰赖这种商业活动,但是它对清朝崛起的帮助最大。对入关前满洲地区出口高端商品价值的估算令人瞠目:17世纪初期,仅仅因为购买人参,明朝就把进口白银总量的1/4拱手送往满洲地区。女真人或满洲人并不是来自森林的原始游牧民;相反,受16世纪贸易发展的推动,像努尔哈赤这样的女真酋长是以“商业资本家”而非简单的猎人身份发家的。白银居于努尔哈赤政权日常生活的中心,这一点和其他同时期的政权没有区别:南海的“海盗”郑氏、在呼和浩特兼营农牧业的俺答汗政权、与努尔哈赤竞争东北支配权的明朝将领毛文龙的雇佣兵集团莫不如此。清政权诞生于环绕着晚明帝国的“白银链”;它是早期现代世界的产物。
 
在满洲故乡之外:帝国机构和种类
 
尽管满洲人长期以来一直把“满洲地区”作为故乡,但这里不仅仅是他们的老家。在17世纪最初的几十年中,清朝的前身——1616年-1636年的所谓金国(满:aisin)——扩张到乌苏里江流域、黑龙江上游以及太平洋西岸。一代人之后,到了17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帝国又向北、东调兵以抵御沙皇俄国军队的进犯,其高潮是1689年签署《尼布楚条约》。此后,随着准噶尔战争(17世纪90年代至18世纪30年代)爆发,清朝的战略重心西移到嫩江流域。最早一波军事化措施是建立八旗以及朝贡制度;第二波是设立将军和驻防系统;第三波是编设新旗,将朝贡网络扩展至黑龙江下游和库页岛。
 
驻防甫经设立即成为当地行政和商业中心。1683年之后,东北地区的所有驻防旗人都被纳入三个将军(满:Jiyanggiyiin)的统管之下:三个将军各管理东北的一个地区:盛京(汉文又称奉天)、吉林(1676年之前被称为宁古塔)和黑龙江(满:sahaliyan ula)。三将军之下是副都统(满:meiren i janggin),他们管理驻防附近较小的区域。早在康熙朝,出现在驻防的汉人数量就已相当庞大,其中有汉军旗人、遣犯和持有执照的商人。商人在驻防之外(通常是南门外)开设“商业区”(满:puseligiya,当时称买卖街);在18世纪,这些群体待续壮大。不过,管理当地的行政机构与内地的不同:尽管我们现在把东北归为中国的“省”,但直到帝国最后的几十年,朝廷还将其作为满洲地区管理,不是省而是领地(满:golo)。
 
但是从来都没有某种单一的统治逻辑足以将这个地区统一起来。例如,这片广袤的区域并没有都被当做满洲故地。清廷在初期将三个地区和故乡做了明确区分。他们的故乡被称作“盛京”,这个概念包括盛京和吉林的一部分地区,两者组成了“大盛京”(Great Mukden)。朝廷根据不同的规则统治盛京,并使用崇高的词汇。例如,这个地区在汉语中被称为“繁荣的都城”(汉:盛京)或“奉天之命”(汉:奉天)。而黑龙江和吉林就不是这样了。这两个地区位于中俄边界,对于朝廷而言具有很高的战略价值,所以被辟为特殊的军事区。然而,这两个地区并没有被视作满洲皇室的发源地,也没有得到特殊的名号。康熙帝的看法在这个问题上很典型,他认为黑龙江和宁古塔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与皇室真正的故乡盛京“邻近”,然而它们并不属于后者。后来在乾隆时期,朝廷开始在更大地理范围内推行合一化:1736年,清廷停止向东北发遣汉人罪犯;1740年,全面禁止汉人移民;1751年,皇帝下令东北地区的高官必须是满洲人。
 
作为一个整体,这三个地区算不上满洲人的故乡,一如西伯利亚之于俄国人、美国之于英国人:总的来说,满洲地区和汉地一样,是一个轻度军事化的地区。而实际上在这里,满洲人及其他八旗成员并不占人口的多数。例如根据1806年的估算,在黑龙江,旗人仅占当地总人口的1/10。朝廷在当地的统治也不以满洲人为主体族群。与普遍推行州县制的汉地不同,东北的行政体制并不统一:有些人归八旗管理;有些人处于这个体制之外;也有些人属于东北地区特有的八旗体系。而且,清廷对每个群体都有特别的治理方式:有些人被限制在固定区域内;有些人可以去很多地方。在地方层面,没有一种单一的行政体系把朝廷和当地人群统合在一起。
 
尽管当地行政系统非常复杂,但考察像毛皮、珍珠这样的商品有助于我们理解这种混杂的管理模式。例如朝廷宣称对东珠拥有特殊的所有权,除了朝贡以外的珍珠贸易都是非法的。一般来讲,贡品(满:jafarajakaalban;蒙:alban)代表地方对朝廷的一种特殊义务。尽管朝贡没有统一的模式、仪式或管理机构;但朝贡行为根据上述的贡品、地域和人群各有不同。然而,至少在东北地区通常只有一种法则有效:一个人只要加入八旗满洲,就可以免除进贡的义务。虽然有例外的情况,但是朝廷很少要求旗人进贡毛皮、珍珠或人参(始于1730年)。
 
在地方,毛皮进贡者与旗人的区别和这个政权的历史一样悠久。最早的毛皮进贡记录可追溯至1599年,当时一批由100人组成的“虎尔哈”家族向努尔哈赤献上狐皮、貂皮。1607年,努尔哈赤强迫生活在太平洋沿岸牡丹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瓦尔喀”上缴额外的贡赋。就这一点而言,1641年投降清廷的大约500名瓦尔喀人(在汉文文献中被称作“库雅喇”)群体的经历非常典型。“虎尔哈”和“瓦尔喀”是两个含义宽泛的名词,指各种捕猎毛皮动物的人群;也适用于大约300-3000名生活在村落(满:gasan)中的部落民。17世纪初,一个太平洋沿岸村落的居民因为恐惧努尔哈赤的军事扩张,集体逃入勒福群岛(Lefu Islands),即今波西耶特湾(摩阔崴)的阿斯克尔德岛(Askold Island, in Posyet Bay),并从此定居下来。然而事实证明,他们自治的历史非常短暂。1641年,清廷派遣一队装备了火炮的士兵,强令他们立即投降。村民后来被安置到位于图们江江口的珲春的一个村子,他们每年必须进贡海獭皮。1714年,清廷设立珲春驻防,将这些居民纳入八旗。入旗之后,他们马上被免去进贡的义务。(类似的模式在整个地区都适用。到18世纪30年代,生活在黑龙江中游的村民也被编入八旗,成为“新满洲”或“库雅喇”旗人,他们被勒令进入驻防生活,并且开始像农民一样劳作:官方为他们提供土地、农具,在某些情况下还赏给奴仆,朝廷命令他们通过农业供养整个群体。
 
倘若我们追寻毛皮、珍珠等商品在黑龙江和吉林的源头,就会发现它们和满洲人没有关系;相反,我们会找到一个游离于八旗制度之外的人群:黑龙江三角洲和库页岛中的自治村民、盗猎者和黑市商贩、东北独有行政机构的成员,例如所谓“布特哈”(满:butha)八旗。我们会在第四章看到,那些生活在遥远的库页岛上的人仅仅与朝廷保持名义上的隶属关系。其他人,像“布特哈”旗人和朝廷具有特殊的紧密关系。历史证明他们是帝国最忠诚的臣民之一。
 
人数最多的“布特哈”旗人群体是生活在黑龙江西部的嫩江河谷与黑龙江上游的布特哈八旗。他们的名称隐去了两个虚构的信息:他们既不是单纯的“猎户”也不是一般的正身旗人。正身旗人每月从政府领取俸饷,但是布特哈旗人直到1760年才开始享受这项待遇,并且仅有半俸。布特哈旗人本身也有明显的区别,由各具特色的群体组成,其中有来自东北的索伦、达斡尔、鄂伦春、陈巴尔虎和毕拉尔,以及在准噶尔战争期间从西北迁来的特楞古特、克尔萨喀勒、乌梁海等。相反,八旗的主体被更简单地区分为满洲、汉军和蒙古。此外,八旗成员没有任何进贡义务,而每个身高达到5英尺的布特哈八旗成年男子每年都得进贡一张貂皮。清廷每年在齐齐哈尔组织“会盟”(满:culgan)以方便征收贡品,这是东北地区独有的正式行政机构。
 
不过,虽然布特哈旗人有进贡毛皮的义务,他们的职业都不是“猎户”。达斡尔人(又被称为萨瓦尔察)大多是种植粟、荞麦和大麦的农夫;很多人还是活跃于商队贸易的买卖人。达斡尔人与索伦人(也被认为是鄂温克)保持着密切关系,后者主要经营畜牧业,但也种地、渔猎。其他布特哈旗人还包括陈巴尔虎蒙古人,他们在被清朝控制之前就已经臣服于达斡尔——鄂温克“索伦”联盟,当然还有其他蒙古人,例如原本居住在漠西蒙古地区、在准噶尔战争中投降清朝的厄鲁特人,他们被安置在呼伦贝尔。只有鄂伦春在清代档案中被称为“墨凌阿鄂伦春”和“雅发罕鄂伦春”,分别担任猎手和诱捕野兽的猎人。“布特哈”这个名称表示一个人在进贡体系中扮演着毛皮者提供的角色,而不是一种生活方式。
 
其他负责进贡的人处于八旗体系之外,这些人大部分生活在黑龙江流域、太平洋沿岸、库页岛。松浦茂是最早大量使用东北地区满文档案的学者,他近期对作为毛皮生产中心的上述地区进行了前所未有的详细考察。他发现,在17世纪末,零散分布于东北主要河流附近的村庄属于一个令人目眩的大熔炉,其中大部分族群已经被人遗忘:黑龙江中游的墨尔哲勒(Merjele)、托科罗(Tokoro)以及赫叶(Heye);松花江下游的吴扎拉(Ujala)、巴雅喇(Bayara);黑龙江中游和松花江之间的努叶勒(Nuyele)、格伊克勒(Geikere)和扈什喀礼(Husikari);以及在清初被汉人遣犯和耶稣会旅行者称为“鱼皮靴子”或“费雅喀”的人群:他们是主要居住在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交汇处的齐雅喀喇(Kiyakara)、乌尔庚克勒(Urgengkere)、霍尔佛科(Horfoko)、纳穆都鲁(Namdulu)、穆礼雅连(Muliyaliyan)、古法廷(Gufatin)和锡努尔扈(Sinulhu)。每个群体都和朝廷保持特殊关系;他们也不都把自己视作清朝理所当然的合作者。像墨尔哲勒、托科罗、赫叶、吴扎拉于1674年被编入“新满洲”,并安置到位于宁古塔的军事据点。其他族群则发起了抵制,离开当地并且避免被编旗。有些游离于八旗之外的群体要去宁古塔缴纳毛皮年贡,1779年之后,有些去更偏北的三姓(满:ilan hala),朝廷希望在这两个地方吸引他们并且控制毛皮贸易。朝廷也从以上两座城市向黑龙江下游派遣官员征收太平洋沿岸和库页岛居民手中的毛皮。因为在这种地方的统治力有限,所以清朝通过当地世袭的“姓长”(满:hala i da)、“乡长”(满:gasan i da)、“子弟”(满:deote juse)、”乡民”(满:ba i niyalma) 而非八旗实行管理。
 
与被朝廷认定的家族和村庄并行的是特殊的“女婿”(满:hojihon)和他们的妻子(满:sargan jui),这是另一个朝贡体系。“女婿”来自黑龙江三角洲,但他们不去宁古塔或三姓,而是亲自前往北京的朝廷进贡。反过来,他们可以获得朝廷颁发的特殊礼品(满:ulin),还能加入由官方组织的与北京满洲旗下妇女的婚配。他们的赴京旅程以漫长而艰苦著称,他们不仅要克服后勤上的缺陷,还要战胜疾病。不少人死于天花。然而,在18世纪很多“女婿”多次勇敢地奔赴北京。根据记录,有一个人一生667次赴京。完成旅行的报酬相当优厚。和其他人一样,这些“女婿”并不需要亲自捕猎毛皮动物。他们的毛皮都是从黑龙江以北遥远的森林或库页岛的山区买来的。实际上,“女婿”经常冒险亲自登上库页岛购买最罕见、最珍贵的毛皮,包括黑狐皮和北极狐皮。利用与朝廷的关系作为杠杆,他们控制了自太平洋海岸延伸至库页岛、直至北海道的贸易网。他们的政治中心就是他们自己。
 
不过,要注意的是,我们究竟是如何想象清朝东北地区的。现在,大多数历史学家认为满洲地区是清廷利用封禁政策保护起来的一块特殊边疆,汉人被禁止进入这块与世隔绝的满洲。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会把本不存在的功能赋予满洲的历史:对汉地开放。然而如果把东北地区称为“满洲”或想象其在族群上是一元的,我们就不光抹杀了当地历史的复杂性,也忽略了人群和族群分类在清朝的意义。一如我们将看到的,“满洲地区”作为一个地理分类是有意义的。然而满洲地区的历史并不仅仅是一部满洲人与汉人的历史;如果不认真考察其他人群,例如索伦、“女婿”和“布特哈”,它的环境史就是模糊不清的。
 
从这个抽象的角度看,乾隆帝对盛京的理解是正确的:满洲故里在帝国、消费者的想象中和自然资源方面“曾经”与汉地不同。然而盛京和东三省还不是一回事,即便在帝国的建构中,前者也仅仅是一部分。实际上,这里不是单一的满洲人的空间,而是一块在统治机构和族群两方面具有多样性的大地。有些地区由将军通过八旗驻防网络统治,南部沿海地区有属于自己乡村系统的汉人农民,以及生活在蒙古盟旗之下的草原牧民。黑龙江和库页岛上的村民通常每年要进贡,但又享有自治权。此外还有专属于东北地区的特别机构,例如布特哈八旗,其管辖的旗人虽然生活在“八旗”体系中,但和标准的旗人有别,而且要以指定的“猎户”身份每年进贡毛皮。于是,一个重大的反讽就摆在我们眼前:那些为朝廷提供满洲物产的“猎户”和其他人群根本不是满洲人。
 
乌拉、珍珠和清廷
 
生活在乌苏里江上游的另一个“打牲”群体为朝廷提供东珠:打牲乌拉(满:butha ula)。和布特哈八旗类似,打牲乌拉也和标准的旗人有别,其本身具有多种来源、因长期参与朝贡体系而得名。然而与嫩江流域的布特哈旗人不一样,打牲乌拉不需要缴纳毛皮:他们的主要责任是尽可能多地采集东珠。通过乌拉,清廷垄断了从朝鲜边境的图们江流域到汇入黑龙江各条河流中生长的所有东珠。对珍珠的管制超越了地理边界: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买卖、运输。东珠只能作为“贡品”由乌拉献给在北京的皇帝。
 
乌拉在明代的史料中被称为“江夷”,他们在16世纪和17世纪初开始处于东珠贸易的优势地位。随着努尔哈赤政权崛起,乌拉成为最早参与反抗的部落之一。一系列的婚姻联盟以失败告终——努尔哈赤曾将一个女儿嫁给乌拉首领布占泰,而布占泰“又以鹘箭射太祖侄女娥恩哲”,因此这个婚姻联盟于1603年瓦解,努尔哈赤于1613年亲自率军征服了乌拉。从此,乌拉成为皇帝和满洲贵族的包衣。后来,乌拉包衣开始有义务每年为朝廷提供人参、蜂蜜和东珠。在18世纪初的军事行动中,更多的投降者被编入乌拉旗,包括分别于1742年和1792年入旗的索伦和达斡尔布特哈。从此,有些乌拉旗人成为包衣旗人,而其他人则属于八旗。将二者联系在一起、成为乌拉旗人的因素是他们的进贡义务和在帝国中的独特地位。在吉林驻防城以北的地区,乌拉旗人保持着自己独有的管理机构——衙门。但是从行政角度讲,他们又处于吉林将军的管辖之外。乌拉的最高长官总管(满:uheri da)直到1748年都要向内务府的分支机构都虔司(见图2-1)汇报公务。

图2-1 改革前乌拉旗行政机构
 
尽管乌拉处于八旗制度之外,但是朝廷仍以军纪约束之。所有采珠人被归入“珠轩”(满:tana butara meyen),接受总管翼长(满:galai da)、骁骑校(满:funde bosokii)和领催(满:bosokii)的管理;平均每20名采珠人设置一位长官。这里官员的工作具有季节性。前往某些贝床需要走上大约1000英里,每到采珠季节跋涉3个月也不是稀罕事。如果走水路,他们就乘坐3人独木舟;在陆地上,长官骑马,其他人步行。在这个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总管都会对珠轩做记录:官员的姓名和品级、珠轩成员的名字、分配口粮以及供给每个小组的马匹、火枪和独木舟的数量。每季,总管都会亲自去某个选定的地区,考察贝床产珠的清况。
 
贝床广泛地分布在黑龙江流域,包括松花江和乌苏里江水系,以及汇入中朝边界图们江的众多河流。我们很难明确他们当时要找的究竟是哪个特定的品种:在这个地区至少有10个属、14个种的淡水蚌能够产珍珠,包括背角无齿蚌(英:Chinese pond mussel;拉丁:Sinanodonta woodiana)、褶纹冠蚌(英:cockscombpearl mussel ;拉丁:Cristaria plicata)、薄壳淡水蚌(英:thick shelledriver mussel ;拉丁:Unio crassus)以及另外两种淡水蚌:米氏珍珠蚌(拉丁:Margaritifera middendorffi)和珍母珍珠蚌(拉丁:Margaritifera dahurica)。尽管最后一种珍母珍珠蚌最有可能就是为清朝提供东珠的那个品种,但我们仍然难下定论。今天,我们对淡水蚌种类的了解不比清朝人更多。20世纪研究当地蚌类生物的自然历史学家发现,很难将淡水蚌的现有分类与基于遗传学的研究统一起来。
 
倘若我们试图将清朝和今天的珍珠蚌分类一一对应,问题就会变得更复杂。满语和汉语区分“东珠”(满:tana)和“珍珠”(满:nicuhe),但对“蚌”(满:tahiira)则未进行区别。1581清帝国于8世纪初编纂的盛京地方志《钦定盛京通志》对各种长条形的“蚌”和圆形的“蛤”及其淡水、咸水种类做了区分。该书还提到细长的淡水蚌会孕育最有光泽的珍珠。这之后问世的地方志《黑龙江志稿》说东珠是由松花江蚌孕育的,后者丛生于深水河床,贝壳有自卫能力,会给试图打开蚌的采珠人带来危险。不过,找到蚌的采珠人会得到丰厚的回报:“珠,淡青色,大可半寸,小者如菽豆。”
 
实际上,我们对采珠过程的了解远多于对蚌的认识。采珠工作需要耐心、经验和技巧:找个“大者”可不容易。一旦一队珠轩找到了贝床的位置,桨手就用杆子扎住蚌,再捞上来。他们在岸上用明火烘烤蚌,直到贝壳张开,露出里面的包容物。也许只有千分之一的蚌里有珍珠。当然,能够孕育贡珠的蚌更罕见。朝廷出台了一个重量分级系统,最低标准是半分(大约0.2克)。朝廷还将每颗贡珠的重量记录在案,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即便在贡珠中,小珠子也远远多于大珠子。以1797年的收获情况为例,当时产出了935颗珍珠,但只有3颗的重量超过了10分(3.8克或19克拉);而91%的珍珠重4分(1.5克)甚至更轻;41%的重量不足1分(0.38克)。1798年的情况也差不多。
 
多个衙门对采珠人每一阶段的工作进行记录。他们出发后每个月,总管都会向北京发送花名册和简报。每队珠轩回来后数日内,总管统计所有送来珍珠的种类、尺寸,随即进贡给皇帝。总管进而记录东珠(满:tana)、珍珠(满:nicuhe)的总数,并将前者划分为五个等级:珍珠、微光东珠、单面东珠两面东珠、上好东珠,只有最后一种可以献给皇帝。然后他把珍珠包装起来、放进箱子,由武装护卫解送到北京的内务府。在北京,户部和都虞司在把珍珠交给内务府之前再次检查和称重。
 
为了鼓励生产、强化纪律,朝廷不仅付给采珠人月饷,还奖励超额完成任务之人、惩罚落后者。1701年,康熙帝制定的标准是每队珠轩需要上缴一、二等东珠16颗。每多采1颗珍珠,骁骑校就能得到2匹毛青布。多30颗,朝廷就会再增加2匹毛青布,还可另外获得1匹缎子。总管获得丝绸,领催也可根据其珠轩的收获量获得奖励。如果他们能多进贡1000颗,骁骑校就可以加一级。然而,少收获1颗,骁骑校鞭十;少10颗,骁骑校罚俸一个月,领催鞭责;少20颗,骁骑校罚俸一年、降一级,领催鞭一百。朝廷对产量的预期是很高的。
 
为了既满足需求又减轻采珠人的负担,朝廷逐渐提高薪酬,并且增加加入这个系统的人群数量以减少个人的定量。在18世纪,珠轩的数量达72到原来的三倍,1701年有33个,1733年76个,1799年94个。为了促进增产,朝廷免除了乌拉的其他进贡义务,例如采集蜂蜜。随着越来越多人加入珠轩,人均贡珠量相应减少。1754年,人均需要缴纳0.67颗;1767年之后,这个定量降至人均0.5颗。这一年,尽管定量减少了,但每个人都得到了奖励。
 
从某种角度讲,朝廷降低定额、提高奖励是因为采珠的负担过重。1796年,乌拉总管吉禄为自己的手下请求宽大,其原因在于贝床之间的距离“宽广”(满:onco leli),“相距数百里至二三千里不等”,采珠人需要跋涉1000英里才能抵达高产贝床。山洪让河流无法通行,暴雨之后到处变成泽国。在某些情况下,因为珠轩需要花费数月才能找到贝床,所以采珠人在开工的时候已经筋疲力尽了。有些人因为劳动辛苦和采珠地点偏僻而逃走。1798年,一位36岁男子——通缉令描述他面黑、有麻子,穿蓝色裤子、戴毡帽、脚踏羊皮靴——于启程4天后失踪,官方随即展开全省通缉。
 
这项工作也会引发人命事故。1809年发生了一场灾难,在瑷珲附近的阿尔沁河(Arcin River)有人因独木舟倾覆溺毙。同年,领催巴彦保(Bayamboo)带领的一队珠轩成功地采到了6颗0.8分到2分大小不等的东珠(0.3-0.76克,1.5-3.8克拉)以及2颗标准尺寸的珍珠。他们把珠子包装好之后就沿着瞻河(Jan River)而上,但当时巴彦保的独木舟撞上了一块岩石:巴彦保、3名采珠人、装着贡品的盒子——以及所有食物和装备——都沉入水中。1人溺死,珍珠全部遗失了。因为巴彦保没能避免事故,朝廷亳不留情地做了处分:“东珠系进贡之物,巴彦保采获东珠之时即应慎之又慎。”殉职的旗人家族获得了12两银的抚恤金。
 
最近整理出版的珲春驻防档案为我们提供了打牲活动特别具体的画面。乌拉珠轩在每年阴历三月从珲春地区过境。大多数珠轩来自于珲春驻防距离不远的地方,他们向西前往布尔哈图(Burhatu)、噶哈哩(Gahari)和海兰河(Hailan Rivers)——后者流入图们江——或向东北前往汇入黑龙江湾和太平洋的绥芬河(俄:Razdalnaya)及其支流地区。其他珠轩有时去宁古塔地区,在牡丹江、富尔加哈江等更东北的河流上劳作。
 
在嘉庆朝(1796年-1820年),珲春驻防衙门对所有进入该地区进行采珠活动的珠轩进行记录。由档案可知,通常每名采珠人会得到0.6石(满:hule)谷子和1匹驮马。珠轩一般都有武装,多数情况下会有两杆火枪,配备弹丸以及火药。此外尤其显著的一点是,档案显示这一时期在珲春地区工作的采珠人数量减少,从1798年的112人减至1818年的85人。
 
然而最令人吃惊的是珲春档案告诉我们:从1786年开始,珍珠产盘骤减。档案还显示整个系统在何种程度上被打破。减产在1786年-1790年的5年之间尤其显著:在布尔哈图江,东珠产量从每年87颗锐减至18颗;在噶哈哩河,产量从78颗降至17颗;在海兰江,从75颗减至0。在19世纪初期,以上三条江的东珠产量都出现了短暂而微弱的恢复,但之后又出现减产,并长期停滞。1786年,珲春地区出产了240颗贡珠;1819年仅有36颗,是原来产量的15%。
表2-1 1795-1815年吉林地区珍珠收获统计

实际上,保存在北京的满文档案对吉林地区的记载与此相似:在18世纪最后几年,珍珠迅速减产,19世纪初经历过短暂恢复,但之后又出现了滑坡(见表2-1)。在1795年-1815年之间,该地区珍珠减产至原来的1/3,从产量最高的1750年的2890颗降到不足1000颗。这样,我们需要思考的也是当时皇帝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满洲地区发生了什么?哪里出了问题,怎么才能解决呢?
 
蚌、人以及秩序的问题
 
淡水蚌的数量可不是那么容易减少的。蚌的适应性强,因此能够从上古繁衍至今。它们的繁衍策略相当复杂:已经受孕的雌蚌将幼虫射出、粘在鱼的腮上,这样幼虫就能在富氧环境中生长,还能被带往新的溪流、江河。等长得足够成熟,幼虫变为蚌,就掉进新的河床。尽管它们是有性繁殖的,但在极端环境下,也会出现雌雄同体和单性繁殖的情况。这种适应性可以帮助我们解释为什么蚌的密度对其繁殖没有影响:蚌的数量越少,依靠自身进行繁殖的雌性就越多。因为淡水蚌永远不会停止繁衍,并能生存100年甚至更久——它们是寿命研究(gerontology)中已知最长寿的无脊椎动物之——所以雌蚌在一生中可以繁衍亿万个幼虫。
 
考虑到资源的性质,很难——也许永远不可能——找到18世纪之后蚌数量减少的环境、政治和社会原因。蚌的幼体对沉积物很敏感,我们可以设想造成它们数量减少的罪魁祸首是沉积物或某种泥沙。然而,档案总是指向不同的方面。因为只有打牲乌拉是唯一既收获珍珠又对整个过程实行稽查、监管的人群,所以朝廷一开始就怀疑当地人进行了多种犯罪活动:盗窃、盗采、走私以及撒谎。在18世纪末危机前很久,朝廷就已经试图强化纪律。早在1682年(康熙二十一年),康熙帝就宣布宁古塔“乌拉牲丁”自行收集蛤蜊、蜂蜜、水獭或东珠是犯罪行为,要比照盗挖人参75例处罚:首犯绞刑,从犯枷号两个月、鞭一百。此外,买卖政府颁发的执照也要鞭一百、枷号两个月。
 
同样,朝廷于1724年试图强化对长城沿线的控制以遏制走私。为了鼓励士兵的热情,官方规定对截获珍珠超过400分的士兵发放一笔现金奖励,其金额是珍珠重量的5倍;如果超过1600分,主管官员升一级。反过来,如果走私贩成功地进入内地,主管官员会被降三级,巡察兵丁杖八十。一旦发现有明知故纵、受贿卖放情节,主管官革职,巡察兵丁杖一百枷号一个月。不过从长期看,以上举措没有效果:1733年又有关于蚌“缺少”的报告送到北京。
 
珍珠产量的问题日益增多,朝廷开始授权给驻防将军,以强化他们在属地的权力,并对乌拉施行更强的监管。1741年,乾隆帝批准了奉天副都统哲库讷的建议,在通往吉林的参山和产珠河流的水陆通道沿线设立守卫。清廷不计成本,在穆棱河、绥芬河的贝床附近设立岗哨,即卡伦(满:karun;蒙:qarag ul)。不久之后的1748年,朝廷又接受了一项更引人瞩目的建议:由吉林将军监督所有采珠行动(见图2-2)。这样,乌拉总管就成了这个体系中的第二号人物:所有的注册、统计、与朝廷联络工作都归给吉林将军衙门,珍珠一送到北京就被贴上吉林将军的封条。尽管乌拉牲丁仍然承担这项工作,但他们丧失了自治权。采珠成为一项边疆事务。
 
1748年的改革对当地产生了影响;它不仅仅是行政机构顶层的洗牌。最主要的是,在边疆地区的官员立即开始强化巡查和控制。1751年,增设了新卡伦,朝廷于1759年、1762年两次增加乌拉军队的军官。地方政府把乌拉总管原有的一些责任也接管过来,包括编订户口,这项工作决定采珠人的工资和补贴。与此同时,乌拉牲丁开始扮演采珠人和巡察兵丁的双重角色。在前往贝床的路上,他们还要扫荡、调查过境村庄和重要隘口(满:oyonggo kamni bade)。一但发现了走私犯或盗采者,就把他们抓起来,起获赃物,禀告将军衙门。回来之后,他们在分散于黑龙江、宁古塔、伯都讷、三姓和阿勒楚喀的检查站和卡伦就位。他们都得把自己在以上环节中的活动报告驻防官员。
 
图2-2 乌拉旗行政体系
 
然而这些改革措施既不能阻止珍珠的周期性减产,也不能遏止18世纪80年代之后东珠产量断崖式的暴跌。于是,朝廷转换了策略。除了设立更多岗哨、边境检查站和人力外,清廷还暂停了整个采珠事业。1781年,乾隆帝第一次下令暂停进贡珍珠:5年之内,包括乌拉旗入在内的任何人都不得前往贝床。10年之后,乾隆帝解释道:

宫中所贮顺治、康熙、雍正朝东珠俱属上等,且从前采获者亦佳。此数年来所得东珠俱非上品。此非松花等江生珠地方不能出产。若令休养数年,谅上等之珠可复得。

这个问题来源于珍珠容易被“ 偷盗的特性”(lootabiliy):

然彼处地广河多,戒备倘有不尽,仍不能禁盗采…… 此项上等东珠虽经贩卖,亦必卖与该省富商并收买人参之人,遂带至内地。谅唯不令出境方能杜其买卖。

这种暂停需要对边疆和市场进行更严厉的控制。因此乾隆帝命令吉林将军秀林打击走私;秀林将命令传达给各驻防;各驻防再通过卡伦系统执法。1796年,为了与帝国新政策保持一致,秀林证明他们“令从前采蚌稀少之河流休养”并且“严查盗采”。同时,为了保持生产的可持续性,朝廷允许乌拉旗人将采珠活动扩大到额尔楚克河(Ercuke River),那里的蚌仍然“多产,成色好,尺寸亦大”。这一年共有80艘独木船启航。翌年,出动的独木舟达到70艘。生产并未停顿,只不过换了个地方。
 
然而,贝床数量持续萎缩。1799年,乾隆帝的继任嘉庆帝下令再禁采三年。他从三个层面论证了自己的政策:为筋疲力尽的采珠人减轻负担;保证蚌休养生息;展示皇帝对众生的仁慈。一如他自己所说,“此朕怜惜物命,并非珍爱其珠也”。1802年,朝廷增设更多副都统以监管卡伦。然而在19世纪初,黑龙江驻防附近的呼兰河(Hulan River)、讷默河(Neme River)以及宁古塔附近的绥芬河、穆棱河附近的蚌日益减少。皇帝再一次下令禁采“数年”,以便让蚌“繁衍生息”(满:fusembure ujime)。然而蚌的并未数量恢复。
 
最后,就连最低产量也得不到保证了。1821年,嘉庆帝的继任道光帝(1821年-1850在位)再次恢复三年禁采令。在1800年-1805年间,“恢复数量”确有必要。为了执行政令并打击盗采,道光帝下令在河口、山中关隘设立更多卡伦。1822年夏,即三年禁采周期的第一年,兵丁对这一区域做了勘察,黑龙江和吉林官员经过长期磋商,划定了双方辖区和各自职责。朝廷将珲春分成6个汛地(policing zones),每个汛地有自己的卡伦,每逢夏季采珠时节就驻扎兵丁。朝廷还授予地方政府更多权力:例如,1824年,吉林将军衙门获得指派所有负责采珠事务的乌拉笔帖式的权力。
 
至少从收获珍珠数量的角度来看,以上改革未见效果。1825年,采珠业重开,但结果非常令人失望。1827年吉林将军禄成在报告中称,当地贡珠“颗小,无甚用处”。皇帝将此归因于“若每年采收,则蚌多损”,而采珠人付出的努力和艰辛也会增加。于是他下令再让贝床休养三年,以便“令蚌繁育”。他还命令黑龙江将军、吉林将军对通往贝床的陆路、水路通道沿线的卡伦加强管理。当年夏天,士兵被派去新岗哨。1827年,皇帝再下令禁采,贝床得到“休养”;朝廷分别于1830年-1832年、1833年-1835年各禁采三年。每个周期结束,皇帝都下令打开贝床,结果每次都失望地下令“停采数年”。任何人都没有碰剩下的蚌;甚至无人进入这个地区。这块大地被永远维持在一个未被破坏的自然状态。
 
清政府尽了最大努力保护珍珠业,但最终以惨败收场。我们应如何理解其令人吃惊的“令蚌繁育”的努力?蚌的消失为何被当成重要的事情?若干答案似乎有说服力。考虑到这个地区的历史和朝廷的实用主义,我们可以推测其保护政策反映的是财政利益。对于东北而言,商业逻辑既非新鲜亦非舶来。朝廷的内部档案《满文老档》强调努尔哈赤公正、慷慨、胸怀大志。明朝史料对他的描述为:他不是道德权威,而是通过控制自然资源获取权力的强人。朝鲜王朝对其他通过出口毛皮获取权力的女真首领的记载也与此雷同。1644年之后以及在整个18世纪,清廷仍然通过出口毛皮和人参获取巨额利润。具有如此多利害关系,我们是否可以证明清廷是从利益和权力的角度看待珍珠呢?
 
简单讲,答案并不完全如此:就像《满文老档》强调努尔哈赤正直一样,档案指向了其他方向。1821年,道光帝从两个愿望的角度证明1821年禁采的合理性:“节省民力”和“爱护珠蚌”。第一个愿望—— 仁慈地对待采珠人——是清朝意识形态的基础。采珠人的工作的确既危险又辛苦,而且,即便朝廷鼓励采集,它也将自己视作乌拉的保护者。虽然朝廷显然别有所图,但它依然冠冕堂皇:例如在1732年,清廷派乌拉兵丁参与军事行动,雍正帝就从减轻牲丁劳苦的角度为自已开脱。

第二个解释——“爱护珠蚌”——更令人好奇,也更值得我们注意。难道朝廷开展了一场类似于环保主义的行动?抑或我们应当对野心勃勃的清帝国苦心设计的托词置之不理?如果我们考察一下当地利润最丰厚的人参贸易,就会看到其中存在某些超出财政逻辑的因素。
 
人参的案例
 
清帝国对人参生产的管理是我们研究珍珠问题时非常有助益的参照,也可以显示引发珍珠危机的深层原因以及朝廷的反应。两者有完全平行的历史、重合的法律和管理机构、围绕二者的保护形成了雷同的话语。不对人参的问题做一些了解,我们就不能搞清珍珠的历史。学者们已经深入地考察过清朝的人参垄断政策,目前已有多部专著(甚至多卷本作品)问世。借助满文档案,我们可以强调满洲地区人参环境史的某些问题。挖参与采珠具有很多共通之处:二者地域重合、1800年左右都出现了令人不安的减产、清廷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作为应对,包括授权地方政府打击盗采、走私和治理腐败。但与珍珠不同的是,当野生人参最终在野外变得稀少时,刨夫开始驯化这种植物,并且尝试人工种植。然而,朝廷拒绝接受这种园艺革命,反而烧毁种植秧参的农田:没有人参似乎也比秧参好。
 
尽管珍珠和人参在有清一代都与东北息息相关,但后者并不能像前者一样代表“满洲人”。从某种角度讲,人参与众不同的品牌化过程反映了这种植物随着时代发生的改变。人参喜阴,一般生长在山丘的北面阴冷处,尤其是松树林中。与每年喷射上于幼体的蚌不同,人参可以常年不开花。这种植物生命力强,但生长、繁殖速度慢。在中国,人参的历史和中部平原及其周围山脉渐进式的采伐进程密切相关,以上地区曾经长满松树。在早期帝国时代,森林保持得相对完整,遍布从太行山到辽东、朝鲜半岛广泛区域的人参基本上未被采挖。最著名的人参是现代山西上党的“党参”;例如,早期帝国的一部本草——陶弘景(456年-536年)编写的《本草经集注》记载,辽东地区的人参不如“党参”。宋朝的刨夫在河东和泰山地区劳作,而那时山西的人参供应短缺;例如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时期消费者怀疑市场上的“党参”是不是真货。根据李时珍(1518年-1593年)的记载,截至16世纪后期,人们仍然认为山西的人参品质最佳,但在野外无处寻觅了:“民以人参为地方害,不复采取。今所用者皆是辽参。”于是明清两朝的消费者开始向东北和朝鲜寻求人参。伴随着华北人参灭绝、16世纪中国药物市场扩大,满洲地区实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整合:它使满洲在地区贸易中获取了异乎寻常的重要地位,也让像努尔哈赤那样关心人参贸易之人变得富有。

《植物古汉图考》上党人参(党参)图。[图源:中国地方志]
 
清朝对珍珠的管理仅仅依靠乌拉,但其对人参的管理制度就复杂得多了。最初,公和王一级的贵族可以不经朝廷同意就派人前往东北采集人参。后来朝廷逐步强化自己的权力:1649年之后,贵族需要给采参队注册,否则就要面临处罚。从1684年开始,朝廷根据贵族的等级将他们的采参队人数限制在15-140名之间。此外,每名刨夫需持有官方特别颁发的“参票”。在驿站或山中,地方政府会检查参票。刨夫还要纳税。1694年,朝廷通过这个体系一共颁发了5000张参票;其他人参都被朝廷垄断。为了采参,朝廷让乌拉旗人、盛京内务府下150名包衣,和一队旗人前往指定的147个指定地点,以杜绝外人潜入禁地。
 
利用参票管理采参被证明是失败的:1694年,朝廷颁发了5000张参票,但后来当局估计有3万名无证刨夫暗中活动,导致人参产量下降。作为回应,雍正帝于1723年将采参开放给任何可以承担这项劳作之人,而不仅仅是拥有特权的采参队。每个申请人都必须满足收获定额。这个定额根据采挖区的人参产量上下浮动。如果能达标,刨夫就可以去市场把多余的人参卖掉。在将这个地区开放给商人的同时,朝廷将盛京和宁古塔的驻军数量翻了一番,并设立了新的卡伦。从1724年开始,朝廷希望地方政府记录落网的盗采者以及起获的走私人参。为了保证政策得到贯彻,皇帝还向当地派遣副都御史以及其他城市官员,让他们作为独立的视察员。
 
这项制度最终同样归于失败。1730年,雍正帝再一次改革了人参专营制度。当年,盛京将军纳苏图提醒皇帝,参票制度是无效的:在产量低的地区,领有参票的刨夫无法达到定额,同时人参产量高的地区定额又太低。纳苏图建议朝廷向盛京商人发放10000张参票,让他们雇佣10000名刨夫。每刨挖16两人参,朝廷就征收10两,剩下的6两交给商人自由买卖。皇帝非常热心地批准了这项建议。然而每年发放10000张参票的目标被证明过于乐观了:1732年,盛京将军衙门仅发出了5915张。1737年,仅有之前的一半。很少有人愿意加入这个制度:刨夫们觉得自已被商人压迫,而且他们从黑市上获取的利润远远高于合法买卖。
 
因此,无票盗采势头不减。仅仅1731年一年,宁古塔的巡察兵丁就拿获了105人、缴获40千克(1066.3盎司)须根(满:sesolo,se 意为人参茎部与根部连接之处;solo为人参须);同时还起获62张无证貂皮。驻扎柳条边的哨兵也对走私保持警惕。1732年,他们逮捕了来自额尔敏(Ermin)、哈尔敏(Halmin)的72人,收缴人参根57.72盎司、须根122盎司、190棵生(满:eshun)人参、84张貂皮、27张貉皮、5杆火枪。
 
最后,到了1744年,为了解决不能吸引商人和根绝盗挖的问题,乾隆帝最终设立了一系列长期改革:他授权地方官员监察人参采集活动。朝廷在盛京将军之下设立了起辅助作用的官参局,向刨夫而非商人颁发参票。这样,刨夫就有义务满足定额。在新体制下,地方政府将人参分成三种:贡参(满:alban orhoda)、官用参(满:siden de baitalara orhoda)、余参(满:funcehe orhoda)。收获之后,无论创夫采集到多少余参,他们都得向当地驻防缴纳2盎司人参根。驻防再向北京内务府上缴5/6作为贡品,并将剩下的1/6留作“公用”。
 
在将军管理之下,一个组织化、官僚化程度更高的系统有条不紊地运作着,公文数量也相应激增。驻防衙门颁发进山照票(满:temgetu bithe),持有者可以优先出发。衙门发放旅行许可证,持有者可以前往盛京东部和南部地区。他们还发给从乌拉前往乌苏里江、绥芬河的船票。收获完成后,再颁发下山照票(满:alin ci bederere temgetubithe);签发押票(满:fiyanjilara temgetu bithe);腰牌(满:ashara susihe);红票(满:fulgiyan temgetu bithe)。贩运余参的商人在进入山海关时,还要携带标明人参质量、等级和重量的证明。
 
地方政府与朝廷之间的联络变得井然有序。在阴历新年之前,驻防将军向北京奏请下发来年的参票。等到四五月份气温回暖、采参季开始时,将军再汇报一共颁发了多少张参票。初秋(通常是在阴历七月),将军衙门再次具奏所有创夫在整个夏季拖欠的人参数量。初冬采参季结束,将军衙门出具采参总数。阿勒楚喀、伯都讷、吉林、三姓和宁古塔的驻防衙门分别编写各自颁发参票情况的简报。这些报告至少要记录发给汉人刨夫参票的数量和种类、非正式“印票”(满:doron gidaha bithe)数量、与上年收成的比较、未领取参票的数量。宁古塔和吉林的采参活动更广泛、管理机构更复杂,当地的驻防需要记录“烧锅票”(满:arki burekutemgetu bithe)和商人的经营执照(满:hiidasalibuha temgetu bithe)。他们有义务将以上信息向将军衙门提交两次:一次在采参季中期,一次在结束后。没能上报的官员会被参奏。朝廷也希望定期收到打击走私和速捕罪犯的报告,地方政府如果抓到的罪犯少,则明显存在腐败行为;如果抓到的罪犯多,又显得他们纵容犯罪行为任意滋生。所以地方政府必须两害相权取其轻(between Scylla and Charybdis)。相应地,档案反映了这种张力。
 
采珠业于1748年开始被纳入地方政府监管之下,与此相同,1744年采参制度的改革也是朝廷通过授予地方政府权力将行政机构合理化。和珍珠的例子一样,地方政府也没能杜绝盗采和人参产量下降。实际上,尽管存在官僚系统设置的迷雾,我们仍能清楚地发现从18世纪后期开始,从合法渠道流入的野生人参数量锐减。考察这个系统所负担的财政压力有助于我们评估人参采挖业衰落的情况。如果不能完成定额,刨夫要被罚款;严重歉收意味着刨夫破产以及政府蒙受重大损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朝廷要求所有刨夫必须有资助人,如果收成不及定额,后者要负责任;在东北的苦寒之地,刨夫向酿高粱酒之人求助,于是朝廷将授予担保人的执照称为“烧锅票”。然而后者并不能完全支撑正在崩溃的人参专营制度。结果从1800年开始,各驻防开始通过收取向汉地出口粮食所获的补贴来维持这项工作。
 
由专营产生的统计数据告诉我们,人参产量暴跌的情况再一次出现。1744年,朝廷颁发了9000张参票。到了1789年,跌至2330张,跌幅达到75%。1852年,参票的数量又缩水68%,年仅753张。在不同地区,产量锐减现象出现的时间各异。1789年开始的大旱引发了1791年、1792年两场大规模的野火。大火席卷吉林的人参产地,烧毁了作物,刨夫和烧锅都破产了。吉林和宁古塔的驻防地区是当地90%人参的来源地,在1797年和1801年间出现了令人瞠目的减产。在以上两个地区,参票在短短5年之内就减少一半,总数从718张跌至320张。
 
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气候和其他自然因素是有影响的:例如在18世纪90年代初期森林大火的蔓延确实是一个原因。然而档案提供的更多信息是关于人类的失误的:腐败、道德堕落、缺乏纪律。与珍珠危机一样,朝廷谴责盗采者、黑市商人以及这个行将崩溃的系统中的腐败和渎职官员。旗人的行为不像满洲人;汉人移民则无法无天。
 
似乎每隔十年就会有一桩骇人的渎职或贪污案件东窗事发。1777年,吉林将军因不能禁绝盗采蔓延主动奏请开缺。1785年,另一位吉林将军都尔嘉被牵扯进一桩丑闻中。人参管理机构腐败横行。在1794年的一起案件中,朝廷将两位在官参局供职的协领革职,该案还促使皇帝派遣最受信任的三位京官——福康安、松筠和琳宁——作为钦差大臣前往办案。秀林报告称,预感到钦差大臣即将抵达,地方官员开始篡改账目。腐败之风甚至污染了当地的旗人。
 
新的监管形式随之出现。例如1748年-1792年,兵丁按照采参季的劳作规律在乌苏里江和绥芬河地区巡逻,春天出发、秋季返回。因为这种巡逻太有规律可循,所以1793年吉林将军恒秀奏请以后不应仅仅建立新卡伦,而应该采取突然的、无规律的突袭行动,以逮捕山区中的无证刨夫。这些由三姓协领(满:gusai da)统领的巡逻兵丁服役为期一年。他们在阴历七月动身前往禁猎区,届时人参采集活动正处于高潮。他们检查的主要目标是刨夫”栖息”(满:tomobure)的窝铺。一旦抵达指定高地,他们就建立冬季营地并开始”遍查所有山谷”。到了秋天,刨夫离开山区,这些军队尾随于后,并展开突袭。每年他们都会把成功突袭的过程和缴获赃物情况上报,并因此多得半年的俸饷。其他被征召参与夏季巡逻的兵丁可以收到3个月的奖金。按照规定,所有兵丁都必须是经过特别挑选的妥帖员弁
 
有关逮捕盗采犯、起获赃物的报告持续不断地发往京城。为了增加额外激励,朝廷用起获的赃物奖励所有参与执法的官员。朝廷把最有价值的东西留下,包括貂皮和人参;地方政府把所有缴获的貂皮、人参和珍珠存入地方府库,到年终再派兵解送至内务府。其他像秧参、刨夫的窝铺被认为是易燃物品,就地销毁。兵丁可以把其他收缴上来的东西据为已有:火枪、马匹、帐篷和炊具。他们还能把所有次等毛皮留下,例如貉皮(满:elbihe)。
 
他们的工作仅仅是看上去有效,实际上真正限制盗采的是盗采本身。野生人参数量太少,无法维持大规模贸易。野生人参从进贡体系中消失之后,马上也从黑市上销声匿迹了。合法刨夫与非法刨夫都不得不去更偏远的地方寻找人参。早在1684年,就有报告显示额尔敏、哈尔敏地区因过度刨挖导致无参可采,康熙帝因此决定将乌苏里江沿海地区开放给刨夫。然而野生人参依然数量稀少。到19世纪初,无论在哪儿,幸运的刨夫顶多能在一天之内发现三五棵嫩枝。大多数人搜寻数日也见不到一棵人参。
 
面对这种情况,非法刨夫采取了一个彻底而可待续的解决方法:他们不再盗采野生人参,转而开始种植秧参。实际上,有证据表明从16世纪开始就已经出现了小规模的人参养殖业,到18世纪末才得到推广。随着18世纪末人参市场蓬勃兴旺,朝鲜、日本和北美的商人都被牵扯进来,满洲商品齐头并进——只不过现在是养殖品种而非野生参统治市场。在一代人的时间内,东北地区的人参市场就实现了自我变革:据估算,到1810年高达90%的吉林人参都是养殖的。当年,一起被揭发出来的贪污案件同样显示,大多数进贡的人参都不是野生的。
 
朝廷在回顾历史之后,采取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应对策略:它为了发动根除秧参的全面战争,将东北地区卡伦数量增加一倍,摧毁所有种植园。即便在1810年之前,嘉庆帝仍然坚决反对养殖。根据坚定不移的命令,巡逻队要将所有人参庄园夷为平地:拆毁窝铺;把作物连根拔掉。1800年,320名兵丁在为期13个月的巡逻中先后于嫩屯(Nentun)、范屯(Fancun)和锡喀达(Sikada)发现了秧参田,他们拆除了农夫的窝铺,还毁掉了他们的土地。皇帝颇不满意:因为在这个偏僻地区没有抓到罪犯,而且不法分子的庄园离兵丁巡察路线太近了;所以他遵循1789年的定例,要求调查当地官员的贪污和渎职情节。1801年,朝廷对巡逻兵丁施加新压力,要求他们收缴赃物、抓获罪犯,彻底“肃清”(满:geterembume)当地的秧参种植园和盗采者;根据档案的用语,他们必须保证“清查山中各处,确无过冬贼匪”。宁古塔和三姓驻防增调兵丁参与执行任务。这次的长途巡逻目的地更偏东,即从德克登伊山(Dekdenggi Mountains)一直到太平洋沿岸。一路上,兵丁摧毁窝铺、破坏参场、在树上悬挂新标牌以标示禁区并警告越境者。
 
如果朝廷完全被利润和财政收益所左右,或许它更应该建立自己的参场,或将现有参场合法化并征税。1881年,焦头烂额的朝廷就是这么做的:开始鼓励养殖,满洲地区合法的人参贸易就此开始以指数方式增长。然而在19世纪初,清廷则并不如此,嘉庆帝愤怒地宣称,只有天然人参是真正的人参,秧参根本不算:

人参乃地灵钟产……何必用人力载养,近于作伪乎……山内所产大参其力自厚,若载养之参即服用亦不得力。

在其他上谕中,嘉庆帝也表达了类似的情绪:秧参“不可与真参比”;有的话更夸张:“盛京、吉林、宁古塔一带……产毓人参,实为瑞草……以伪乱真殊干例禁。”不光嘉庆帝一个人对秧参的价值有所怀疑。药学家吴启瑞(1789年-1847年)写道,尽管辽东人参优于其他品种,秧参“移植、种植之参药力俱弱"。市场对秧参和野生参有明确的区分,而消费者需要的是后者。嘉庆帝亦将保护野生参等同于保护其真实性,因为人参的意义在于其来源和人们为之建构的故事。消费者认为满洲地区独特的、天然的人参才是最好的。
 
在现实中,强化对秧参和野生参管理的工具是地方行政机构、被加强的巡逻、官僚机构的监督、参票和数据统计。这也是朝廷用来垄断东珠的方法。在人参和珍珠两个案例中,18世纪的朝廷授予将军权力以解决地方以及管理方面不断出现的问题。1744年,清廷允许地方政府管理人参生产;1748年,又将珍珠纳入管辖范围。此后,即便地方政府被证明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它们在该领域的权力仍然有所扩大。卡伦的数量增加,驻扎的兵丁也相应增多。随着乌拉等人群被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清朝统治的复杂性也随之减弱。令人意外的是,朝廷面对人参和珍珠两种危机时,使用的是雷同的话语:蚌和人参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它们是消费品,其本身就有价值。人参是大地而非人类劳作的产物;皇帝喜欢的是蚌,而不仅仅是人。朝廷为二者构建出了相同的历史:野生人参和东珠原本数量很多,但是因为腐败、盗采和非法交易变得稀少。从以上各方面讲,它们都属于一个拥有全新历史、完成转型的实体:满洲地区。
 
重塑满洲
 
清廷为保护人参和珍珠付出的努力改变了当地的行政机构,后来慢慢地改变了其统治逻辑。实际上,这种缓慢的地方化和官僚化为满洲地区和“东三省”的形成构建了框架。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满洲地区,即现在的中国东北,与东三省是一回事;一如我们接纳帝国时期形成的国家边界,并认为它们在现代依然是永恒不变的。然而至少在清代,这种将满洲故地等同于“东三省”的想法仅能上溯至18世纪末,而且也只是在19世纪初当地快速变革时才成型的。
 
这一时期主要管理机构的变化带来了一个额外效应:人们越来越从边疆的角度考虑问题。直到18世纪中期,吉林和黑龙江对朝廷的重要性并不在于它们是王朝或满洲人的故乡。只有两个地区拥有这样的意义:包括盛京和吉林部分地区的“大盛京”,还有就是满洲人为自已建构的神秘发源地长白山。在清朝统治时期,很多文献都将盛京和长白山称为“根本之地”,后者还有一个单独的称呼“发祥之地”。人们在文本中提到“盛京”一词时,会与帝国法令一样抬格以示尊重。相反,吉林和黑龙江就没有这种荣誉。这两个地区的重要性在于“靠近”满洲故里,它们是盛京的“藩篱”。1729年,雍正帝为自己的政策辩护时提到黑龙江和吉林“与盛京相连”,后者才是有特殊意义的“我朝发祥之地”。18世纪中期,清廷在解释包括开垦拉林土地在内的政策时,也是以黑龙江地区并非“根本重地”为基础的。
 

盛京省地图[图源:kknews.cc]


只有在朝廷授予地方政府权力时,这些话语才开始转变。这一变化是分阶段出现的。例如在1741年,吉林将军哲库讷请求强化对盗采人参的处罚,以便保护“满洲根本”。此时他将整个吉林视为满洲故地。他认为对满洲地区最大的威胁是汉人流民。1762年,乾隆帝通过报告获悉盗采人参是整个东三省的通病时,首次将这三个地区视为一个整体;他提出东三省原本乃是“风俗淳朴”之地。而变化似乎正在发生:满洲地区原本的特点就是封禁。
 
1800年之后,将“东三省”和满洲故里等同的做法变得更常见,人们特别将其当作帝国政策的管辖区域(a jurisdiction for imperial policy)。1803年,嘉庆帝宣布“东三省“是王朝的故乡,同时又明确地说乌拉“皆系满洲”;于是他命令当地人打猎以保持旧俗。在位期间,他多次将故乡和东三省视作一体,后继的道光帝也是如此。有很多案例显示,皇帝不过是在模仿地方将军们的用词。吉林将军富俊屡次利用吉林是“王朝故里”的理念为自己的政策辩护。例如他在1816年将盛京和吉林称为“满洲故里”,强调这两个地区因具有“淳风”而与众不同。1821年,道光帝说吉林是“我朝根本重地”,而盛京、宁古塔与此相同。类似说法流传颇广。因治国才能广受赞誉的作家魏源(1794年-1857年)在《圣武记》(1842年)这本有关清早期历史的标准史书中,将东三省视为“满洲根本重地”,并反复提及。通过《圣武记》等文献,这种帝国与学者共享的观念在19世纪广泛流行,它出现在很多官方文献汇编、地方志、游记和史书中。
 
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新论述体系在19世纪的传播与蚌、人参的危机并行,而且反映了朝廷对汉人流民的关注、对满人汉化和沙俄扩张主义的焦虑。《清实录》中第一次将“东三省”和“满洲故地”联系在一起的记载可追溯至1777年,是关于当地汉人移民问题的。实际上,1800年之后,这种反复出现的论述在阐明控制灾民流入东北的政策时变得越来越常见。
 
而在其他方面,此种说法与涉及资源管理的问题密不可分。最早对保护吉林“淳朴”旧俗的呼吁就与对盗采人参的焦虑有关。对满洲故地以及自然物产的担心互相关联;帝国用一个方法对付两个问题。这些担心围绕着某些常见问题:腐败的官员、庸碌的旗人、盗采者。它们也引发人们对过往的一种特殊认知:满洲人起源于满洲地区,而不是那里的占领者;盗采是不正常的新生事物;满洲地区曾经是“淳朴”的。简单地说,在贸易繁荣时期,当珍珠和人参最初在这片土地上消失时,“淳朴”的满洲地区和满洲人的王国方随之出现。

从蚌的角度看,这四个灾难时期。现在,野生淡水蚌已经濒临灭绝,为了维持当今的珍珠工业,淡水珍珠都来自养殖场而非大自然,这一点和人参、毛皮是一样的。而它们的消亡与当时其他很多物种有共通之处:夏威夷的檀木、东南亚的海龟、泛太平洋地区的毛皮动物。这些物种都在19世纪前半期遭遇了数量骤减的命运。

从清朝臣民的角度讲,这同样是个变革的时代。朝廷将保持珍珠生产视作自己统治的标尺;它将蚌的灭绝当做纪律涣散、道德滑坡和管理效率低下的标志。它将授权给驻防将军,强化其监控地位,制定新的边疆管理制度。它一方面利用生态危机管束当地满洲人,另一方面又创造了一个更清晰明确的满洲地区。在这个过程中,它塑造了一种地域、族群和自然空间的新整合。对“盛京”的想象和对“东三省”的管辖开始重合,而我们依然管这个地区叫“满洲”。
 
*本文节选自Jonathan Schlesinger(谢健)的《帝国之裘:清朝的山珍、禁地以及自然边疆》第二章《珍珠窃贼与完美的秩序》,关康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为阅读及排版便利,本文删去了注释,敬请有需要的读者参考原文

** 文中插图未经说明均来自原书。

***封面图为《没水采珠图》,描绘了中国古代采珠业群像。[图源:www.58pic.com]

〇编辑:zyy  〇排版:孤星
〇审核:连翘/谨行
〇专题策划人:望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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