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资产重组与涉税法律实务暨破产案件僵局破解与金融债权保护高研
进入经济新常态后,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数量越来越多,其中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破产案件也屡屡出现。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有一定特殊性,清算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不断增多并趋于复杂且相互交织。房地产破产案件中权利识别难、资产整合难,而在银行债权保护方面,金融机构债权所牵涉的法律及实务问题尤为复杂、关键,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等权利的维护,是破产案件中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方面。无论是清算还是重整,房地产破产案件都面临资产处置和资产整合的难题,买受人或者重整投资人出于对于企业资产未来价值回报的考虑,十分关心企业未来运营,比如违规违建处理问题,政府政策对待问题等等。当下,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受理数将继续攀升,审慎处理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意义重大。
“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的大背景下,为帮助各房地产企业及破产管理人掌握房地产企业资产重组与破产重整中的处置方法,解决实际操作中的常见难题,把握需要注意的关键点及风险,总结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实践经验,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稳定,以期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实践操作有所裨益,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拟举办“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资产重组与涉税法律实务暨破产案件僵局破解与金融债权保护高研班”。研修班结束后将由主办单位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
名师授课 尹正友: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国际破产学会(III)创始会员、东亚破产重组协会中国分会 秘书长、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破产委员会 副主席徐战成:浙江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叶智焕:浙江省律协企业破产管理专委会副主任;温州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陆老师:某中院审委会委员、金融庭庭长
1、房企破产原因及重整必要性考量
2、重整程序前整理、资产接管及风控
3、房企债权申报审查、调查报告编制
4、债委会的问题及处理
5、债权的认定与清偿;资产的界定与处置
6、债务人涉诉案件的处理
7、府院联动解决债务人股权变更问题
8、履行权,撤销权、抵销权
9、重整模式:资产处置;股权处置;第三方代建
10、关联公司重整:出售式破产重整
11、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程序与协调
12、重整计划的审查和批准问题
13、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分配方案设计
14、破产清算程序转换重整程序的问题
15、房地产企业预重整
(1)预重整优势和价值
(2)预登记制度
(3)与重整、庭外债务重组的比较
(4)预重整运行的先决条件
(5)实例解析
(6)房企预重整有效运作的要素
(二)投资人(重整方)并购破产重整房企特殊事项尽职调查要点
1、项目复工情况尽职调查
2、共益债务尽职调查
3、取回权尽职调查
4、合同解除情况尽职调查
5、债权申报情况尽职调查
6、其他事项尽职调查
主讲专家:尹正友 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3月30日(星期六) 8:30-11:30 13:00-15:00 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涉税问题——典型案例研讨1、房企在破产程序中涉及的主要税收、税收优惠
2、管理人破产涉税上应履行的职责
3、税收债权的行使主体、范围界定和优先性
4、破产程序中的纳税义务
5、税务机关在债权人会议中的角色、作用
6、税务机关对重整计划的表决权
7、破产受理前强制执行的税款和滞纳金配比
8、资产拍卖的税费转嫁
9、破产撤销权能否对抗欠税的强制执行
10、案例:破产程序中的税收优惠
11、破产企业税收违法犯罪的处罚与移送
12、破产涉税其他特别规定
13、案例:税务债权如何得到全额受偿
主讲专家:徐战成 浙江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3月30日(星期六) 15:10-18:10关于房地产破产案件僵局破解的实务探讨1、僵局是破产案件的各参与方共同作用的结果
2、债权人僵局、出资人僵局情形
3、其他:其他参与方;刑民交叉;合同权益方
4、破产框架下解决债务的十七项措施
5、破解僵局的综合机制——十三大方面详解,
例如:
·灵活运用债权审查
·协调为先,制裁为辅
·刑民交叉,协同推进
·府院联动,保驾护航
·债委会的组成、职权
·复工资金筹集及资金安全
·施工单位不配合竣工验收对策
·保障重整计划可操作性
·以房抵债问题的处理
·重视破产倒查式审计
·更多内容详见现场讲解········
主讲专家:叶智焕 浙江省律协企业破产管理专委会副主任;温州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3月31日(星期日) 9:00-12:00 13:30-16:30 (一)房地产破产实务研究1、基础理论
(1)别除财产与破产财产、优先债权与破产债权
(2)管理人解除权
2、实务解析
(1)房企破产中的在建工程处分
·处分程序
·处分方式
(2)房企破产中的优先债权
·两类购房人物权期待权
·工程款债权
·抵押债权
(二)房地产企业重整程序中的若干问题及重整实务
1、房企重整的特点
2、房企重整中的几个特殊问题
(1)工程续建问题
(2)“以房抵债”的债权审查
(3)购房假按揭问题
(4)以房抵债中购房人优先权问题
(5)重整投资人招募方式
3、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实务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4、小额债权组设置问题
5、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
6、破产清算程序转换重整程序
(三)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程序金融债权的保护
1、重整程序金融债权的保护的基本原则
2、重整方案制定表决中债权人利益保障机制
3、强裁的标准
4、追加担保与破产债权的协调
5、提前宣布贷款到期条款与破产撤销权
主讲专家:陆老师 某中院审委会委员、金融庭庭长
时间、地点、费用时间:2019年3月29日—31日(3月28日报到)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费用:3800/人(团队报名费用可优惠)
参会对象各级人民法院从事破产案件审判的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伙人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各类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负责清算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金融资产受让人;从事破产法教学与科研的专业人员
会议联系人:卞 元
联系电话: 13955189028(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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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是经司法部批准、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综合性法学社团,属于国家一级学会。培训合作中心系中国行为法学会内设机构,服从中国行为法学会的领导,以为广大法律工作者、企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最高目标。培训中心立足于自身固有培训业务,本着“前沿的课题,专业的设计,一流的师资,务实的教学,优异的服务”的培训理念,积极开拓社会力量共同倾力打造最专业、最优质的法律培训平台!
培训合作中心依托学会大量师资力量,百余名国内一流法学大咖、最高法一线法官、各级法院知名法官、各专业著名律师、著名企业法务总监等业内专家作为讲师团,每年成功举办培训、研讨、论坛百余次,参会人员多达 1.5 万人次,与此同时,培训中心每年应邀赴各级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内部培训 50 多次。2019年3月29日至3月31日房地产及涉税实务高级研修班与您相约橘子州所在地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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