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乃群(左图),福建龙岩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社会文化人类学研究室主任、研究员。1976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1985年赴美国罗彻斯特大学人类学系攻读博士学位,1993年获得人类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亲属制度、社会性别、族群认同、社会文化变迁和医学人类学研究。主要著作有《南昆八村》《官阶、辈份、师生、父子》《从象征意义论川滇边境纳日文化中社会性别的结构体系》等。[图源:cuaes.org] 朱晓阳(右图),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领域为政治人类学、法律人类学、社会科学知识论、城乡社会、影视人类学。主要著作有《罪过与惩罚:小村故事(1931-97)》《小村故事:地志与家园(2003-9)》《面向法律的语言混乱》、民族志电影《故乡》《滇池东岸》等。[图源:shehui.pku.edu.cn] 专题导言 建筑是人类生活世界的载体。建成形式及其物质呈现,始终贯穿在人对社会、文化、历史的感知和体认中。正因如此,建筑能够将许多重要的议题连结在一起:空间,时间,物质,景观,身体,记忆,宇宙观,城市……而在实际的研究进展中,建筑人类学这一分支仍在草创之中,或者说,人类学中的建筑研究还不足以形成一个真正严谨的分支。或许正是因为范式的尚未成熟,或者说,尚未固化,建筑研究与其他诸多议题之间的边界仍不明确,而这也为不同学科、方法、观点的交汇留下了空间。正如布克利(Victor Buchli)在其所著《建筑人类学》(An Anthropology of Architecture)中写道,“这些关于人类活动之物质呈现方式的人类学问题,对很多建构了社会科学分析并被普遍接受的分析类型提出了质疑(布克利,2018:13)”。在阅读建筑、感知建筑的眼光中,我们能够发现回答重大学术议题的可能性。 专题第一篇介绍了建筑人类学问题意识的缘起。专题第二到五篇展示了几位重要学者对建筑的解读和思考。他们所提的分析路径,对于今天的建筑研究依然有深切的理论意义。专题六到十篇意在展示,从建筑研究的视角入手,能为经典议题的讨论带来怎样的知识增益。最后以一篇访谈和对话作结。限于专题篇幅,许多卓有远见的文本未能穷尽。资历浅薄,学识有限,还请诸位读者不吝赐教,敬谢敬谢。 受访人:翁乃群,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朱晓阳,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单军,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教授周凌,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院长、教授谭刚毅,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院长、教授冯江,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杨宇振,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鲁安东,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李海清,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河合洋尚,日本国立民族学博物馆,副教授杨辰,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教授陈晋,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张晓春,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教授召集人:黄华青,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研究员李耕,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系,副教授 建筑学借鉴人文学科的意义自不待言,建筑学作为一个实践性的学科,可以给人类学、社会学带来哪些借鉴或输出?翁乃群:广义的人类学学科是自然学科和社会人文学科的综合。美国人类学传统包括体质人类学、考古学、文化人类学和语言人类学。在英国的学科传统里,人类学中的社会人文研究部分则称之为社会人类学。基于此,作为研究建筑物及其周围环境的学科,以及旨在总结人类建筑活动的历史经验,指导建筑设计和构造某种社会文化环境的建筑学,与人类学中的考古学和社会文化人类学无疑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对于人类学来说,作为建筑学重要内容的技术和美学均为人的重要社会文化实践和产物,它们的演化、发展和传播,都是人类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建筑学研究的理论、方法和资料也无疑为社会文化人类学提供可资参考,取借的重要研究资源和开拓研究新视角的源泉。社会文化人类学是以质性探究为主旨,田野研究为主要方法的一门学科。从学科史看,社会文化人类学始于对“异/他”社会文化的研究。通过对其社会文化整体性的孜孜追索,以及将其与“己”社会文化的深入比较,进而获取对所研究社会文化的质性认识,和对世界多元社会文化更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作为人类社会文化的产物,建筑物也是观念、宗教信仰、道德、价值观等意识形态的重要表征符号。建筑物的物质性也要受到上述意识形态的形塑。其设计者、出资者、拥有者、建设者(工匠)和使用者都是经过社会文化规训,熏陶,教化,训练和教育之人。作为社会文化的能动主体,他们给建筑物予社会文化意义,并付诸于情感和行动。 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一个学科都不是纯粹的单一学科。换言之,在它们的发展历程中,都经历了跨学科的努力。对于人类学来说,跨学科是与生俱来。如前所述,广义人类学既包括对人类社会文化研究,也包括对人类生物形态的研究。对于建筑学来说,也同样有跨界,或说多学科的综合,即技术和美学的综合,以及与包括与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学科的结合。随着社会的发展,时至今日,各学科的跨界,或说综合更成为发展的方向和出路。跨学科是任何学科发展的实践历程,也是推动学科更加完善和进步的重要途径。冯江: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需要讨论建筑学可以从人类学、社会学那里获得怎样的启迪,这并不是不言自明的。鉴于人类学、社会学都十分庞杂,我只能从有限的阅读和自人类学家那里所受的教益谈论一些感想。许多人类学家或者受到人类学影响的建筑家、艺术史家的写作如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 Geertz)、约瑟夫·里克沃特(Joseph Rykwert)、彼得·布伦戴尔-琼斯(Pete Blundell-Jones)、巫鸿等往往显示出敏锐的洞察力,从人们习以为常、甚至熟视无睹之处演绎出深刻的洞见和有趣又令人信服的诠释,带给建筑学许多来自建筑之外的启迪。对于建筑学人来说,这是一种格外强大的吸引力。人类学可以给建筑学带来视角或者观念的改变,以及方法上的价值。从人类学的视角,建筑、建造首先是一种文化或社会实践,是一个涵括了从议建、仪式、意义建构、设计、建造到使用、传播、接受、流转、改易、湮灭等的完整且动态的过程,而不是建筑师将艺术与技术按某种配比混合然后由工匠来建成的工程实践。如此则扩展了建筑学的研究视野,也更加注重人/人群与建造和建筑物之间的关系。吉尔兹有一句名言:“人类学家不研究乡村(部落、城镇、邻里……);他们只是在乡村里做研究。”很好地标明了人类学家的研究态度,这对于常常将建筑作为客观研究对象的建筑学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提醒。田野调查(Field Investigation)、民族志(Ethnography,或译田野志)、案例研究(Case Study)、文化阐释(Cultural Interpretation)等人类学的方法和工具越来越多地被用于建筑学尤其是建筑史学的研究。萧凤霞(Helen Hsiu)、科大卫(David Faure)、刘志伟等历史人类学家的华南研究对近年来岭南地域建筑史学的发展就产生了非常明显的影响,体现于研究问题的设立、史料的选择与解析、研究方法诸方面,带来了新的视角和途径。只有建筑学与人类学、社会学的结合发展到一定的程度、研究成果具有了很好的质量时,才有前提讨论建筑学可以如何反哺它所借鉴的学科。20世纪三十年代中国营造学社经常开展田野考察,八九十年代不少建筑学者已经投入到建筑文化研究的热潮之中,涉及象征人类学、社会人类学等等,但总体上尚未建立起对人类学较为系统的认识。自从常青教授在同济大学开设《建筑人类学》课程,城市笔记人刘东洋老师等向国内建筑学界引介诸多人类学著述后, 建筑人类学(Architectural Anthropology)、空间人类学(Spatial Anthropology,如阵内秀信《东京的空间人类学》)、城市人类学(Urban Anthropology)等逐渐为建筑学人所知。因为人类学在与建筑学的结合中主导视角和方法,而建筑学是人类学方法的应用领域之一,因此才有“建筑人类学”等提法,而没有“人类建筑学”(Anthropological Architecture)。建筑学对人类学或者社会学的输出除了提供领域或素材,从而可以检验人类学方法并促进其改善之外,很大程度上在于建筑学在漫长的时间中积累起来的空间、形态、技术、设计与建造媒介(如图、画)和工具等方面的知识,是人类学者难以驾驭的,尤其是上个世纪末人文学科的“空间转向(Spatial Turn)”以来,建筑学的学科内核在人文学科的相关讨论中可以有更多的用武之地。重复一遍,只有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才有可能引起其他学科的真正兴趣。谭刚毅:就我个人理解,不同学科之间的“借鉴和输出”其实是因为学科划分造成的。纵然不同的学科有其特定的领域和方法,但终归“世间的一切全都包含在网络里,如果你觉得有什么事物在网络以外的,那是因为你对它的观察描述还不够完整”。行动者网络理论巴黎学派的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的这段话似乎更能够揭示事物和学科之间的关联。“建筑是由地方社会生产的”(Peter Blundell-Jones, Architecture and Ritual: How Buildings Shape Society),因而社会学、人类学等的研究也应该包括建筑,“我们塑造了建筑,而建筑反过来也影响了我们。”(丘吉尔)以空间、物质性等为基本问题的建筑学及其相关研究方法理应可以为其他学科输出和提供一些借鉴。 Peter Blundell–Jones探讨了建筑作为公共仪式环境的作用,探讨现代和传统社会的建筑中不同表达方式的共同起源,对建筑人类学研究做出贡献。图为Architecture and Ritual: How Buildings Shape Society书封。[图源:book.douban.com] 国民建设的设计方案总是将国家方略、政治意志、社会制度空间化。在不同时代的社会环境和文化语境中,解读建筑(规划)作为政治宣言、社会意志的空间设计、空间治理等的呈现,可以为人类学社会学提供重要的借鉴。关于建筑空间、形态的认知和实践等方法可以丰富其他学科的研究视角。如构形(configuration)是连接物质属性与社会文化属性的中介,通过空间的秩序和组合结构来认识社会。建筑不仅是文化的载体,其物质性也决定了其作为证据具有更高的采信度的可能。研究常讲求史实与现实互证、文献与实物互证,那相应的建成环境,“现实”和“实物”都可以为其他学科提供更好的论据,完善证据链。在参加由社会学、历史学学者主持的移民专题学术交流时,我们提供的关于迁入地和迁出地在建筑形态、独特构造和匠作技艺等方面的比较研究还是挺受“欢迎”的,因为“可以弥补文献(家谱、志书等)证据的不足”,彼此互证也丰富了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更具说服力。周凌:建筑学是一个综合学科,有人文、科学、技术、艺术的成分,建筑师就是一个综合应用人类知识、服务于人类空间生产的生产者,所以,在建筑学知识中,社会学和人类学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反过来,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中,有很多关于建筑学的内容,如城市、乡村、住屋文化等,几个学科研究的问题和对象,很多是共通的,有重叠的。建筑最终要为人服务,为社会服务。对于社会学和人类学来说,研究社会和人,离不开环境;对于建筑学来说,研究环境,离不开人。李海清:“建筑学作为一个实践性的学科。”没错,另一层意思就是它必须是“有用的”。而人类学、社会学这类学科,在工科背景的建筑学从业者眼里,往往会被认为是“没用的”,这真是偏见和误解。就连哲学这种学科都有“无用之用”,更何况人类学与社会学呢!关键看你怎么用。换言之,重事功与重义理,双方可以互为借鉴和激励。个人体会是:正因为建筑学具有显著的实践性,其具体操作就会充满着建筑活动主体各方之间的张力,每一个项目的全过程都是鲜活而生动的,都具有成为人类学、社会学研究案例的潜质——自带烟火气。问题是:不要轻信建筑师事后说了什么、写了什么,而要拿出福尔摩斯全面彻底查案子那股劲头,搞清楚他们当时究竟做了什么,以及为什么这样或那样做……杨辰:建筑学不止是建筑设计,建筑师也不仅仅是为了把房子盖漂亮(这当然是其重要的任务),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建筑三原则(坚固、实用、美观)背后涉及建筑材料、建造技术、建筑历史、城市设计、园林景观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这些技术和人文领域的思考和人类学、社会学有很多交集——比如在住宅设计中,设计师的材料选择、平面布局、建造方式背后有大量的人类学所关心的文化意义;近代以来的大规模城市建设背后也是权力与资本的推动,伴随着社会学所关心的社会分层与流动、制度设计与身份建构、社会组织与集体行动等内容。因为建筑学的工作对象是空间,我认为对人类学社会学的最有价值的借鉴和输出,还是空间维度的引入,这个空间不仅是物理空间,也包括社会空间、空间认知、空间实践等方面理论和方法。请枚举在跨入人类学/建筑学的过程中让您感兴趣的一个概念。这一概念对您所在学科的发展带来什么意义?朱晓阳:在最近的人类学的地方/空间研究中,测度(mapping)是受到提倡的一条进路。看过一些网上帖文,发现关于mapping如何翻译成中文的讨论也很热闹。这一进路也在建筑学和规划学中有回应。例如,在黄华青博士的专著《茶村生计:一个福建茶村的空间与社会变迁》(光明日报出版社,2019)中,测度是该研究的主要方法论进路。笔者在为该书写的序中有这样一段话:“测度不应当仅仅被视为方法论,而应当被从存在论或本体论意义上对待。这样一种改变将会使我们以根本性的眼光对待乡村社区那些栖居而成的厂宅。《茶村生计》一书中包括菁楼在内的诸多案例实际上已经体现出这种根本的正义观。”
黄华青在《茶村生计:一个福建茶村的空间与社会变迁》中对武夷山茶村空间结构及桐木村乡土建筑空间模式进行了探究。图为书中提及的武夷山桐木村。[图源:dahaixia.net] 笔者最近在对一个法律人类学案例——关于家宅之“法”的研究中(“基层社会空间的法:社会形态、兵法和地势”,法律和社会科学2019年年会提交论文,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也将测度作为进路。论文引用英国人类学家提姆·英戈尔德(Tim Ingold)的说法:“mapping是在时间中运动,这也是真正的世界”(The Perception of the Environment: Essays on Livelihood, Dwelling and Skill, 2003, pp.219-242)。在英戈尔德看来,mapping的情形类如摸着石头过河,相当于在世界上找路(wayfinding)。测度的重要意义是:通过这一路径能够进入“土著”的世界或生活形式,能够发现地方的规范或“法”。笔者之所以强调测度的本体论意义,确实是有感而发,是针对法律社会科学中的一种趋向而说的。简言之,那个领域的学者试图引入社会学和人类学进路,以讨论法律问题。例如在笔者参加过的一次会议上,便有这样的分论坛名称建议:“法律的社会空间”。在同一会上,笔者则以开玩笑方式建议另一个论坛的名称为“社会空间的法律”。从会议当时的情况看,占大多数者是以“法律的社会空间”为进路者。这一进路是从已成的法律出发,将社会学和人类学当作使法律实施更有效率的工具。 对于进入建筑学的“测度”,我们也可以设想出互相对立的两端:一端是作为本体论意义上的进路。另一端则是将“筑造”或“地图”强加于生活世界的一种有用工具。这是试图结合建筑学和人类学两个学科的人从一开始便应当思考的。单军:文化人类学最具特色的是一种“实地参与观察”的研究方法,即人类学研究者以一种既是参与者、又是观察者的双重视角,去深入到一种他文化内部去观察和研究。与此类似,我也曾提出过“城里人(insider)”和“城外人(outsider)”这一双重身份对于地域建筑的研究者和实践者的意义,即:既要能参与进去,去深入了解特定地域的气候、习俗、文化历史和经济条件等,又能保持观察者的“距离”、冷静和客观性,不至于迷恋其中或产生极端的“恋乡情结”(nostalgia)。其实,这种费孝通所说的进得去、出得来,也是认知地域特色与地域身份(regional identity)的关键。虽然文化人类学的参与观察和田野调查方法,早已经被建筑学学者、尤其是地域建筑的研究者广泛运用,但这一方法所蕴含和关联的诸如内外两重性、“陌生化”等思想价值,还有很大的发掘空间。周凌:建筑理论家约瑟夫·里克沃特(Joseph Rykwert)的《城镇的理念——罗马与古代世界城市形态中的人类学》《亚当之家——建筑史中关于原始棚屋的思考》,给我很多启发,关于城市和建筑的起源和本质,建筑史上18世纪法国关于原始茅屋的争论,指向建筑学的本质,经常被引用来讨论建筑学的自治,也就是建筑学学科的内在意义。日本学者讨论中国古代都城制度、祭祀空间,如北魏洛阳和南朝建康的郊坛礼制,都有跨学科的意义。费孝通先经由马林诺夫斯基的结构功能主义人类学,来观察中国乡村,具有超越时代的里程碑式的意义,即使现在看来,也是意义非凡。人类学的进化论、传播论,只讨论现象,而马林诺夫斯基讨论想想背后的动因,这就为我们提供了看本质的视角。冯江:“结构过程(structuring)”。中山大学刘志伟教授在《历史研究》上发表过一篇《地域社会与文化的结构过程——珠江三角洲研究的历史学与人类学对话》,其中引用了萧凤霞的一段话:
不敢妄言对建筑学学科发展的意义,对于我的宗族研究(《祖先之翼:明清广州府的开垦、聚族而居与宗族祠堂的衍变》)来说,这一概念有效地建立了从区域开发、庶民宗族发展、宗祠衍变三者之间的关系,并动态地去研究宗族乡村以及宗祠建筑。陈晋:我感兴趣的概念很多,就人类学与建筑学的跨界而言,或许“结构”最值得一提。“结构”对于人类学研究的价值不言而喻。我认为结构首先是方法,引导我们找到要素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不单是形态学意义上的,更是拓扑学意义上的。借助结构分析,人类学家得以开展她或他最核心的研究工作,即不限于特定时空的比较。建筑学的“结构”可能更倾向于“形式”,以及由此衍生的一系列实用或美学规范。尽管侧重点不同,但两个学科都热衷于讨论结构的“变形”(transformation),这意味着关注社会文化的动态过程,坚持比较的视角,以及追寻普遍性和特殊性。鲁安东:“场所”。我倾向于认为建筑是一种能动者,一种带有支撑、引导、管控能力的中介系统,它与人类其它中介系统并没有明确的界限,例如媒体技术、交互技术等等。建筑不应从建成环境的连续体中脱离出来,而是建成环境连续体的整合者。因此,我们需要一个新的概念来延伸建筑学中关于“造物”的狭义本体,将建成环境从以物为中心转向以人为中心。而“场所”则是一个相对成熟的概念,不只是因为它在学科史中曾经有过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它为当代建筑与其它技术系统的整合提供了一个新的框架,有助于我们扩展甚至重定义建筑学的本体。谭刚毅:最近“集体”的概念让我非常感兴趣,这应该是非常具有中国话语特点的一个概念,从传统的宗族、乡族都存在集体的行为、生活,集体意志,到当代的“集体”所有制。尽管国内已对集体概念范畴内的单位、三线建设等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集体形制”(collective form)这一中译概念是由萨姆·雅各比(Sam Jacob)和程婧如明确提出,发起主持同主题工作坊和研讨(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潭刚毅教授联合组织),几位学者及团队发表了相应的专辑、论文和国内外成果展。在理论上就集体形制的建成环境及相关的集体空间(collective space)的研究,将可能构建区别西方意义上的公共空间的概念和理论,也将对相关的城乡聚落形态及其建成遗产的研究有一定的意义。杨辰:社区(某种形式的共同体)——这个概念几乎贯穿我所有的研究,属于城市规划和社会学都长期感兴趣的交叉领域。直到今天,我仍然觉得自己对社区的认识相当有限,每次读到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经典研究总能给我新的刺激。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除了视角或立场外,是否需要发展出方便现场快速开展工作的工具包?以帮助建筑规划或其他面向实践的学科在有限的预算和时间内,解决实际问题。谭刚毅:一般意义上讲是可以将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的一些具体的现场工作方法进行归纳整理,就关注哪些对象及其日常和非日常的生产、生活的惯例(routine),以及具体的操作手段,统计分析方法等编成相对系统(比较“套路化”)的工作手册,用于教学和一般的调查工作是比较有效的,能在较短时间内对调研对象建立相对全面和基础的认识。在指导学生进行乡村聚落研究时我们曾制定过《农村工作手册》,但是真正更有价值的发现和深入的研究,还有待于长期的训练积累和学术敏感性的培养。周凌: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除了提供一种观念,提供对过往既存现象的认识,也可以作为知识生产和空间生产的一个部分。对既定习俗、传统的深刻理解,会帮助规划师和建筑师提前思考即将碰到的问题,以及问题的边界。城市与建筑,就是为人和社会服务的。杨辰: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是有可能发展出一套面向实践的工作方法(比如指导建筑师的田野工作)。但重点问题不是“快速”,而是如何把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的田野调查和发现转化为规划师或建筑师所感兴趣的场地认识和设计条件。翁乃群:人类学在其滥觞之时,就关注对诸如人类居所、祭坛、神祠建筑的描述和研究。这些都可以从早期的人类学田野志中看到。作为人类学重要分支学科的考古学,更是对人类早期的建筑遗址情有独钟。近几十年来建筑人类学得以长足发展正是基于人类学对人们的家屋居所、神祠、村寨公屋等与社会文化认同、社会组织、宗教信仰、象征符号体系、本体观、道德伦理、惯习、社会性别、社会等级等的密切互构关系的深入研究之上。涂尔干(Durkheim, E.)指出任何一个稳定的社会组织必须持有特定的共同价值观。这些价值观是社会情感的产物。但如果没有始终如一的代表那些价值的象征符号,上述情感的存在就无法不变。由于社会的永恒与其个体成员生命的短暂之间的矛盾,一个社会的持续性一方面要赖于其作为社会能动者成员的繁衍,另一方面要靠其成员共识的社会文化价值观的再生产。为了保证社会的延续,他们共识的社会文化价值观必须被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因此,嵌入了社会文化价值观的文化符号是必要的。怀特海德(White head, A. N.)强调,为了消除逃避社会传统义务的个体行为出现,基于社会生活的各种目的的象征表达被引用。与此同理,尼德汉姆(Needham, R.)认为“象征符号是双重必要:标示社会的重要事宜,引导人们符合他们生活应该遵从的价值观。”值得指出的是,上述学者指出在人类社会文化再生产中对传承社会文化持有的共同价值观的象征符号,其中有许多就植入,或说赋予建筑物之中。尤其在家屋居所中最为突出。这些象征符号在家屋空间的分割、结构、方位、形制、家具摆设,以及人们于其的成长和生活轨迹和举止规范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这些嵌入在建筑物的象征符号就是其社会文化行为的助记符。上述所指的社会文化持有的共同价值观,就包括通常所指的宇宙观,人观,社会性别,伦理道德,人生礼仪等意识形态。1960年理德约翰(Littlejohn, J.)发表了题为“The Temne House(滕内人家屋)”一文,开创性探讨了身体与家屋,以及家屋与居住者的体验和活动的联系。1970年布迪厄(Bourdieu, P.)在“The Kabyle House or the World Reversed”一文中,一方面将家屋当作与其余世界相对立的一个整体,另一方面将其视为是由相同对立和同一性构成的整个宇宙的缩影。通过对北非柏柏尔人的家屋内部空间(结构)分析,他重构了柏柏尔人的社会性别和其他关系制度的文化结构。进而他将家屋描述为实现(居住者)成长图式的起始地,并将其比作为铭刻有一个愿景以及社会和世界结构的一本书。在被规秩的空间活动,身体“阅读”着作为助记符的家屋。通过惯习和居住,每一个人建立起对他们文化基本图式的实际掌握。他的这篇经典论文预示了后来他“惯习(habitus)”概念的产生,而其中身体与家屋的辩证互构在他的后来“实践逻辑”分析中起着关键作用。库宁汉(Cunningham, C.E.)在研究印度尼西亚东帝汶阿多尼(Atoni)家屋的时候,也指出在无文字社会里,家屋就如仪式,得以成为代际间传达观念的有效媒介。布迪厄在阿尔及利亚期间,从事对柏柏尔人一个支系卡拜尔人(Kabyle people)的民族志研究。图为柏柏尔人的洞穴民居。[图源:m.ctrip.com] 近年人类学界出现被称之为“Ontological Turn”,即本体观(论)转向的热门讨论。该讨论主要有两个完全不同的理论路径。一个是以列维施特劳斯(Levi-Strauss, C.)的两位研究亚马逊印第安社会文化的学生迪斯格拉(Philippe Descola)和卡斯特罗(Viveiros de Castro)为主要代表。他们认为,亚马逊印第安人并无对在社会和文化世界被视为具有主体目的意识的人与在自然世界被视为自然客体的植物和动物加以区分。他们进而认为,以往关于自然(Nature)与文化(Culture)二元对立是普世性人类思维的论断是错误的。他们认为亚马逊印第安人持有的是万物有灵(Animisn)本体论观。在亚马逊印第安人的思维中,世界充满了他们与各种非人主体构成互有交往的社会关系。另一个本体观转向的理论路径主要是以提姆·英戈尔德(Tim Ingold)、波厄-大卫(Nurit Bird-David)、卫乐斯勒(Rane Willerslev)为代表。他们主要是在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现象学方法探讨本体观的启示下,将本体观视为一种人与实际世界发生接触的问题,而不是视为一套抽象的认知模式。他们认为对非人主体性的认识是产生于在猎人与他们的动物猎物,或食肉动物和灵魂和它们的人类猎物之间的互动过程中。2018年夏季吉普森(Thomas P. Gibson)在清华大学人类学与民族学研究中心所做的题为 “Ontology, Subjectivity, and Sovereignty in Islamic Southeast Asia”的讲演中讨论了二十世纪印度尼西亚苏拉威西孟加锡人社会文化中由不同且共存的本体观混合体生成的三种人的主体性、社会性和政治权威形式:1)南岛语系贵族家屋。它们产生了一个多种等级制关系(在活人的共同体之间;在活人与他们祖先之间;在人与各种非人精灵之间。动物通常是以牺牲形式作为人与精灵世界的斡旋媒介进入这些关系)和一种由半神“陌生者王”扮演宇宙角色的权威形式。2)人是对信众团体赋有义务的道德个体,和以世界轴心和神圣法执行者的宇宙统治者角色为一种最高权威形式的伊斯兰教观念。3)由义务教育和大众媒体消费以及基于宗教民族主义(国家主义)最高权威构成的国家统治权形式。他认为上述每一个本体观体系是作为主体和客体的人与非人在历史上的特殊复合。不同本体观体系的交集生成了复杂碎片化混合体。由此他指出最复杂的社会形态应该是多元本体观复合而不是单一本体观要素的单纯呈现。印度尼西亚的孟加锡人(1913)[图源:Wikipedia] 从上述学者关于本体观的相关研究中,或许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作为人类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社会文化空间,即各种建筑物中,尤其是具有形塑社会群体共同认同的,诸如家屋、神祠(寺庙、教堂、清真寺等)、祠堂、坟墓、王宫、纪念碑、纪念性建筑物、广场等,均会是探究社会文化群体(家族、宗族、宗教信徒、族群、国民、政党团体、社会集团等)本体观的重要物体或空间场域。其象征符号不仅被物化于建筑物中,也通过人们在其空间场域的仪式行为和言语中表达和体现。由此可知,这些建筑物的主要设计师和工匠等主要建设者,以及它们的居住或使用者都自觉或不自觉地与隐附潜藏于建筑物的象征符号和意识形态体系发生着互构关系。对此或许我们也可以从近年有些地区开展的新乡村建设中开展的抢救保护古村寨建筑工作中获得更多的发现,体验和认识。如何看待学科交叉可能带来的对本学科的挑战乃至颠覆?如建筑学的“形式”问题。进而应如何看待学科的本体?单军:在我看来,学科交叉的作用和意义并不是对传统学科的颠覆,而是在两个或多个学科的交叉领域产生新的理论和创新,这已经被自然和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所证明。尽管我非常看好建筑人类学的未来前景,但学科交叉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产生交叉学科,更有价值的是通过跨学科交融能激发认知,并产生新的创新可能。学科交叉的前提是要对两个或多个学科都有较为深刻的认知。举个不甚恰当例子,我二十年前曾经翻译过一本《东方建筑》,与我认知相反的是,本以为翻译过程中最大的阻力是英文不够好,但结果是发现中文和英文一样都不够好,为了努力用最简明准确的中文去转译,使得我在翻译过程中中文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同样,在学科交叉中,我们有机会更深刻地发现和反省各自学科自身的局限性和可以拓展的领域,这本身就极具价值。周凌:建筑学的讨论,常有两种,一种是关注时代精神(Zeitgeist),一种是形式主义(Formalism),时代精神关注进步、变化的部分,形式主义只探讨不变的学科本质。在柯林罗与艾森曼的形式主义讨论中,时代精神是被悬置的,学科内在性是连续的。具体的建筑,不能离开时代,抽象的建筑学,可以只讨论其中某个形式问题。李海清:唱衰建筑学之风在时下愈演愈烈,其实大可不必这么悲观。如此“挑战”也不是头一回了,建筑学不也还活着嘛!不管建筑师是否乐意,从历史发展过程来看,建筑活动中的设计主体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一旦遭遇新的社会需求和技术革命,就会有一拨新的技术操控者从原先广义的设计主体中分离出去,以确保其在职业竞逐中占据专有位置,分得专属利益——这是人类社会得以发展的内驱力使然。当然,社会分工细化致使知识碎片化、部分从业者滥用技术霸权那是后话。建筑学虽然外延很大,但内核其实也应具有显著的积聚性。其基本问题的核心,是建筑活动主体如何认知与控制以下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空间形塑(Spatial Configuration)、环境调控(Environmental Management)与工程实现(Building Realization),可见建筑学科和建筑师职业的真正特点还是综合,而非分化。在具体的建筑实践项目中,需要建筑师在充分研究(分析性判断)的前提下做出综合性的排序、取舍、磨合之类的权衡。这倒不是说桥梁、水坝等项目就不具备工程设计的综合属性,但建筑师所要操控的综合属性是包含了美学追求在内的一种影响因素更复杂、综合性程度更高的品质考量,而土木工程之桥梁、水坝等项目的设计,在早期并未成规模具备这方面的需求,甚至因土木工程师缺乏此类意识而遭诟病。那“形式”问题就是建筑学专有的吗?显然不是。泛视觉艺术类的绘画、雕塑、摄影等等也有此诉求。只是与邻近的土木工程类学科相比,建筑学的“形式”诉求确乎理直气壮地存在着。我愿意把它看成是“工程美学”,以区别于传统的绘画、摄影这类几乎不用承担环境与社会责任的“私美”;也区别于服装、家具乃至家电类工业产品这种虽有一定工程属性但往往因为较小规模、较低投入而显得可以稍稍任性的“小美”。建筑,特别是耗资可观、实际上是由纳税人买单的大型公共建筑,它确确实实应该承担“工程美学”物质载体难以逃避的环境道义与社会责任——新冠肺炎,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把体育馆和高校宿舍等改为临时性的应急医疗设施,总不能强求那些“小清新”项目也应具备这功能吧?!谭刚毅:一直以来,建筑学很难归属自然科学或人文社会科学,现实中的评价和操作上的困境也促使业内人士思考建筑学的本体以及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特质和方法究竟是什么?其实建筑学的学科特点注定了自身就是学科交叉的产物,Archi+tecture,也就是运用综合的技术来解决问题,Architect更多的也是应该是“架构师”,从词源上讲也都是超越“房子”的。所以我个人认为学科交叉“让我们将建筑放回其正确位置”(借用1974年十多位著名德国建筑师在有关建筑的元旦宣言中的结论)。建筑作为一个社会生产过程,在建筑的使用、习俗中得以实现与日常社会生活的互动,并最终获得贯穿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意义和价值。“形式”及形式美法则是建筑学的看家本领之一,但形式绝不是最重要的,形式可能追随各种事物或因素,功能、气候、疾病、疯狂、犯罪等都作为形式基础或类型演化的动因(Robin Middleton, Sickness, Madness and Crime as the Grounds of Form)。因而建筑学的本体我理解的是各种“关联”,属人的,属物,有形的,无形的……建筑师就是发现和建立某种或系列的“关联”,来解决相应的问题(也是某种关联)的系统“架构师”。从这个意义上说“形式”可能不仅是物质层面的,各种“关联”,也构成了“建筑(学)”的“形式”。杨辰:学科交叉的结果不应该是挑战或颠覆,而是让各自发现新的问题和研究视角,打破固有经验的盲点和局限。交叉不是替代关系,而是补充,因为两个学科最终的任务是不一样的,交叉会有冲击,但颠覆的可能性不大。此外,建筑学对“形式”有执念——这是学科属性决定的,可能有不少建筑师做学科交叉的目的还是为了“盖房子”,这无可厚非。但要注意:目的性太强的学科交叉反而会错过真正有价值的交叉点。比如,和建筑形式相比,不同文化圈或阶层的使用者是如何认知和使用生活空间可能更值得关注。张晓春:当代建筑实践日益参与到日常生活中,不再只表现为纯学科的考量或仅与宏大的文化主题相关。在大量的城市更新和乡村重建中,建筑师关心的已经不仅是建筑学的空间“形式”问题,而关注更多日常生活的“形式”,以及调整自己工作的“形式”。城市或乡村的多样性、丰富性在建筑空间的形式之外,关乎填入空间中的不同的人及其生活方式。都市实践孟岩眼里城市空间的“高像素”,同济大学“小菜场上的家”的设计课题,建筑师张斌提出的“日常生活建筑学”……“日常”都成为关键词。建筑师的专业技术知识不再只是一种技术权力而表现为一项技术特长,用于对城市或乡村空间进行“田野式”的深度研究和学习,把人与空间关联的丰富性再现出来,把问题和需求用空间形式表现出来,进而提出设计。这种“沉浸式”的设计方式将建筑空间、环境艺术、社区组织、日常生活串联起来,是一个建筑师与社区居民或村民之间交流和学习的双向过程。童明在社区更新中提到的“另一种建筑师”,表达了这样的含义。建筑师庄慎和他的事务所几年前主动放弃了在市区中心很好位置的工作室,并决定此后几年中要每年更换一次工作室位置,在城市里搬家,期望用这样的方式来换得观察城市、体验城市的不同角度,寻找城市的需求并发现“建筑学的新经验”(庄慎,华霞虹.改变即日常:阿科米星的实践综述[J].建筑师,2014(2):131),李翔宁将他们这种方式称为“都市游牧”。这种特殊的城市“考现”,很有一些人类学的意味。建筑师建筑观念和工作方式的日常化,带来学科外延,从某种角度来看,学科本体因为其外延的扩展而加强了。多学科人员联合进行的研究或实践,有哪些好的经验或教训?周凌:多学科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笛卡尔的分类法,并不能完全覆盖对世界的理解,甚至非常不适合当代社会,世界并非仅仅用xyz三个坐标就可以描述,也不是仅仅只有网格、树形结构就可以概括,世界还存在很多类似德勒兹所说的“根状茎”结构,多学科研究为我们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但是多学科研究也并非轻易可为,因为我们长期习惯了现代主义的分科分类,百年以来三代人受教育的习惯很难被打破,这一点,中国传统的文人是没有的,文史哲不分家,是一个很好的传统,也是和今天提倡通识教育的目标是一致的。保持开放的态度,终生学习的心态很重要。谭刚毅:不多的经验就是人员要少而专。“少”除了可以减少组织工作负担外,保证更多地“在场”、面对面地交流和工作。“专”是术业专攻,聚焦专门的问题或课题,最好是能够在一起开展类似“研讨+工作坊”的方式,之后再总结出版或实践运用。陈晋:就我个人而言,2017年与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克里斯·辛哈(Chris Sinha)教授及其团队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开展的短期调查,对我启发较大。虽然当时行程很紧,但氛围总体轻松,研究目的较为宽泛,对我来说也是全新的田野体验。这次调查让我了解到了语言学家的实地工作方式,团队交流也相对充分。我所在的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社会学系,与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市规划系长期保持了较强的学术联系,共同举办过多届“城市与社会”等大型国际学术研讨会,频繁组织学术讲座、工作坊等活动。我们也于2015-2018年期间在上海市、江苏省同里古镇、震泽古镇等地开展了社区调查,涉及社会学、人类学、规划学、建筑学等学科。以上活动催生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正陆续以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形式出版。对于多学科人员联合进行的研究,我的体会是目标宜宽不宜窄,应充分考虑到学科差异和人员背景,允许就同一话题做不同方向的探索。团队交流要充分,成员之间应尽可能坦诚布公,虚心学习,做到彼此尊重。最后,要勇于打破学科壁垒,避免自说自话,特别是在后期成果转化时,应推动各个领域的专业期刊、出版社及编辑人员参与,保证知识生产的完整性和公开性。杨辰:找有趣的人、选个合适的田野。如何认知建筑学与人类学的差异?如建筑学是需求导向,实践性强,人类学则是认知导向,批评性强;建筑学往往自上而下,人类学则更多自下而上。在对话过程中如何克服差异带来的困难?河合洋尚:在谈建筑学和人类学的差异之前,我们要注意,不管建筑学还是人类学,其内部的多样性庞大。一般来说,人类学通过长期的田野考察,站在居民的立场理解建筑及其文化内涵。但是,中国的人类学主要研究国内,做考察的时间相对来说短,实践性比较强,日本的人类学主要研究海外,做考察的时间相对来说长,实践性比较弱。我曾经做过建筑和人工环境方面的人类学研究,后来做景观人类学方面的研究。因为这个经历,我与建筑学家的交流比较多。但经常让我困惑的是,建筑学家的兴趣、思想和实践不同:一些建筑学家完全按照“自社会”的观念或幻想去理解或设计“他社会”的建筑;一些建筑学家到海外学当地语言,试图从当地居民的视角去理解当地的建筑及其文化,或者努力做自下而上的研究或设计。人类学也有自上而下的视角。我觉得,建筑学和人类学的交流,其实是个人和个人对话的问题。我们应该要设想的问题是,围绕什么研究对象,哪位建筑学和哪位人类学家对话。当然这也是程度上的问题。一般来说建筑学和人类学的方法也有一定的差异。我认识的一位日本民族建筑学家在大洋洲、东南亚、中国等做过田野考察,与人类学家的交流也很多。可是,2013年我出版《景观人类学的课题》一书后,他跟我联系说:“我从来没看过地图、图片、照片这么少的景观研究!”。我听到这句话后马上翻了很多景观人类学方面的先行研究,发现我书里的地图、图片和照片算比较多的了。我自认为我做的是超越人类的人类学研究,但与他的交流后感觉到,与建筑学相比,景观人类学、建筑人类学的关注点还是人及其环境实践。最近我参与过建筑学家的冲绳研究项目。我在跟他们进行共同调查之后,强烈感觉到,建筑学家比我更加关注物理本身,例如村落的物理空间、民居的尺寸、方向、位置等。而我比较关注的是社会空间。我在冲绳主要理解当地人怎么认知自己的建筑和村落空间,这些物理条件如何影响到居民的行为。虽然我也描述村落的分布图、民居的空间结构,但很少用 “特别的机器”彻底测量建筑空间的尺寸、方向、位置。这几年人类学越来越关注“人-物质”关系,研究方法上建筑学给我的启发也不少。也许建筑学和人类学最好的交流,是针对同一个研究对象,一起在现场进行共同调查。周凌:人类学家是一个“观察者”,建筑师是一个“生产者”。当然建筑学包含建筑历史研究,这时候建筑学和人类学是相通的。人类学研究目标最终指向“人”,社会学目标指向“社群”,而建筑学关心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环境,几个学科最终要解决的问题是不一样的。但他们之间没有矛盾,只是工作方式不一样。鲁安东:建筑学与人类学的差异或许可以放在工学和人文科学的大分野下来理解。所谓“实践”是由认知指导下的行动,因此带有综合性和创造性。在某种意义上说,建筑学是人类知识体系塑造人类生存环境的“界面”学科。人类学需要通过建筑学的实践界面去影响现状和塑造未来,而建筑学则需要人类学的指导,特别是用于平衡专业自身的技术方法。脱离了目的的工具是危险的,缺乏指导的行动是无益的。建筑学常常关注于“如何”,而忽视“为何”,人类学对建筑学来说可能是必须的认知基础。杨辰:其实有不少建筑师尝试过“自下而上”的工作方法,如活跃于1950-1970年代的法国ATM(L'Atelier d'Architecture Montrouge)建筑事务所,但总的来说,两个学科在工作方法上确实存在差异。我个人认为,正是这种差异使得学科对话产生了新的价值。需要注意的是交流方式:比如在和建筑师对话过程中,人类学的“批评性”可以更聚焦,针对建筑师习以为常视角和传统的设计方法提出新的可能性。反之,建筑学也是如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对方学科了解的越多,交流的效果才越有效。建筑学关注文化,社会科学关注物质与场所,双方跨界自然会发生,把社会、经济、历史的纬度综合起来去研究空间当然也是有意义的,但是,跨界与综合性,和专业分工细碎、游戏规则固化的体系(包括文章发表、项目进度、职级晋升等),构成了矛盾。对此您怎么看?周凌:学科分类和社会分工一样,是一种不得已的行为,为了社会更有效运转、更容易管理而做的分类,当代知识革命背景下,传统的分类法一定会发生变革。但是在中国这样的大国,国家治理不可能离开分类法,而且这个分类法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巨大的结构性问题,一种结构性缺陷,目前的高等教育、医疗体系中,体现得尤其明显。武汉的疫情就是一种结构性缺陷,结构性的分类法失败。汉代的察举制、魏晋的九品中正制,都是一种以“人”为核心的制度,隋唐之后的三省六部,就开始有了结构性缺陷,相信机械的制度可以管理好社会。五四百年,西方现代性深入中国士庶阶层,1950年代以后,专业分工更加明显,历史唯物主义更是变成唯一正确的历史观,看问题只有一种叫做“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只有一种进化论观点,这是我们要反思的。谭刚毅:跨界或学科交叉或许有人会理解为动了他的奶酪,在职称评定,成果申报等现实情况中也会遇到很多困扰甚至矛盾……其实无所谓,还是应该按照事物本身的规律去办事,就研究对象本身的属性展开相应的研究,鼓励交叉综合,但成果发表需要看“读者”对象,毕竟研究成果是用来有效交流的。所谓的成果认定、职称晋升等等,那都是副产品,是外在的。冯江:结合了人类学、社会学的建筑学研究仍然是而且应该是建筑学,如果研究未能形成对建筑学的促进,则说明研究的深度和质量仍然不足。从实际经验来看,结合了人类学的建筑学研究在能够推动建筑学发展时受到了建筑学学术期刊的欢迎。跨界研究也并不代表着影响项目进度,除非是研究者未能准确把握研究的性质、时间安排和成果预期。河合洋尚:当然,建筑学的视角与方法与人类学(至少与我)的不同,但本来两个领域的研究目的不同,我觉得两个学科做地区研究时能够互相参考就可以了。我在冲绳、中国等做景观史研究时,建筑学常研究人类学家不关注的部分(特别是物理空间的变迁),还是需要参考建筑学的研究成果。最近人类学在本体论转向之后越来越接关注非人类的因素。我觉得不少建筑学研究对物理空间、物理环境的描述和分析,对人类学也有帮助。也许对大部分的人类学家来说,与建筑学的关系没那么重要,但至少景观人类学、建筑人类学与建筑学能交流的空间仍然不少。问题是,至少在日本,人类学与建筑学的交流没有以前那么密切了。现在日本的人类学界,已经几乎没有人谈“建筑人类学”了。可以说,建筑人类学已被景观人类学取代。实际上以前强调建筑人类学的很多是建筑学出身的学者。他们曾经对“文化”这个概念很感兴趣,也到国内外进行田野考察,从文化角度来重新思考建筑。在欧美,特别是1960年代开始,不少建筑学家开始关注在第三世界的无名村民做的“风土建筑”(vernacular architecture)。此后,日本的民族建筑学家也开始到东亚、东南亚、大洋洲等各地进行关于民俗建筑的田野考察。1990年代末,以国立民族学博物馆的民族建筑学家佐藤浩司为主,建筑学家和人类学家一起出版了《建筑人类学》丛书,分析了世界各地的民俗建筑及其与物质构成、文化、政治经济背景等等的关系。同时在东亚研究方面,1990年代兴起“风水热”,建筑学家和人类学家开始一起进行研究。可是,进入21世纪后,人类学和建筑学的交流反而变少。我估计,对建筑学家来说,从文化视角来看民俗建筑的视角,可能没什么新鲜的吧。另一方面,对不少人类学家来讲,若只关注建筑,意义也不是很大。因为,建筑本身是一个特别的单词。在人类学的语境下,首先要谈“建筑”指的范围是什么,建筑和非建筑的分界在哪里。例如,日语的“建筑”概念往往不包含马路、公园、风景林等,但这些与民居、大厦等的“建筑”,其实是分不开的。所以,日本的人类学家往往使用作为学术概念的景观(landscape)或人工环境(built environment)。我个人感觉,日本的建筑学与人类学的距离越来越远。人类学内部的学科分类也越来越细,还产生了建筑人类学、景观人类学等区别。目前连建筑人类学与景观人类学的对话都很少,何况与建筑学呢?在日本,原本建筑学往往属于自然科学,人类学属于人文社会科学。但进入21世纪后两个学科有各自的发展。目前各个建筑学者、人类学家使用的基本概念,比方说“文化”“景观”“环境”“建筑”“建筑学”“人类学”也不一定相同。举个“文化”概念的例子:近二三十年人类学对“文化”概念进行了深刻地反思,主张“文化”不一定代表当地的生活方式,而是表征“他者”或“自己”的认知方式。因此,一些人类学家已经不用“文化”概念,而用集团记忆、实践网络(ANT)、意象等用词,来分析人和环境(包含建筑)的互动关系了。可是,我认识的部分建筑学家仍然用“过去”的文化概念。甚至,一些建筑学家通过很短的田野考察来迅速把握当地建筑的文化特色,并视为设计景观的资源。这个学术行为可以说是被现代人类学家批判的,或者已变成为景观人类学的新研究对象。如果我们用不同意义的概念进行交流的话,也许会产生更大的误解。我觉得,为了重新开始建筑学和人类学的交流,除了找到合适的共同研究对象(就像以往的风水)之外,还要形成基本概念的共识。当下社会的技术进步,如人工智能、大数据、三维打印、数字化建造等,带来人的生存能力、生存状态、社会关系的变化,这是否为跨学科带来新的意义和领域?鲁安东:首先我们需要深思的是当代的技术进步究竟是“渐进性进步”还是“突变性进步”。问题中列举出的技术中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是一类,三维打印和数字化建造是另一类。但或许对建筑学影响更为直接的是移动通信和物联网技术,它们改变了人与环境之间信息交互的方式,深刻改变了建筑学以“感知”作为人与环境信息交互的前提,进而改变了人和时空的基本关系。可以说,现代主义核心理论基础的“时空连续体”已变得无效。因此,我们面临的可能是一个“突变性进步”,我们需要去思考学科范式的变化。新的学科范式需要回到最基本的“人”的层面才能重建。恰恰在这个对“人”重新认识的关键时刻,人类学和建筑学有可能发生必要和彼此有益的交叉。技术不只是工具层面的拓展,技术也在改造人类本身,这同样是“人类学”必须回答的历史性挑战。杨辰:毫无疑问,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将对未来人类的生存状态产生重大影响,对城市研究和规划建设已经呈现出重要的引导——传统规划主要基于静态数据,而基于大样本的城市居民行为动态数据会对我们认识城市、理解空间的使用方式形成重大冲击。我们正在积极学习与尝试,但目前仍局限在本学科范畴,很期待与社会科学的新技术研究团队展开交流。周凌:当代信息革命带来的社会巨变,可以和工业革命相提并论,是进步还是灾难,其实很难说,我不是技术乐观主义者。技术进步,并不会给人类带来快乐,人类永远不会因为技术进步而变得轻松,技术只是人类相互竞争的工具,当所有人都掌握相同的工具,作为个体的人,并没有幸福可言。人工智能可以轻易战胜人类,人类何以生存是个问题,机器的运算能力、记忆能力,都是人类不可企及。每次技术革命,都会带来社会变革,人类伦理、制度形态,可能会发生根本变化,我认为这是当代社会学可能要面对的主要问题,过去的很多知识已经失效。李海清:显然是。但也别太激动,除非你打算当那个技术底色的“分离派”。以不变应万变正是建筑学的本分,不变的是“综合把控”的初心,其余该变的还得变,挡也挡不住。所以,在期待“新的意义和领域”为自己提高附加值之前,还是得先想清楚自己究竟要干什么、该干什么。陈晋:同意。但是考虑到人类演化的漫长过程,不宜过分夸大当下技术发展的意义。不论是哪种技术,都值得批判地审视其社会背景、文化条件以及对应的政治经济学。独立地讨论某种“机械降神”式(Deus ex Machina)技术,宣称其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存方式,甚至怀有某种“末世论”情节,都是不可取的。我认为跨学科研究理应关注新技术的发展。作为人类学的研究者,我特别关心技术(包括人类学自身的技术)带给人们生活、伦理甚至世界观层面的影响。与此同时,我也希望能够和不同领域的学者合作,共同探讨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深远变化。张晓春:从建筑学的角度看,技术(工具)进步丰富了对尺度、材料、空间的认知,促使具体的设计方法、施工建造的方式发生变化,这对传统的时空观念、与之相关的审美观念发起了挑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并推动建筑学科的发展。对建筑学来说,人与技术(工具)在这个过程中会形成怎样的互动?技术(工具)作为一种特殊的物,已经很深地参与我们的日常生活。一方面,它不仅改造具体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并形成新的身体习惯、社会习俗。比如技术让人与人在网络空间中交流,原来在共享的实体空间中交流的三维状态,变成了在虚拟空间中的扁平的二维状态,虚拟好像成就了另一种真实,并且调整着公共和私密、整体和个体等的界限。由此,人类学的“田野”,可能变得不那么“真实”,而面对“虚拟”的世界。另一方面,从物质层面、社会层面和伦理层面重新思考人与技术(工具)的角色关系。就像支持人类学本体论转向的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等学者主张的新物质主义(New Materialism),改变对“物”的理解并指出人和物都主动地参与社会实践。这些都会影响人类学和其他具体学科的关系,为跨学科研究带来新的可能性。放在当代中国的发展语境下,什么是这一学科交叉领域让您最期待的研究前沿?谭刚毅:我最期待的是“形态-意志-呈现”相关的研究,不仅是放在当代中国的发展语境下,即便是置于国际背景中也是颇受关注的研究领域。“建筑是个人证明其身份地位的工具,是城市向世界展示其雄心的工具,是政党和国家表现其权力与财富的工具”(迪耶·萨迪奇,《权力与建筑》)。空间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地缘政治学概念、一种地理学概念、一种经济学的商品、也是一种建筑设计的产品,抑或是政府规划的一个领域,社会意志的投射,进而可以偏离传统美学。整个历史有待由空间写就——同时也是权力的历史(这两个术语都是复数形式),从地缘政治学的宏大战略,到居住性和公共性建筑的微小策略(如教室、医院的设计),从经济到政治的设施……空间中的停驻点是一种值得细致探究的政治经济形势(米歇尔·福柯)。因而在社会意志、政治经济等与空间形态方面的关联研究将会是当今具有极大学术价值的研究领域。周凌:中国长远的历史、悠久的传统,是一座文化宝库,社会学、人类学、建筑学,在面对历史对象的时候,是有很多可以共同展开的研究,在面对新时期问题时候,也应该有很多可以拓展的共通领域。中国特殊的发展模式、特殊的历史人文,都无法照搬现成的西方理论来解释。马克思·韦伯对儒家的理解是有很大偏差的,中国对自己的研究近年来有了很大进展,我们可以厘清中国社会发展的真实脉络,可以回答为什么16世纪没有产生资本主义这样的世纪之问,我们可以追问技术的意义,追问传统的价值,可以在对传统和技术的凝视中,为未来提供有价值的回答。这些,都不是单独依靠某一个学科可以完成的。李海清:建筑师的什么能力与精神是人工智能即使发展到高级阶段也无法替代的?这显然是个真正的跨学科问题。把这件事研究透,建筑学专业和建筑师职业就会大有希望,建筑学专业教育就会有更深远的发展前景。冯江:社会治理与空间演替。杨辰:很期待一本社会学或人类学著作:能对城乡发展背景下的某些重要的空间现象(或重大项目)的发生、发展、建设、使用、更新、改造等过程及其背后复杂的社会和文化机制进行全面的分析。这只能通过深度的学科交叉才能产生的成果。其他未尽的话题与思考。单军:本人对文化人类学没有做过专门的研究,但就我粗浅的认识,人类学/文化人类学对建筑学而言,除了上述方法论层面,还有以下启发:文化人类学具有“自省”和“批判”的传统。尽管文化人类学本身不断发展、学派众多,但与社会学一般研究本民族为主不同,人类学一般多研究其他民族和地域文化,倡导所谓“认识论的批评”和“跨文化的并置”。这种通过他文化的介入,不同文化差异性的比较所获得批判性,是建筑学自身血统所欠缺的。文化人类学发展至今,文化相对论的主张越来越成为共识,“不同的文化……应该努力分享彼此的经验”(汤因比《历史研究》)成为当代人类学和建筑学的共同图景。记得某位学者曾说过“失去多样性就意味着失去更多潜在的答案”(Loss of diversity means loss of potential solutions)。特别期待在多学科研究者们、特别是一批锐意探索的青年学者的共同研究和分享经验中,人类学和建筑学的交融,能给未来带来更多样的可能性。翁乃群:当前我国人民正遭遇新冠病毒疫情的严峻挑战。在全国人民抗击凶恶疫情之际,我们也能够发现建筑物及其社会和自然生态环境与疫疾的密切关系。17年前北京小汤山隔离医院的迅速建设对抗击SARS的成功经验,对这次武汉的雷神山和火神山医院和几十座方舱医院的快速建成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示范作用,并使之成为了抗击COVID-19的良方利器。另外,早已成为传染病防治的负压重症病房,医护人员分级消毒间等设施设计及其新发展等,都与建筑学有着密切的关系。反之,17年前香港淘大花园发生SARS疫情爆发事件,以及这次疫情中发生的多起群体性传染案例显然也与建筑物及其周围自然和社会文化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封闭的空间,较为开放的空间和空旷的空间,对疫疾的传播和防疫都是有着密切的关系。建筑空间结构、方位、大小、辅助设施等对治疗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这次抗击疫情的经验中,医护人员把有着亲人关系的重症病人调到同一病房,以缓解病人的心理压力,提高战胜疾病的信心等起到了积极作用的例子,或许也可以给予我们一些启示。中式的共餐形式和西式的分餐形式对疫疾传播和防治的不同意义也是显而易见的。对于人类学和建筑学研究均有启示。清华大学景军在其2006年发表的“泰坦尼克定律:中国艾滋病风险分析”一文中,以泰坦尼克沉船事件中对乘坐不同等级舱位的死亡和幸存率差异分析,结合我国艾滋病传播的大量田野调查资料,探讨了社会等级与艾滋病传染风险的重要关系。泰坦尼克沉船事件中乘坐不同等级舱位乘客的死亡和幸存率差异是具有显著意义的,而不同舱位明显的价格差异代表着乘客社会等级的差异。正是邮轮设计中不同舱位的逃生通道畅通性,以及逃生救生艇可及距离的不同,造成了不同社会等级的乘客在邮轮发生海难时死亡和幸存率的明显差异。这次COVID-19疫情爆发以来,也已发生多起豪华邮轮上COVID-19传染事件。或许我们也可以调查是否也存在某种类似舱位等级设施(如不同等级客舱气流、交通通道和乘客密度容积率)差异对疫疾传播和防疫的影响。这正是与建筑学所关心的建筑设计与自然及社会文化环境关系的问题。毋庸置疑,这也与前述的隔离医院和病房建筑设施一样涉及医学,更切确地说,此处讨论的是传染病学,与建筑学以及医学人类学的跨界合作研究的可能作为和社会呼唤。记得1988年当笔者在我国西南的一个村落做调查时,曾在一户人家后院的小角落里看到一间小木楞子房。经询问其究竟,得悉是该户人家一位曾患有麻风病成员的居室。该患者虽然已被治愈由家人从麻风村里接回家,但由于人们对麻风病存在错误的认知,加上社会文化中存在对麻风患者强烈的社会排斥和歧视观念,他仍很难回到普通村民的世俗生活中而需要继续在村子里过着与世隔绝的无形人生活,即便是在自己家里也不得走进主院里的屋子,或与其他家人和村民有任何接触。其日常饮食均有家人送到其居屋中。这种隔离已经有由防疫的隔离变为社会歧视的隔离。为了“抗击”麻风病的传播,过去我国在许多偏远山区和一些岛屿建有用于隔离麻风病人的村寨,并派有长期入驻或定期巡诊的医疗人员负责他们的医疗服务。这些患者即使已被治愈,通常都走不出这些村寨直到终老故去。有些患者治愈后,在村子里成婚并育有后代。但由于社会的歧视,其后代往往也走不出麻风村,而要和他们曾患有麻风病的父母亲一样过着与外界社会相隔绝的痛苦生活。虽然随着医学对麻风病研究的进步和提高,以及对过去治疗方式和隔离防疫策略的纠正,从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卫生医疗机构对麻风患者不再采取将他们送到麻风村寨隔离的医疗管理方式。但在实践中,那些已被治愈的麻风患者,由于社会的原因而无法走出他们原来的居住的麻风村寨。曾经用于隔离麻风患者村寨仍继续存在。这些村寨的村民们难以根本改变其原有被主流社会排斥的状况。村寨里社会生产落后,经济贫困和社会服务缺乏的环境难以得到根本性改变。由于处于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的边缘地位,麻风村民构成了我国最贫困,生存环境最窘迫的社会人口群体类别。 位于凉山州的“麻风村”——阿布洛哈村[图源:《生命的力量:一个麻风病人的纪实》,林强著,四川文艺出版社,2017年] 从某种意义上说,麻风村寨的建设也和17年前北京抗击SARS的小汤山隔离病房,以及当下武汉抗击COVID-19的火神山和雷神山隔离病房一样,曾经做为人类抗击传染病的利器,在建筑学史上也可以算是抗击传染病的重要历史实践。近年来建筑学与历史学、人类学开展跨界协作交流,参与许多近年兴起的新乡建项目,开展农村古村落和古建筑的深入研究、修复、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对推进建筑学、历史学和人类学学科发展取得了不匪的成就。同样,若能从上述抗击传染性疫疾的社会历史经验中,开展建筑学,人类学(医学人类学)、社会学与医学的跨学科研究,探讨传染病与作为社会文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的建筑的关系研究,无疑可以做出对人类抗击各种不同传染性疾病具有重要价值和历史借鉴意义的贡献,想必也会对推进各个学科的进步和发展大有裨益。杨宇振:《关于“建筑学+X学”:局部的快感问题》人和地方亲密无间关系的解体直接生产了“X学”,建筑学是其中的一种。此外,还有如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美学、工程学、生物学、地理学、法学、语言学、医学等等。所谓的“X学”,指向现代社会分工后的分科知识生产,原有从地方社会生产与再生产中分泌出来的知识与技术,要被整合到一个更大的系统中;原本地方知识阶层普遍享有的普遍知识,作为一种原本内生性的需要和生产,要爆炸性的变化,要融入到外部世界当中,要划分为不同的专科门类由不同类属不同层级的人来研究和承传,要成为外部体系支配的一部分。内生性要消亡,吸收外部性成为进步的需要和表征。社会分工的深化是知识与技术分化的基础,也是其基本问题。社会分工在空间广度上的蔓延和在内部的日益细分生产了一个庞大的、繁荣的、蒸腾的、狰狞的文明,也生产了处于深度局部的无数碌碌个体。普遍意识的四分五裂孕育着一个四分五裂的世界,孕育着一个可能的人类的悲惨世界。在一路高歌、风光无限的进程中,“X学”在地位稳固的情形下日益庞大臃肿,面对多变的“美丽新世界”有点力不从心,有点垂垂老矣的不甘。它不要被冷落,不要疲软的状态,它意识到了分科效率中的狭隘,意识到知识生产中树状结构的天生缺陷——但这已经成为了它存在的基础。要掀翻这个结构就意味着它的死亡——其实还遥远着呢,它正在盛年。只是它坐在C位上却感觉到问题所在,常常为之心烦和不安。它消除心烦抚顺不安的策略是把“X学”中的各类学配对——为了繁衍出更多的子类知识,允许多重配对,鼓励多重配对——如历史地理学、地理人类学、政治经济学、社会人类学、工程美学、生物工程学、生物化学、文学社会学、法律史学、数学物理学等等,以及建筑人类学。它希望把树状结构转变为半网络结构以应对已然和潜在的危机,它要通过专科知识一次次的多童配对来使得老树发新芽。只是在配对过程中,谁主动谁受动往往成为问题,因为比如既可以是FK学,也可以是KF学;有时还可多种类型配对、联通和互动,形成如KFC学,甚至是FAKE学。它还有许多处女地(或者已经不是处女地但也还不是熟地)需要去耕作和浇灌,比如建筑政治学、建筑社会学、文学建筑学,比如美学人类学、工程人类学、文学地理学、法学地理学、美学政治学(或者政治学美学)、文学政治学等等——它们在特定时期或缺乏阳光的温暖或被绳索困束或缺乏抚爱,但终究可能还是会发育。但由于原有结构根深蒂固,由于母叉恒久存在,分叉间的交叉形成了新的子叉,子叉或者子子叉之间相互无通或隔离,事实上是树形结构的深度化而不是产生新的结构,是社会分工的深度细化而不是社会分工的有机整合,是改革而不是革命。或者说,这里遇到了一重局部与整体间的关系,即“局部加总v.s.局部作为整体”。局部的加总是一篮子的工具集,经由为应对和处理不同类的各种问题生产出来的不同工具集合。问题与工具往往是一一对应,如要旋螺丝就用起子,要切割就用锐刀,要敲击就用锤子,要刷牙用牙刷。不会旋螺丝用牙刷,要切割用锤子;起子和刀等工具之间可以毫无关系,各行其是。这体现和凸显了工具的理性。通过使用工具顺序的合理安排(计划或市场)实现预设的目标,如电影《摩登时代》中生产流水线上一个拿钳子拧,一个拿锤子击。这里指涉的起子、刀、锤子或者牙刷是各种“X学”。比如,要把一块处女地转变为可在市场上招揽客户的美妙熟地,需要一揽子的工具集,而不仅仅是建筑学。它需要立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土地招拍挂法、建筑技术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需要经由不同主体间财税关系划分(政治与行政安排)、金融与货币政策(贷款安排与利率调整)、土地征用(地方法规与社会动员)、城市规划(用地性质与强度及其关系间安排)、建筑设计、工程技术、商品营销、物业管理等等一揽子工具的应用。这些工具的组合不是整体,是局部的加总;生产的流程是问题在不同工具不同局部中传导应对的过程——在现代社会某些特定的阶段,局部理性的加总直接导向总体的疯狂和人类的苦难。在这种情况下,局部怎么才能逃脱被设定的“局部”进而成为整体的可能?这样的问题很显然有点迂腐。牙刷不用来刷牙就失去了它的使用和交换价值。被安排的局部,被认定的学科意味着稳定稳妥,意味着有食可吃有地可安。为了在社会生产流水线上占有一席之地,学科要牢牢固守疆界和内部深度挖掘,按照福柯的说法,它甚至还要攻击攻讦相邻学科为求安全。列斐伏尔曾经说,某一学科往往只是把其他学科当附庸,越资深的专家越固执。在这种情况下,不想成为被设定的“局部”就是一种自我放逐和未知前景的冒险,一种看上去是充满不确定性的高风险非理性行为。稳妥之事还是按部就班下稍有积极之象。为应对不同问题的局部之间存在不同,此局部非彼局部。如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因为社会分工的差别,此学与彼学之间存在差异。看着隔壁老王机智的处事处物方法,模仿邻居在自己的田地里耕作以提高生产率或产出好果子,却也是局部间、学科之间可能的浪漫故事,但大多还没有勇敢到跑到隔壁老王家的田地里去浇灌。或者说,作为分门别类的、局部的“X”学,是现代化进程中工业化和官僚体系的产物,是民族国家的权力建构、资本积累、知识生产共构体系的一部分。作为局部的“X”学首先需要自筑边界以防城池失守,另一方面却又得打开口子接纳其他的局部,以防持久的近亲结婚导致学科萎缩头脑呆滞——却也是学科内部开疆拓土圈占领地的一种方式。顺带提一下的是,在过去的四十年中,学科内部呈现出严重的不均衡发展,少数机构少数人拥有大量资源和大多数机构与绝大多数人挤破头去争取少数分配给的资源已经成为基本格局。在这种情况下动词“交叉”“跨”,成为热词,如“建筑学+X学”或者“建筑学跨X学”。或者说,作为工具之用的学科不会停止,作为一种知识的学科的发展却会停滞,进而也就意味着这一局部的坏死。可是无论如何,局部仍然是认识世界的开始和必须,学科是高效率的知识学习方式;试图通过局部的加总来获得整体却是徒然。学科间的互跨和热力交叉往往是基于本学科跟不上趟的恐惧而不是享受其中探讨未知的欢乐。局部的快感就成了一个问题。作为加总的局部的快感来自于内部的自激。一方面为守住城池建构一套学科的话语体系(别人不可或难以进入),另一方面把机构、名份或头衔、资金赞助划分为三六九等,给机构和个体以攀爬的自激空间——作为一种治理术。攀爬而不是理解、改变存在的世界成为目标,因为自激带来短时的超级快感——还有下一次自激呢。作为整体的局部的快感却在于努力成为整体的过程中。它意识到自身不足,却不通过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繁殖”来试图成为整体,它知道那是一条无望的道路;它骨子里嘲笑专科的划分,它知道作为局部是一种开始却不认可被设定的专科划分。它的快感在于理解人类的幸福、悲伤、恐惧、痛苦、爱恨、焦虑、虚荣和苦难。它意识到所有知识的目的在于理解人类存在的世界,改变那些使人陷入困境的状态——尽管它意识到局部,特别作为个体能够推进改变的力呈十分有限,却仍然是基本目标。它通过“形式-功能-结构”“表征-实践-逻辑”“模仿-重复-创新”试图去接近整体,不把整体切割成为片段和片段的组合。它经由“现象与机制”“抽象与具体”“增长与发展”“数量与质量”“中心与边缘”“此在与彼在”“身体与身份”“公共与私密”“公有与私享”等多维关系去研究和理解时空变化中的人类存在及其问题。它清楚地认识到,当某学科把诸如空间、形式、建造等作为自己的核心内容和话语时,那其实是圈划地里的自嗨自激行为。然而“局部加总”已经一统天下无处不在了,作为“整体的局部”只能以一种乌托邦的形式存在。它可能的开始存在于个体的“自发性”,对于外部世界由衷的喜欢或憎恶;它存在于“自发性”与被设定的“X学”之间的复杂交互中,这种在现实社会实践中的“自发性”不至于泯灭和消亡。或者也可以说,这种自发性就是一种个体的存在意识,还存在有内生性的意识而不完全为外部世界所拉裂。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局部的建筑学除了自激以外,如何才能够有自身的存在意识就成了问题。 *本文原载于《建筑创作》2020年第2期。为阅读及排版便利,本文删去了注释及参考文献,敬请有需要的读者阅读原文。 **封面图为人类学家在考察原始聚落。[图源:careerengine.us]〇编辑:饭团 〇排版:折宇〇审核:罗尼 / 书畅〇专题策划人:林岭 更多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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