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破产领域从业人员2019年追梦开始的地方
当下,管理人的管理经验已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态势,那些宝贵的管理经验是我们借鉴学习的弥足珍贵的营养,是我们不断前进的“巨人的肩膀”。将这些优秀的管理人的宝贵经验、管理人开拓市场提升能力的方法、管理人与法院之沟通技能、破产债权的定性与分配、财产调查及处置应注意的关键点、破产程序中的税收问题、管理人应对“缠闹”策略、如何组建一支“强大”的管理人团队、规避履职风险的做法收集汇总,分享给大家,以提升破产管理人的执业技能,更是我们的责任。有鉴于此,集长达十二年的破产管理人培训、研究经验,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联手著名的破产管理人和破产法审判实务专家,倾力打造“破产管理人培训升级版”,特举办“破产管理人工作实务、经验交流与履职风险应对暨实务中常见争议问题解析专题研修班”。学习结束后将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主讲专家及课程内容介绍 3月1日(星期五) 9:00-12:00 14:00-17:00企业破产拯救实务问题的思考1、破产拯救理念的正确认识与僵尸企业处置2、破产企业接管及风险控制3、破产拯救功能要求相关政策制度协调配合4、债权申报审查及确认5、破产程序启动(破产原因;申请主体;执破衔接)6、重整程序的信息披露问题7、破产财产状况调查报告及调查中的疑难问题8、破产重组价值判断、维护、实现9、重整计划编制(1)编制重整计划草案 (2)坦诚沟通,理性博弈 (3)辅助性工具:债转股(4)辅助性工具:债转份额 (5)辅助工具:重组基金主讲专家:尹正友 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3月2日(星期六) 9:00-12:00 14:00-17:00(一)破产法适用的趋势、需求、定位、执行1、破产法适用的趋势、需求与业务价值链的提升
2、管理人的法律性质定位
3、管理人工作定位:法院;政府;管理人
4、管理人的专业化、规范化、阳光化
5、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下的管理人责权定位
6、破产管理(审理)的常态化法治化
7、执行:从多维度合力促进——重点解析“立案;应对和打击逃废债问题”
(1)管理人问题
(2)加强府院联动配合协作机制
(3)应对和打击逃废债难点
(二)桨员与舵手的协调之道——细说管理人与法院之沟通技能
1、管理人与法院之关系诠解
2、相处协同推进之原则
3、申报参与竞争管理人注意事项
4、向法院报告事项及汇报内容
5、接受备检及备查内容 6、自觉接受相关主体的监督
(三)破产债权的定性与分配--冲突现象与突围路径
1、破产债权主要类型及构成要件
2、破产债权范围的认定
3、破产债权申报规则
4、破产债权的分配
5、破产债权民刑交叉问题 6、冲突与解决
(四)破产程序中的税收问题——结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财税【2019】17号
1、破产期间所涉及到的应缴税款
2、破产前欠税性质的认定及清偿顺位的排列
3、破产重整、和解下的涉税事务处理技巧
4、破产清算下的涉税事务处理技巧
5、出售式重整下的涉税事务处理技巧
6、破产案件终结后所产生的所得税
主讲专家:朱老师 某中院审委会委员、金融庭庭长,长期从事金融、破产、执行审判工作
1、合并破产模式及典型案例
2、合并破产路径选择、破产条件
3、申请主体和时间
4、实体合并破产规则的适用
5、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的认定
6、管理人的指定
7、合并破产申请人的举证责任
8、通知及异议程序的安排
9、管辖法院的确定
10、组织听证审查并裁定
11、对合并破产异议的处理
12、法律后果
(二)管理人破产实务中常见的20个争议问题解析
1、执行回转债权是否享有优先权
2、银行可否以破产债务人存款抵消其贷款?
3、优先于担保债权的相关债权人的表决权?
4、担保债权表决权的计算方法?
5、烂尾楼条件下消费性购房款返还的计算
6、已判决退还房款,房款可否优先抵押债权
7、对账册下落不明又无产可破的如何处理
8、房屋租赁合同可否解除及相关款项性质?
9、保证人应否承担债务人破产后的债务利息
10、其他六大争议问题——详见现场解析
(三)管理人履职风险的研究及应对——案例研究
1、三个管理责任纠纷案例引发的思考
2、管理人赔偿责任归责要件及裁判路径
3、管理人履职的六大主要风险点与风险防范的建议
(1)债权申报通知与审查
(2)破产财产的接管、管理、处分
(3)怠于对外催收债权的损失
(4)对应撤销、追回事项消极作为
(5)从业人员故意失范、违法行为的责任
(6)关于刑事责任的几种情形的思考
(7)对破产企业董监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应追究责任而不追究
主讲专家:朱老师 某中院审委会委员、金融庭庭长,长期从事金融、破产、执行审判工作
时间、地点、费用时间:2019年3月1日—3日(2月28日报到)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费用:3800/人(团队报名费用可优惠)
参会对象各级人民法院从事破产案件审判的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伙人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各类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负责清算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金融资产受让人;从事破产法教学与科研的专业人员
会议联系人:卞 元
联系电话: 13955189028(同微信)
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是经司法部批准、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综合性法学社团,属于国家一级学会。培训合作中心系中国行为法学会内设机构,服从中国行为法学会的领导,以为广大法律工作者、企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最高目标。培训中心立足于自身固有培训业务,本着“前沿的课题,专业的设计,一流的师资,务实的教学,优异的服务”的培训理念,积极开拓社会力量共同倾力打造最专业、最优质的法律培训平台!
培训合作中心依托学会大量师资力量,百余名国内一流法学大咖、最高法一线法官、各级法院知名法官、各专业著名律师、著名企业法务总监等业内专家作为讲师团,每年成功举办培训、研讨、论坛百余次,参会人员多达 1.5 万人次,与此同时,培训中心每年应邀赴各级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内部培训 50 多次。2019年3月1日至3月3日破产清算实务专题研修班与您相约在蓉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