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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共享的社会学知识 | 荐书

王赟 社會學會社 2023-01-15


王赟,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社会学博士,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 LinCS(UMR7069)客座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理论与社会理论、社会学理解范式、齐美尔研究、现代性与后现代性、中国研究。






一些社会学家往往将田野视作一个工具性的东西,它的存在只具有服务于特定研究的功能。但他们似乎忘记了,田野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它首先是人们现实的生活。


厘清社会学知识边界


社会学家与他所研究的对象处于同一个生活世界中,而他对这个世界的感知和刻画恰好得益于这样的共在关系,而非仅来自他具有的专业知识。那么,他凭什么宣称自己具有超越常人的认识社会的能力?举例来说,如若社会学家脱离了他所在的生活世界,那么他是否还能进行社会学的细致观察?不,他将完全不具备这种能力。帕特里克·瓦蒂尔据此在《社会学的知识》中提出社会学的认识论批判:社会学的成就并不建立在反常识的断裂的认识论之上。


断裂的认识论的认识范型,代表着当今某些社会学思想暗含的某种挥之不去的氛围:他们认为被揭示出的有关社会的法则是高于具体社会内容的,因此它无关乎具体而细碎的历史情节并表现出静态的特征;但同时,他们又期待社会的发展是趋于进步的。换句话说,他们希望社会静态地被一个动态的法则掌控着,这个法则同时也蕴含着道德方面的新的至高律令。法则不断更替,“静态社会”中的既往法则会成为常识并被认为是过时的,不变的是道德逐渐有序成长的预期。那么,对常识的处理就类似经济学上对于成本的考虑或是医学上对于病症的考虑:克服它才意味着发展。但是,思考社会学的社会发生条件显然是一件必要的事情。


这一矛盾呈现出“启蒙的现代性代价”的姿态,并作为一种时代思维进入到法国社会学传统中,并从20世纪30年代起与美国社会学本土性的矫治和量化倾向合流,成为某种关于社会学的新的常识。但如果作为科学的社会学是用来克服关于社会的常识的,那么这种社会学知识,当大众被教育要接受它而使它成为新的社会常识之时,又要被谁来克服呢?


承接的认识论:社会学何以可能


实际上,社会并不像物理对象那样清晰地与其他自然对象相区别,我们不可能从现实生活中剥去诸如经济、历史、哲学等内容,从而获得一个“干净”的叫作“社会”的对象。这就意味着社会学并非是基于严格对象的学科。瓦蒂尔指出,社会学的对象仅仅是社会中的一般行动者所具有的观念实体。社会学上的任何进展都依赖于先于研究者而存在的行动者对于概念的初次加工和理解,这就使得社会学家与行动者实际上处于同向而非逆向的地位。社会学家之所以是社会学家,首先并非因为社会学家可以越过行动者而“看透”行动者的生活,相反是因为社会学家能够“看到”行动者的生活,并能够对行动者的生活形成合理化认识。这就使得格尔茨所说的“深描”具有了某种方法论上的可能性。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说格尔茨是基于他的具体田野研究直观提出“深描”,作为知识社会学家的瓦蒂尔则在社会学古典时期的德国传统中发现了这种深描的方法论基础:理解社会学更为强调常识与社会学知识之间的这种亲缘关系,并以此反对整体论—实证主义观念对社会学的垄断。韦伯着重阐明了方法论理解的意义。如果在韦伯的那个著名的例子中,掌掴孩子的母亲的做法是不可接受的,这个行为恰好又是“虽不赞同,但可被理解的”。那么,社会学的任务就是对人类的行动进行合理化分析,并以此阐释由具体行动构成的这个生活世界。而齐美尔实际上提供了关于理解的更为本体性的阐释:理解是人的一种社会性本能,它使得人与人并非无错地形成各种相互关系,社会就此产生。常识因此并不只是错误的来源,而是包括社会学知识在内的所有知识的来源。相较于断裂的认识论,这种承接的认识论无疑提供了更为映照现实生活的社会学范型。


但问题实际上更为复杂,如果说常识具有某种现实力量,如果说行动者有权利知道他在干什么,这是否意味着社会学只是对于常识的艺术加工或再描述呢?


瓦蒂尔实际上借理解的类型学划分回应了这个问题。在行动者对事件的直观理解之外,还存在着行动者的类型化理解和更为客观化的概念理解。在“在佛寺中必须顺时针转塔”或“出于对舅舅安全的担忧,正月不能理发”这样的直观理解之外,社会学家还具有“某特定宗教的信徒具有某些特定的仪轨”和“某种历史观念被隐晦地表述,以此获得更多的行动支持,却又在历史演进中丧失了其本身的意义”这样的类型化理解能力。他因此特别提出共享知识这样一种区别于常识的知识类型。如果说常识立足于明确的判断和具体的技术策略,那么共享知识则指向一种基于人的社会性能力的智慧。相较于常识所具有的“对行动进行判断,但同时也因此是场景化和受限的”特征,共享知识则因其客观化的特征而具有更大的适用可能。举例来说,作为行动者的“我”或许并不知道某个事件会产生什么样的具体后果,但作为生活世界中的人,“我”知道——而社会学家也因知道“我”知道从而可以进行关于“我”的合理化说明——“我”必须与他人共在地行动。瓦蒂尔的共享知识概念因此可以被视作迈克尔·波兰尼默会概念在社会学领域中的运用:由于默会所具有的现象学意义(即社会生活所具有的内在和历史的直观意义),这种默会就成了生活世界向行动者和学者同时赋予的共享的根,社会学研究也因植根于社会学家与行动者的相似性之上才成为可能。这样的相似性也不是像常识那样表现为具体的是/否的技术语言,而是在本体上具有社会再生产的能动性。


信任:一种评价标准


最终我们发现,承接的认识论、理解、默会等概念都汇聚到了一起。社会学如若可能,正是因为社会学家来自生活世界的内部;他的工作可以为行动者的现实行动提供指导,而行动者也乐于接受他“来自内部的专家”的意见。这就突出了信任的重要性。


如若现代人在高度复杂的当代社会必须通过货币、友谊、职业等社会联系嵌入与他人共建的关系网络中才能够生活的话,那么一方面,孤绝的个体就绝不可能现实地存在;另一方面,倒退回血缘或近邻关系等传统社会的社会联系也并不适当。那么,恰好是信任这个根本性的社会联系及围绕信任展开的共享知识,决定了自我将会与他人通过诉诸货币、友谊、职业等新的社会联系而共在。而当代的社会危机恰好来自采取断裂的认识论的专家宣称的行动者的“不识”。对断裂的认识论和专家地位无可奈何给予的依附,恰好作用在对于共享知识中的信任的取消上。瓦蒂尔于是在不疾不徐的语言风格中向我们揭示了一个有关现代性的秘密:部分采取断裂认识论的社会学家自赋“先知”地位并将社会视为私产,这并不会推动社会的现实发展;而对信任的重建意味着采取与行动者临近的视角和同向的方法姿态,这不意味着对常识的妥协,而意味着从共享知识出发对常识和科学知识进行系统的反思。


在知识的社会学地位问题上,默顿曾调侃过,在欧洲的知识社会学家眼中,美国学者主导的科学社会学研究往往在高度标准化的框架下进行没有什么意义的研究;而在美国的科学社会学家眼中,欧洲学者关于知识社会学的研究往往极具深意,但其方法技术是粗疏的或干脆就是玄学的。产生于德法社会学传统融合之后的《社会学的知识》或许能给我们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用以克服社会学的那个时代痼疾。


书籍信息

《社会学的知识》

[法]帕特里克·瓦蒂尔 著

王赟 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22-07


作者简介

帕特里克·瓦蒂尔(Patrick Watier),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社会学荣休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齐美尔和韦伯思想研究、理解社会学和社会学认识论。著有《理解社会学概论》《社会学的知识》《社会学家齐美尔》《信任之颂》等,发表重要论文数十篇,曾参与编纂德文版《齐美尔全集》。


内容简介

《社会学的知识》是德法社会学传统融合之后产生的一本重要著作。作者区分了社会学理论的两种基本立场:一种立场认为,社会学应建立在与现实生活的断裂之上,另一种则认为应建立在二者的联系之上。作者指出,断裂说并不建立在理性分析之上,而只是套用理性主义外壳的时代情绪。正是因为现实世界和科学共享同样的基底知识,并且在两种知识间有相互塑造的能动作用,社会和社会学才同时可能。这既意味着反对无视现实的专家主义,又意味着反对另一个极端上的不可知论。由此,本书探讨了理解、信任等诸多重要的社会学议题。(相关阅读:荐书 | 社会与社会学之间应该是什么关系书评 | 正视社会学的知识


目录

中文版序 _i

社会学及其认识论设置:中文版导读 _ i

第一章 导言 _1

第二章 知识的两种流派 _ 13

第三章 研究的争论 _ 27

第四章 断裂的认识论 _ 47

第五章 理解的基础 _ 63

第六章 共享知识与社会学 _91

共享知识与常识 _92

日常推理与合条理推理 _ 103

心灵状态与阐释 _115

框架与类型化 _123

观察与阐明 _132

想象与共享知识 _137

第七章 社会化形式与日常生活 _151

第八章 信任与社会化过程 _163

第九章 结论 _189

索引 _ 191



〇本文选自《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第5期。为阅读及排版便利,本文删去了部分注释与参考文献,本文配图均来自原书,敬请有需要的读者参考原文。


〇封面为瓦蒂尔所强调的“信任”。[图源:finance.sina.com.cn]


〇编辑 / 排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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