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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飙 | 1995:波折和回潮(下)

项飙 社會學會社 2023-01-10



专题导言


2022年十月、十一月的广州康鹭疫情以及之后的系列治理措施,使城中村一时之间成为公共关注的焦点。长期以来,城中村被认为是混乱、无序、危险的代名词,常常被列为整改的对象,却又在一次次改造中保持顽强的生命力,在都市的钢铁森林间扎根。它既脱嵌于传统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生产方式,又与现代化都市保持着区隔,向我们展现了一种超越城-乡二元对立的可能性。事实证明,作为一种生产、生活空间的城中村并没有在都市治理、改建的浪潮中沦为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注脚,而是逐渐退回日常感知、媒体报道所触及的范围之外——这样一种“消逝的附近”本身便值得我们深思。


因此,本专题希望通过对相关学术研究的整理反思过往对城中村的对象化理解。专题前三篇文章溯源城中村兴起的历史原因和制度背景,从宏观、比较的角度框定议题的讨论范围。同时,对城中村的深入观察也需要回到原初经验层面。第四、五篇文章脱胎于长期的田野观察,聚焦于城中村居民的生活情境,特别是大规模拆除改建中国家权力的介入对他们本就不稳定的生活、生产空间的冲击。第六篇文章则关注城中村中的女工群体,将性别议题纳入城中村研究的视野中。专题的最后两篇文章则从空间、全球资本主义等角度讨论城中村等更广泛意义上非正式地带存在的合理性基础。


由于本人阅读与专题体量的有限,不能将相关领域丰富的研究一一涵盖,尤其在劳工、性别等领域由于种种原因有所缺乏,请感兴趣的朋友自行浏览相关文献。


鸣谢


感谢“关注康鹭corona筹备小组”在专题策划时的宝贵意见!




项飙,牛津大学人类学院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人口流动和社会、经济变迁。主要著作有Making Order from Transnational Migration: Labor, Recruitment Agents and the State in Northeast China Global Body Shopping,《跨越边界的社区》。



3个月以后……


大清理中,“浙江村人”的去向基本有三个:一是去其他城市的“浙江村”,二是回家,三是去河北燕郊镇。我和刘世明等人一致觉得燕郊镇的条件非常不错,完全有发展成一个新的生产和批发基地的可能。我想,如果在这里能建成新的“浙江村”,那么对“浙江村人”来讲,不仅有了去处,而且可以借转移之机解决一系列内部社会问题。对北京来讲,也不用再担心这批人回来,给大城市造成人口压力。燕郊对“浙江村”要迁到河北表示热烈欢迎,把它看作振兴地方经济的一个机会。在燕郊入口处的路上,当时贴了不少的“燕郊民警欢迎温州经营户!”“燕郊人民欢迎温州朋友!”等标语。


11月10日,几个老板在王朝饭店开会,准备统一搬到燕郊。11月15日,刘世明第一次赴燕郊。作为应急措施,燕郊提供了两片地给“浙江村人”避难。一片是废弃的酒厂,另一片是小张各庄新盖的住宅楼。酒厂的大部分由一永嘉人包下,再往外转租。住的也以永嘉人为主。刘世明则成为住宅楼租赁中的中间人。他给燕郊方面岀主意,定下租金:住宅一套54平方米。第六层一平方米10元钱,每低一层,每平方米租金加3元。一楼每平方米月租金为25元。然后他自己租下了三栋,共付70万元。在转租过程中,他不加一分钱。JO大院的班车也转移到河北继续使用,从燕郊到京温市场一趟一人10元。


到11月底,燕郊已颇有“浙江村”的气氛。在通向酒厂的路口上树起了“新浙江村”的大牌子。酒厂的门口居然形成了小菜市场,河北人卖米、卖菜,温州人卖少量的海鲜和温州特产。在小张各庄住宅楼的边上,开了两家温州小饭馆。



1990年代初北京“浙江村”内的菜市场。项飙摄。[图源:shehui.pku.edu.cn]


人们在生产上也没受到太大的影响,每日的产值仍然能达到在北京时候的75%到90%。人虽然搬了,关系网络还在。差别只是生活上稍不方便,生产的成本稍高。比方说米价,北京一斤1.85元,在燕郊要2.05元。膨松棉(做冬装所需的一种辅料),在北京是24元一卷,到燕郊是26元一卷。我当时认为市场体系很快就会产生,对此处能成为第二个“浙江村”的预言更有把握了。


谁料1996年的新年刚过,事情却马上发生变化。个别人回北京找老房东租房,住了两天没见任何动静。燕郊立刻就传开:“北京又松了!”大家又分析:“回去肯定不会赶了。赶过了这事情就算完了。”“他们要盖(大红门)服装城,没我们去他们靠什么赚钱?”人们接二连三往回搬。马村、高庄等地的路口岀现了一大批房屋出租广告,说某地某单位还有空余房屋多少间,水电全部配齐,欢迎洽谈云云。刘世明倒不像大院被拆的时候那样的生气,只是无奈地摇头:“没办法的。只要能回北京,他们肯定是要回的。本来我想北京再严一阵,我这里把地做热了,大家钱也投进去了,事情可能能起来。怎么会想到北京松得那么快!”


我问他:“能不能再让他们留一段时间再看?否则你的损失太大了!”刘世明苦笑着说:“这哪里能留得住,你留别人你就丢脸了,别人要住到哪里是他们的自由。我的亲眷朋友来问我,是不是应该回去,我都说让他们回去。……钱的损失我也不在乎。”他只留了两个亲友给他做善后工作。


到1996年3月,离轰轰烈烈的清理不足4个月,大红门“浙江村”又一番热闹景象。到9月左右,“该回来的人都回来了”。基本恢复了清理前的规模。而且令我十分惊奇的是,办暂住证比以前还要容易,“1比1”的硬指标也不再提。


我的预测完全失败,在于两个“估计不到”。一是估计不到投入了巨大财力、人力的政府行为会是这样“一阵风”。尽管万佳友等人早就告诉我:风来得越猛的,退得也越快,没有例外。但我还总觉得他们心存侥幸,对形势估计不足。事实证明,错的是我。二是我多少过高估计了大人物们的力量。大人物的威望主要体现在“影响力”上,人们把大人物的行动当作自己的重要参考;但是,大人物并没有形成对一般人的直接控制。你可以“顺势推进”却很难“逆流而动”。毕竟,大人物的基础是各系之间的重叠,而非一个严密的行政化的等级体系,大人物也把充分尊重各人的自主选择当作自己办事情的前提。


刘世明打燕郊搬回来之后,情绪极其低落。“心里受不了。经济上的损失以后还可能扳回来,威信上是倒透了!别人说要拆你就拆你,说要赶你走你就要走。住你院里的人你一个都不能保护,你自己找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今后还有谁会跟你!有时候想想,真是要被逼到黑道上去。”所幸的是,他的亲友们还是愿意团结在他周围,并没把他逼到“黑道”上去。


大院卷土重来


刘世明刚回北京,就有人来拉他重新一起盖大院,而且就要在JO的废墟上盖。刘世明没敢。到1996年4月,至少有两帮人马开始跑关系,张罗重建大院。1996年5月,由丰台区南苑乡的鑫福海公司投资的“大红门服装城”举行隆重的奠基仪式,北京市的主要领导也到场祝贺。6、7月间,南顶村岀现第一个新大院。


和过去的大院相比,新一轮“大院制”来自温州人和本地村、乡干部更紧密的合作。


第一个办法是,村里盖大院,请温州人帮忙。LY大院坐落在南苑路北头的胡同里。1996年,几个乐清人和一个永嘉人联合向当地某行政村租下地皮,1年租金15万。待几个温州人把房子盖起来以后,村里在后面加盖了几栋简易楼房。1997年8月,不知以何理由,村里给了温州人一定的金钱赔偿,将地连同房屋收归己有。然后,大队将它“承包”给了3个乐清人,他们之间的合作条件不详。这3个乐清人又从自己的亲友圈里拉了1个永嘉人和1个乐清人来管理大院。他们两个人的任务是管理内部的治安和收取房租,永嘉人收永嘉人的,乐清人收乐清人的。我问他们要不要看租房者的证件。“我们又不是当官的,老乡过来,你还要看他什么证件?暂住证他自己办,如果关系比较好的,我们也替他办,不另外收钱。”他们两个人的待遇是:白住一间大房,一个月折合租金600块钱;月工资1500元。全院一共有50多户,房租是一个月400元到700元,根据房间的大小而定。


和LY大院相似的是DLJ大院。取这个古怪的名字是因为它和乐清一家著名企业谐音,想借此提高大院在老乡心目中的档次。它的运作方式和1995年以前的基本一样,温州人自己租地、自己盖、自己管、自己收钱。但它在名义上算当地村的房产,5个老板算是大队的“雇工”。这是1996年以后处理大院合法性问题的最常见的办法,显然是受了政府只拆温州人盖的院子、不拆北京人的房的启发。


第二个盖院子的办法是和北京人直接合作,组建公司。刘世明从河北回到北京后,当地乡的领导迅速和他搭上了线,并介绍了一位亲戚老郑,和他合作。老郑原来是该乡服装厂的头儿,服装厂在温州人的竞争下停产后,便转向和他们合作开发房地产。他们先后办了两个公司,一个以郑原来的工厂名义注册,另一个是以郑为法人代表的新组建公司。经刘世明的努力,前一个公司召集了11个股东,在京温市场的对面盖了一个大院。大院名义上的主管是老郑,但碰见什么难题,总要拉着刘世明去。这个大院还专门辟岀一块仓储区,租给别人当仓库,专门为在附近的各大市场中的经营户服务。按第二个公司的名义,刘世明又组织了7个人,6股,新盖了一个布料市场。


刘世明等人又和老郑采取“弹性合作”,兴建了JN大院。JN大院的所在地原来是当地行政村的厂房。1995年刘世明和村里签合同,一年地皮费40万,厂方50万的债由刘世明负责。JN大院成为“浙江村”租金最高的大院,一平方米70块钱一个月。刘世明介绍窍门说:“这就靠挑人。1996年外面做衣服的,大概有40%得赔,其余都只顾得上保本,而我们院里的不仅赚钱,而且还赚得比较好看。大家觉得这里有财运。其实这靠你管,什么样的人你让进来,什么人不要让他进。搞好规划。”老郑在JN大院好像没有股份,但应该有某种利益。


陈清安的大院不叫大院,挂的牌子叫“DB服装公司”,这是大院自我保护的第三个办法。他1990年来北京之前,曾在山西某县做过生意,和那个县的工商局某干部成了“很好的朋友”。他吸取1995年大清理的教训,拿他在山西临时注册的“DB服装公司”和当地行政村签了地皮租赁合同。“我不怕出事。我可以跟你说,这里是一个正规的公司啊,里面住的都是公司的一个个企业,不是大院。”


1996年以后“浙江村”里最引人注目的大院是“HQ皮服城”。这片偌大的场地和楼区原来是北京市HQ橡胶厂的厂房。1995年,该厂由于经营困难而停业整顿。宋德清等人将厂区租下后,将车间分隔成小间岀租。院内还建起了自己的酒楼、幼儿园和桑拿浴室。这片厂区一年租金230万,成为原橡胶厂150多名职工下岗后的主要生活来源之一。这个大院的合法性可能是最强的。一则它用的绝大多数是原来的车间,怎么也算不上违章建筑;二则它合作的是“国有企业”,将直接“化解下岗工人问题,有利于社会稳定”(HQ皮服城有关的宣传资料)。这也是它敢于大张旗鼓,在院门口树起大招牌的原因。


盖新大院还有一招是,向紧邻大红门的洋桥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区转移。在北京的多年生活使人们也得到了这样的知识:由于行政区界的不同,一街之隔,往往政策就大不一样。在早年的轰赶中,洋桥也多次成为人们的“过渡地带”——从河北或者大兴等地回来的时候,对大红门的情况摸不准,就先住到洋桥观察一阵。由于洋桥的大院房租明显便宜,各方面设施也比较好,1996年以后,不少人,特别是永嘉人,纷纷迁往洋桥。一个才在洋桥盖了大院的老板跟我说:“洋桥还是1993、1994年的‘浙江村’呢。”他的意思是,现在那边还在欢迎温州人的到来。他还说:“我是1995年下半年就想盖大院了。有人说,赶你走了,你还盖什么大院?偏是赶,我偏要盖。赶走了,人还是要回来的,大院不够,正是机会呢!”



1995年大清理后,部分从大院里被清理出来的“浙江村人”租用了当地的厂房,把车间改造成住家和作坊。


我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得知,“浙江村”的大院已经过剩,特别是大红门一带的大院价格在持续下调。付天郎几个人则“不信邪”,又在原来JO大院稍往北的地方破土兴建一个新的“浙江村”,占地100多亩,建成后将集居住、娱乐、加工为一体。对于历史会不会重演,付天郎则一点不担心:“过去他们是不懂,现在我们都是要办手续的。”我也倾向于相信付天郎们有足够的能力和技巧不会使1995年的历史重演——即使重演了,不也就是一次中断而已吗?


新热点


代理制


我们关于“系”的讨论,是从对“浙江村”内一组最基本的关系:做的(加工户)和卖的(包柜台的)之间的关系开始的,这组关系也在变化。原来,包柜台的在生意圈里占有更大的主动性,做衣服的要求着卖衣服的。到1995年以后,加工户的主动性越来越强,代销的价格在不断提高,经销的比例也越来越大,甚至经销户如果掏不出一定现金给加工户,衣服都拿不走,代销中的拖欠付款比以前少了许多。究其原因,一是城市里的商店和柜台多了,再一个是不少加工户自己在社区内的市场里也有摊位。只要衣服好,不怕卖不出去;而如果没有好货在手里,租了柜台就是看着赔。1995年至1998年,无论是北京市的大型商场还是“浙江村”内的批发市场,经营场所过剩,这对加工户更为有利。


在此趋势下,一些加工大户探索了代理制。


代理制的基本安排是:(一)加工户和销售户之间是经销关系,价格由加工户定,但销售户的意见也有重要作用。加工户的基本原则是:不能让自己的代理商不赚钱。(二)在代理商和非代理商之间,加工户要首先照顾代理商的利益。比如说在销售旺季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要先把货给代理商,在价格上也要优惠。(三)代理商应该以销售这一品牌的服装为主,或者专卖一种产品。代理商做得越专,他将在加工户那里得到越大的优惠。这是因为,加工户希望通过这一办法,使自己的产品在该地区打出品牌,占领稳定的市场。(四)代理商应该经常向加工户反馈信息。


代理制形成过程和代销制的形成颇有几分相似,也是亲友关系和生意关系交叉的结果。刘泽波现在在全国有近十个代理点,主要分布在华北各省和北京的近郊(他自己也在北京市区的商场包有专柜,郊区的商场远,由于市场情况不易掌握,代理比自营更方便)。我在他们家常常看见一些山西、河北来的亲戚聊天喝酒,仔细一问,原来都是他家的代理商进货来了。刘东告诉我:“这些亲眷原来就给我们做代销,做来做去觉得还不如就给我们一家做,省力又赚钱。”


我问他:“那为什么要变成了经销呢?”


“他们愿意经销!我们的东西好卖。经销进价低,他们赚得多。”刘东1997年正积极地发展自己的代理商。碰见北京的小谢,小谢的母亲在乡里工作,刘泽波早年曾给她所在的单位做过制服。刘东和小谢也很熟,刘东动员她:“你自己出30万。这30万给我,我给你在大连搞好关系,给你货,我包你半年赚15万!”


我对刘东为什么让小谢给他30万有点不明白。他解释说:“投下去30万,半年赚15万,哪里还有这样的生意!她把30万给我,就什么都不用愁。商场我给她找,第一批货我给她白拉。卖出去了再拉第二批。就算运气不好,没赚到15万,凭我们这关系,她也知道我们不会糟蹋了他的30万。对我来说呢,多一点流动资金,就能多办点事。在大连有了专柜,我的牌子能扩大影响。”


戴明高,53岁,也是刘的远亲加代理商,在大同包柜台。他跟我说:“他们的东西在山西挺吃香,国庆节的时候我在这里要等上两三天才能拿到东西。我们好几个做代理的都在这里等,他做岀一批来,给你10件,给他5件,大家再等下一批。这样他能把自己的货散得更开,各地都有。尽量把钱给自己赚。因为大家拿到的就是这些货,不可能再去批给别人。”


“那卖得这么好,会不会出现假货?”


“我们都是亲眷,我们不可能造他的假。别人要造了假,我们就会去骂他。如果有人造假,不但把名声搞坏了,而且把钱赚走了。”


这些采取代理制的加工户一般都是正式注册的公司。1995年以后,一批正规公司的出现也是社区内小小的热点。但是正规化并不意味着它们要脱离现在的网络。相反,它将给现在的经营网络带来合法性,使它有更强的生命力。


早市


从1994年开始,早市成为“浙江村”内一种重要的市场形态。原来只在大红门路两边自发设摊卖货,到1997年,东罗园村的一片空地上形成了集中的早市,一时极其火爆。


东罗园这片地方,最早是虹桥姓张的两连襟跟当地行政村谈下来的,但是面对诸多浙江人的竞争,两连襟自感气短,拉了高建平来入股。高建平一来,倒成了头儿。他们以200万元3年的租金从村里租得,3天以后就以300万元的价格转给了大红门街道办事处。早市里不设固定摊位,一个人一张钢丝行军床,开市时打开,闭市时合拢。一个摊位(即每张床)每月交700-800元的租金,不再交工商费、税收等等。整个早市有1000多个摊位,办事处当然也赚得可以。从办事处租得摊位的人再把摊位转租,还能大大加价。位置好的摊位,一个月要租到3000元到4000元,而且要一次付清半年或者一年的钱。在早市生意最好的时候,这些转租的摊位按天算租金,贵的一天要200元。


夏天天热的时候,早市凌晨4点多开业,9点关市。到冬天,早市在六七点开始,到10点左右结束。


陈强乙1997年来北京,以10050元的租金租了一个摊位,租期半年。在每天大约4小时的营业时间里,陈一个人卖西装的摊位就能做到将近1万的流水,利润有1400元左右,这就顶了一个月的租金。他的西装从石家庄批过来,每件批发价70元左右,一件赚10元到15元,利润一点不比别的市场低。


眼见早市这么红火,1997年4月,大红门路边上的DH市场把原来固定的柜台拆掉,搞成大厅式的,让大家摆钢丝床,从正规的市场“退化”成早市,结果每天客流量也上万。


早市和“浙江村”内其他市场的顾客对象是一样的,主要都是外地来的批发客商。这里最突出的特点是东西便宜。这里的东西常常是加工户的积压产品,或者是做错了型号,在正式市场里摆不出来的东西。“浙江村”里有了那么多个(至1998年一共有22个)正规的批发市场,出现这么一两个作为正规市场的淘汰产品的补充市场,是不奇怪的。由于摊位租赁是短期的,它能更灵活地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成本更低。


1995年以后“浙江村”市场的另一个主要趋向是经营户的来源地的“杂化”,不仅有浙江人,也有江苏、四川、山东等地的客商,不仅卖当地生产的服装,也卖浙江萧山和杭州生产的窗帘布(到1996年,大红门路北段的店铺几乎全部转向窗帘布的生意),以及其他地方生产的各式服装。


羊绒大衣和毛皮长短大衣热


和过去的皮夹克热不一样,这两个新产品的热主要是由大户掀起来的。羊绒大衣在1996到1997年在北京狠狠流行了一阵,毛皮大衣是“浙江村人”的叫法。“毛皮”看似水貂皮,事实上是一种人造毛皮,质量较差,一件大衣的批发价也才200多。但是利润率也高达30%-40%。毛皮大衣主要是做外贸,拿到雅宝路批。在“浙江村”主要是虹桥人做。


这些大户手头的资金至少都在200万到300万以上。他们统一进料,招工人统一剪裁,然后把料子带样板发给加工户。加工一件毛皮和加工一件羊绒大衣,都是20块钱报酬。大户们先是给亲戚朋友做,然后再逐渐分散到其他的经营户。加工户欢迎这种代加工的方式,因为风险很低,投入很少,发挥他们日夜苦干的习惯,所赚也不少。某家只有4台缝纫机的加工户,做了半年的羊绒大衣,就收了14万的加工费。而另一户做毛皮的,也是4台机子,一天就能拿上千。一个工人赶一赶,一天能做10件左右。


但是这种经营方式的组织者要面临巨大的风险。一个虹桥做毛皮大衣的大户,1997年上半年赚了100多万,但是因为料子的价格降得太快(在几个月之内,从29块钱1米降到20块以下),下半年就亏了200来万。


官司热


“打官司”竟也成为“浙江村”里清理复归之后的热点之一。


先是大院老板和村里打官司(参见第六章),又是京温市场里关于合同变革的官司(参见第七章)。1997年11月份,大红门服装城的经营户又和南苑乡政府产生分歧。大红门服装城由南苑乡政府下属的鑫福海公司投资兴建。服装城共有2600多个摊位,是“浙江村”里规模最大的市场。这一工程得到了市政府的肯定。


市场在招租的合同上写明,“地下半层”的营业大厅将高3米,有1.5米高出地面。结果事实上高出地面不到1米,而且设了楼梯(工商户认为应该设缓坡),使上下运货大不方便。工商户认为事实和合同不符,影响生意,应该打官司。一个热衷打官司者告诉我:“市场小了,你让赔他也赔不起,(我们)只能来硬的。他们这是正规的市场,也讲‘知名度’的,打官司他们怕。”在地下营业厅经营的160个经营户联合凑钱请记者和律师。请来第一个律师,前前后后花了5万多块钱,但是大家觉得不顶用,辞了。叫来第二个律师,提出如果胜诉,将以赔款的0.2%作为律师的报酬。结果在开庭之前,鑫福海公司同意接受调解,工商户的摊位加这一段时间的活期利息,一共是9万多,全部退回。


这一“官司热”也为外界所察觉。1998年3月19日,北京LH律师事务所到“浙江村”召开“恳谈会”,请了七八桌人(七八十人)吃饭。“浙江村”里知名度高的人物都请到了。开吃之前,大家都讲几句,全用普通话说。律师事务所表示:“要一如既往地为首都的浙江人和浙江企业保驾护航,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刘泽波普通话、芙蓉话一起用,说:“我们做生意的就像一艘船,有律师事务所,我们这船就有了方向,以后我们老老实实、平平安安做生意就行了。”


刘泽波讲的并不完全是套话,他们是希望能有一个平平安安做生意的环境,而且他们确实认为法律是他们最重要的保证之一(另一个保证是“关系”)。我的“浙江村”朋友们都对我无心成为律师而感遗憾。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浙江村”里“打官司”的意识非常强,但这种意识基本只限于和政府部门的纠纷之中,如果是经营户内部的矛盾,则极少人会想到“打官司”。



〇本文节选自项飙《跨越边界的社区: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第八章“1995:波折和回潮”,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8年。文中未标图源的图片皆为本文原有配图。为阅读及排版便利,本文删去了部分注释与参考文献,敬请有需要的读者参考原文。


〇封面为“浙江村”服装城一角。尹夕远摄。[图源:theinitium.com]


〇专题策划人:岛民

〇编辑 / 排版: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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