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青岛 |重整中投资风险与防范暨房地产企业破产疑难问题、重整、预重整、和解、涉税法律实务高研
房地产企业破产疑难问题、重整、预重整、和解、涉税法律暨重整中投资风险与防范高研班
“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的大背景下,为帮助各房地产企业及破产管理人掌握房地产企业资产重组与破产重整中的处置方法,解决实际操作中的常见难题,把握需要注意的关键点及风险,总结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实践经验,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稳定,以期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实践操作有所裨益,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拟举办“房地产企业破产疑难问题、重整、预重整、和解、涉税法律实务暨重整中投资风险与防范高研班”。研修班结束后将由主办单位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田 飞: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高级法官
陈 瑞: 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秘书长,江苏省律协行业发展与规则委员会委员,无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企业拯救与重组部部长
X X X: 法学博士 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多年破产审判实务经验
徐 老师: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知名破产税务专家
时间:2020年9月11日—13日(9月10日报到)
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费用:3880/人(团队报名费用可优惠)
9月11日(星期五) 8:30-11:30 13:00-16:00
(一)房地产公司破产法律问题
1、购房合同的处理、预告登记权利人
2、宣告破产的条件
3、工程款债权优先顺位、优先标的、优先范围
4、房企破产中的在建工程处分
5、抵押债权:优先顺位、优先标的
6、对外投资的回收、运作和处理
(二)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与和解实务——重整、重整式清算、预重整、和解
1、房企重整制度及其运行机理
2、房企重整程序的制度设计
3、重整的申请及受理
4、重整流程与重整管理模式选择
5、重整计划制作、表决、批准
6、重整计划执行及监督
7、房企债务重组方案与债转股
8、房企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9、偿债资金的筹集
10、重整期间发生的债务处理
11、未申报债权的处理
12、债务的免除
13、预重整——庭外重组和庭内重整的衔接
(1)最高法院的表态及相关法院预重整审判指引
(2)预重整设计要点与运用
(3)管理人的指定和职责、中介机构选任与衔接
(4)府院联动
(5)审查并作出预重整决定
(6)其他相关实务问题
14、破产和解法律适用问题
(1)重整和和解制度的区别
(2)和解申请与和解程序的终结
主讲专家:田 飞 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高级法官
9月11日(星期五) 16:10-18:40
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中投资风险及防范
(一)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的特殊性
(二)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投资契机与优势
(三)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存在的20大投资风险
1、合同解除风险
2、重整模式选择
3、程序转换
4、破产和解
5、合同继续履行风险
6、重整计划制定
7、重整招募风险
8、重整表决
9、出资人权益调整
10、以房抵债、工抵房
11、工程款优先权
12、刑民交叉
13、重整收益处理
14、未申报债权的处理
15、出资瑕疵的处理
16、对外投资处理
17、重整后信用修复
18、购房债权人问题
19、破产企业隐形债务及或有债务
20、债权审核与优先权的冲突与协调
(四)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存在的投资风险防范
1、尽职调查
2、投资协议与投资方案
3、不良债权投资
4、预重整制度与庭外重组
主讲专家:陈 瑞 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秘书长,江苏省律协行业发展与规则委员会委员,无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企业拯救与重组部部长
9月12日(星期六) 9:00-12:00 14:00-17:00
(一)房企破产疑难解析
1、特别优先权
(1)两类购房人的不动产债权
(2)工程款债权
(3)抵押债权
2、在建工程处分
(1)处分程序
(2)处分方式
(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1、破产费用
2、共益债务
3、清偿方式
(三)债权申报审查
1、债权申报审查的程序规则
(1)对债权“简易审判”的四项步骤
(2)对债权“个别审判”的三种情形
2、债权申报审查的实体规则
(1)职工债权+人损债权
(2)国家债权
(3)普通债权
(4)劣后债权
(5)特殊审查
(四)债务人财产
1、取回财产与取回权的行使
2、债务人财产(别除财产与破产财产)
3、对别除债权的“个别清偿”
4、对普通债权的 “公平清偿”
主讲专家:法学博士 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多年破产审判实务经验
9月13日(星期日) 8:30-12:00 13:00-15:30
主讲专家:徐老师 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各级人民法院从事破产案件审判的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伙人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各类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负责清算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金融资产受让人;从事破产法教学与科研的专业人员
会议联系人:卞 元
联系电话:13955189028(同微信)
2020年9月11日至9月13日房地产破产清算重整实务专题研修班与您相约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