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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视角:破产审判重点问题、破产涉税法律实务 暨破产管理人技能提升高研

各有关单位:

进入经济新常态后,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数量越来越多,其中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破产案件也屡屡出现。当下,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受理数将继续攀升,审慎处理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意义重大。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九民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发布,会议认为,审理好破产案件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继续深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的法治化、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功能,一方面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加快推动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尽快从市场退出,另一方面通过重整程序、和解程序积极挽救具有拯救价值的困境企业。“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的大背景下,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特举办“房地产企业视角:破产审判重点问题、破产涉税法律实务暨破产管理人技能提升高研班”。本课程以(房地产)企业破产为视角,立足于司法实践和经典案例,解析最新司法政策(《九民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精神、《破产法司法解释三》)、涉税处理,交流管理人经验,以期帮助各房地产企业及破产管理人掌握(房地产企业)资产重组与破产重整中的处置方法,解决实际操作中的常见难题,把握需要注意的关键点及风险,总结(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实践经验,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稳定,以期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实践操作有所裨益。研修班结束后将由主办单位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名师授课徐老师:浙江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某某:法学博士,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多年破产审判实务经验傅忠彬:浙江省律协企业破产管理专委会副主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课程内容介绍 9月7日(星期六) 9:00-12:00                          14:00-17:00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涉税问题——典型案例研讨

1、房地产企业主要涉税问题简介

(1)契税

(2)土地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5)增值税

2、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涉税问题

(1)税收强制执行不宜适用破产撤销

(2)保全解除与执行中止

(3)税收债权的申报义务

(4)年度中间的汇算清缴

(5)非正常户:认定和解除

(6)破产程序中新生税款的定性

(7)税收优先权

(8)特殊成因的欠税及其他税收债权优先性

(9)税收债权的清偿形式

(10)破产管理人的涉税角色与职责

(11)清算所得税的计算

(12)破产清算税收优惠政策

(13)资产拍卖税费转嫁的合法性与操作性

(14)受偿入库与剩余核销

(15)正常注销与简易注销

(16)发票开具难题及解决探索

3、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涉税问题

(1)破产重整税收支持性政策

(2)重整计划草案批准

(3)未受偿债权

(4)重整成功后发现历史违法行为的处理

(5)纳税信用

主讲专家:徐老师  浙江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9月8日(星期日) 9:00-12:00                         14:00-17:00(一)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

1、执行不能转破产程序的法律依据

2、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

3、执转破审查的工作原则、条件、管辖

4、执行法院的征询、决定程序

5、移送材料及受移送法院的接收义务

6、受移送法院破产审查与受理


7、受移送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处理

8、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监督

(二)关联企业实体合并破产疑难问题

1、关联企业的认定与合并破产

2、关联企业合并清算条件

3、管辖争议处理

4、关联企业破产实体合并模式

5、实体裁定问题

6、异议权

(三)《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

1、司法解释的适用规则

2、解释三主要针对的问题

3、破产费用的扩张

4、案件受理费的申报与确认

5、新融资债权人的优先权

6、保证人破产若干问题

7、滞纳金及迟延利息的处理

8、债权申报、确认问题

9、债权异议及核查程序

10、多个连带债务人破产的情形

11、债权人知情权

12、重大财产的处分

13、债权人会议要点

(四)最高人民法院《九民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视角:关于破产纠纷案件的审理

1、破产案件的及时受理

2、受理后债务人财产的保全

3、不动产租赁合同特殊保护

4、重整申请可行性审查

5、维护破产企业的营运价值

6、重整计划执行及诉讼管辖

7、重整中担保物权恢复行使

8、重整与破产清算的衔接

9、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

10、庭外重组与重整的衔接

11、破产财产处置价值最大化

12、无法清算案件的审理

主讲专家:某某某,法学博士,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多年破产审判实务经验

 9月9日(星期一) 9:00-12:00                        13:30-16:30  


(一)、房地产企业重整特殊性——结合案例

(1)房地产企业及其产品的公共属性

(2)中国房地产行业与金融高度融合

(3)房企破产涉及多利益主体、多冲突

(二)、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中优先权的冲突与协调

(1)被拆迁人优先权

(2)购房人优先权

(3)工程价款优先权

(4)担保债权

(5)房开义务优先权

(三)、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中的其他特殊问题

(1)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约定不承担风险条款的性质认定

(2)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3)针对房屋装修、社区配套设施等的承诺如何处理

(4)合同履行相关问题

(5)针对政府要求的配建保障房如何处理

主讲专家:傅忠彬  浙江省律协企业破产管理专委会副主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时间、地点、费用

时间:2019年9月7日—9日(9月6日报到)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费用:3800/人(团队报名费用可优惠)

参会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从事破产案件审判的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伙人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各类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负责清算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金融资产受让人;从事破产法教学与科研的专业人员

会议联系人

    会议联系人:卞   元  

联系电话:13955189028(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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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介绍

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是经司法部批准、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综合性法学社团,属于国家一级学会。培训合作中心系中国行为法学会内设机构,服从中国行为法学会的领导,以为广大法律工作者、企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最高目标。培训中心立足于自身固有培训业务,本着“前沿的课题,专业的设计,一流的师资,务实的教学,优异的服务”的培训理念,积极开拓社会力量共同倾力打造最专业、最优质的法律培训平台!

培训合作中心依托学会大量师资力量,百余名国内一流法学大咖、最高法一线法官、各级法院知名法官、各专业著名律师、著名企业法务总监等业内专家作为讲师团,每年成功举办培训、研讨、论坛百余次,参会人员多达 1.5 万人次,与此同时,培训中心每年应邀赴各级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内部培训 50 多次。2019年9月7日至9月9日房地产企业视角:破产审判重点问题、破产涉税法律实务暨破产管理人技能提升高研班与您相约美丽的鼓浪屿所在地厦门!!!

往期部分破产实务讲座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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