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迎:像企业家一样思考、进化
文:张维迎
传统的财富观就是自然经济的财富观。在自然经济下,财富被当做大自然的恩赐,“土地乃财富之母”。土地的有限性决定了财富的有限性。
在普通人看来,财富就像杯里的水,你喝多了,留给我的就少了;你富了,就意味着我穷了;利己=损人。所以,普通人注意的只是财富的瓜分而不是财富的创造,就是说,如何切割已有的蛋糕,而不是设法把蛋糕做大。他们最害怕竞争,对他们来说,竞争就像赌博,只是将原有的财富从输者转向赢者。
企业家的财富观也就是市场经济的财富观。市场经济使财富的母体由生产要素本身转向要素的组合方式。在企业家看来,财富不是来自大自然的恩赐,而是来自人类的创造;不是杯里的水,而是井里的水;不是汲之有限而是掘之无限,掘井者也就是财富的创造者。
企业家不仅不畏惧竞争,而且乐于竞争,因为竞争不是瓜分已有的财富而是创造新财富的一种方式;竞争可以激发人的首创精神,改变要素的组合方式,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扩大财富的总量。
当然,竞争中会有成功者,也免不了出现失败者,但成功者之所得,绝非失败者之所失。正因为如此,企业家从事的活动,不是损人利己的活动,企业家靠着自己的机敏和才能、参与交换,促进分工,财富滚滚来。
在普通人的脑海里,时间是一个圆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循环往复。企业家则认为时间是一条直线,具有不可逆性。这种差别源于自然经济与市场经济运行特征的差别。自然经济是一个“静态社会”, 似水流年,一切依旧。对于生活在这种社会的人们,时间不仅不具有任何稀缺的价值,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负担,一种痛苦。
当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时候。你让他怎么珍惜时间呢?农民从春种到秋收,吃饭靠老天,所以他们只好等待光阴流逝。在他们看来,时间是如此的漫长,以致不得不靠晒太阳、走亲串友这样的方式来打发。
尽管“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样的名言出自古人,但那不过是“哲学家”在打发时间的过程中抒发的一种感慨而已。寸金买不到寸光阴,这是事实,但在“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的同时,不正是他们惯常的生活方式吗?
而对企业家来说,时间不仅是最宝贵的资源,而且是一种机会,他的命运可能就决定于那早与晚的一瞬间里。
在竞争的市场时间就意味着金钱,赢得时间就意味着成功;相反,错过了就意味着被收购甚至破产。世界上第一个提倡旅行的是什么?是商人。做买卖,就得有时间观念。钟表工业随着产业范金 “必起而兴起,正是适应了企业家计算时间的需要。企业家在生活上可能“挥金如土”、但在工作上却“惜时如金”。
企业家不仅自己珍惜时间,而且教导民众按时作业,做遵守纪律的公民 。企业家绝不能容忍拖拖拉拉的工作作风,他视“等候”为一种对他人人格的侮辱。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家所努力的一切,就是提高时间的使用效率,在单位时间内生产出更多的物质财富。
在自然经济下,人们注意的是什么平等?分配上的平等。平均主义地分配财富,这就是普通人的平等观。这种平等观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剥削观”。它不承认“多劳多得”, 不承认竞争,不允许贡献大的人先富,主张懒汉和勤劳者同等享受。
企业家的平等观是什么?机会均等。在企业家看来,前程应该为所有人开放,每个人都有自由地选择职业、自由地参加竞争、自由地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任何专制的障碍都不能阻止人们达到与其能力相称的、而且由其品质引导他们谋求的地位。
如果说普通人要求的是终点线上的平等:“人人获胜,都该得奖”。那么,企业家要求的则是起跑线上的平等:所有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起跑,至于最后谁胜谁负,由竞争来决定,任何人都无权无偿占有或瓜分他人的财富。
在企业家看来,自由和平等是同一硬币的正反面。自由地组织生产,自由地从事经营,自由地招雇工人,自由地确定价格………总而言之,享受作为一个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充分自主权,是机会均等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一个一切经济活动都由政府统制的地方,在一个“不分胜负、利益均沾”的地方,企业家根本不会出现。
传统的平等观是以承认人之天生不平等为前提的。血缘关系和等级制的人身依附关系,是传统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特征。道德良心和超经济强制,是维持人们合作的基本方式。
在普通人看来,每个人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他与别人的关系,都是先天决定的,个人只有接受的义务,而没有改变的权利。企业家的平等观以人之天生平等为前提。
在企业家看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合同关系。它建立在签约双方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它是后天产生,而非先天注定。“诚”与“信”是这种契约关系的文化道路,法律则是维持这种契约关系的最高手段。如果没有双方的互相信任,契约就不会产生;如果没有法律的保护,契约就难以维持。
企业家是最讲信用的人。他把信誉看作是一种无形的资本是与他人合作共事的必要品格。信用不同于良心,它是为取得权利而必须付出的一种义务。一个人如果不能履行这种义务,也就无法得到权利。背信弃义其实是封建商人的惯用伎俩,绝非是现代企业家的行为规范。
企业家视法律为最高权威。法律似竞技场上的竞赛规则,遵守这种规则是每一个参加比赛的人的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无权超越法律之上,这是法律之所以为法律的本质之所在。法制文化就是企业家文化。
普通人视入府做官为人生之最高追求。在传统社会,无论是寒门子弟,还是富家少爷,都有很强的当官意识。
企业家则不同。他们把经商盈利当做最高的人生目标;他们所孜孜追求的是企业的成功;他们对从政不感兴趣,没有政治化倾向,不在“做官”、“升级”上分心。他们也绝不在官僚面前卑躬屈膝,俯首听命。
一个人如果把办企业仅仅当做是通向仕途的一种方式,那他就不是一个真正的企业家。这或许是官僚办企业难以长进的原因。
▍企业家的金钱观
▍企业家的乡土观
▍企业家的人オ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