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米尔·涂尔干(Émile Durkheim,1858.4.15-1917.11.15),法国犹太裔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法国首位社会学教授,《社会学年鉴》创刊人。与卡尔·马克思及马克斯·韦伯并列为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主要著作有《自杀论》《社会分工论》《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等 。(相关阅读:人性的两重性及其社会条件;反常的自杀;什么是社会事实)[图源:thoughtco.com]专题导言
本目录所收集的涂尔干书评并不完整,此次整理出的20篇书评分别来自《涂尔干文集》第二卷、第五卷、第六卷,并按照发表时间排序(发表时间可能有误)。之所以做这么一次整理,是出于两个考虑:第一,通过阅读这些书评,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涂尔干思想的智识来源不仅广泛(超出法国学界)而且多元(涉及各种现象),也可以看到涂尔干是如何批判和吸收其他学者的思想观点;第二,通过阅读这些书评,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涂尔干对社会学学科整体设想的一些细节之处,比如他对拉策尔的《政治地理学》的评论。可以说,这些不同于专著类文献的独特书评为进入涂尔干的思想世界提供了不同的路径,而在这条路径上总会有一些意外的思想线索和惊喜。此外考虑到涂尔干书评的一些差异,此次整理还精选出了10篇书评(附于目录之后),这10篇书评应是特别注意阅读的,当然这种精选主要基于个人的阅读经验。最后需要说明两点情况:第一,涂尔干的《1789年的原则与社会学》是一篇重要文献,这里将其视为涂尔干对费纳伊《1789年的原则与社会科学》一书的评论(涂尔干的这篇重要文献可能本来就是对费纳伊一书的评论);第二,将安东尼·拉布里奥拉的著作翻译为《论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念》实为不妥,这里将其修正为《论历史唯物主义观念》。
阿尔伯特·埃伯哈德·弗里德里希·沙夫勒(Albert Eberhard Friedrich Schäffle,1831 - 1903),德国社会学家、政治经济学家,曾在蒂宾根大学和维也纳大学教授经济学,担任过符腾堡议会议员、奥地利贸易和农业部长。本文所评的《社会体的构造与生活》(Bau und Leben des sozialenKörpers,1875 - 1878)共四卷,是沙夫勒的代表作之一。[图源:Wikipedia]在法国,沙夫勒的名字可谓家喻户晓,但读过他的著作的人似乎不很多。无论怎样说,几乎没有人讨论他。埃斯皮纳(Espinas)曾经在几个地方赞扬过他,但也只是一笔带过。傅立叶(Fouillée)也曾经谈到过淹没于社会生活的细枝末节之中的“无所不能的德国人”。仅此而已。本文的论述尽管迟了些,却还算应时。《社会体的构造与生活》这本书最重要的部分,是一种社会静力学。孔德在他的教程中,只用了一讲来讨论这门学科。斯宾塞最关心的是社会进化。而沙夫勒则主张分析当代社会(国家),把这些社会分解成主要的因素。本书作者显然是一位实在论者。社会并非是个人的简单集合,而是一个实体,这个实体先于目前构成它的实体存在,而且将比这些实体活得更久,社会作用于这些实体,而非相反;社会有自身的生活、意识、利益和命运。不过,它有什么样的本性呢?无疑,个别的有机体与社会之间具有很大程度的可比性。在人们已经指出的所有事物之上,沙夫勒又添上了其他的东西。人们不相信这样的观念:动物的各个部分是连续的,而社会却是一个支离破碎的实体。沙夫勒提醒人们:在生命体之中,细胞通过诸如血清或神经胶质之类的细胞质彼此分离开来。同样,各种道路、交通和运输要道,所有在社会中流通的财富,都会使公民联系起来。另外,我们也不再应该把细胞看作是有机体简单的、不可分割的因素,而应该把细胞看成是微小的、基本的有机体核心,细胞的活动领域延伸到了整个领域,整个细胞的世界。同样,社会单位也不是能够彻底拆分的物理个体,而是与大量物质(matter)联系在一起的个体,个体激活了这些物质,并将其组织起来,通过个体,这些物质参与到社会生活之中。但社会也不是一个有机体。毫无疑问,任何社会学家都不曾断言这两个术语是一致的。对斯宾塞和埃斯皮纳来说,两者虽然很类似,却也有区别。不过,其他人看到的仅仅是程度上的差别,而沙夫勒却发现了两者本质上的对立。在该书初版的时候,沙夫勒还被看成是斯宾塞和海克尔(Haeckel)的忠实门徒。对于这样一种解释,沙夫勒坚决予以驳斥。当他说到社会组织学、社会器官学的时候,这不过是一种纯粹的比喻。我希望读者注意到这一点。实际上,人类社会的成员并不是通过物质的关联,而是通过观念的纽带彼此联系起来的。埃斯皮纳确实也说过,社会是一个观念的有机体。不过,与此同时,他认为精神生活作为生命体的要素,多少有些散乱;因此,他从两个方面蒙蔽了自己。沙夫勒并没有接受这样的观念。在他看来,这种观念只有形而上学假设的价值。有机体和社会之间的连续性中有断点。一个是通过机械方式构成的,一个却深受观念的影响。在前者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动力因;在后者中,则是终极因具有支配地位。两者之间的界线非常明显。这只是因为人类这种新的存在形式的出现。人类是史无前例的存在。有关动物社会的研究,无疑是很有意思的,沙夫勒对埃斯皮纳作品的态度非常中肯,并在导论中进行了概述。不过,这些研究并不是一种有效的准备,而只能算是前奏(Vorspiel),预示了后来出现的人类社会。当埃斯皮纳使某种模糊的意识渗透到身体里每个细胞的时候,为了不在这个方面误人歧途,他始终想要限制明确的意识和理性的思维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实际上,不管人自由与否,只要他在行动之前就深思熟虑地想过,他都会为他的行动打上无法普遍化的个人印记,所以,人是各种料想不到的变化的根源,正是这种变化最终使科学的预见误入歧途。为了首先把个体,然后把社会纳入到科学研究的范围,观念和情感必须在未受批判之前,以本能、习惯、传统和成见的形式固定在人的心灵中。一句话,社会演化必须是习惯性的和反思性的。沙夫勒拒绝接受他所谓的历史神秘主义的学说。对他来说,集体意识首先是根据明确的观念来建构的。社会无疑是自发形成的;不过,这种自发性也得到了全面的考察。沙夫勒走得很远,甚至把社会的共识看成是艺术的产物和自觉适应的结果。阿尔弗雷德·维克托·埃斯皮纳(Alfred Victor Espinas,1844 - 1922),法国哲学家、社会学家,著有Des sociétés animales (1877),Les origines de la technologie (1897)等。埃斯皮纳深受孔德(Auguste Comte)与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的影响,曾将《社会学原理》(Principles of Sociology)一书翻译为法文。[图源:Wikipedia]
果真如此的话,社会学就不是生物学的简单扩展,也不是生物学的最后阶段。这两门学科之间的连续性中必然有断点,就像各自题材之间的连续性中也有断点一样。所以,我们必须回到孔德的概念。他有一句名言:“根本就没有人严肃地致力于创建一种社会人的理论,这种理论俨然只是动物学的一部分。”尽管有关生命机能的知识确实可以作为具有指导作用的概念以及具有丰富内涵的意见来武装社会学家,同样,既然社会学所研究的是一个新世界,那么社会学(社会科学,la science sociale)也必须采用新方法。这个方法并不简单,也不可能用一句话来确定。它包括一整套程序,人们既能够独立运用,也能够根据特定的情况加以结合。我们或许可以说,这种方法本质上是一种归纳的方法。当然,归纳很难运用于社会问题。我们不可能通过实验把人们认为具有因果联系的现象孤立起来。另外,每个事实都有无数的原因,我们很难确定每个原因在共同产生的效果中究竟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我们有理由期望统计学能够尽快减轻这种双重不便的状况。迄今为止,统计学几乎还没有提供过什么帮助。不过,我们不该忘记,统计学刚刚诞生不久。从方法的角度来说,倘若统计学已经用过几百年了,那么它肯定会为社会学归纳提供充足的装备。此外,通过偶然的交流,科学也会提供更有效的方法。倘若社会学将来会发现社会体及其相关性的主要因素,那么社会学将同样能够找到可以配置统计信息的框架。统计学也不再是一堆只有松散联系的知识,而是一种能够得到系统排列的事实集合,也就是说,这种集合能够代表事物之间的自然关系。正因为出于上述目的,满怀上述希望,沙夫勒才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分析,得出了这些主要的结论。有两类要素构成社会的实质:一种是消极的,即事物,另一种是积极的,即人。这是本书的独到见解。一般说来,财富似乎只充当社会的养料,然而,沙夫勒却发现了财富的新作用,从而使财富成为社会体的一个组织学要素。财富是能够把构成社会的各种意识联系起来的纽带。财富可以将观念在心灵之间传递。正是通过这种方法,古人的观念才能延续到今天,记载于历史和文学文献中。因此,财富是一种符号。但是,所有符号都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它们表达了它们得以形成的意识;符号似乎就是意识的等价物。另一方面,多亏了这种等价物,符号能够在他人的心中唤起一种类似于创造符号活动的活动。财富也同样表现出了两个方面的特征:它既是一种表达手段,又是一种沟通手段(Güter der Darstellung und Mittgeilung)。个人是能够传播财富的生活之源。这里,我们所说的人并不是卢梭所理解的人,后者不过是一种抽象的存在,生来就是孤独的,只有到了很晚的时候,才通过一种自愿的牺牲抛弃了这种孤独,所有这些,都不过是经过精心阐述的契约问题。相反,这里所说的每个人都是为社会而诞生的,也诞生于社会。每个人不仅将自身限定于社会之中,而且也把自身与社会联系起来,这种令人惊叹的能力足以证明上述说法;而且,他不可能孤立地生活。假如从我们全部的知识、情感和习俗中彻底摒弃所有来源于我们的祖先、领袖以及生存环境的那些东西,还会有什么呢?这样做,同时意味我们也将那些使我们真正成为人的东西摒弃掉了。然而,除了所有从外部带给我们的事物外,我们的内心也具有某种亲密的、私人的事物,这些事物是我们自身创造出来的,起码看上去如此;这就是我们的理想。归根结底,这是个人占据至高无上地位的世界,社会并不会渗透其中。对理想的崇拜,难道没有假定一种完全内在的生活,一种规避于自身、脱离于其他事物的精神吗?难道唯心主义不是最崇高、最引以为荣的自我主义吗?相反,人与人之间有一种更有力的细带。因为这种理想是非个人的,是全人类的共同财产。我们本性的所有力量,都会聚于这种人们只能模糊地瞥见到的目标。我们越是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就越能感觉到我们彼此的团结一致。这就是可以明确将人类社会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东西,惟有人类社会才能为这种普遍理想的需要所引导。人们也许会反驳说,在这些条件下,人不再属于自己了;人们也许会提出问题说,人的自由和人格究竟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倘若这些说法的意思是指,能够破坏因果关系原则的能力,以及通过把自身从社会环境中抽取出来从而设定自己为绝对的能力,那么,即使将这种能力牺牲掉,也不会带来任何损失,因为所有这些,都不过是空洞乏味的独立性和道德的瘟疫。人们惟一应该坚持的事情是,在所有变化中选择我们认为最适合我们的本性的那种权利。能够毫无限制地从事专门活动的能力,才是惟一有价值的自由;惟有在社会中,这才是可能的。生命是由物质性的分子构成的;可是,分子是没有生命的。同样,社会是由个人和财富构成的;可是,无论个人还是财富,都不能证明社会,社会只能与家庭共出现,家庭仿佛就是社会的细胞。当然,社会是由两种要素构成的,这两种要素我们刚才确定过,也可以随处找到:一方面是人(配偶、儿童、仆人),另一方面是事物。对于事物的分析,确实有一个难题,也提出了一个问题。在有机细胞中,我们分细胞核和细胞质。前者直接属于细胞活动,并参与构成了细胞生命,是细胞的物质和财产。后者不属于任何特定的细胞,却可以把所有细胞联系起来,所以,它是共同体不可分割的财产。在家庭中,我们会遇到同样的区分。实际上,某些产品的惟一作用就是维持家庭生活,社会细胞能够为了自己挪用这些产品,也有这种权利。若非如此,社会就会灭亡。不过,还有其他某些东西,也就是沙夫勒所说的资本,则必然可以使家庭之间进行交流。它们必然也会将生活传播到四面八方。因此,它们必须得到自由流通,既不属于任何人,又属于每个人。遗憾的是,我们难以把前者与后者区分开来。资本始于何处,终于何处呢?无疑,作为所有社会企业的资料,它是必不可少的;不过,它同样是,至少部分是养育家庭的收入来源。这两种财富虽然不同,却彼此密切地渗透,所以人们常常会把两者混淆起来;它们也受到了同样的管制,资本保持了它形成时的模样,即家庭财产。然而,上述混淆却造成了可悲的后果:某些细胞吸收了社会的所有财富,而其他细胞则永远被剥夺了继承的权利。一方是暴富,一方是赤贫。随之而来的是无产阶级、阶级斗争、无情竞争、金钱万能及其可悲的后果。这就是恶。究竟有什么样的治疗方法呢?毫无疑问要压制财富,但这却有可能被普遍化。我们必须防止垄断,生活必须深入到有机体最细微的要素。这样做的惟一方法是:为国家提供生产工具,使经济生活成为一种社会功能,服从于集体的和良知的导向。既然家庭是社会从中产生的种子,我们就应从中发现社会本身的缩影。实际上,家庭有自己的组织和器官,占有能够满足其需要的部分土地。家庭有自身的保护制度和防御制度(如衣服、热量、房舍等)。家庭也有经济组织、产业、精神生活。如果说家庭因此是一种完整的有机体,那是因为家庭以前就是自足的,它本身就是一种完整的社会。从这种原始状态出发,家庭甚至保留了一种扩张和侵略的趋势。一旦社会出现了空隙,家庭就会填补进去;如果共同体抛弃了某种功能,家庭就会抓住这种功能。这样,家庭也就成了资本的情人。但是,由于社会越来越组织化了,所以家庭的功能也越来越专门化了。在一个成熟的社会里,家庭的惟一功能,就是保证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能够延续下来。惟有家庭才能完成这项任务。所以说,即使有共产主义式的乌托邦,也永远不可能存在没有家庭的国家。一般说来,我们在社会中只区分两个方面,一是个人和家庭,一是大规模的制度。诸如教会、大学和国家这类制度,才真正称得上是社会器官。然而,这样我们会忽视一个中间的层次。同动物一样,组织开始形成的时候,各种解剖学上的要素是并置起来的。这些组织是构成器官的因素。因此,完整的社会学必须包括组织学。有两种类型的社会组织。有些组织能够把社会细胞本身联系起来,能够用稠密、黏合的物质把社会细胞结合起来,保护社会单位不发生任何形式的分裂。这种组织是无形的,对自身漠不关心。它们的功能和形式也不是专门的。一般说来,它们可以把个人联系起来,并使个人处于一种蛰伏状态;不过,一点点刺激就会激发个人,并引发突然的活动,这种活动是暴露出来的,就好像用魔法组织起来似的。和平时代里,爱国主义便潜伏于人们的意识深处。然而,一旦战争爆发,爱国主义就将成为压倒一切的力量。这类组织或社会纽带(Binde-Cewebe)共有8种,是通过以下要素结合而成的:(1)起源,(2)领土,(3)利益,(4)意见,(5)宗教信仰,(6)社会本能,(7)历史传统的共同体,(8)语言共同体。这些不同的纽带并非以平行的方式贯穿于社会,而通过成千上万种方式交织起来。它们在每个人的内心中纵横交错。另外,如果其中之一受到损害,其他的也足以维持倾向于脱离有机体的物质。所以说,—个纯粹的、未受任何浸染的、能够表现出上述8种特征的民族,即拥有民族语言、历史崇拜、排外的爱国主义、宗教的、政治的、经济的、地理的、人类学的完美统一体的民族,将会形成一个坚不可摧的整体,无论内部还是外部的敌对势力,都不可能侵入其中。不过,这个民族也会为此种统一性付出高昂的代价,因为只有借助高度的中央集权化,以及对内实行压迫、对外进行侵略的政府,才能获得和维持这种统一性。然而,社会应该而且必须具有比这种人为的集中、嫉妒成性、永远带有攻击性的个人主义更高的理想,在我们当今这个时代尤其如此。实际上,如果我们允许这些自然的情感自由地发生和发展,这种社会可以使自己表现得不那么狭隘、不那么惟我独尊。在我们上文所说的那些纽带中,只要不强行限制,它们就会超越界线,把不同的民族团结起来。在其他国家里,难道我们就不能有朋友吗?难道科学和现代宗教只是单一社会的财产吗?难道不同的民族没有共同的经济利益吗?于是,新的观念产生了。世界主义开始与盲目的爱国主义交战。这两种情感是对立的,不过,这样的事实并不必然意味着,有朝一日一方将会遏止另一方。两者都是必不可少的。无疑,未来的国际关系注定会变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广泛;尽管如此,这些关系也不可能压制民族生活,民族生活也不可能通过自身的发展压制家庭生活。最好的办法是,让这两种趋势保持永久的平衡。能够让它们和谐相处的社会,既能够保证自由,也是一个整体;既没有压制,也很强大。所有这些组织惟一的存在理由,就是把社会成员集中起来,并使其保持团结一致。但是,在这个同质的大众中,还是确立了分化。为了履行共同体的生活所必需的功能,聚集起来的个人就必须通过这种方式结合起来。因此,新的组织形成了。这些组织还不算是器官,因为构成它们的是相似的要素,不过,所有器官确实是从这样的结合中产生出来的。这些组织不同于以往的组织,因为其中每一个组织都有明确的形式和功能。另外,它们也是独立的单位,能够过自己的、私人的生活,不会被环境同化,它们本身就是环境的一部分。1.每个器官都占有一个能够适应其自身功能的空间。城市、乡村、农庄和道路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组织,在社会中纵横交错,四通八达,不禁令我们想起了我们的骨架。首都就像头骨,次等的城市则在它的下面有序地联系起来,俨然是椎骨。2.在动物中,绝大多数的器官都会受到表皮、上皮细胞、隔膜等的保护。在社会中,也有这样的保护组织。就像衣服对于个人、城墙对于城市、警察对于国家的作用一样。3.有些组织负责抚育社会体的所有构成要素,其作用很类似于毛细血管。4.其他组织具有使每个器官处于外在活动状态中的功能,类似于我们的肌肉系统(陆军、海军,等等)。5.最后,还有神经组织及其两个本质因素:神经纤维和神经节细胞。后者是由神经系统组成的,而神经系统则是由时而单独行动、时而统一行动的不同个人组成的,这些细胞聚集起来,构成了更庞大、更有力的神经节。对神经纤维来说,它则被各种各样的沟通和交通手段代替了,不过,它们的功能并不是传送神经运动,而是传播充当观念载体的符号。这些五花八门的象征记号不计其数,可以基本分为两类。一组通过身体的某些活动来表达思想,另一组通过外部事物来表现思想。譬如,语言、歌曲和姿态就是前者,文本、艺术和纪念碑则是后者。多亏了这种组织,观念才能在个人和群体中交流。社会心理生活就是这样发展的。不过,社会的方面还是应该单独进行研究。心理学产生于组织学之后。社会意识是存在的,个人意识只是社会意识的衍生物。有多少观念或情感是我们完全从自己的内心中获得的呢?少得可怜。我们每个人都说着不是自己创造的语言,我们发现语言是现成的。喜无疑问,语言就像思维的外衣。语言既不是日常的衣着,也不会装扮每个人的形象,更不是所有人穿起来都非常显眼的外衣。它只能适应于某些心灵。每一种表达出来的语言,都预示和代表了某种思想的表达。一个特定的民族有自己的言说方式,根据这一事实,该民族有自己的思维方式。我们边接受边学习。同样,我们从哪里获得了推理的规则和应用逻辑的方法呢?我们从共同资本中借用了所有这一切财富。最后,我们的决议,我们针对人和事的判断,难道没有不断受到公众道德和品味的决定吗?只有这样,每个民族才能拥有自己的面貌、气质和性格。只有这样,某种道德风尚才会在某一时刻传遍整个社会,进而迅速扭转和改变每个人的意志。如果个人意识是独立的单子,所有这些现象就都无法解释了。但是,我们将如何理解这种社会意识呢?社会意识是纯粹的、先验的、高于社会的存在吗?形而上学家随便一想,就把这种不可分割的本质深藏于所有事物当中!经验确实没有向我们展示这类事物。集体精神(l'esprit collectif)只是个人精神的混合物。但是,后者并非只是机械地并置起来,相互隔绝。个人精神借助符号的交流,处于永恒的互动关系中,彼此渗透。它们可以根据自然的亲和性把自身结合起来;它们可以相互合作,并使自身系统化。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全新的心理存在,一种世上独一无二的存在。如此形成的意识比那些在内心中回响的意识更强烈、更丰富,因为这是“一种意识的意识”(une conscience de conciences)。我们发现,现在和过去的所有生命力都浓缩在这种意识之中。难道这没有证明那些人们觉察不到的基质吗?个人心理根本不可能告诉我们灵魂是否存在,灵魂的本质是什么,人类知性根本不可能理解它究竟是什么。可是,这并不能构成否认社会心理之存在权利的理由。所有这些假设都是信仰问题,而不是科学问题。我们不应该根据这种比较,就得出这样的结论:从心理的角度说,个人与社会是平等的。确实,我们可以想象,把个人意识表现为社会意识,让神经细胞扮演公民的角色,用大脑代替国家。然而,这些假想出来的解释,只是一些可以给心灵带来方便,却毫无科学价值的隐喻和虚构。我们不知道思维的“材料”到底是什么。我们也不知道神经节是怎样彼此交流的。我们没有权利创立有关细胞意识的学说,也没有权利创立有关精神灵魂的学说。这里,一方面是形而上学,另一方面还是形而上学。我们曾经谈论过灵魂,如今我们只谈论有机体。一种假设代替了另一种假设,一个词代替了另一个词。可是,借助这种替代,科学终将一无所获。不过,对社会来说,我们就不会有同样的限制了。这里,根本就没有什么无意识或神秘的东西。为了了解社会单位是怎样相互影响的,我们只有把眼睛睁开。因此,我们可以断言,集体意识只是一种综合的体系,一种和谐一致的共识。这种组织的规律是这样的:每一股社会人群都汇集于一个中心点,服从于一种引力的作用,这种力规定着基本的运动,并把它们结合起来。沙夫勒把这种力叫做权威。各种不同的权威彼此交替服从,统一而复杂的新生活就是这样从个人活动中形成的。权威可以通过一个人、一个阶级、一个口号表现出来。但是,不管权威采取什么样的形式,都是不可或缺的。不过,倘若没有神经分布,个人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我们也许会陷入混乱状态之中。任何时代和任何地方,惟有信仰才能为权威提供这种力量。如果权威一旦发号施令,我们就俯首帖耳,那是因为我们相信这种命令。信仰可以是自由获得的,也可以是强加的;随着进步,信仰无疑会变得越来越理智、越来越开明,但决不会消失。如果借助暴力或诡计,信仰窒息一段时间,那么或者社会产生分裂,或者新的信仰迅速形成,新的信仰也许比以前的信仰更不正确、更糟糕,因为它们更幼稚,没有受到进一步的检验,因为迫于生活的迫切需要,我们只能抓住最先遇到的信仰,根本不会审视它们。另外,信仰也不是什么让人尴尬的事情。我们不可能自己认识一切或实践一切,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公理。因此,我们必须仰仗他人,仰仗更有能力的人。我们为什么要把荣誉系于自给自足的状态呢?为什么不利用劳动分工的优势呢?
社会分工是涂尔干研究的重要主题之一。渠敬东提到,“涂尔干强调了社会分工的两个根本意涵:一是分工为现代社会带来的启蒙效果……二是分工为现代社会带来的道德效果。”(见渠敬东:《如何阅读涂尔干》,《中国图书商报》,2000年。)图为涂尔干《社会分工论》(De la division du travail social)。[图源:wikisource.org]如果权威是专制的,那么权威就是一种可怕的东西。人人必须批判它,服从权威,只能出于自愿。如果社会大众被还原为消极的仆从,那么他们最终就会卑躬屈膝地接受这种侮辱性的角色;他们会逐步变成一种惰性物质,不再去抵制随意捏造的事件,不再可能从这种抵抗中进发出最微弱的生命火花。民族力量的基础,就是公民的创造力,大众的活力。权威能够指挥生活,却不能创造生活,代替生活。权威可以协调社会生活的运动,也预示着这些运动的存在。让我们设想一下,体表已经死亡的个人是什么样子:在这个毁灭过程中,神经系统还依然努力存活下去,但是,它永远也不可能成功地消除这种死亡的物质了,而只能受困其中。同样,在专制主义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地方,一切事物都不可能成功地激励社会,即使在危机时期。相反,在民主社会中,人们始终保持着潜能,这种能量可以突然地、奇迹般地显现出来。这是因为,在民主社会中,社会最无足轻重的要素都会充满活力,每天都会充分节约能够在危机的时刻重新出现的能量和生命力。沙夫勒通过对事实进行详尽的研究,证明了这些普遍的原则。他就像拆解所有构造复杂的齿轮和弹簧那样,对各种各样的民族精神进行了分析。这里,我们只能简单地概述他的考察结果。无论是在个人中,还是在社会中,意识状态都可以还原为三种主要类型:理智、感觉和意志。社会理智和社会感觉根本没有特殊的中心或确定的器官。它们不是某些公民的财产,而弥散于整个有机体。人人都可以自由思考和自由感受,从社会各处自动喷涌而出的观念或印象,也可以不受限制地进行流通。正是通过这种自由交流,社会的心脏和灵魂才能被揭示出来。但是,为了避免陷入空洞的局面,这种活动必须受到规定和组织。一旦它们经受了经验和时间的考验,并留存下来,这些情感和意见就会逐渐浓缩形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论述,从而客观化为人人都点头称是的原则形式,即权威。所有这些,就是有关科学的伟大真理、宗教教义、日常经验的格言警句、生活方式的规定,等等。这种权威常常不是抽象判断的权威,而是人的权威。就像在实践活动、工厂、股市、议会以及高等协会中一样,理论思辨中也存在制定规则的人,他可以定调子,人人都会毫不犹豫地遵循他的建议,以他为示范。与理智和感觉不同,社会意志并不形成于个人意志自发的融合,因为各行其是的个人意志,与成千上万种不同的对象有关。虽然这两种相互矛盾的判断可以稳稳当当地共存于同一种意识中,但两种截然相反的行为却不可能占据同样的空间。在第一种情况中,变化是非常丰富的,而第二种情况却是混乱无序和无能为力的根源。胸襟开阔的知识分子,几乎可以同时思考两种迥然不同的事物,可是,他不可能既行动又不行动。因此,社会中的人必然需要做出选择和决定。无疑,权威也必然要协调个人的理智和感觉。但是,这种权威没有确定的组织,它是根据不同需要和不同环境在不同地点确定下来的。另外,权威也是商定的。一方面,负责维护国家利益的权威是用来发布命令的,们必须服从。所以说,这种权威会集中于某些明确的领域,只属于某些得到明确指认的人。同样,控制集体活动的原则也不是不确定的一般化或模糊的相似性,而是实实在在的法律、一劳永逸地得到明确描述的规定。但是,公众的角色并不是纯粹的服从。他们也参与这种活动,尽管无法指导这种活动。法律的存在,不能归于立法者的孤立意志。法律大量存在于社会中,就像万有引力定律永远存在于物体中一样。国家没有创造法律,科学家也没有创造万有引力定律。法律和道德是集体生活的条件。因此,创造法律和道德的是人民,人民根据生活决定法律和道德。立法者只能陈述和阐述法律和道德。另外,立法者也不是不可或缺的。如果他不进行干预,法律将以习俗的形式存在,这种习俗是半知半觉的,但也同样是有效的。如果这样,法律失去的只是它的精确性,而不是权威性。另外,绝大多数的集体决议都是舆论直接准备好的,甚至几乎是强加的。一旦此时出现了棘手的难题,敌对双方就会被组织起来,投入战斗,并为多数人奋战。确实,在构造完备的社会中,一旦整场运动的发展接近于社会意识,那么运动本身就会停滞不前。这时候,意志的器官便会开始发挥作用。然而,事情已经决定下来了,就像人类意志早就预先得到了决定一样,此时此刻,一切深思熟虑都已经用不着了,有谁还认识不到这一点呢?凯旋而归的总是强者。但是,如果我们赋予个人意志这么重要的作用,难道它们不会给社会制度带来混乱无序的运动吗?如果个人主义是人惟一的天然情感,那么这种恐惧的感受就是正当的。倘若每个人都只去追求他自己的个人目的,社会就将受到损害;当社会在所有方面都被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社会很快就会分崩离析了。不过与此同时,我们既爱己,也爱人。我们充分意识到了团结(Gemeinsinn)的重要性,团结可以防止我们忽视别人,并可以预先使我们坦然作出奉献和牺牲。当然,如果我们认为社会是人类的发明,是人为的联合,那人们就有理由担心社会将永远被搞得支离破碎。这样的纽带如此脆弱,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崩断。
“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是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 - 1778)在《社会契约论》(Du contrat social ou Principes du droit politique)中阐述的主要命题。图为此书1762年第一版封面。[图源:Wikipedia]
卢梭说过,人是自由的,但人又处处戴着枷锁。果真如此,我们就有理由担心人们随时会砸碎这些枷锁。可是,这种野蛮的个人主义并不是本性的组成成分。现实的人,真正的人,会像爱自己那样去爱这个社会,从而成为社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为人如果脱离了社会,就会颓废堕落。社会心理学最终能够还原为对神经系统的专门研究:心理学是组织学的一个发展阶段。这样,沙夫勒就从组织过渡到了器官。每个器官都是由五种功能组织结合而成的,上文已经详细说明了这五种功能组织的特性。它们以不同的方式和不同的比例结合起来,同时又都是必不可少的,人们可以随处发现它们。即使教会的目标不是此岸世界,但它也有自己的经济组织;同样,商店和工厂也有自己的精神生活。有的器官是由个人创造活动形成的,有的是靠集体行动形成的,所以器官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后一种类型的器官,又可以分为联合(Gesellschaften,Genossenschaften,Vereine)和协作(Koerperschafen)。在联合中,整体为部分存在;在协作中,部分为整体而存在。另外,协作是社会活动最主要的中介。联合与个体都是短暂的。它们可能昨天诞生,明天就消亡,很难设想比它们的成员存活得更久。相反,庞大的社会利益则是永恒的。它们通过发展的连续过程缓慢地变化。因此,它们必然不会产生个人意识很容易产生的被动、失败和骤变。社会利益必须体现在制度中,因为制度具有自身的生活,并随时代的变化而成长和发展,与制度一起引导了一代又一代的人,而不是每时每刻都依赖于个人的善意。另外,当协作受到压制时,会直接产生这样的后果,即没有约束的个人主义之间的相互斗争。我们很容易就能预见其进一步的后果:最强大的胜利是压服弱者,并使弱者陷于悲惨的境地。这就是个人主义的产物。否则,就必须让国家进行干预,控制没有能够组织起来、没能保护自己的普遍利益,让自己代替那些它本应该更好地创造和维护的协作,并事无巨细地管理集体生活。实际上,所有这些都可以当成两个缝隙,今天,文明社会似乎就在这两个缝隙之间左右摇摆。在不久的将来,这种危险会构成巨大的威胁,政治家们开始密切关注这种危险,而摆脱这种危险的途径只有一个,即求助于协作。当然,人们可以按照中世纪的样子去复兴它们。但是,为它们找到一种新的、不那么狭隘和僵化的、更适应今天快节奏生活和极端分工的组织,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行文至此,我们的分析也快要结束了。社会是由细胞构成的,细胞把自己组合成组织,组织形成了器官。然而,不管生命与社会之间有多么确切的相似性,社会还是构成了一个无可比拟的、前所未有的新世界。总而言之,能够把两者区分开来的,是我们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无法发现的三重特性:意识、自由、普遍性。我们已经看到,根据沙夫勒的观点,意识可以澄清一切、渗透一切、改变一切。我们所说的不是那种微弱的、死之将至的意识,这是人们慷慨地赋予细胞的意识,它难以与单纯的机械运动区分开来。我们所说的是人类的思想、反思和深思的能力。社会生活并非产生于无意识的阴影中,一切都发生在明媚的阳光里。个人不受本能的引导,相反,他明确意识到了他所归属的群体以及适于追求的目标。他进行比较、讨论,只服从理性。信仰本身只是理智的自由服从,理智充分理解了分工的优越性和必要性。所以我们说,社会组织具有自由和意志的要素。社会确实不是契约的产物,也不可能日复一日地加以改变。不过,另一方面,社会也不是盲目必然性的产物,社会的历史不是一种命中注定的演化过程。意识永远向观念开放,向变化开放。因此,意识能够摆脱最初的冲动,改变既定的方向,不管怎么说,如果说社会依然存在于原初的进程中,这是因为它们希望这样做。最后,能够使人类社会彻底崩溃的因素,是社会趋向普遍性的趋势。动物社会永远超出不了狭小的空间,单个种类的集群总归是明确的,甚至敌人也如此。相反,人类社会(le nations)越来越彼此融合,民族性格、种族和文明也相互混合,相互渗透。科学、艺术和宗教是没有国界的。因此,新的社会会逐步从所有孤立和个别的群体中产生出来,在这个社会里,所有他者都将融合在一起,终有一天会将整个人类涵括在内。我们并不希望用讨论或评论的方式打断这种阐述的连续性,我们非常想再次陈述这种美妙分析所带来的一般性论点。此外,上述概括尽管有些枯燥,但我还是希望它能够尽可能忠实地表现这部著作的特点。在本书中,丰富的细节和精细的考察并没有妨碍整体的统一性;彻底独立的精神,使渊博的学养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在长达900多页的篇幅中,除了我们讨论过的社会学学说之外,我们还能够发现心理学、伦理学、法哲学、宗教理论和集体主义的经济原理。即使有时候我们的注意力有所分散,当然不是材料丰富和问题复杂的原因,而是因为在该书的谋篇布局中,有时有考虑周密的割舍。总的说来,对法国人来说,几乎没有什么读物比它更有启发性了。我们应该依靠这种吃苦耐劳的研究活动,使我们的精神变得更坚强。今天,我们的精神已经过于纤弱、过于浅薄、过于迷恋简洁明了。只有通过学会面对事实无限的复杂性,我们才能摆脱那些过于狭隘的框架,以及条分缕析事物的做法。我们也许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法国社会学的未来价值将取决于这一点。不过,这部著作还不仅仅是心灵的良好操练。它还通过坚持社会学的彻底独立性,推进了社会学的发展。多么奇怪啊!那些讨论过沙夫勒的法国哲学家们,却以完全相反的方式赞扬他。直到最近,在《两个世界》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富耶还说,沙夫勒的目的,就是要证明生物学规律可以适用于社会。在本书中,人们可能会发现支持这个论题的证据,但是,毋庸置疑,再没有比这种说法更违背作者的意图的了。我们无法理解,把社会学监护起来,究竟会得到什么东西。我们愿意承认,社会是一种有机体,但我们并不理解这个格言怎么会成为奠定这门学科的基础。如果我们想要根据这个格言来理解社会是由并列的或从属的要素构成的,那么我们只是重复了货真价实的陈词滥调。如果我们的意思是说,个人生活研究是对社会生活研究的充分准备,那么我们就会为未来的社会学家提供良好的建议。但是,倘若我们再进一步,在社会学中仅仅看到了生物学原理的新用途(如果这些话有什么意思的话,就是“社会学家—生理学家”这种说法所指的涵义),那么我们强加给这门科学的条件,就是延缓其发展。克劳德·伯纳德(Claude Bernard)对生理学所做的重要贡献,恰恰在于他使生理学摆脱了各种束缚,摆脱了物理学、化学和形而上学的束缚,为未来节省了几代人的时间。这同样适于我们审慎进行的社会研究。在找到这种新的思辨对象与什么类似和与什么有别之前,我们必须了解它是由什么构成的。我们必须以自在和自为的方式去考察它,并遵循适当的方法。这就是沙夫勒想要做的事情。自然不会采取飞腾和跳跃的方式向前发展,但我们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所有事物都是相似的,是可以通过同样的方法加以研究的。演化并不是一种单调不变的重复,连续性并不等同于同一性。当然,所有有关社会起源的争论都大有裨益。通过这种方式,该书最后的矛头直接指向了霍布斯和卢梭的学说。作者证明,社会学的题材与生命科学的题材一样,都是真实的。与此同时,人们的心灵能够把握上述新实体的词语和观念也产生了。不过,社会学如今已经超越了英雄时代。它的存在权利是无可辩驳的。那么,就让社会学得以形成并组织起来吧,让社会学设计自己的纲领,说明自己的方法吧。如果说社会学和生物学之间确实具有紧密的联系,那么通过追溯它们的自然发展,这两门学科总有一天会真正地交汇在一起。可是,过早的融合往往是人为的,所以也是毫无结果的。如果对沙夫勒的责难是有效的,那是因为他没有彻底坚持他所选择的独立地位。沙夫勒是一个折中而复杂的人,他很乐于把玩某些支离破碎而且往往自相矛盾的观念。他是一个注重实际的人,一旦他积极地投身政治,他似乎会在一定程度上谴责那些设计简单的体系,而表现出相当生动的具有调和色彩的趣味。因此,他经常反复地说,他不接受生物学家的学说,却从生物学那里借用了一些重要的要素。这种非常灵活的特点,使该书的写作计划显得有点儿捉摸不定。我们不禁会发现,把社会学降低到社会心理学的位置,让社会学界于组织学和器官学之间,这是很奇怪的事情。如果社会生活本质上是有意识的,那么心理学就可以运用于任何地方。那么,这8种组织的合成物究竟是什么呢?这8种组织的作用,就是使单个社会的公民团结起来。这些组织能够构成观念和情感吗?有关观念和情感的研究属于心理学。勒南(Renan)也在公共论坛上讨论这些事物,但他却从来不认为自己所从事的是组织学研究。我再重申一遍,这些隐喻和类比在学科创建之初,是有它们的优点的。如同斯宾塞所说的那样,它们是一种有用的脚手架,不过,这种脚手架却向我们掩盖了本质。为了面对事物本来的样子,现在不正是到了拆除脚手架的时候了吗?作者的折中主义倾向,使这种倾向触及到了社会学必须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究竟使社会从属于个人,还是使个人从属于社会,可以把社会学家分成两个学派。对于前者来说,没有束缚的理性是社会生活的惟一动力。他们并不要求个人超越其个人利益的狭隘范围。对此而言,理性足够了:它甚至是竞争的惟一基础,任何事物都不可能代替它。任何限制,无论是机巧的还是粗暴的,都是无益的和邪恶的。但是,如果社会是一种有目标的存在,它也许会发现个人的推理过于独立,过于灵活,所以不可能不担心把共同命运委托给它们。这种情况,使某些哲学家让道德从完满意识的高度堕入到本能的低级领域。他们把道德变成了一种神秘,他们对知识的凝视遮蔽了这种神秘。他们用教育和遗传把这种神秘印刻在有机体上。显然,这两种倾向是对立的,而且似以乎是势不两立的。沙夫勒试图将两者调和起来。一方面,他反对个人主义,认为个人主义是一种分裂社会的社会原子论,这种理论使战争状态不仅变成了自然状态,也变成了人类的理想。我们已经看到,他希望意志的和谐只遵循意识。但是,正是针对这一点,反对意见从四面八方扑面而来。即便我们假定,人们有可能获得有关社会生活状况的确切知识,我们依然必须承认,只有那些充满活力的人才能掌握这种知识。最先出现的人能够很容易理解他直接所属的群体:仅仅在这个狭小的领域中活动,就可以考察理性的理智了。但是,若要理解构成我们当代民族的三四千万个个人,以及这些庞大群体的平衡状况,若要时刻留意社会和谐的庞大体系,那么这里所需要的就不是每个人的注意力了。这样一来,大众究竟能够做些什么呢?你将如何使他们致力于共同利益呢?无疑,对我们来说,我们决不会接受心脏和大脑相互对立的说法。但是,另一方面,这种说法却显得过于复杂,每个人的反思都不可能没有风险。去寻找一个平常的人,通过学者的教育使他摆脱自己的本能和习惯的束缚,使他充分意识到自己,使他成为纯粹的人。这样,这个人被改变后,就不再会理解爱国主义的庄重性,以及牺牲与公正的美妙之处。如果你能够成功地让他了解这些概念是什么,那么这种观念对他来说也依然是模糊不清的,所以,这种观念对他的意志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个人主义再次证明,它再次控制了我们。在社会中,每个个人只能看到他所生活的那个角落,在所有这些稀疏狭窄的世界里,根本不会有什么共同的东西。至于沙夫勒所提出的治疗方法,不过是一种无效的辩解而已。这些权威是什么呢?它能够使个人的理智和感觉聚集起来吗?难道它不是创造和维持它们的理性吗?因此,它依然保留了绝对统治的地位,至高无上的威严,也保留了所有的缺点。人们所欲求的、推断出的、随时随地都可以撤销的信仰,根本不可能把心灵统一起来,也不可能让心灵获得片刻的安宁。沙夫勒认为,这两种相互矛盾的判断可以相安无事地共存于同一种意识中。一旦受到感情的激发,每一种观念都会倾向于行动。如果无政府状态在理智和感觉领域中占据统治地位,那么它很快就会渗入意志领域。历史告诉我们,意见有分歧的民族不可能作出集体的努力。确实,留给我们反对个人主义的最后资源,就是沙夫勒所谓的团结感,即Gemeininn。无疑,每个人都会本能地理解到,他是不可能自给自足的。儿童感受到他依赖于父母,商人依赖于顾客,工人依赖于老板,老板依赖于工人。这些关系是简单的、不言而喻的和具体的,任何人都能够感受到这种关系。问题是,这种情感是否能够达到包容整个社会的地步。不过,我们已经看到,绝大多数的理智都只能占有一个有限的范围。心脏并不比心灵重要。如果我没有意识到把我与社会其余部分联系起来的看不见的纽带,我就会认为我与社会是对立的,并且作出相应的行动。沙夫勒不仅没有回答这些异议,而且还忽视了这些异议,就好像他没有看到似的。这是因为,他坚信理性和人类的未来。另外,也没有什么能够干扰他平心静气的分析。在他的分析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那些恐惧、那些模糊的焦虑,而在我们这个时代,人们有多么熟悉这些恐惧和焦虑啊。这种乐观主义在今天已经非常罕见了,甚至法国也如此。我们开始感觉到,一切都已经不再那么直截了当了,理性并不能疗治所有的疾病。我们已经推断得太多了!另外,我们从德国人那里,难道没有获得不幸往往会随着意识的增长而增长这种观念吗?*本文节选自《涂尔干文集》第六卷《乱伦禁忌及其起源》第四编“书评 阿尔伯特·沙夫勒,《社会体的构造与生活》(第一卷)”,汲喆 / 付德根 / 渠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为阅读及排版便利,本文删去了注释,敬请有需要的读者参考原文。**封面图为《社会体的构造与生活》(Bau und Leben des sozialenKörpers)书封。[图源:archiv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